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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少林武僧在异界-第42部分

小说: 少林武僧在异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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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想到,亨利和莫尔顿急匆匆的冲了进来。
    “老师,菲儿不见了。”
    慧刚听到后,猛然从向前几步,随即想起自己昨晚全神贯注都在调理真气,而且内伤很重,本没有从前那种敏锐的感觉。可是小女孩为什么要离开呢?
    跟在亨利后面的莫尔顿,手里拿着一块上面写着些字迹的布,递给了和尚。字体娟秀,正是菲儿。
    布上面说,感觉到自己的存在给慧刚带来了很多的麻烦,如果没有她的存在,可能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死亡,不会有那么多的惨剧。而且自从和慧刚在一起后,虽然很快乐,但是也觉得和尚被栓在了自己的身边,没有办法去更广阔的空间,所以她要离开他们,自己去独立的生活。
    信上写着的最后一句话是
    “跟慧刚哥哥在一起的那段时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屋中十分安静,看完信后,和尚面沉似水。
    “胡闹,荒唐!”
    慧刚禁不住发出一声怒喝,倒是吓了边上的两个年轻人一跳,和尚只觉的心中恼火,在这种怒火之中还夹杂着许多怜惜,这个女孩,什么时候能为自己去想想呢
    亨利看了看和尚的脸色,这才说:
    “老师,听男主人说,菲儿自己骑着马离开,算算时间已经走了几个小时。”
    和尚急忙的打断了剑士亨利的话,说:
    “那还等什么,快去追,我们分头去找,这个时候千万不要出什么纰漏,你们还在等待什么。”
    言语之中颇不客气,莫尔顿苦笑着回答说:
    “慧刚先生,这里的岔路很多,我们三个人根本搜索不来,男主人说,这里大大小小的城镇有许多,而且我觉得她带走了小狮子毛球,应该不会有什么安全问题,我们是不是好好准备一下。”
    慧刚一怔,随即自嘲的摇摇头,平稳了一下情绪:
    “我有些失态了,眼下估计各方的势力都在找菲儿,如果她被有心人看到的话,岂不是危险,我们分头寻找。”
    亨利插言说:
    “再往北方走,唯一的大城就是号称‘兰且心脏’的飞鲸港,我的意见是老师您自己去那里寻找,我和莫尔顿去剩下的地方打听,我想像菲儿妹妹那么样的人物,肯定会很吸引人的注意,到时候我们注意打听应该会有效果的。”
    急切之间,这也是最好的方法了,几个人约定了一个月后,在飞鲸港的城门口见面。大家都是简单收拾了一下,乘坐女精灵嘉妮给他们准备的马匹,迅速的分散开来。
    和尚自从上路之后,心急如焚,但是前世探察踪迹,寻觅目标的本领还在,在关键的路口和市镇都下来询问。
    第一卷 初到异界 第七十一章 飞鱼盗贼
     更新时间:2009…3…31 1:41:43 本章字数:3232
    兰且的北部是整个兰且公国的精华所在,仅次于玛雅城的大港口飞鲸港就在这里,还有许多重要的港口中转城市,以及珠宝和奢侈品的产地都集中在这里,人口众多,和尚沿着大路一路行走下来,路上来来往往的商旅队伍不必去说,市镇也是连绵不绝。
    这也让慧刚去了一块心事,这个世界的荒野森林之中太多不可预测的地方,人烟众多想必菲儿不会有露宿荒郊的危险,而且女孩是个颇为自强自立的人,短时间能有照顾好自己的能力。
    路上让他感到惊喜的是,貌似临街或者路口的旅人或者农民,车队等等都说曾经看过这样的女孩骑着马路过,此时的和尚不知道为什么,可以轻易的判断对方是否诚实,况且他现在的样子虽然文弱秀气,但是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种无形的威仪流露,别人也不会蒙骗他。
    这么一路问着走下来,却发现菲儿居然在自己三个人预先分配给自己搜寻的地方——飞鲸港
    飞鲸港是除了玛雅城第二大的港口,大量的渔船和要运送到大陆偏北方向国家的货物都在这里中转,这里不像玛雅城那里讲究什么首都的风范,显得自由奔放了许多。
    菲儿的消息在飞鲸港突然中断了,慧刚在城门的地方跟看门的卫兵打听的时候,这些人都对前两天抱着小猫的可爱女孩记忆犹新,但是走进飞鲸港后,她的消息突然消失了。城门附近什么消息也打听不到,和尚看着将近十万人口的大城,心里知道,要找到女孩飞。恐怕是大海捞针了。
    接下来的几天,和尚不厌其烦的跑了飞鲸港中各个旅馆,和所有有可能找到女孩地地方,但是一无所获。
    不过和尚也在打听中,听到了些消息。兰且公国首都玛雅城中,兰且大公暴病身亡,大公妃忧伤过渡也不幸逝世,目前政权已经被长老院和海商联合共管,第一个公告就是全国一切照常,所有的秩序不会改变。
    和尚在飞鲸港的市政厅的公告墙那里看到的文告上,下面洋洋洒洒地署着各个将军,贵族,大商人的名字。慧刚注意到一个官职,兰且宫廷卫队副指挥官:嘉妮冷月。看到这个时候,和尚猛然明白了很多事情,对女精灵嘉妮的恶感也去了许多。
    但是,女孩菲儿好像融化在这个城市中,再也寻找不到。
    在城市的黑暗之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势力,规模大的比如盗贼公会。他们就是地下的官方政府。当然也有一些小规模的盗贼团,活在各种势力的夹缝之中。
    比如“飞鱼”,在港口地所有的团体几乎都是用鱼的名字,没有什么可以稀奇的,这个盗贼困的人员总共有十几个人,接一些并不是太能见得光的任务。但是团长加璐达为人的脾气有些古怪,不接那些伤天害理地买卖,所以日子一直过地很是惨淡。
    不过加琳达在这个城市里面的绰号是‘钢铁玫瑰’一方面说明她的脾气古怪,另一方面却也是说明她的本领高强,毕竟十一级剑士的实力在那里摆着不容小觑,副团长是个强悍的野蛮人战士也有十级地实力。
    当然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恐怕早就被其他的大型组织吞并了,这个盗贼团的成员都是团长用各种理由收留下来的孩子,在没有任务的日子里,他们都在大街上闲逛,当然闲逛的时候偶尔碰到掉落地钱包之类的事情也是正常的。
    在飞鲸港口附近的集市上,到处是大声吆喝的叫卖和讨价还价的争吵,商人和顾客和各种职业的人,聚集而成了喧闹的人群,繁华的景象。
    在街边一家面包店的边上,一个瘦瘦的年轻人正在看着来来回回的人群,他身上穿着褐色的武士服,神态十分的悠闲。
    高拉克在加入飞鱼之前,还是在大街上流浪的小偷,后来被加琳达收养,这才成了一名战士,他一边在街上慨叹自己的团队接不到什么任务,一边瞄着来往行人的腰包。在团里的年轻人几乎都做过专业和半专业的小偷,没有战斗任务的时候,他们就聚集在飞鱼港的繁华街道上尝试着‘捡’到钱包。
    加琳达基本上对这些小偷小摸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这些人的胆子越发大了起来。
    高拉克看看不远处的同伴,心里估算着对方能有多少的收入,对他们来说,偷到的钱反而是次要的,乐趣在互相的比较。忽然,他的眼睛一亮,看到前面有位金发年轻人,正在和路边的人打听些什么。
    打听的什么,他自然不关心,但是他注意到那个金发年轻人的腰间鼓囊囊的,看形状高拉克立刻判断出那里面装得是金币,而且看那个金发年轻人的打扮,肯定不是飞鲸港本地的人,看他的神态表情都是十分的和气,身上没有别的武器,这样的人是最好的被偷窃者。
    高拉克悄悄的挤过人群,慢慢的靠近了那个金发的年轻人,那个金发的年轻人好像已经结束了谈话,脸上带着失望的神色跟对方道谢。高拉克装作被什么东西绊倒,朝着那个人踉踉跄跄的撞了过去,眼看就要撞到的时候,金发的年轻人身手居然很是灵活,一侧身就闪避了过去,还伸手扶了他一下。
    两人还是互相的擦碰到了,这点碰撞对高拉克来说足够了,他的手已经将对方钱袋揣在了自己的怀中,高拉克站稳了身体,连忙跟对方道歉。对方含笑说了声对不起,也没有注意什么,匆忙的离开了。
    在飞鱼盗贼团里面不止是一个人注意到了这个金发的年青肥羊。
    等到下午一点左右的时候,飞鱼盗贼团所居住的那个小小的院子里,在外面游荡的人都开始回来了,因为这是午饭的时间。
    高拉克兴冲冲的跑了回来,在十天前,加琳达团长收留了一个女孩,女孩长的可爱不说,还主动的承接下来全团所有人的饭菜和家务,这对他们这些吃了许久蹩脚饭菜的人,简直就是福音。
    等到见识了女孩的手艺后,这个福音马上就上升到光明神的赐福这个层次了。
    高拉克一进院子,就看到几个年纪相近的人在院子的角落里冲着他挤眉弄眼。他连忙赶了过去,闲在这里的时候,几个年轻人每到这里的时候都是在一起互相分享每个人的成果。高拉克心里颇有些得意,今天收获很是不错可以在同伴那里露露脸了。
    里面几个人早就蹲坐在那里,看到他过来。其中一个人连忙笑着说:
    “高拉克,就等你过来了,我们一起把今天的收成比比。”
    边上有个人连忙说:
    “小声点,小声点,让大姐听到我们就死定了,不等等希根了吗”
    几个人异口同声的说,不等了,不等了。大家全是很兴奋的样子,都是一副抓到大鱼的样子。
    高拉克得意的看看同伴们,心想我今天偷到的钱财一定是最大的份,但是所有人的脸上都是一昏得意的样子,他心中不禁觉得苛怪,难道大家都有好运,有时候即便是在街上混几天也没有一点收获,今天这么巧吗
    “我们喊一二三,一起掏出来。”
    “一二三”
    几个年轻人都把自己放在怀里的书拿了出来,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放在怀里的居然是石头,抱着块布的石头。
    一个人当时就喊了出来,当时我清楚的记得在他的怀里面把钱包偷拿了出来,那可是满满的金币啊。边上的高拉克惊愕的张大了嘴,那个大小几乎可以把手中的那个石头吞下去,他吃吃的说:
    “我从那个金发年轻人身上掏出来……”
    “什么,我也是从金发的年轻人……”
    “我也是从那个金发外国……”
    几个人面面相觑,心里都在想这也太巧了吧。
    飞鱼盗贼团这几个半职业的扒手互相交流了一下,发现他们下手的对象都是为金色短发,表情温和,钱袋放在很明显的地方的年轻人,一说看到的面容,很明显他们遇到的是同一个人。
    在飞鲸港各个街道里面,所有的人都知道扒手很多,都把身上的钱包保护的很好,一个外乡人带着钱财,毫无防护的走在街道上,就像是在黑暗中的灯火,几乎看到的扒手都会动心动手。偷到钱后,自然不会拿出来看,不管是人烟茂密的地方还是僻静的小巷这显然会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些人里面有个心思细密的看看了那块石头和包裹的布,那块布居然就是他们上衣后面的下摆上面撕下来,石头则是路面的碎石。所有的人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就是说在擦身而过的时候,那个金发的年轻人随手在地上拿出了这个石头,然后从他们身上撕下了这块布,包裹起来又放了回去,并取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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