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眼-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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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上你的臭嘴,就你那小样,也许有一个美人肯跟你。”
“谁呀?”男学生急忙问。
“西施……的邻居东施。”眼镜女学生故意拖长音说。
几个学生轰然大笑。
高梵无意听到这些谈话,无奈的摇摇头,现在的学生真不得了,十六七岁就开始谈论性自由,思想自由,时代的确变了,人们在追求一个全新的生活。
由此他想到叶梦菲,叶梦菲曾和他谈论过西方思想,男女间的性爱,那是自由奔放的,她渴望新生活,渴望自由的性爱。据说这次去上海,她就是想寻找一个组织,然后加入进去。
高梵在上海也曾有过模糊的记忆,那是两个势力的争斗,许多壮志青年,都投奔到那两股洪流之中,为了追求一种理想,而甘愿洒热血抛头颅。
高梵体会到时代在变,但他感觉自己却越来越远的离这个时代,他的理想呢?他所追求的生活呢?
不知不觉中,高梵走出校园,一个报童在举着报纸奔跑,“看报了,看报了,采花贼又杀死一个少女,抛尸柳叶河……”
高梵一惊,想起刚才几个学生在湖边的谈话,他叫住报童,买了一张报纸,翻开一看,上面头条赫然写着一行大字,柳叶河再现女尸,采花贼残忍无道。
再看下面的内容,高梵才知道,他离开的这七天,滨岛出现一个采花贼,每天深夜或翻墙入室,或半道劫持,对伏获的少女实施强奸,然后进行分尸,抛入滨岛的大小河流中,手段极其残忍。七天连连奸杀了七个少女。
新闻里还写到,警局派出大批警员,但至今仍未发现采花贼的踪迹。
采花贼竟如此猖狂,高梵想起被残害的少女,怒火中烧,他回到画室,躺在沙发上,不由的又拿起报纸看了一遍。
他一边看,一边分析,采花贼作案的时间段都在深夜两点左右,而且他行走的路线,似乎非常熟悉,定是他行动之前采好了点。这是一个思维缜密,又疯狂残暴的人。高梵把手中的报纸卷成团,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凶恶残忍的罪犯捉拿归案。
高梵在外面小饭店吃了两碗馄饨,又找到一家铁匠铺,打了一个铁面罩。他回到画室,躺在沙发上睡了一觉。
深夜到来,高梵起来穿上白色披风,带上铁面罩,悄悄走出画室。此刻,正是一更天,校园内静寂无声,月光投进幽馨湖,泛起一层银色的光芒。高梵来到湖边,他从湖水的倒影里,看见一个穿披风,带面罩,威风凛凛的身影,他低头站了一会儿,手一伸,腾空而去,朝着城北的方向飞速而去。
夜空星光闪烁,一轮圆月穿云破雾,照的整个夜色无限苍茫。而城市灯火莹莹,在半睡半醒状态。高梵飞行到一片住宅区,向下观望,一切都静悄悄的,并无异样。只有三两个喝醉酒的汉子,摇摇晃晃走在巷子里,其中一个醉汉手拿酒瓶,仰起脖子,灌了一口,然后一侧身倒在了路旁的垃圾堆上。另外两个步履蹒跚,上前去拉,不但没把那醉汉拉起来,也一同栽倒在地上。
旁边一个巷子,一对男女躲在墙角摸摸索索的脱衣服,高梵本以为是采花梵,倏地俯冲下来,却发现是一对偷情的中年男子和妇人。两个偷情者,正当兴头,突然看见一个黑影从天而降,吓的惊叫一声,没提好裤子便抱头逃窜。
给读者的话:
周末寄语:
日月更新,又是一星期,毒眼自进城以来,承蒙各位支持和力顶,紫野在这里先拜谢。力力,星彤31是我忠实读者朋友,他每天为我呐喊助威,真是心存感激,还有相思无用,无聊时看看等待朋友,紫野不能一一拜谢,码字辛苦,但一想到有这多的朋友相助,心里也安慰许多,紫野再次拜谢,也希望众多朋友为毒眼做宣传,多点击,多收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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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意外发现
城北麻石路的罅缝里,积聚着肮脏的污水,昏黄的路灯剪出楼房和树木的轮廓,麻石路的尽头一个男人像死狗一样的睡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广告画,香烟,酒杯,治疗花柳病的广告牌上都印有一个嘴唇腥红,搔首弄姿的半裸女人。这就是千奇百怪,乱七八糟的城市,人们像蚊虫苍蝇一样汇集到这里,都想在这鱼龙混杂的地方,挖掘金钱,寻找宝藏,跑到纸醉金迷的歌舞厅,猎取放荡妖冶的女人。
高梵飞越而过,在海边的码头,人影绰绰,一些夜行船只停在岸边,那些人在上上下下搬运货物。高梵飞旋了一圈,并没有发现可疑的迹象,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采花贼此刻会在什么地方呢?
高梵绕城半周,不见采花贼的踪迹,他心里不免有些着急。难道是他判断失误?还是采花贼改变了策略?从采花贼作案的路线来看,他几乎都是在偏僻,黑暗的地方下手。
又飞行一圈,高梵不知不觉来到晨风旅馆的上空,他的心里涌进一丝暖意,不由的想起刚来到滨岛,住进这个小旅馆的情形。此时,肖依兰柔美的面容闪现在他脑海。他缓缓落下,悄悄走到肖依兰住的房间。
黑暗中,肖依兰的窗户帘帷紧闭,从里面透出淡淡的灯光。高梵心里顿感惊奇,此时正是二更天,肖依兰的房间为什么还亮着灯?难道是她睡觉前忘记关了?高梵靠近窗户,突然听的里面有隐隐的说话声,高梵心里又是一紧,但他不敢造次,十多天不见,如果肖依兰有了男朋友,此刻正在密会,也说不定。
虽有这种可能,高梵仍不放心,他趴近窗台细听,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知道你是小姐,但小姐的命也有好有坏,事已至此,你哭也没有用了,我已经点了你的哑穴,但这不碍我们云雨交欢。看你泪光盈盈,真是可怜唏唏,你是小姐,我是贼,是老天把我们拴在了一起,一切都是天数。”
此刻,呆在肖依兰房间里的男人正是采花贼,他白天在街道上偶然碰见肖依兰,便被她的美貌吸引住,应该说,他此前奸杀的七个少女,没有一个能比得上肖依兰。在大街上,采花贼身穿考究的西装,俨然像个绅士,他尾随肖依兰来到晨风旅馆,察看了地形,然后转身离去。
深夜两点整,采花贼身穿夜行衣,潜入晨风旅馆,撬开了肖依兰的窗户,他翻入室内,用手电照照正在熟睡的肖依兰,脸上露出一丝狞笑。
采花贼掀开被子,啪啪两下,点了肖依兰的穴道,然后慢慢地解开肖依兰的衬衣纽扣,两团乳房像皮球一样弹了出来,采花贼忍不住揉搓一下,惊醒了睡梦中的肖依兰。然而肖依兰被点中穴道,无法动弹,也不能叫出声,她睁着惊恐的眼睛看着采花贼。
“别怕,小可爱,我是让你快活的男神。”采花贼说着话,把肖依兰的上衣褪去,手指一勾,又慢慢把薄薄的内内勾开,肖依兰已赤裸裸的呈现在他眼前。
真是个尤物啊。采花贼一边欣赏,一边脱掉自己的衣物,刹时间,变得的一丝不挂。采花贼就像一颗剥了壳的熟鸡蛋,白亮白亮,一身健肉,腿间的阳根巨大无比。
采花贼并不着急,他坐在床边先尽情的观赏,这是他实施奸杀的第一步,他还有第二步,向对方讲述他不幸的遭遇,似乎想告诉受害人,他所做的一切不是他的过错。
采花贼缓缓的说起来:
女人长的漂亮,本来是件好事,哪个男人不喜欢漂亮的女人?但女人长的太漂亮,既遭人喜欢又遭嫉妒,更让有权有势的男人垂涎三尺,漂亮的女人把持不住,往往就会投入这种男人的怀抱,或做情人,或被包养,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这是女人的天性,试问又有哪个女人不贪图享受呢?
我十八的岁的时候,认识一个漂亮的女人,她美若天仙,性格柔软,天性活泼,我们相亲相爱,她喜欢打扮,我吃苦受累挣钱,也要给她买漂亮的衣服,买贵重的化妆品。有一次,她说要到省城上女子大学,学费路费都不够,我跑到码头连续扛了几天大包,累吐了血,挣够了她需要的盘缠。
谁知她一去不回头,过了两年杳无音讯,我放下不下,跑到省城看她,一到学校,人家说她只上了一年学就不上了。
我问她去哪里了,学校也不知道,她是突然退学的。我心里着急,她没回家,也不在学校,那能去哪里,不会遭遇什么不测吧?这样一想,心里更急,满省城乱找,一连半个月,仍不见踪影,我身上的钱用光了,就在路边讨点冷饭吃,晚上睡在桥洞里,白天仍不停的寻找,我似乎有种预感,她就在省城,就在我的身边。
有一天,我从百凤凰歌舞厅门口经过,猛然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容,那不是她吗?我急忙跑上去喊她的名字。她回头看我一眼,眼睛似乎闪了一下,但马上熄灭了,变成了一汪冷水。我仔细一看,她穿的雍容华贵,手臂挽在一个猪油光亮的胖子的胳膊上。
“你认识这个乞丐?”那猪脸胖子惊奇的问。
她摇摇头,一声浪笑,“亲爱的,我怎么会认识乞丐呢。”
我当时眼前一黑,心中燃起怒火,破口大骂。那胖子是省城的一个什么局长,后面跟着几个手下,胖子一歪头,几个手下上来一顿拳脚,把我打昏在地。
天黑以后,我才慢慢醒过来,我踉踉跄跄走到海边,内心万分悲痛,想想自己心爱的人,把我当成一个陌生的乞丐,
又感到万念俱灰,不如投海死了算啦。
这个念头一闪现,我自己也吓了一跳,仔细一想,我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我要向她问个清楚。
第二天,我又到百凤凰歌舞厅门口,躲在一个角落等着她,可一连几天,不见她来百凤凰,我白天等夜晚等,下雨等刮风等,终于让我等到了。那天她一个人从黄包车上下来,一扭一扭的想进歌舞厅,被我上前拦住了。
“你不认识我这个乞丐吗?”我气愤的问。
她的神色略带惊慌,但很快就镇静下来,从小皮包里掏出一沓子钱塞给我,冷冷的说,“你快走吧,这些钱够我还你的情了吧。”
我把那沓子钱随手一扔,飘的满天都是,引来不少乞丐哄抢。我愤恨的说,“这些钱算什么,算狗屎,我不会放过你的,咱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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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擒拿采花贼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一些有身份的人在那指指点点,小声说,这不是韩局长的小密吗。她神色慌乱,这时有两个警察看围着一堆人,急忙跑过来。她对警察说,“这个乞丐抢我的钱,把她抓起来。”然后,转身走进歌舞厅。
我在警察局的临时监狱里呆了一夜,那一夜我险些被同一屋的几个犯人打死,被放出来的时候,嘴里还吐着血。我一路摇摇晃晃的走着,怎么也想不通她会变成这样,走到僻静处,我想坐下来歇一歇,因为一天一夜没吃饭了,又被毒打一顿,全身又疼又软,躺在地上一会就睡着了。
等我醒来,被人装在麻袋里,手脚被捆上,嘴巴被堵上。好象是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