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别拿土地不当仙 >

第117部分

别拿土地不当仙-第117部分

小说: 别拿土地不当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木朝关中子看了看,见他依旧和那个女孩子有说有笑,打算留着里监视,于是道:“阿福,你现在是这里的掌柜的,就不要这么叫我了,听着怪别扭的。我们就在这里吃就好了,何必去包厢呢。”
    阿福点点头,他记得李木经常喜欢带女孩子在这个位置吃饭,如今这位威猛的大汉,应该是李木的手下?阿福如是的想。
    “那我该怎么叫你?”阿福人看起来有些傻,但却是个实诚的人,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
    李木见小月的贤淑不像是装出来的,阿福能找到这样一个能干又美丽的老婆,李木由衷地提他高兴。
    想了想,道:“就叫我李……公子。”
    阿福连忙点头,小月对小二吩咐道:“快去准备最好的酒菜,为公子接风。”
    阿福见李木换了一副面孔,疑惑的问道:“公子你这是?”
    李木指了指不远处的关中子,道:“看到那个人了吗,他是我的敌人,实力很强,我在监视他。”
    “哦?”阿福小心地看了看关中子,李木都说他很强了,那他应该是个狠角色。不过阿福不怕,只要为李木,就算死他也不怕。傻人,往往有傻人的倔强。
    没过一会,好酒好肉又摆了一桌,李木闻着这些酒肉香味,疑惑地问道:“阿福,这些菜是谁做的,怎么和以前的味道一模一样?”
    阿福傻傻的笑了笑,毫不谦虚地说:“这些都是我瞎做的,公子喜欢就好。”阿福人脑袋虽然有时候不好使,不过却很有上进心。他趁着空闲的时候,总是跑到后厨去看师傅们炒菜。那些大厨见阿福老实好学,为人实诚,也都把自己的绝技教给了他。
    没想到阿福还有厨师的天赋,看得多了,居然将原来大厨们的厨艺学了个七七八八,加上他自己一些创新,也别具风格。
    “不错,有前途。”李木拍了拍阿福的肩膀,赞了一句,“才一年多不见,没想到你不但有了妻子,还有了宝宝,几个月了?”李木看着小月微微鼓起的肚子,好奇地问道。
    他不提还好,一提这个阿福顿时来了兴趣,拉着李木道:“公子,小孩才三个月,您给他起个名字?”
    小月知书达理,饱读诗书,心里早就为自己的孩子想好了一个很不错的名字。可是如果地仙能赐一个名字,那是孩子没有出生就拥有的荣誉,她笑着看了阿福一眼,心道这个傻子总算做了一件聪明的事。
    “公子,您就给小孩取一个名字。”小月也附和道。
    李木不由暗悔,心道自己真是多嘴,这起名字的事情,是最难的了。名字是一个人的象征,名字的好坏有可能影响一个人的一生。起的好还好说,起得不好岂不是害了小孩。李木当下犹豫了一下,支吾道:“这,都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怎么起名字啊。”
    “男孩。”狮驼王感觉自己就是一尊雕塑,终于忍不住提醒一下大家自己的存在。
    李木白了他一眼,问道:“你怎么知道是男孩?”阿福和小月也好奇地看着狮驼王,心道这个看起来粗犷的大汉会是一个大夫?不过听到有人说是男孩,他们心里也有些高兴。显然两人都是重男轻女的思想。
    狮驼王故作神秘的一笑,道:“我当然知道是男孩。”点到为止,最吊人胃口,不过李木也不打算追问下去了,狮驼王的手段他很清楚,分辨一个婴儿的性别,相比难不倒他。
    李木白了他一眼,露出一个“好,你赢了”的表情,暗道他多嘴。既然是男孩,就给他想一个。
    想了很久,就在阿福和小月都以为李木睡着了的时候,李木忽然想到一个名字,道:“不如就叫陈复天。”阿福叫陈阿福,李木不能再起一个陈小福陈阿生之类的名字。
    这个名字寄托了李木的一种期望,他希望有一天能有一个人恢复天地秩序,重归大同和谐。
    “陈复天!好名字。”阿福大喜,连忙道谢。他想问题很简单,只要是李木起的,恐怕叫阿猫阿狗,他都觉得是好名字。倒是小月品味了一会,似乎看出了李木的别有用意,才向李木道谢。
    入夜,关中子带着女孩在城内转悠了一圈,将女孩的心全部俘获后,才重新带回了客栈。当一个女孩子把心都给了你的时候,那么她的全部都是属于你的。这个时候下手,在合适不过。
    关中子深知这一点,无情的向这个无知少女伸出了魔掌。
    房顶上,狮驼王无语地看着李木,撇嘴道:“你不会有偷看别人啪啪啪的嗜好?”他很形象的用了这个拟声词,想必也是经验丰富着,这种事情,没少干。
    李木微微一笑,道:“当然不是,我只不过在收集证据。”
    “证据?”狮驼王朝下面瞥了一眼,问道:“收集什么证据,难道你还能让这个画面定格不成?你收集证据用来干嘛?”
    李木解释道:“我虽然不能让这个画面定格,但他们说的话,做的事我可以记下来。这个家伙有一个师妹,一个傻傻的女孩,还以为他是天下大英雄,对她倾心不已。我收集证据,就是想让那个丫头看看,他崇拜的师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师妹?”狮驼王玩味的笑了笑,盯着李木道:“恐怕不止这么简单?”
    李木翻了翻眼,道:“好,我承认,我喜欢那个女孩。而且……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想起那个酒醉的夜,李木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泛起微笑。
    狮驼王顿时来了兴趣,连忙追问:“是吗,你小子可以啊,说说,怎么回事?”在魔族他是李木的下属,但是在外面,他们是无话不说的好兄弟。不管李木有几个女人,他都会支持李木。
    李木想了想,把上次在江陵城遇到蛟魔王的事情说了一遍。那晚大醉不知人事,就把事给办了。
    房间内,响起了“啪啪啪”有节奏的撞击声,不时传来一个男子淫荡的声音:“夏花,是不是很舒服……想不想再舒服一点,哥哥我可要用力了……”
    良宵春宫图,夜云遮月羞。远处的猫儿,也叫唤了起来……



第156章 关中子的本事
    “唔——”
    懒懒的打一个哈欠,证明一下昨晚睡得还不错。良宵美景,春梦无痕。枕头上留着一滩口水渍,显然梦里的画面刺激了现实的生理反应。
    李木昨晚在地仙楼过夜,可是狮驼王没有那个空闲和耐心陪他,在房顶上待了一会,就受不了跑了,说是刚刚安顿下来,有许多事要忙。不过李木猜想,肯定是去解决自身的大事去了。
    阿福夫妇起的很早,见李木从楼上下来,连忙上来招呼:“公子,你起来了,昨晚睡得可好?”
    睡得好,胃口好,李木点点头:“很不错,精神饱满。”
    关中子还没有起来,李木对阿福道:“阿福,帮我盯着楼上那个家伙,我出去转转。”昨晚激战百余回合,关中子此时恐怕还在睡梦中继续酣战,一下子很难起来。
    他可是将压抑了三个多月的本能**一夜爆发了出来,那个叫夏花的女孩可有的受。这个时间,虽然日上三竿,但他们两个人依旧还在熟睡。
    李木走到门口,忽然停了下来,又吩咐道:“如果他们要走,你帮我想办法尽量拖住他们。”
    似乎想到了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李木的嘴角自然的扬起一抹弧度。
    阿福虽然不知道李木的用意为何,但只要是李木吩咐下来的事情,他便会坚决照做。他这个时候到忽然聪明了,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连忙找他的娘子小月商量。
    李木独自一人上街,清晨的空气清爽宜人,街头的车水马龙显得非常和谐。别的地方还有局部的战争,但这里,再也没有战火的袭扰。抬头望望天空,那个自卫性结界依旧还在,显然没有人来打扰过这座城市的安宁。
    谁能想到,一年前只剩五千人的一座小城,此时此刻街上人头拥挤,九成九的房屋阁楼都是新建的。按照街头的人流量,粗略估计一下,地仙城此时的人口应该在十万人左右。
    李木走的时候并没有留下银两给他们搞建设,不过阿福很聪明,他从以前的老掌柜那里找到了几颗深海珍珠,颗颗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他把这些珍珠全部捐献给了守城官周志坚,让他用来建设这座城市。他自己只要求了这座小小的酒楼。
    初期来到地仙城的都是附近逃难的百姓,所以这些房屋基本上都是无条件修建给这些老百姓住的。到后来名气大了,才陆陆续续有一些喜欢安逸的有钱人搬了进来。因此,地仙的名声也渐渐地在这一带散开。没有人知道地仙的名字,但他救苦救难的事迹却被传为神话,简直就是观世音的化身,如来佛祖的转世……
    当然,人都是好面子的,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没必要说,所以总有一些口才好的,反应快的喜欢添油加醋,夸大其词。
    还好他们吹牛打屁的时候都是带着崇敬的心态,夸大也是往好的方面发展。
    李木一手拿着几个包子,一手端着一杯豆浆,顺便从路边截了一根草抽空了芯,作为吸豆浆用的工具。这民间的小吃总有它自有独特的味道,就拿这包子来说,不同地方的人做同一种牛肉包子,味道就不同。不知道是包子体现了文化,还是文化造就了包子。
    像李木这种吃货,是不会理解也不会考虑这么高深的问题。
    “咦!那是?”走到城市的中央,道路交汇的地方居然改成了一个巨大的广场。护城河从这里穿过,而在河的中央,竖立着一个高约十米的巨大雕像。
    雕像做工精致,刻画清晰,显然是大师之作。像这种高雅的艺术作品,应该只有王城才能看得到,没想到在么一个小小的县城居然也能看到。
    李木愣在原地,不是因为雕像的工艺水平,他还没有这种艺术细胞,不懂得欣赏。他衡量一个雕像的水平高低,从来都是用像或者不像来评判。之所以愣在原地,是因为这具雕像,和自己一模一样。如果是一个正常人大小,肯定会误认为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兄弟。
    “他们还真能整。”李木摇摇头。有那几颗深海珍珠,请一个大师级的雕像师还是没有问题的。
    看广场人来人往,目光投向雕像时,都是带着崇敬的神态。仿佛那就是自己心目中的英雄,自己追捧的偶像。年轻人以作榜样,年长者引以为荣。
    他们,都为自己是地仙城的一员而高兴。
    “嗯?”李木吃着包子,忽然停了下来,接着大喜,那道身影,不正是自己梦里经常见到的吗。
    她左手拿着一把近乎半透明的细剑,长长的头发用一根丝带束着,自然泄下,黑亮柔直。一身淡绿色的衣服勾勒出玲珑的身影,齐膝的短裙遮不住细长雪白的嫩腿。
    她是美丽的化身,是李木难以忘怀的思念。
    杨雪依,时隔三个多月,她的气质没有变,她的气息更没有一丝改变。看一眼,便深深地为之着迷。
    过往之人,甚至看向她的目光比李木雕像的还要多。
    杨雪依站在雕像下面,疑惑的望着那尊雕像:为什么这么像一个人?
    她在附近的建邺城办完事,就迫不及待的赶到这里来,目的就是想早一点见到自己的师兄。这几天她想了很多,回忆起从小到大的点点滴滴,每一次生病受伤,师兄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多年来的关心和指导。她认为自己拒绝师兄的要求实在是太过分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