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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雷霆武士-第100部分

小说: 雷霆武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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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千重骑兵,一下子全变成了工匠,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两种最新的武器,每样一万五千枚已经制作完毕了。
    “凌格,出发吧!”奥斯曼对凌格点了点头说道。
    自从离开京都,凌格一直同重骑兵在一起,无论是平时吃住、行军,还是追杀狼骑兵,从未分开过。他虽然只是中级骑士,亲和力却很不错,两位纵队长都很喜欢他,因此奥斯曼尽量给他机会,让他同这些真正的军人在一起行动。
    从密苏到西尔克多,重骑兵如果全力赶路的话,大约需要八天的时间。不过奥斯曼并不准备马上去那里,按他们几人商量的结果,先追击从密苏城逃出来的蛮族军队,追赶三天。
    这不但给南方郡的蛮族大军制造更大的压力,同时也在此等待其余的雷霆武士。雷霆武士同普通的军人不同,他们甚至不必听从菲格大帝的命令,自然更不会在乎那个斯帝亚王子了。
    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奥斯曼就发现,原来追赶在敌人的屁股后面,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在奥斯曼的面前,至少有四万多的蛮族部队,虽然他们只是些老弱之兵,可蛮族的单体作战能力,通常都是强于人类战士的,更何况他们在数量上,更要多上五倍不止。
    看来无论是人类,还是蛮族,在这一点上还是相同的,一旦失去了信心、丧失士气,除了逃命之外,什么也作不了。
    凌格追得并不紧,以防止蛮族被逼急了。这些蛮族之中,大部分是狼族的老弱之兵,他们既没有巨狼坐骑,又失去了补给,因此根本没想过要回头一战。米歇尔四人强大的魔法已经让他们感觉到害怕,外出的八千狼骑兵,又只回来不足两千人。
    他们不是真正的战士,他们只负责保证前方的供给,他们甚至没有保卫密苏的职责。自从蛮族开始进攻以来,所有的战线上,人类军队节节败退。六个小帝国,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几乎被蛮族彻底消灭掉了。
    整块大陆之上,最强大的国家只有两个,分别是天朝帝国和菲格帝国。蛮族集中了全部的力量,准备一举拿下菲格帝国。只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菲格帝国的抵抗非常强烈,不但顶住了第一次的进攻,甚至还在西方战役中,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巨人族的失败,完全超出蛮荒七族的预料。七族之中,血族的智力最高,人数最少。巨人族的战斗力最为强悍,三万人的部队,在正面对战的情况下,绝对不会输给十万以下的人类部队,除非这十万人全是重骑兵。
    巨人族的失败,已经给蛮荒七族带来了相当大的震撼,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他们也更加谨慎了。很显然,这种谨慎对他们来讲,是很有好处的。
    在东方郡的战斗中,蛮族投入了大量的兵力,五个种族一举将东方军团击溃,连菲格帝国派去支援的第二军团也在节节后退。
    趁著人类军队难以为继的时候,蛮族一个转身,向防御空虚的南方郡进攻。密苏城里本来有南方军团的十支纵队五万人,可这五万人,只挡了一天,就被全部击溃了,让蛮族部队长驱直入。
    如果不是天朝帝国派来了二十万的援军,菲格帝国很可能在一两个月内,全面被攻陷,至于圣西斯堡,是否还能保持它不倒的神话,将是件很难说的事情。
    追击到第三天的时候,奥斯曼已经感觉很无聊了,原来追击就是这么回事,不停的在跑,见到后面的就杀,如此而已,对于奥斯曼而言,一点挑战性也没有,他宁愿去面对西尔克多城下的四万狼骑兵,那应该更有趣一些。
    “看,前面就是西尔克多城了。”鲍伯指著远处的城池说道。
    众人所站的地方是一处高坡,天气又很好,一眼望去,西尔克多城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了。不过奥斯曼知道,这里距离西尔克多,至少还有五十公里以上。
    四万狼骑兵、四万只巨狼,发出的嚎叫声和气味,可以传出十几里外,因此奥斯曼不得不小心一点。
    虽然距离还很远,可战马已经开始显得有些不安了。两只豹子,以及凌格胯下的剑齿虎,倒是越来越兴奋,看来它们比人类更早一步的发现了那些巨狼,这就是动物的一种本能,人类永远也无法同它们相比。
    魔狼王带著它的狼群早已经离开了,奥斯曼并没有为难它们。从小生活在山林间,奥斯曼对于这些野兽,有一种亲近的感觉,在以前,他身为豹子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而现在,身为人类,反倒越来越清楚的感觉到这一点了。
    剑齿虎以外的虎豹,奥斯曼也将它们全数放回了东部山脉,那里才是它们的家园。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和闪电豹,这些动物是宁死也不会屈服于人类的,这一点奥斯曼早已经感觉到了,为了能让它们更好的生存下去,奥斯曼才没有勉强它们。
    对于狼,奥斯曼虽然了解的不是很多,可总要比普通的人类知道的多。狼是狡猾而奸诈的动物,魔狼王虽然暂时被自己打服了,可只要一有机会,它绝对会将牙齿放到自己的喉咙上,这就是狼性。
    狼只接受自己的同族,魔狼甚至不会接受其他种族的狼。奥斯曼对魔狼而言只是一只豹子,一只强大的豹子,并非是狼的同类,因此它们是不可能长时间屈服于他的。
    奥斯曼知道,如果自己真的有一支魔狼组成的骑兵,在战场上起的作用将是非常大的,特别是在同蛮族的战斗之中。可那不现实,就算由雷霆武士来驾御,也不会成功。在这一点上,奥斯曼非常佩服那些狼族,他们是如何将上万匹的巨狼训练成坐骑的?
    “派人通知城里了吗?”奥斯曼回头问道。
    “已经去了,应该很快就有回音。”凌格回答道。
    “城里还有多少部队?”奥斯曼问道,在到此之前,早已经派人到西尔克多联系过了。
    “大约有十支整编纵队六万人,其他的都是被打散的部队,不过南方郡的骑兵部队几乎都保存下来了,目前还拥有三支成建制的骑兵队,一支重骑兵纵队、两支轻骑兵纵队。”凌格回答道。
    “这些混蛋怎么打仗的?居然有十支纵队完整的保存下来?他们到底有没有抵抗蛮族的进攻啊!”鲍伯不满的骂道。
    从蛮族战争开始,北方、东方和西方三个军团,损失惨重,从整体上看,大都损失过头了。可他们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成建制的部队几乎是找不到的,只有南方军团才会有这样的事情。
    “不过,对我们倒是有利。”奥斯曼说道,手下有足够的兵力,才能将所有的蛮族留在这里。而战略的第一步,自然是先让蛮族同斯帝亚拚个两败俱伤。以斯帝亚的指挥才能来看,这根本不成问题,甚至有可能将蛮族击败。
    不过,那并不是奥斯曼想看到的结果,因此奥斯曼必须想办法,在背后助蛮族一臂之力,让他们两家去斗。
    “我看未必,南方军团的指挥官格里高里.派克中将,是维丝特大人一系的人马,只怕我们指挥不动他们的。”鲍伯说道,虽然他现在是一名未来武士,可对于帝国里的各派系,还是了如指掌的。
    “这个好办。”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她从小跟随在可利亚魔导士身边学习魔法,但她的父亲是帝国宰相,对于帝国里的派系之争,她也是有一定了解的。
    菲格帝国里,派系之争并不如何严重,只有两大派系。一派是帝国宰相维丝特公爵为首,以三大公爵为主体的鹰派,主张对外扩张;另一派是利克.巴布亲王为首,以四大公爵为主体的保守派,他们认为应该让帝国的公民生活的更好些,公民们需要的是富裕安定的生活,而不是战争和更多的土地。
    菲格大帝则一直周旋在两派之间,两派之争,由来已久,而且都是为了帝国著想,因此菲格大帝并不准备倒向哪一方。
    保守派中,迈克尔公爵是军方的支柱,以他为核心,第一军团、第二军团、四方军团中的三个军团,都倾向于他,因此在军事力量上,维丝特一直处于下风。而且保守派还拥有负责经济的布郎公爵,直到他和迈克尔公爵退休后,维丝特才好过了许多。
    鹰派无论在军事,还是经济上,力量都要差保守派很多,因此,虽然维丝特这个宰相努力了许多年,却一直没有机会出兵,吞噬其他的小国。
    现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一起,所有帝国的力量都被大幅度的削弱,菲格帝国无论是在军事上,还是公民人数上,都已经大大的减弱,看来短时间内,鹰派出兵的计划是不可能实现的。
    维丝特公爵大人,已经到了暮年,能够当政的时日已经不多了,看来想要在他有生之年看到菲格帝国的土地更加广阔,这样的机会已经消失了,相信他本人一定很郁闷,努力了一生,却没有任何的结果。
    “对啊!米歇尔,有你在,派克那家伙会全力支持我们的。”凌格跳了起来,作为布郎的侄子,他自然也知道一些内幕的,这些事情,只有奥斯曼才不清楚,他根本没时间去学习这些人类勾心斗角的事情。
    “米歇尔,最好你去一趟,让派克中将将所有的骑兵调出城来,同时作好出战的准备。看来我们想让这四万狼骑兵去消灭斯帝亚是不太可能了,只好就地将他们消灭掉。”奥斯曼说道。
……(本卷结束) ……
驱虎吞狼
第一章
    奥斯曼一行人抵达西尔克多城外五十公里处的一处高坡,商量对付斯帝亚王子以及四万狼骑兵的对策。奥斯曼希望米歇尔能够进城请南方军团的指挥官格里高里.派克中将把所有的骑兵调出城来,同时作好出战的准备。
    “嗯,这个好办,不过我们的烈焰流星和烟暴数量是不是太少了些。狼骑兵就有四万呢!我们两样加起来,才不足三万枚。”米歇尔有些担心的说道。
    正面对战,有巨狼帮助的狼骑兵,完全压制了人类的骑兵,如果用步兵对付狼骑兵,那太愚蠢了,即使是一直学习魔法的米歇尔,也懂得这一点。
    “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要再多制作一些。你看看西尔克多城里是否也有这些材料,最主要的是工匠,我们需要大量的工匠。”鲍伯说道,看著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鲍伯直摇头,无论是奥斯曼,还是那些士兵,的确都不是当工匠的料。
    还好,无论是烈焰流星还是烟暴,它们需要的都不是准确率,否则,大小不一,轻重不等的这些玩意,到底会飞到哪去,根本没人知道。
    “好的,这次准备正面接战吗?”米歇尔问道,她从别人那里听到过奥斯曼战斗的经历,在她所听到的这些经历中,奥斯曼似乎从未正面战争过,总是喜欢偷袭或者暗算别人。
    米歇尔还真的搞不懂奥斯曼的为人,以他强悍的战斗力,甚至不怕魔法的攻击,为何总喜欢作些类似于强盗般的事情?
    “应该是的。”奥斯曼点了点头。
    不正面对战,看来是不行了,西尔克多城一马平川,这里是南方盆地,是南方郡地形最好的地方,才会在此建城,其他的地方,水网密布,想要建设一处大一点的城市,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菲格帝国的五个郡中,南方郡是地形最为复杂的一郡。在最靠近中央郡的北部,水网密布,不要说是骑兵,就是步兵行军的速度也会大大降低。再向南方走,则是南方盆地,这里一马平川,地形很好。继续向南,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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