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阴阳先生的那几年-第9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一百一十三章 结阴婚
要说我这一辈子最搞不定的两样东西,一是有马赛克的爱情动作片,另一个就是女人的乞求了。
之前我已经讲过了,冤鬼游魂之物,多数都对生前感到遗憾,这点在之前就已经跟大家解释过了,所以这里不多说,我心想这千金大小姐的生前一定是风光无限,基本上穿金戴银,过的正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油条吃一根扔一根儿的主,估计比这还要邪乎,基本上已经告别油条这种东西了。
就这样的一位大小姐,还能有什么愿望呢?难道是没活够?废话,它要是真这么说,那可真是脑残了。应该不是,那它的愿望是什么呢?
于是我就问它:“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说出来吧,只要不让我去杀人放火,我应该可以帮你达成。”
那女鬼见我答应它了,便十分认真的对我说:“我没活够!”。
看来它的确是个脑残,竟然真的是这个愿望,我忽然觉得如果我再和它说一句话的话,都算是浪费口舌,这臭娘们儿明显是得寸进尺吃硬不吃软的类型。
那女鬼见我一脸鄙视,知道这不可能,于是它接着说:“我没活够!因为我想结婚!!”
啥?结婚?我又愣住了,你这不是扯淡呢么?你现在已经挂了,找谁结去?
老易见我一副十分惊讶的表情,便问我:“老崔,咋了,它说啥?”
我有些无奈的转头对老易说:“这大姐不想走,她还有个心愿,那就是想结婚。”
老易也有些惊讶:“结阴婚?够复古的了。”
我听到老易说这话,便点了点头,没有错,其实这个大姐的心愿,我确实也能满足,其实鬼也并非不能婚嫁,自古以来,便有阴婚之事的习俗。而我们白派的‘先生’,也确实能够为这种阴婚之事保媒拉纤的。
这叔店里的古书之上看到的,所谓阴婚,也叫冥婚,又有称呼为结阴亲的,由于地方的叫法不同,所以有很多的称呼,但是归根结底都是那么回事儿。早在宋代,这种事情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但这都是男女双方都已经死亡后,才由‘先生’们为其撮合并骨。使两人在九泉之下做个伴,不再孤单。古书《元史·列女传》有记载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
而到了清朝的时候,这结阴亲之事就又有了新的方法。由于社会的**,所以很多有钱有权的人家,如果自己的孩子夭折了,就不想让他在阴间里孤单,还不想和寻常人家的女王者并骨,怎么办?于是就花上大笔的银子买来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或者壮丁,让其和自己的死去孩子的牌位结婚,这有个说道,活着的那一方只要是答应了,便终身不能再娶或者再嫁,一直陪伴着牌位到死后,再一起并骨。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
而白派的先生,干的就是接阴通阳的事情,所以只要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一般都会为其保阴媒的。
有诗云:三更梦醒闻鼓乐,不知谁家娶香魂。
我望着那楚楚可怜的女鬼,心里想着,原来你丫是因为寂寞啊,所以想结婚?可是你找谁和你结啊?虽然我和老易确实是能帮你,但是要知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我俩上哪儿给你找死尸去?
难道你想找活人?那更不可能了,谁能娶你这个鬼魂呢?等等,我忽然想到了什么,这女鬼说到底就是想过一回结婚的瘾,毕竟嘛,没有结过婚的女人就算不上一个完整的女人。这女鬼无非就是想过过瘾然后就去阴市儿了。这只是一个形式而已。
我眼珠子一转,顿时计上心头,我回头望了望老易,坏坏的对着他笑了笑,哈哈,老易这不就是现成的俊男么?反正只是个形式,老易应该也能同意。
老易被我笑的直发毛,他问我:“怎么了?你笑啥?”
我没有回答他,便转身对那女鬼说:“我说,美女,既然你想结婚,那结了婚以后是不是就心愿已了,然后就去阴市儿报道了?”
那女鬼点了点头。
我见它点头,便对它说:“好!我答应你!!这样吧,你看看我身边的这位帅哥怎么样,你别看他瘦,他可是一身滚刀肉,他的浑名叫**。外号是哈尔滨吴彦祖。怎么样,心动了没有?跟你说,机会可是很难得的额,你要自己把握,要知道他并非是池中之物啊,像现在这种极品的男人可是很少了额。”
坐的老易见我这么夸他,就已经明白了我的用意,毕竟他也不是傻子,但是他现在已经累的动不了了,只能张口对我大骂道:“你大爷的崔作非,你咋不自己上呢!!为啥要我上啊?!”
不得不说,我和老易平时斗嘴斗惯了,现在虽然才脱离了危险,但是竟然又不自觉的开始互相的调侃起来,这恐怕就是男人间的友谊吧。不是江湖传闻有‘四大铁’么,一起扛过枪,一起下过乡,一起分过脏,一起嫖过娼。我和老易虽然没有当过兵,也没赶上下乡锻炼的时代,也没有偷过东西,当然了,我俩也都还是处男。
我俩有的,是过命的交情,这种不分你我的交情,虽然平时都互相开玩笑,但这一点儿都不影响我俩的关系。就像现在,我知道这是一点儿危险都没有的事儿,所以才推给老易的,如果有危险的话,我真的就自己上了。这事儿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怎么好听罢了,哈哈。
我看见老易那表情就想笑,哈哈,这可由不得你了,现在就等这位大姐同意,我就帮你俩完婚!
可是哪知道那女鬼看了一眼易欣星此时的搓样子,竟然坚决的摇了摇头,对我说:“我才不要他呢!”
我靠!!你这死娘们儿竟然还挑肥拣瘦啊?你有什么资本说不要?
我连忙问它:“你为啥没看上他啊?他长得这么帅,难道就配不上你么?”
坐的老易一听我说出这话,心中就有数了,他知道那女鬼没有看上他,于是他大喜,便朝着我面前的方向大喊道:“姑娘!你好眼力!!没有错,我除了心不虚,剩下哪儿都虚,当然配不上你了!你看正和你沟通这有些伪娘气质的少年怎么样?他浑名叫阿宾,外号是哈尔滨吴孟达!”
我无语了,这老易真是满嘴的顺口溜,怎么不去考研啊?真没想到还被他反将了一军。我心里真着急了,他大爷的,由于我刚才已经答应它要满足它这心愿了,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就要做到,这是我的原则,要是这女鬼看上了我的话,我恐怕真的要和它来场少儿不宜的拜天地了。这可如何是好?
可是那女鬼看了看我,竟然也露出了鄙视的神情,弄的我心里也不知道应该是庆幸还是应该窝火。
只见它和我说:“不可能,我也看不上你。我已经有心上人了!”
我晕。这大姐不会是想要和别人结婚吧!你这不开玩笑呢么?谁能经得起你这么吓唬啊?更可况所谓人鬼殊途,你要我和老易怎么去和那人解释?
你这不难为我呢么?
想到这里,我又不乐意了,他大爷的,这女鬼看来是小姐脾气又上来了。不给它点厉害,它真以为我欺负呢,我算明白了,我心真是太软了,我从最开始就不应该给它笑脸儿。
于是我又扳起了脸,对它说:“不可能,你不要得寸进尺了,你应该明白,除了我俩之外,不管是谁见到你都会害怕的。所以,你没有选择。”
只见那个女鬼听完我这么说以后,就把头低下了,它喃喃的说:“可可是他答应过我,一定会娶我的。”
他?它说的是谁?说实在的,望着它这模样我心里也确实挺不是滋味儿,因为我知道这种与情分离的痛苦,于是我问那女鬼:“你说的他,是你的男朋友么?”
那女鬼点了点头,对我说:“是的,我那晚就是陪他吃饭,才喝多了酒的。他的名字叫由夕,你能帮我见见他么?”
由夕??
他大爷的,我震惊了,这是什么情况?我的脑子里想起了白天时的确在这里见过那杂碎,感情他们认识啊,但是由夕不是和董珊珊在一起么?怎么又是这女鬼的男朋友呢?
我去他大爷的,这孙子不会是脚踩两只船吧!!??
想到这里,我的火‘蹭’一下的就冒出来了,看来这小白脸儿还真挺有道啊,竟然能干这么高端的技术活儿,他大爷的,看来我还是揍他揍的少啊,虽然这跟我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但是一想到董珊珊如果是跟这种杂碎在一起的话,我的心里还是会控制不住的愤怒。
于是我忙问那女鬼:“你俩之间的事儿,能跟我说说么?越详细越好,看看我能不能帮到你,还有,你叫什么?”
那女鬼见我好像有要帮它的意思了,就对我说:“我叫李筱,我是一年前认识由夕的。”
一年前?他大爷的,这么说那个杂碎真的是脚踩两只船了?
我强压着心中的怒火,听着李筱讲出了它的故事。
第一百一十四章 保媒计划
那是一年前的夏天,她遇到了由夕,李筱说,由夕是个浪漫的人,他不像其他的男人一样死缠烂打的追求自己,因为他是那样的独特,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仿佛就像一个了解女人的学者,知道我最喜欢的是什么,所以自己就这么深陷进去了。
由夕先前是李公公司里的一个小部门的主管,由于喝李筱确定了关系后,便直接提了好几级,而李公竟然也挺喜欢这杂碎的。分房分车好不痛快,可是每当李筱提出要和他结婚的时候,这杂碎却总是找说辞,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的,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准确的答复。
要知道李筱是何许人也,这千金大小姐哪能吃一丁点儿的亏?由夕怕惹恼了这位女祖宗,便在前天请她吃饭,然后向她求婚,李筱由于十分高兴,就多喝了两杯,谁知道那天的酒劲儿竟然那么大,自己喝完后竟然迷迷糊糊的就被由夕扶上车了。貌似回家的路上酒劲上涌,竟然把车直接停在高速公路上,自己下车透气了。结果直接撞上了一辆大平头,香消玉殒了。
听李筱说完后,我差点儿没气蹦起来,他浪漫他大爷!这他姥姥的由夕,真不是个东西,简直就是小白脸界的霸主啊,他这左右逢源吃软饭没够的技能可算是练到顶级了,有可能小白脸也是一种生活,他大爷的,这些女人的眼睛怎么都跟瞎了似的呢,他不就长的精神点儿么,除了他那张脸,他还有啥?
不得不说,这孙子还真挺有道的,脚踏两只船还能做到滴水不漏,这他大爷的简直就是2年的最佳网络游戏《问道》啊。
这女鬼和我讲起由夕的时候,就像是梦呓一样,望着这女鬼此时这副痴情的表情,我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我大学时候遇到的那个黄衣女鬼了,那个黄衣女鬼给我讲故事的时候不也是这种表情么?我去他大二爷的。我望着它这副神情,实在不忍心把由夕脚踏两只船的真相告诉它,毕竟它现在已经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