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法术的小熊猫-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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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了一眼还没搞清楚状况的千寻,李郁书摸了摸下巴,思索着李父让千寻也跟着去京城的意图。
“为父在京城没有熟人,你们到了京城举目无亲,要是遇到什么难题,可以去找尹公子,他看着千寻丫头的份上,能帮的自然会帮……”李父一边吩咐下人收拾行李,一面唠叨。
那写街头巷尾的传言,李父自然也有所耳闻。他从前虽然知道十八公子是个大人物,却从来没想到他竟然是已故尹将军唯一的儿子。想当年,尹将军的八卦故事和花边新闻他也听过不少,对这位不像将军的尹将军印象尤其深刻,一直觉得他有通天本领,仿佛没什么能难得倒他。即便是后来,他战败后自刎,这种感觉也没有消失过,只是觉得分外可怜可惜。
虎父无犬子,如今的十八公子果然也不负众望,只是据说那尹家父子都是风流人物,这让李父开始为千寻觉得担忧。京城和扬州相隔千里,他和千寻两人之间看不见摸不着,难保他不会变心……
若是因为这样的缘故,让千寻失去了一个好夫婿,那就太令人惋惜了。因此,李父打定主意要千寻去京城寻夫。当然,自己儿子的前程也是他做出这个决定时考虑到的重要缘由之一。
“知道了,知道了”,李郁书打断李父的唠叨,果然啊,父子连心,爹爹肚子里的坏水他一猜就知道,不但要让自己当别人的下人,还要祸害十八公子,让只笨猫缠住他不放。“爹,我只是离开几个月,不是一辈子。”李郁书无奈的看着一脸不舍的李父,撇撇嘴,心里嘀咕之前分明是他要赶自己出门的。
翌日清早,李父请来的马车车夫,和刘文黛一起,准时出现在李府门口。
刘嫂的儿子,姓刘,单名一个凡,字文黛。年纪约二十七八,因为专心功名的缘故,至今尚未娶亲。他面目清秀,一身整洁的儒衫,举止间文弱气息扑面而来。
“郁书贤弟,一路请多包涵。”刘文黛微微一笑,再盈盈一礼,看得李郁书瞪大了双眼,头一次知道什么叫“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看刘文黛那弱柳般的身姿,仿佛风轻轻一吹,就要乘风归去。
直到李父偷偷在他胳膊上掐了一把,李郁书才回过神来,连忙回道,“文黛大哥客气了……”偷偷擦了一把汗,心说这一路肯定有得折腾。
“文黛大哥是要去考状元么?”脆生生的声音让众人转移视线,看到双眼亮晶晶的千寻。千寻今天穿的是李父之前送给她的新衣裳,一身鹅黄的轻纱,裙摆上点缀着朵朵青绿,配上她双眼里灵动的波光,有股春日瞬间回归的气息。
“是啊,千寻姑娘!”刘文黛白皙的两颊上泛起红晕,却是没有丝毫生涩的喊出千寻的名字,同时,眼睛蓦地闪闪发亮,他眨也不眨的直视着千寻,两人眼波交接,擦出“嚓嚓”的火花。
067凄凄惨惨戚戚
归根究底来说,这是李郁书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一个看起来多么美好的字眼!可他似乎生下来就跟第一次犯冲。小时候第一次利索的说话,开口就对着李父喊王八,当即被李父胖揍一顿,之后的日子一直被李父管得严严实实,以致于童年一片苍白;第一次去算命,算命先生又说他有状元相,又导致了他日后的悲惨生活;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却是别人的女人……
总之,李郁书恨透了这些第一次。如今第一次出远门,他突然发现,原来自己身边一直藏了一个宝贝,他迟迟没有发觉,而文黛大姐——请原谅他实在不能控制自己最内心的思想——却发现了,并在不停觊觎中。这个宝贝自然就是指千寻。
最令他烦闷的还不是这些,主要是那文黛大姐的小柳腰,经不得马车的颠簸,通常是走一天歇一天,磨磨蹭蹭得让李郁书想发狂。这样走走停停大半个月下来,李郁书就彻底明白,为何刘文黛要提前几个月就上京。别是有钱人是提前进京打点官员交结朋友,文黛大姐却是把时间都花在了进京的路途上。
“今日天色已晚,恰好这里有家客店,我看就在此住下吧!”刘文黛朝千寻看过去,双目中脉脉含情。
千寻听到声音,抬起惺忪的睡眼,然后伸了个懒腰,砸砸嘴,“好啊”,她回答说。
李郁书眯起眼睛,盯着刘文黛因为千寻露出的慵懒身姿而飞来红晕的脸,还有灼灼发光的双眼,突然恶意的想:会不会读书人都是这种德行,圣贤书读得多了,遇见中意的异性生物,就算心里恨不得变身野兽立刻扑上去一口吃掉,面上却永远表现得那么圣贤。
“啧啧”,李郁书惊叹于文黛大姐的表情和眼神竟然有如此之大的反差。
“贤弟有什么要说的?”刘文黛听到他发出的啧啧声,转过头看他,目光立刻变得温文而有礼。
李郁书看了看车窗外还在树梢上挂着的太阳,一点也看不出哪里天色已晚,于是决定提出抗议,“那啥,文黛大,哥……”话才开个头,就被刘文黛打断。
“贤弟啊”,刘文黛伸手揉揉自己的小柳腰,“有什么话先下车,找个能伸直腰的地方再说。”说罢,也不看李郁书是什么脸色,率先钻出马车,然后伸手欲扶千寻,手伸都一半却又立即收回,让千寻抓了个空,一头栽出马车,惊得倦意迅速消散,眼看就要啃一嘴的泥,好在李郁书手疾眼快,冲过去从背后揪住她的衣裳一把提了回来。
“笨死了,这也能摔!”李郁书拎着千寻跳下马车,然后骂她。虽然他看清楚文黛大姐要扶又不扶的举动,但是因为爹爹有交待,不许对他无礼,所以自然只能拿千寻出出气。
千寻鼓起小脸,不悦的看了看刘文黛,后者一脸的歉意,解释道,“千寻姑娘,男女授受不亲……”
三人连同车夫一起进了客店,此时店中静悄悄的,只有一个小二打扮在人打瞌睡。
“小二哥,我们要住店!”刘文黛身姿摇曳的走到柜台边上,对着店小二说道。见他没反应,于是伸手推了推。
且料店小二却是一脸不耐烦,换了个姿势,趴在柜台上继续瞌睡,嘴里兀自念叨,“推什么推,天还没黑呢,刀子和蒙汗药我早都准备好了……”
此言一出,刘文黛大惊失色,用力捂住自己的嘴巴,一转身毫无风度的飞奔出小店,兔子一样重新钻进了马车内。
托了遇见黑店的福,刘文黛一连几天都心有余悸,不敢随便住宿,于是一连日夜赶路了几日,离京城也越来越近。这让李郁书暗自乐了好几天,心里巴不得再来几家这样的黑店才好。可惜的是,在平安无事的住宿过两三次以后,刘文黛老毛病又犯了。此时距离他们离开扬州那天已经过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而此处离京城的路程也不过两三日,但在李郁书眼中抵达京城却似乎是遥遥无期。
当天,刘文黛带着众人在一个小镇的客栈住下,因为客栈门口人来人往,吃住的客人也不少,一点也没有黑店的样子,于是刘文黛安心的住下。
一路上为了节省费用,都是刘文黛和李郁书两人同住一间客房,这让李郁书十分别扭,所以一路上睡觉从来不脱衣服……
是夜,刘文黛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黛眉微蹙着在床前来来回回的踱着步子,偶尔跑到门边将门打开一些缝隙往外看。
李郁书先是不明所以,随即想到千寻就住在对门,这才明白过来。暗自冷笑,李郁书拉起被子将自己从头到脚全部盖住,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刘文黛又踱了好一会儿,突然停下脚步,翻出笔墨纸砚,提笔在纸上写着什么。经过多次否决之后,终于满意的点头,用嘴小心翼翼的吹干墨迹,然后抬头往门边望去,面上满是犹豫不决的神情。
犹豫了许久,直到视线落在床上埋头大睡的李郁书身上,他才点点头,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走过去用手轻推李郁书,“贤弟,睡着了吗?”
李郁书自跟着乌云龙练武以来,各个神经都敏锐了许多,一有不寻常的动静很快就能清醒,所以刘文黛一推他就醒了,却是故意装作没醒。
“贤弟,睡着了吗?”刘文黛口吻依旧很轻,手上却加重了力道,一遍又一遍的问他“睡着了吗”,大有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气势。
李郁书气结,照理说他喊了这么多声,又这么用力的推自己,自己不理他,他也该知趣的走开才是!做人不能厚颜无耻到这种地步!李郁书牙齿咬得咯吱响,最终还是投降,翻过身,问他有什么事。
“你睡觉竟然磨牙!”刘文黛用一脸欠揍的表情看着李郁书,后者突然很想把自己的拳头种在那张惊恐的脸上。
李郁书忍住冲动,咧嘴摆出一个怪异的笑脸,“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是这样的”,刘文黛此刻想起正经事要紧,表情变得腼腆起来,“我有一事相求,不知贤弟能否帮个忙?”他口吻间满是请求,手中的动作却是没考虑到对方会有拒绝的可能,直接将一张折得四四方方的纸塞进李郁书手中。“帮我把这封信交给千寻姑娘”,他说。
“……”李郁书直坐起来,表情有些无奈,“现在送?”
刘文黛点头感慨,“夜深人静,才是少女心最空虚之时……”一眼瞟到身旁的李郁书,连忙收声,尴尬的笑笑,然后道,“贤弟和我一样都是男人,我也就不瞒贤弟,其实我……”他长叹一口气,就要倾吐自己满腔的思绪。
“我去给你送信!”李郁书打了个冷颤,奋力爬下床,手忙脚乱的穿好鞋子,夺门而出。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李郁书打开信纸,逐字逐句的念。
“什么意思?”千寻打了个呵欠,不解的皱了皱鼻子。
“哈哈,这是情诗啊……”李郁书捶桌大笑,瞥了一眼不明所以的千寻,想起她变成猫的时候傻头傻脑的模样,一时间笑得肚子抽筋。他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揉揉笑得僵硬的两颊,好不容易停止大笑,然后干咳一声,“千寻啊,文黛大哥好像很喜欢你哦!”
“哦”,千寻应了一声,然后重新钻进被子,“我要继续睡咯。”
“不是吧”,李郁书撇了撇嘴,“至少也该写封回信吧……”他倒是特别想看千寻会回些什么,只是现在看来不大可能。
看着不一会儿便熟睡起来的千寻,李郁书站起身走出房外。抬手正准备敲对面紧闭的大门,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收回手摸了摸下巴,眼珠一转,转身跑到楼下,找守夜的小二要了笔和纸,写下如下诗句:“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
068百无一用
如此这般,总之刘文黛算是伤心了,可更多的却还是觉得丢脸,第二天一早起床的时候刚好同千寻打了个照面,他连忙用袖子档住脸,一言不发就往楼下跑。
“文黛大哥怎么了?是不是没洗脸?”千寻本想礼貌的道一声早安的。
李郁书打个哈欠也从门里钻出来,看到刘文黛仓皇的背影,精神顿时振作,他解气的大笑三声,然后也从一脸不解的千寻面前走过。
千寻眨了眨眼睛,再摸摸自己的脸,“我好像也没洗……”唔,得快点洗洗,不然郁书也要嘲笑自己了。
三人一起吃早餐的时候,刘文黛依旧慢条斯理,但是把头埋得很低,仿佛一心都扑在早餐上,偶尔才抬头瞄一眼千寻,面色略带悔恨。其实刘文黛在此次出行之前,就曾经见过千寻几次,虽然千寻只当他是路人甲乙丙,但他却暗暗对千寻留了心。
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