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萌宝之娘亲太妖娆-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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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膀仍然插着匕首,他并没有拔出来,手掌捂着匕首坐在御驾上,一路往回程而去。砚无心因担忧叶飘飘,不顾反对非要跟着一起去,叶飘飘莫可奈何,只好让她跟着。
队伍浩浩荡荡往回返,未央军队这厢眼睁睁的看着副将压着敌方主军,带领敌方的大军渐行渐远,童荣更是目瞪口呆,几乎难以置信。
那近三万的军队就这样站在风中,一直站到了傍晚降临。
胡人军帐。
胡人有个规定,在胡人的草原帐内,国家首领是至高无上的大王,而入了战场就是战中主军,一国统领除了拥有兵权,其他军行律法一概与士兵无异。
胡人主军其实就是胡人的大王,叶飘飘深知这一点,才敢挟天子以令诸侯,此番孤身犯险,也是在赌,赌胡人的一点正义,直率和飒爽。
胡人虽然粗野,但在某些方面,却比某些自诩为正直的人要爽快侠义的多,比起薄姬太后,叶飘飘更愿意相信胡人。
当然,叶飘飘的这场赌,若她估算错了一分,结果都会差之千里,甚至丢掉她的性命,不止如此,还有砚无心,和尚,以及砚亲王全部都会因此丧命。
而眼下的情况,叶飘飘已经有了一丝的肯定,她手中的胜算似乎涨了不少。
“你们中原人善于耍诈,心眼比海水还要深,就这方面而言,本王确实不是你们中原人的对手,尤其是你们未央国的皇帝,他是个非常聪明的人。”
在主座上坐下,胡王目光平静地看着叶飘飘,他换了胡人王族服饰,眉眼之间添了几分霸道威猛之气,从被叶飘飘押着回营后,他只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就再次出面迎会叶飘飘。
之前的拼杀让两方都有损伤,而胡王更是被叶飘飘刺了两刀,大大折煞了他的威风,使得两方几乎呈现决裂状态。
然而似乎是情理之外,又仿佛意料之中——
到了他的地盘,即便叶飘飘松开了对他的胁迫,他却并没有一怒之下反攻叶飘飘,反而邀她进帐,摆塌,倒酒,以会见使者之礼相待,只是相较于使者,他对叶飘飘更多了一分尊重。
胡人喜欢勇士,尤其是像叶飘飘这样有胆有谋的勇士。
“大王,耍诈和聪明怎能混为一谈,胡人擅战骁勇,可是骁勇并不等于弑杀!”入乡随俗,此刻的叶飘飘亦是改称他为一声大王,她手臂的伤也只是简单的包扎了下,一大团血渍仍然侵在外面。
叶飘飘却浑不在意,听着胡王的比喻几欲失笑,这个胡王对中原人的习性懂的很多,却又仿佛一知半解,抬起头她看向胡王,手中举起羊脂玉樽,落落大方的一笑:“早闻草原上的男儿生性纯烈,如同苍穹雄鹰,今日末将有幸与大王齐坐一堂,心之甚慰,方才刺伤大王,实属末将之过,在此自罚一杯!”
她说的坦率直白,看不出半丝伪装,独自端起酒盏一饮而尽,尽管之前两方已是斗的不可开交,如今她面上却没有看到丝毫扭捏和骇然之态,仿佛与胡王只是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知己。
胡王见她言语真挚,不似溜须拍马,眉目之间浩然正气,遂举杯隔空回以一敬,爽朗笑道:“本王还知道你们中原人一句话——不打不相识!你的脾气本王喜欢!本王就喜欢你这股飒爽、英雄之气,来,干了这杯!”
说罢,两人举杯饮尽。
万晓瞳和砚无心默默的坐于一旁,看着前一刻还杀红了眼,下一秒就化干戈为玉帛的两人,不禁大赞叶飘飘的智谋无双,前者神情淡定无波,心中却暗叹叶飘飘的聪慧,这一招先兵后礼实在是耍的太帅了!胡人喜欢强者,叶飘飘先压制了胡人的气焰,再以礼对待,胡人自会对她的心胸以及气度欣赏不已,后者则崇拜又花痴地盯着叶飘飘,以一种看偶像的神态望着她。
放下羊脂玉樽,胡王定定地看向叶飘飘,扬声开门见山道:“公子即是以使者之身,且来说说这次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所谓和谈,是怎么个和谈之法?”因叶飘飘并不是未央国朝廷的大将军,只是砚亲王府卫军的副将,不能以授已将军之称,且没有告知具体姓氏,胡王便以公子相称。
叶飘飘知晓胡人不喜欢拐弯抹角,神色一正,偏过头看向胡王:“自从皇上吞没驭兽族以后,草原数个部落与未央国一直相安无事,末将想问问大王,为何此次会突然发兵?”
“公子觉得是突然?99999”胡王不答反问。
未央以强势之力毁灭了整个驭兽族,驭兽族是草原最强大的部落,连他们都被毁灭了,未央国要拿下他们,统一中原只是迟早的事,而当时因为未央国攻打驭兽族折损了许多兵力,是以才没有急于将他们其他部落一举攻下。
居安必思危,他们其实一直都活在无形的战争之中。
一句简短的问话,叶飘飘忽然懂了这其中的根源,胡人和其他部落想必如今已经连成一气了,为了不让未央国看出破绽,是以让胡人先来打头阵查探虚实。
“天下之势,往往都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不管间隔多少年,战争总是免不了的。”叶飘飘忽然说了这么一段模拟两可的话,抬眸凝视着胡王,她嘴角露出一许莫测高深的笑,“大王,若我以百年清幽换取两邦相安,大王觉得妥还是不妥?”
她的话,前一句和后面一句似乎有些相到矛盾,可聪明如万晓瞳已然全部明白她的意图,而砚无心则痴迷地看着她,心中虽然也在听,但却猜不透话中含义。
胡王神情微微一变,显然也是懂了几分,只是理解的不够透彻,浓粗的眉毛一拧,他问道:“你仅仅一名砚亲王府副将,两邦相安百年,这口气会不会大了点?”
“若筹码不大,怎能叫大王甘心?”
眸光流转,她端起桌前的羊脂玉盏隔空迎对胡王,狷妄却又释然的笑道:“未央能灭了驭兽族,其他部落又何在话下,时隔多年,未央只有越发强盛,断没有退弱之理,百年相安是唯一保全其余部落的最好法子,末将并无藐视贵族之意,只是今日与大王相谈甚欢,不忍他日两方相残,与大王对阵彊场!”
遂将举起的酒盏迎向帐外天空一敬,伸出三根手指,朗朗道:“上有神明,下有幽冥,末将对天地发誓,愿保草原众族百年宁静,若违背誓言,宁遭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誓言说完,她将羊脂玉盏中的酒缓缓倾洒于桌前的帐地上,那般虔诚之态全然没有半分虚假,一字一句都发自肺腑。
胡王虽知她有勇有谋,但对此等与她能力等级不符之事仍然将信将疑,仅仅砚王府副将根本没有能力插足朝廷之事,何况还是他领了数万的雪狼攻击未央军队在先,以他对未央皇帝的了解,两方之间的拼死一战,势不可免。
胡人与中原不同,神灵是他们的信仰,对神灵发誓就仿佛铁板上钉钉,是完全没有回旋的余地,他见叶飘飘这般不给自己留退路的做法,尽管不全信,却也愿意相信于他。
只是如今箭在弦上,他能答应,其余的部落能答应吗?尤其是那个人……能答应吗?
他带领万兽袭城,原本就是疑点重重,他以为叶飘飘会问关于万匹雪狼的事,可从头到尾叶飘飘支字未提,胡王不免疑惑。
只不过……这少年英雄虽然狂妄,却也是有这等资本。
胡王一时只看着帐外,没有回答叶飘飘,砚无心和万晓瞳都屏息以待,等着胡王的答案,却料叶飘飘漫不经心的一笑,缓声道:“大王不必现在就回答,可以尽量三思,三日后,末将在营中等着大王的音讯。”
胡王正当踌躇,听她退一步之言,心下微微松一口气,面上却从善如流的笑道:“如此也好,容本王考虑考虑。”
他的目光从叶飘飘身上一扫而过,看着她虽恣意潇洒,眉目间却隐有睥睨天下之态,一双美眸像侵了流光,瞧着明亮照人,但深究之下,又能发现眼底黑沉的莫测,像冰雪一样冷的发凉。
胡王一惊,迅速移开目光,敛下眸子饮了一口酒。
这胡王看似粗野,却也是心细之人,叶飘飘意趣盎然地盯了半响,看了眼下旁的砚无心,唇角漾起一抹微笑:“大王,即已达成共识,可否让砚亲王与末将一同回营?”
胡王闻言眉头一皱,达成共识?他只答应考虑考虑,何时与她达成共识?
抬头朝她觑了眼,他发现她脸上惊艳的迷人笑容,那笑仿佛来自灵魂深处,深渊一样,几乎要将人的心智和七情六欲全部吸进去。
略有犹豫,终是松口放了砚亲王,待砚亲王安然无恙到了主军帐后,几人便起身告辞。
临走前,叶飘飘故意慢了几步,等砚亲王几人走出帐后,她返身一步移到胡王身边,忽然附耳细声叮咛了一句——
“能驭万兽,必非常人,劳烦大王转告那位姑娘,该是她还息的时候了,顺便再告诉她一句,桃花酿——可香?”
说完,她吹着口哨径自离去,胡王愣在当场,如遭晴天霹雳!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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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棠,你果然少年英雄,本王没有看错人!这次多亏了你!”砚亲王翻身上马,稳坐在马上居高临下的说道。
听了万晓瞳和砚无心的转述,砚亲王对于叶飘飘越发的赏识和信任,能于千军万马之中不动声色猎取首领性命的人焉是凡俗人物?光凭这股无人能敌的大勇大谋,就已让他唏嘘不已。
岁尽半生,他头一次遇上这样惊才绝艳的少年!当真让他佩服!
草原风声鹤唳,伴随着浓浓的血腥和空气中一抹淡淡的幽香扑入鼻息,叶飘飘坐在马上,毫不退却的迎视着砚亲王眼中的赞赏:“王爷恩泽深厚,末将只是承借了王爷的福份,侥幸赢了一回。”
砚亲王轻声笑了笑,尚不及答话,忽然听得砚无心毫无城府的笑了两声:“棠哥哥,过于谦虚可就变成骄傲了!”
叶飘飘扫了她一眼,看向始终一脸平静的万晓瞳,笑道:“我可不谦虚,某人深藏不露,才是真谦虚,郡主方才不是被他那一招吓得嘴都合不拢了?”
晕倒!她哪有那么失态!
砚无心嘴角一抽,在那样生死关头,形势危急的情况下,他还有闲情观察她的表情?
想到这,砚无心又不禁笑了起来,她转而看向万晓瞳,对着前面的砚亲王大声道:“父王,和尚的武功也是出神入化,很是厉害,父王可不可以让他做我的保镖!”
喷——
万晓瞳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光溜溜的头顶被这一句话震得有些晕颤晕颤的。
129 卧槽!你的节操呢
“这个职位相当的符合他。”叶飘飘赞成的点了点头,万晓瞳苦着一张脸左看看,右看看,张了张嘴,又仿佛有口难言,最终只化作了一句——阿弥陀佛。
众人哈哈大笑。
回到军营,三日时间不长,却也不短,砚亲王虽然嘴上不说,叶飘飘却知道他心里颇为焦虑,经过那日一谈,她已有十二分把握,相比砚亲王的沉思,她胸有成竹。
转眼两日过去,砚亲王等的越发寝食难安,然而关于那天叶飘飘独闯敌军擒王的英勇已被众人一传十,十传百传的尽人皆知,此消息像一道光一样往空中飞散,两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