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以后的故事-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丝就是**丝,一辈子都无法翻身的,所谓的逆袭只会出现在电影电视里,又或是贴吧那些不靠谱的yy文里,又怎会降临到我身上。
眼眶,不由得有些湿润了,我竟哭了
颤抖着嘴唇,我知道自己不该这么傻,但还是忍不住问出了那句废话来:“韶华你你刚才说喜欢我,全是骗我的?”
“噗哈哈!哈哈哈!李阳你你简直单纯的让我想哭啊,你知不知道自己就快死了?你居然还在纠结这种事?”韶华放声大笑。
是啊,我也知道自己很傻,但我就是想亲口听到她说出来,就是想彻彻底底的死心,毕竟这么久以来,我每天都坐一个多小时的地铁去咖啡厅看她,却没想到
“好啦,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那我就告诉你吧。”
“当然是骗你的啦,从我第一次发现你看我的眼神不对,就早已开始计划今晚了,只是我的进食时间并没有那么快到,才让你多活了几天而已。”
“在你面前我尽量装的温柔可爱,就是为了今晚把你骗来哦,包括那杯咖啡,哈也是我故意洒在你身上的哟。”
“傻子,我怎会看上你这样的家伙,别说我不是人类,就算是,你这种没钱没人的白痴**丝,也连给我提鞋的资格都不够!”
“我说喜欢你,只是为了引你到这夜深人静的小巷中哦,在这里,不管你怎么哭号哀求,都没有人会来救你的,而且”
“李阳你知道吗?爱情真是个好东西呢,会让人心跳加速,血流加速,这样你的鲜血品尝起来才更加的美味,心脏才更有活力”
“哈!你不是说我像电影里的吸血鬼么,不是哟,那种家伙只是吸食人血而已,而我们尸妖则连内脏都会吃掉,这么说吧,人类的内脏才是我们的粮食,鲜血只是饮料罢了。”
韶华又开始舔嘴唇了,在她的眼中,我已经变成了一道丰盛的晚餐。
听着那一针见血的诉说,我心中的苦涩逐渐变成了不甘,又渐渐转化成愤怒,咬紧牙关,我缓缓站了起来,怒目而视着韶华。
第3章 死亡,异变
她可以看不起我,鄙视我,甚至吃掉我,但!我不允许她这么侮辱我,特别是用我期盼已久的爱情,而且还说的那么令人作呕。
在此刻我的眼中,韶华再不是方才那个温柔可爱的女神,而是异变成了一只怪物,我瞄了瞄小巷的角落,猛地扑过去抄起了一根生了锈的水管。
我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但就算我今晚死定了,就算我最终还是会被韶华吃掉,但至少付出代价来吧。
这不是因为她要吃我,而是因为她羞辱了我,把我当成一个傻瓜般玩弄!
“抵抗?没有用的。”韶华鄙夷道:“再多告诉你一个信息好了,尸妖的力量是人类望尘莫及的,把战斗力化为数字来形容,如果人类平均战斗力为十的话,那么尸妖的战斗力就是以百千万来计算的,明白了吗?”
“那又怎样?”我咬牙嘶吼道。
“不怎样,你是不是觉得方才撞开了我,所以还是有一拼之力的?错了,我们尸妖在平时为了隐藏身份,都会强行压制力量来伪装成普通人,哈,其实我刚才用来束缚住你的力量,连我巅峰时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哦。”
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韶华冷笑中,突然抖动了一下臀部,那粉色连衣裙下,竟然有几条漆黑生长了出来,那难道是尾巴?
尚未等我看清,那漆黑就猛地抽了过来,吓得我连忙举起水管抵挡,但挡得住?
轰的一声,我整个人倒飞了出去七八米,那水管都弯曲成了一个v字型,双手的虎口瞬间龟裂,连双臂都几乎折断了,这就是韶华口中所说的尸妖的力量?我的天,我根本连抵抗的能力都没有,更别说让她付出代价了。
怎么办?拼是没有胜算的,一丁点儿都没有,可我真的不甘心就这样死掉,还是被一个怪物给吃掉,跑?似乎是唯一的选择了。
落地的刹那,我就强忍着胸中翻腾的气血,猛地弹了起来,扭头就跑,凭我大学时期曾是校田径队的身体素质,应该还是有机会的。
“逃走机会的话,也是完全没有的哦。”
一声阴冷,一阵风突然从背后袭来,我想躲却根本来不及,又一声轰鸣响起,我再次被抽飞了出去,这次摔得更远,足足有十多米,甚至都摔出了小巷。
背脊仿佛要被扯碎了一般,脑海中早已嗡嗡嗡的一片,我根本站不起来了,只能挣扎着朝前爬行。
太强了,这力量和速度根本就不是人类可以比拟的,就算是草原上的雄狮也无法匹敌,我死定了,但我真的不甘心。
“放弃吧,乖乖被我吃掉的话,就不用受这么大的苦了。”韶华冷笑道,身形一闪就追出了小巷,她伸出手,想要抓住我的双腿拽回去,我想要抵抗,却再也提不起一丝力气。
“嘟!!”一阵洪亮的鸣笛声突然响起,炽烈的白光猛地照射了过来,我和韶华同时愕然抬头,那是
轰隆隆,一辆巨大的卡车如奔雷般从我的眼前冲了过去,夹杂着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司机似乎反应有些迟钝,车子直冲出去十多米才停下,地上,早已满是鲜血,甚至满是残肢。
我完全吓傻了,因为那车轮是紧贴着我的双脚压过去的,只差几厘米而已,而我的脚上,竟然还挂着一只鲜血淋漓的手臂
“怎会”一个虚弱的声音吸引了我,我抬头望去,远处的车轮下,韶华那张妖媚的脸上满是鲜血,满是愕然,她挣扎着想爬出来,想站起来,却发现下半身早已被压烂了。
“我竟然会真是不甘心呐。”
这是韶华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此刻的我并不知道尸妖究竟有多强,但身体被压碎的她,似乎完全没有活下去的可能了。
呆呆的,我看着她倒在血泊中的模样,生或死,天堂或地狱,似乎真的只有一线之隔。
韶华死了,那我呢?逃出生天了吗?似乎是,但我摸了摸被她撕咬到鲜血淋漓的脖子,又似乎未必,又似乎这一切只是刚刚开始。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了,似乎爬了很远,又似乎搭了个便车,那司机还差点被我吓得尿了裤子,因为我浑身都是血迹。
“唔抱歉,我遇到劫匪了。”我随口扯淡道。
那个肇事司机一发现自己撞死了人,甚至还把个漂亮姑娘压烂了,吓得立刻就逃之夭夭了,虽然这种行为让人很鄙视,但随他吧,这货没有想杀我灭口就已经是万幸了,要知道现在的某些司机可是很凶残的。
我没有去报警,因为我不知道警察会不会相信我说的话,尸妖?完全没听过的说,我也没有去医院,虽然伤的很重,但那样就等于惊动了警方,等于把这件事公诸于世了。
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隐瞒这件事,但今晚着实把我吓坏了,只想着逃离那满地的鲜血和残肢,再也不要提起,甚至不要再想起。
何况韶华昨晚说自己是尸妖时,曾提到过‘我们’二字,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世上不仅有韶华这一个尸妖,还有其他的
那会有她的同伴吗?那如果我把这件事说出去的话,会不会被韶华的同伴灭口?
真烦啊,我只是个普通人,我可不想被卷入什么怪物的世界中,所以还是当作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吧。
何况我真的好累,只想着能好好的睡一觉,恢复下这受伤的身体。
躺在床上,我摸着脖子上的伤口,不知道何时已经止血了,看来韶华虽然咬的很重,但我的身体还是不错的,居然结疤的速度这么快。
只是那伤口非常的痒,还带着点麻麻的感觉,可我真的太困了,随便用纱布裹了几下就不再理会,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其实,我此刻的情况很不对,不管是身体状况还是被韶华咬过的伤口都很不对,只是我当时没有发现罢了。
而几年后的某一天,当我回忆起这天的情况,如果能再选一次的话,我是否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是否会去医院寻求帮助
答案是未知的,或许我就算去医院也无法改变什么,反而会真的给自己招惹来很多很多的麻烦,因为从我被韶华咬到的那一刻起,结局其实就已经注定了。
结局就是我死了,我没有被韶华吃掉,也侥幸逃离了那辆势如奔雷的卡车,却最终还是死掉了,死在了自己的床上。
因为伤势过重?不,脖子上的伤已经止血,背后的伤也顶多让脊椎骨有点移位罢了,并不致命,真正致命的是韶华咬我时,顺着她的牙齿渗入我体内的毒素。
我应该能想到的,电视上的吸血鬼或是丧尸,甚至一些科幻片里的外星怪物,在咬了人类之后都会由牙齿渗入毒素,就连狗咬了人都会传染狂犬病毒,何况韶华还是比以上所有都要恐怖的尸妖。
第4章 食欲(1)
然而我却忽略了这件事,导致我醒来以后,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包括自己在内。
醒来?是的,哪怕我在床上足足躺了三天三夜,哪怕我已经死去了,但却依旧苏醒了过来,还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
三天没有去公司上班了,经理早已经暴跳如雷。
“三天了?”我怔了许久才反应过来,连忙扯了个慌说自己病了,病假条神马的一定会补上,反正楼下小诊所的大夫很没有节操,一包烟的事。
刚刚醒来的我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脑袋有些昏沉,洗了个凉水澡才勉强恢复,又觉得肚子一阵饥饿难忍。
“擦,真不知道怎会睡这么久,居然三天都没吃东西了。”我自嘲道,打开冰箱翻出了几包方便面和膨化零食。
说来奇怪,膨化零食虽然没什么营养,但我一直都最喜欢吃,可今天看着那一包包薯片和虾条,我却连一点食欲都提不起,难道是饿过头了?
方便面也是一样,泡了两包平时比较中意的三鲜口味,却仅仅一口就吐了出来。
“靠!坏了吧?这什么鸟屎味道。”我冲进厕所拼命的漱口,却依旧没有发现坏掉的并不是方便面,而是我的味觉,我的身体。
腹中的饥饿感越来越强烈,可冰箱里的食物我却连一口都吃不下,郁闷之余,我只得转身出门,楼下大排档的馄饨面还是很合我口味的。
“咦?小李今天没上班?在家歇着呢。”楼梯口,拎着大包小包的房东大婶笑着打招呼。
“嗯,有点不舒服请了病假。”
“生病?是哦,几天不见你样子变了不少哦,脸色这么苍白,似乎还瘦了不少,眼睛也红红的。”房东大婶皱眉道:“小李啊,别怪大婶唠叨,生病了就要去医院瞧瞧,光在家里躺着可不行啊。”
“嗯嗯,我一会就去。”我敷衍道,看大婶拎的有些吃力,忙上前道:“我帮您吧,怎么买这么多东西?这是打算做什么的?”
“没什么,闺女大学毕业就要回来了,去买了几床新棉被和床单,又买了些她爱吃的零食在家隔着。”大婶也不客气,笑着将两个大包递了过来,我连忙接住。
这举动并没有什么不妥,可就当我们两人的手彼此接触时,意想不到的事却发生了,房东大婶猛地一颤,手一滑,包裹险些从楼梯上掉了下去,幸亏我手疾眼快一把拽住。
“大婶你怎么了?”我茫然道。
“没没小李你的手怎么”大婶一脸的愕然道:“冰凉凉的,就像个死人手似得,你还是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