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赖因·奥尔迪斯-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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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第2期 … 名家、名著、名画
对于中国读者,布赖因·威尔逊·奥尔迪斯(Brian Wil…son Aldiss)应该说是一位不算陌生的英国作家了。七十早代末,他就曾应邀访问中国,在北京讲学,而且跟北京的一些出版界人士座谈过科幻小说,1979年,奥尔迪斯先生访华,受到邓小平同志的亲切接见,之后,他又赴成都参加1991年世界科幻年会,拜访了我社,并于93年1期在我刊发表了给中国SF Fan的信。(编者注)
奥尔迪斯在英国,不只是科幻小说的大师级人物,也是严肃文学作家,在文学界他也是一流的作家。
他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英国人,一九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出生於英国的诺尔福克郡东狄雷罕市,他的父母是小商人。
本世纪的二三十年代,英国的小市镇教育并不充分,奥尔迪斯童年是在一间简陋的寄宿学校度过的,后来进了一所也很简陋的公立学校,受过一点初中教育。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年轻的奥尔迪斯应召入伍,曾在印度、缅甸和印度尼西亚服役。直到一九四八年,他退伍复员,回到英国。他很快就结了婚,生了两个孩子。他在牛津大学城的书店找到了一份工作,生活也就安定下来。他在书店工作了很多年,使他有机会熟悉书店的生活。由於每日同书接触,加上他勤勉好学,很快就弥补了他受教育的不足。五十年代初期,奥尔迪斯一直生活在牛津,他在这地方不只同学生和教师混得很熟,而且有一大批科幻小说的拥趸。
奥尔迪斯不只写严肃文学作品,被公认为主流文学作家之一,他的《豢养的小子》、《坚毅的士兵》(A SoldierErect)和《西方生活》(Life in the West)是以现实生活写成的严肃小说。奥尔迪斯是一个相当尖锐的社会批判作家。
奥尔迪斯在英国,不只被认为是杰出的科幻小说作家,他的作品一出版,立即被英国最具权威性的书评家在《泰晤士报》文学副刊和《卫报》加以评论。几乎每出一本,都成为公众瞩目的畅销书,如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出版的《最后的命令》(Last Orders)、《首脑的兄弟们》(Brothers of theHead)都雄踞畅销书榜首数月之久。大部分英国的评论家都认为,奥尔迪斯不只是H。G。威尔斯和史塔普列顿的文学继承人,而且是以能够跨越主流文学和科幻文学两个不同领域,填平了两者之间空隙的一位作家。
如果一个读者,有系统地按发表的先后去阅读奥尔迪斯的科幻小说,从一九五七年发表的《太空、时间和纳撒内尔》(Space;Time and Nathaniel)这本短篇科幻小说集起,跟着是《永不停顿》(Non—Siop)、《时间的天篷》(The Canopy ofTime)、《银河沙数》(Calaxies Like Grainsof Sand),到《温室》(Hothouse)、《灰胡子》(Greybeard),《或然率A的报告》(Reporton Probability A),最后是《解放了的科学怪人》(Frankenstein Unbound)、《体制的敌人》(Enemies of the System),你就会钦佩他是何等才华横溢了。
从奥尔迪斯的一系列科幻小说可以看出他的小说内涵多姿多采,非常丰富,每篇都发展着一种新意念,他文笔精炼纯熟,驾驭文字的能力很高强,人物性格刻画有深度,思想深刻,对话写得很出色,有着一种温文尔雅的机智,细心的读者会看得出他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文学奇才,他的作品绝没有重复写一样东西的现象,在小说中他绝少搞什么死光枪、太空战舰一类的流行玩意儿,相反,他经常要读者思考,这正是他小说的特色,他写小说不迎合读者口味,而是向读者提供一种思考的余地,强迫读者去想象和思索,而这正是一般读者所不愿意付出的精力,他们看小说只想知道故事,但奥尔迪斯却不只是给读者讲故事,他要求更多,只有那些肯思考的读者,才能真正享受到奥尔迪斯的科幻小说带来的乐趣。
《水不停止》可以说已经成为一本经典性的科幻小说了。这篇小说描写的是一艘星船,不停地在宇宙飞行,上面的人一代又一代地生存下去,迷失了为什么飞行的目的,只是永不停止地向前。这星船是富有象征意义的,显示出盲目崇拜科技文明的生活,就像被囚禁在星船上的一样。科技文明没有使这囚禁生活突破,生活在星船上的人,不只是体质上起了变化,在精神状态上也起了变异。
奥尔迪斯对其他艺术大师的创作是赞美有加,并从中吸取灵感的。他的小说《灰胡子》就被认为是“哈代式的作品”,采取了哈代的风格;他那部曾获星云奖的中篇小说《唾液树》(The Saliva Tree),则是向H。G。威尔斯致敬的作品,完全是威尔斯式的风格。
《踩在头上的赤脚》可以说是奥尔迪斯最有自己风格的小说,这小说显然深受乔埃斯的《为芬尼根守灵》(FinnegausWake)的影响,不只在文风上学乔埃斯,在主题的揭示上也极相近。奥尔迪斯在《踩在头上的赤脚》中,也使用了永恒反复的神话性主题,他更进一步将神话本身作为一种生物假设的象征,显示现代人在精神和肉体上所受到的打击。现代的世界极为复杂,人生存在这种环境中的感受当然更加复杂。奥尔迪斯向读者提出问题;我们是否在用战争将我们送回石器时代去呢?而我们石器时代的头脑是否适应现代的快速汽车?在这科技社会中,我们是否有点疯狂了?
奥尔迪斯在《最后的命令》的序中曾说:“我的小说表达的是关於人类的苦恼、无法沟通、失望、忍耐、爱。”
请注意这些思想感情发展的顺序,从苦恼而至无法沟通,无法沟通而产生一种失望的感受,由於失望,感情产生变化,只有忍耐坚守,最后这一切必然导致爱。爱将解决所有的问题,爱是所有文学作品缺少不了的内容。
奥尔迪斯的小说往往诉诸直觉,将作者与读者的潜意识结合起来,产生一种共振。
他最著名的小说可以说是《解放了的科学怪人》,因为这小说在当代社会使读者感到共鸣,这故事开始时是在公元二○二○年,小说的主人公约瑟夫·波坦兰,是美国的前任国务卿,他一下子被太空基地的裂爆弹起,抛回到一八一六年去,遇到了正在写作《科学怪人》这本小说的作者玛丽—雪莱,还见到了她的丈夫雪莱和大诗人拜伦,甚至还见到了真的在制造科学怪人的弗兰肯斯坦这个年轻大胆的科学家。
《解放了的科学怪人》在很多方面都可以说是奥尔迪斯对科幻小说的一大贡献。
一九六二年,奥尔迪斯以一本《温室》获该年度的雨果奖,这是世界科幻小说的最高的文学奖。
这本小说相当复杂,也不容易理解,奥尔迪斯以新式的“反小说”的形式,来写这本小说,可以说是把这种新手法引进到科幻小说中的第一个人。
小说描写的是遥远的来来,这未来太遥远了,地球已经衰老退化,正走向毁灭,在宇宙中,决定太阳寿命的是银河,而银河抛弃了逐渐走向灭亡、生物不断退化的地球。地球已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温室,在这温室里生长着各种各样的肉食性的植物,而且植物有不少具有移动的能力,可以捕食。
人类生存在这种奇形怪状的植物之中,自然是极端困难,得不断同这些植物斗争。但人类已退化到部族社会,只能按地域结成部族,才能勉强生存下来。
在漫长的岁月中,由於月球的引力,地球的自转逐渐缓慢,终於停止自转,变成一边永远是白天,一边永远是黑夜。地球和月球也变成一对总是同一边相向平行移动的行星。地球和月球之间,有一种具有飞行能力活像气球一样的植物,挂上像蜘蛛丝一样的绳索,可以往来于两个行星之间。月球上由於有植物生长,已有可以呼吸的空气。
在地球上有一个部族,领导人是一个女人,名叫利莉奥。部族里半数的孩子不是被食人植物吃掉,就是被空中飞来的鸟人抓走。她感到自己没有能力再领导部族,决定让权给下一代,自己则像长辈一样要“升天”了。
所谓“升天”,就是把自己装在一种植物透明的荚里,附在气球状的植物身上,沿着绳索升到月球去。由於月球的重力不同,加上宇宙放射线的照射,人类“升天”后在生理上起了变化,变成身上长鳞、长出双翼的鸟人。鸟人是不能生育后代的,故到地球来抓人到月球去。
月球的生活条件比地球好得多,也更安全。利莉奥成了鸟人之后,受土著鸟人之托,到地球去诱使更多的人到月球去。她原来在地球的部族,只剩下七个孩子了。由於母系社会由女性掌权,这时由一个名叫多伊的姑娘领导。
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古连的少年,由于他对多伊不满,多次同多伊发生矛盾。在一次与多伊冲突之后,被部族放逐,自己一个人过日子。可是在这到处都是食人树的世界里,一个人是很难生存的,古连被赶出部族,到处流浪,闯进了无人地带的密林,结果被一种有超人智慧的蘑菇形植物吸住了脑袋。这种蘑菇植物叫阿米喀撒达克,它本身没有移动能力,却能寄生在其他生物上,它一吸住古连的头,就寄居在古连身上。
古连在部族中有一个女友,名叫波里,她同情古连,就追踪而来和古连一起生活,蘑菇植物立即分裂,也附在波里身上。蘑菇植物是有超人智慧的,它有极强的求知欲,而古连和波里则想寻找收容他们的别的部落,他们离开了无人地带,到处流浪。可是,当他们找到了新的部落,却没有办法生活下去,因为蘑菇植物要求古连支配其他人,而不肯归化进部落去,这就迫使古连无法在部落容身,只得再次流浪。有一个游牧部落的少女亚托马爱上了古连,离开了自己的部落跟随他们走。蘑菇植物有强烈的统治欲,发出的指示逐渐混乱,结果导致波里死亡。
蘑菇植物从古连脑中的潜意识中弄清了人类的历史,知道“过去”曾进入过人类的脑袋生存,使人类的智力发展进化,曾实现过宇宙航行。但蘑菇植物抵受不了太阳能,结果烧死在人类的脑中,於是人类就开始退化,人类的城市崩溃,所以最后变成了温室世界,地球也因而走向灭亡。
由於蘑菇植物怕强烈的太阳能,他们在高山的山腰中找了个地方生活。波里死后,亚托马和古连结合,生了儿子。蘑菇植物要找新的宿主,想要迁居进婴儿头中,亚托马拒绝如此,而且借助巧遇碰上的一个男人索达尔的智慧,成功地从古连头上清除了蘑菇植物。
索达尔知道地球在走向灭亡,为了查明这一点,他游历各国,并随同古连他们回到白昼世界。可是他一时大意,被蘑菇植物吸住,又成了它的宿主。有超人智慧的蘑菇植物吸取了索达尔的知识,探知了宇宙生命的法则。
原来银河抛弃了地球,想将生命的要素按孢子的形式转移到别的新星系去,而地球上最初的生命形式也是这样由别处以孢子形式传来的。蘑菇植物决定要离开地球,它分裂开来,附在气球型植物上,支配了它,打算飞离地球。它一再劝诱古连跟它一起去追寻银河,探求新天地,甚至连鸟人利莉奥也决定跟它一起去了,可是古连和亚托马决定留在地球上。由於蘑菇植物长期寄居在古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