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太凶猛-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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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晴母亲身份特殊,不好出门交际,就嘱咐于晴跟着刘元一块过来。
于晴原本是不想过来的,她看不上商贾那铜臭样。
但是母亲交待了,她不出门交际,如何让陈家大夫人相中她。
无奈,于晴只好打起精神应付。因为她看不上黄家那一干商贾,在穿戴上也没用心,就是平常的装扮,只在发间簪了一颗龙眼大小,带着黄晕,体态圆润饱满的珍珠。
可千万别小看了这颗珍珠,市面上两三万两也未必买的来。
陈贵妃主政时,永平侯府豪奢,永平侯又宠爱这个养在外头的女儿,送过不少好东西。
于晴虽然没有费心打扮,但也不想被商户女比下去。她藏在小心眼,没有穿戴什么绫罗绸缎金银首饰,就只带了这颗珍贵不已的珍珠。
果然,她这般素雅贵气的装扮在一众金银首饰中显得尤为脱俗。
有人注意到她发间的珍贵,发出一声惊叹,“好大的珍珠啊,我还是头一回见。”
于晴没说话,只是矜贵地微笑。
“是啊。”又有人道,“我只在大娘子那看到过一颗大珍贵,但是没这个好看。”
“比不了,比不了。”有家中是做珍珠生意的娘子懂行道,“像是这样一颗珍贵,有价无市,我家里有这样一颗,品相还没有这颗好,都宝贝得不成样子,轻易不让人看。”
“哇——”
“哦——”
周围都是惊叹声,刘元也不失时机地恭维了两句,拉着于晴的手,仔细地看了半晌,眼眸中的喜爱溢于言表。
不过,众女虽然对名贵的珍珠惊叹,但是看了一会就索然无味地转过头去了,一个个都盯着黄莺。
珍珠再好看,再贵,也就是一颗珠子,有什么好看的。而且还那么贵,这辈子也买不起,还不如看看黄大娘子戴了什么。
黄莺是永年县时尚潮流的风向标,一旦有聚会,她的穿戴就会被众女争先模仿。实在是她戴着太漂亮了,哪怕只是一根简简单单的银簪,戴在她头上也分外不同。
黄莺今日的打扮,正是于晴不屑的金银打扮代表。
黄金蝙蝠流苏额饰,浓墨重彩地垂在额前,发髻两边,分别簪了四朵金色小花,手腕上更是戴了一只黄金大镯子,简直俗气得不能再俗气了。
可即便这般俗气,也仍旧让人移不开眼,根本不是黄金在衬她,而是黄金额饰戴在了她头上,才减少了俗气,增添了富贵雍容。
有些事情是不能对比的。
看了黄莺的打扮,众女就觉得于晴太寡淡了,好好的珍珠也被她戴成了死鱼眼珠子。这是来拜寿的,又不是送丧,穿戴这般寡气,是来砸场子的吗?
于晴悄悄垂了头,掩饰眼中的嫉恨。
真想划花那张脸啊!
尖锐的指尖在细瓷杯壁上一滑,顿时发出一道短而刺耳的声音。
刘元注意到于晴的异常,关切地看着她,“怎么了?”
“没事。”她声音里还带着未来得及收敛的恨怒情绪。
刘元怔了半晌,而后很快恢复笑容,温和如暖阳般,仿佛根本没察觉到于晴的异常,“是不是屋里太闷了?”她贴心道,“我们去外面走走吧。”
于晴也不想看见被众人围在中间的黄莺,遂点了点头,跟刘元一块出去。
室内虽然人多气闷,但是放着冰,凉气舒爽。
外头就不行了,一出门就是热浪扑人,两人同时皱了皱眉,硬着头皮往外走。
刘元和于晴沿着抄手游廊,慢步并行。
刘元偏了偏头看向于晴,“感觉你今天心情不太好。”
“没事,天太热了。”于晴语气冷硬。
她对刘元一向是不客气的,无论母亲说了多少遍,仍旧如此。后来,见刘元毫不在意,逆来顺受,于氏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刘元对于晴的冷硬一点也不在意,反而想些有意思的话题,逗她开心,经常隐晦地夸她。
“阿晴,你说逗不逗,陈淑姐姐添妆那天,也有人拿了颗珍珠。”她伸出小手指头,“比指甲盖的一半还要小,小也就罢了,品相也不好,偏偏她还得意扬扬,结果林叔母的古玉一拿出来,她顿时就傻眼了,嘴巴张得老大。”
刘元边说边学,活灵活现的,连情绪不佳的于晴都勾了勾唇角。
“林叔母?”于晴有些疑惑,“可是黄莺的母亲?”
“嗯。”刘元点了下头,语气轻而疑惑,“好奇怪啊,阿晴,陈淑姐姐添妆那天,长辈去得都是几位亲近之人。看见林叔母时,害我惊讶半晌,我一直以为两家关系一般的,没想到居然这般亲近。”
她话音一落,于晴身体突然僵硬起来,脸上的笑容再也撑不住,整个人仿佛浸到冰水里一般。
这之后,于晴再也没有了说话的*,整个人情绪恹恹的,最后连中午开席都没等到,早早称病离府。
刘元因为担心她,跟黄莺一再告罪,还说过几日一定要亲自过来给老太太请罪,然后就陪同于晴一道离府,直到将她送到家才离去。
将于晴送到家之后,她坐着马车回府。
丫头叶儿小心翼翼地看着她,试探道:“娘子要回府吗?”
“嗯。”刘元似乎有些累,没什么精神。
“那黄府……”叶儿有些不敢说,娘子一向主意大,不喜下人多话。
“不去了。”刘元语气微冷,也许是在外人面前笑多了,没人的时候,她神情一向严肃,看着很是吓人。
不过就是商户罢了,面子情应付应付,她可不想再去笑脸迎人了。
最近,刘元心情很不好。刘父马上就要通考,正赶上上面同知期满调任,刘父想要再升半格,希望考绩能拿个优,就想把她许给知府的憨傻公子。
想到这,刘元暗暗攥紧了拳头,一定是厉氏那个贱人出的主意。
想想在黄家备受宠爱的黄莺,再想想她,刘元心上一片悲凉。同样是嫡长女,一个万千宠爱,一个汲汲营营,还要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忧心。
她出身还比黄莺高呢,过得反倒不如她。
若不是她自小精明,善交际,刘父还能用到她,否则早就随便许人了。
刘元在袖子里攥紧了拳头,阿莺啊阿莺,别怪我,实在是我走投无路。既然你这般幸运,那就分一点给我吧。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一直忙,午休时间码了些。
渣作者这般勤快,亲们还不留评吗?
永宁县部分要结束了,小变态要带着媳妇回京啦!
☆、第52章 醉酒(一)
黄府一片欢声笑语;而园子内沈璋所属的部分却是落针可闻。
此刻,沈璋正在挥毫;一笔一划地给圣人写信;每一笔都端端正正,说不完的想念;道不尽的依恋。
写完后,沈璋呵呵两声,真是肉麻得不忍直视;可惜,他爹就爱这个调调。
密信送出去后;很快送到皇帝大人手中,圣人拆开一看:呜呜;好心酸;又呜呜,好心疼,他可怜的皇儿啊,真是受苦了。
最后再看看,神马!!!
要娶商户女?不行!
他要补偿皇儿一个身份高贵的正妻,唰唰唰,圣人亲笔写了封回信,秘密送了出去。
刘寺带着密信回来时,双手都颤抖了,这、这是圣人的亲笔信啊,难道是想让主子回宫吗?
刘寺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
“主子!”刘寺双膝跪地,双手举过头顶,高高托举着密信。
祝岚上前,双手小心翼翼地接过密信,然后快步走到书案前,“主子。”他唤。
“放那吧。”沈璋用下巴点了点。
祝岚和刘寺同时一怔,没想到主子居然这般淡定,一时心里敬佩不已。
密信放到桌上后,刘寺就退了出去。
沈璋盯着书案上的信看了半晌,好一会,突然出声:“去将铜盆拿来?”
圣人,他还不了解吗,肯定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且,他也没指望一封信就让他同意。
铜盆?
饶是祝岚心性隐忍静默,也忍不住瞠目,“主子!”他声音急促。
沈璋淡淡一瞥。
那样清淡的一眼,却让祝岚心神一震,肺腑之间顿生凉意。
他不敢再看,惶急低头,碎步快走,去拿了铜盆过来。
祝岚还有些不甘心,抬头又看了沈璋一眼,见真没有余地之时,才颤抖地拿起密信放在铜盆中烧了。
看着那跳跃的火舌,祝岚只觉被烧的是自己,全身上下一会烫一会冷。
密信在铜盆中逐渐化为灰烬,跪地的祝岚肩上一软,差点没趴进去。
祝岚这般反应,着实令沈璋有些不耐,“去,出去领十板子。”
祝岚身上更软了,强撑着磕头谢恩,几乎是爬着出去的。
出了门口,被外头热风一吹,他竟然出了一身冷汗,同时也清醒过来。
祝岚忍不住后怕,之前,他真是僭越了,安分守己了这么多年,竟然一朝破功,主子岂是他能左右的?
祝岚越想越怕,十板子打下去,竟是一命呜呼!
祝融赶紧让人用席子裹了尸体送出去,然后,亲自去向沈璋禀报。
沈璋静静地站在窗前,情绪平静,但是祝融越是越来越冷,越来越怕。虽然他不知道之前祝岚发生了什么,但却知道一定是他惹恼了主子。
祝融手心一阵阵发凉,再联想到自己最近在院子里的作威作福,腿肚子颤抖得厉害。
不知过了多久,才传来沈璋清淡的声线,“知道了,下去吧。”
是时候了!
沈璋手一用力,掌心的玉石顿时化为灰烬。
果真是隐退太久,连身边的奴才都没信心了。
固然是祝岚违命,但同时也反映了静心居一众下人的心思。他们不知道他成竹在胸,不了解外面的一切,只知道主子渐渐被圣人所遗忘,安逸得同时更是对前途未卜的忐忑。
谁愿意跟着一个没有前途的主子呢,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扫地童儿,也想在富丽堂皇的宫殿里扫地,而不是穷乡僻壤。
无论多严苛的手段规矩,都压不住人心。
所谓御下,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利益。
必须让人看到,跟着他有肉吃,这样,他们才会心甘情愿!
皇宫里,圣人正在筛选各家闺阁娘子,他要给儿子找一个最好最好的妻子。
这时太监刘宝进来了,圣人放下笔,笑着看他,“瞧你这急匆匆,宝贝的样子,可是得了什么好东西?”
刘宝是自幼伺候圣人的,圣人念旧心软,感情自是不一般。
刘宝憨憨地笑,“什么都瞒不过圣上。”说着走到御案前,将怀里的画轴放在桌上,缓缓展开。
圣人好奇,目不转睛看过去。画轴一展开,就见一条金龙在云中穿梭,大气磅礴,而地面和半空中的几条小龙,又增添了几许温情。
圣人眼神逐渐柔和下来,视线落在落款上,不禁大惊,“居然是郑恺的墨宝,难怪,难怪。”郑恺是当今出了名的大师,尤擅工笔,倍受推崇。
知道是郑恺的墨宝后,圣人别添了一分喜爱,仔细看起画。
半空中一条叱咤游龙,似乎正在教几条小龙腾云驾雾,而下面几条小龙也正在奋力向上。
圣人心里默默数了数,有八条龙,不知道联想了什么,心尖越发的软了。
刘宝过来凑趣,指着几条小龙道:“圣上您看,威武向上,多有冲劲。”
圣人点了点头,接着道:“老龙慈父之心。”他目光正落在老龙遒劲的龙爪上,似乎在奋力拨开云层,让小龙们飞过来。
刘宝目光移到地面上最弱小的一条龙,突然道:“圣上您看,这条龙似乎很弱小呢,他的兄长们都开始学着飞了,他竟连走路都不稳。”
圣人目光一窒,突然想到沈璋,都是他的儿子,他的兄长们都羽翼渐丰,享受荣华敬慕,而他却还窝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