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穿越架空电子书 > 正太凶猛 >

第71部分

正太凶猛-第71部分

小说: 正太凶猛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大概把之前所有积蓄的*都押后了,一旦解禁,就如狂风暴雨般,几乎夜夜不停歇。

——

“不许!”长公主气得拂了袖子,气哼哼地点着长宁县主的额头,训斥:“越大越娇气,连点眼色都没有了,人家秦王夫妇去别院,小两口新婚燕尔,你跟着凑什么热闹!”

长宁撇嘴,“都半个月了,我怎么就不能去了,就玩几天而已,而且秦王妃嫂嫂很疼我的。”

知女莫若母,长宁那点小心思,长公主怎么可能不知道:“是不是看秦王没给你脸,你心里气不过,非要凑过去!”她这个女儿什么都好,孝顺聪慧,生得也是娇憨妩媚,行事说话大方得体,人人见了都喜爱。

就是有一点,太过霸道,什么都要最好的,什么人都要喜欢她!

宫里的皇上就别说了,疼她疼得连真正的女儿临安公主都要退一步。太子、太子妃、晋王、晋王妃,就是连陈贵妃也十分喜爱她。

久而久之,宠得她性子越发骄纵了,谁都要让着她。

若是有人不让着她,没给她好脸,地位低的,就弄死;地位高的,就死缠烂打,一定要人家喜欢上她才罢休。

想到这,长公主就头痛,这种性子可怎生的好,如今太子和晋王关系那么僵,她还两边都靠,会让人生嫌隙的。

“阿娘……”长宁抱着长公主的袖子撒娇,还眨了眨萌萌的大眼,“您不是让我离太子和晋王都远点吗,如今我去找秦王表哥,您怎么还不愿意?”

长公主冷着脸,抽出手臂,瞪她,“你要是真有心,就别出去乱跑,贞静一些,眼看着就要说亲了。”

一说起亲事,长宁立刻变了脸,“我看不上鲁家那小子。”

这次长公主是真生气,都不顾风仪,伸手打了她两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你说不同意就不同意的吗?而且,你看看你说的那话,有点女儿家的样子吗,你、你可气死我了。”

“除非,他能考进一甲,否则女儿死也不嫁!”长宁突然起身,目光冷凝,一字一顿,“我长宁县主,要嫁就嫁这世上最出色的男子,否则,宁可终身不嫁。”

她转眸看向长公主,“母亲莫要逼我,否则我就做姑子去!”说着踏踏踏,跑了。

留下长公主一人气得大口喘气,真是越大越难管了,心也越来越大。

长宁气呼呼的回到房间,一进屋就把梳妆台上的东西都扫下去了。

贴身侍女明蓝飞身一扑,总算是把那只珍贵的小鲤鱼流苏钗保住了,这个是太子妃送的,虽然经了秦王妃一手,但也证明县主受宠不是。

见钗子完好无缺,明蓝才松了一口气,忍不住嗔怪:“县主可要小心一点啊。”

长宁最烦明蓝磨叽,不耐烦道:“不过就是支珠钗至于嘛,拿一边去,不想看见它。”

明蓝惊奇,“县主不是很喜欢吗,您可是向太子妃讨要了许久。”

长宁趴在桌子上,语气不善,“滚,再啰嗦,就把你舌头割下来!”哼,谁TM在乎那支难看的珠钗,她几番讨要,不过是想证明太子妃宠她而已。

察觉长宁是真的生气了,明蓝也不敢多话,轻手轻脚吩咐丫头将东西收拾起来,就退下了。

——

永宁县,老太太正在愁几个孙子孙女的亲事,黄家现在已经不是普通的商户了。皇上为了提高黄莺的身份,封了黄蜂一个爵位,虽然说只是一个流爵,不能世袭,也没有封地,只有一些永业田,但也足够黄家乐得了。

黄蜂现在是奉天翊卫推诚敏慎伯,四等伯。伯爷子女的婚事就要慎重了。

老大黄达的亲事不用操心,王爷早派人递了信过来,让她去求娶云南方家的女儿。虽说是庶女,但自幼养在老太太身边,处事伶俐,心机手段都不缺,正适合没主意的黄达。

至于刘元,老太太根本就没放在心上。黄达虽说性子憨了些,但又不是傻子,刘元闹这几回,估计黄达早就厌弃了。如今只需派人盯着,日日送避子汤,别在方娘子进门前弄出庶子就成。

然后就是黄豆姐妹了,豆儿的亲事已经有了着落,是白氏娘家那边的门生,黄莺被赐婚秦王之后,那门生的母亲主动来提的。还有黄雀,她的亲事也算是定了,卫锁透过几次话。

这卫锁虽说入过奴籍,但是如今已经被放出去,算是秦王的门人,在外行走,面子很足。老太太左思右想,都觉得是合适的,结了卫锁这门亲,为莺儿也有裨益。

剩下就是黄鹂了,老太太叹气,高不成低不就啊!

鹂儿虽说比不上莺儿,但生得也好,心机也够,为人还伶俐,但可惜就可惜在是庶女。而且她亲娘黄氏名声不好,都在一个县住着,老熟人都知根知底。

如今,她最好是远嫁,可远嫁……老太太蹙眉,外头人她也不识得啊。

房中,黄氏正在忧心,满屋子乱晃,地板都快磨破了。

转头瞄了一眼优哉游哉的女儿,心中惶急,“你怎么这么淡定,听说黄豆、黄雀两个亲事都有着落了,可是你……”

说实话,在得知沈璋身份的一刹,黄氏确实是有些失望的,失望女儿努力了这么多年,一点也没靠近王爷身旁。不过,再一看黄莺的容貌,她也就死心了,鹂儿虽然生得也好,但有绝色在旁边比着,也就平常了。

见黄氏实在是忧心,黄鹂安抚了一句,“阿娘放宽心,女儿不会嫁不好的。”

黄氏怔了怔,“你心里有主意了?”

“嗯!”黄鹂点头,而后胸有成竹,“老太太一定会让我进京给王妃做伴的。”

这话就有意思了,去姐夫家和姐姐做伴,不就是娥皇女英吗?

黄氏不明白,“不,不会吧。”剩下的话她没说出口,这么多年王爷都对黄鹂没兴趣,进了王府也未必能得了眼。

黄鹂呵呵笑,“阿娘且等着吧。”黄鹂虽然不明白今生,黄莺为何能做正妃,但是想来人心是不会变的,祝家大娘子肯定会进京。

算起来,祝家大娘子才是王爷嫡嫡亲的表姐,而且又是那般绝丽品格,老太太得到消息后,肯定会着急。

黄鹂回想了一下,前世,祝家大娘子在容貌风姿上与黄莺不相上下,且她精通琴棋书画,高贵优雅,还算胜黄莺一筹。不过,今生,黄莺比前世出落得更加出色,也不知祝家大娘子能不能比得上了。

比来比去先且不论,她就不信,面对这样一个绝色美人,还与母妃有三分相似,秦王能不动心。

一旦黄莺失宠,黄家也就跟着玩完,最好的法子,就是她进王府帮着固宠,两人服侍总比一人得趣。

这话说起来,有些不害臊,但死都死过一回了,谁还在乎这个,权势才是正道。

——

温泉别院迎来了一位客人,这一片是温泉区,不仅有皇家别宫,勋贵之家也在附近修建别庄,这次过来的是英国公世子夫人。正赶上世子夫人带着女儿在别庄养病,如今病好了,就想过来拜见一下秦王妃。

处在这个位置不可能不交际,黄莺虽然不了解这位世子夫人,但还是请了她进来。

有向氏在,还真是万能好用,京城所有勋贵女眷,她都能如数家珍。

“这位世子夫人是黎川侯厉家的嫡女,与英国公世子夫妻恩爱,育有三个嫡子……”向氏介绍了很多,最终总结一句,“这位厉氏是个妙人。”

这里面还有件趣事,英国公世子人生得俊雅,性子风流多情,对这位嫡妻确实不错,但却一会一个真爱,对许多小妾都一视同仁,珍爱非常。

厉氏刚进入英国公府时,与世子度过一段恩爱日子,谁料,刚怀上孩子,世子就弄进府一个真爱。

当时正受宠,年少气盛的厉氏哪里受得了,当即就打了真爱板子,撵出府去。世子知道后,大闹一场,还说厉氏是毒妇,将他和真爱的故事说得凄婉动人,最后宁可离府也不离弃真爱。

黎川侯权势正隆,厉氏又是嫡长女,受尽宠爱,而且厉氏正怀着孕,这事必须得给厉家一个交待。无奈之下,英国公只好做样子,将世子撵出府去,想着事后做厉氏工作。

这厉氏怒了一场,见了红,孩子差点没,才收拾心境,静心养了起来。

也不知道她想通了什么,半个月后主动找到公婆,说是心里惦记夫婿。但是世子这事做的太寒心,想给他点教训,让他知道外面的女人不可信。

听说儿媳心里还是有儿子的,只是厌恶妾侍,英国公夫妇欢喜不已,纷纷同意厉氏教训儿子。

然后,厉氏就给世子又找了个真爱,最终世子弃了原来的真爱,带着新的真爱回府。

从此以后,厉氏就一心一意拿捏着家中银钱,还有所有真爱的卖身契,在府中过得逍遥无比。

“这厉氏一定是个厉害有手段的主母。”黄莺道。

向氏摇了摇头,“是有手段,但是不厉害。满京城谁不知道,世子夫子最是仁慈,对侍妾最是和善,只有侍妾闹得,没有她下狠手的。偶尔,连世子都觉得愧对嫡妻。”

怎么可能?黄莺震惊了,这样还能过得顺吗?

“为什么不顺?”向氏笑了,“英国公府如今当家的是国公爷,而日后当家的则是小世子,厉氏的长子,跟世子有什么关系呢。他愿意闹,就闹好了,钱掐在厉氏手中,父母向着厉氏,府中下人投靠厉氏,那些真爱所谓的闹,也就是口头出出气,面上扬扬威,等以后懂事了,心里就明白,这个家到底谁才是应该讨好的人。”

想了想,向氏决定借机提醒一下黄莺,就道:“当初,厉氏和世子也是有过一段恩爱日子的,新婚燕尔哪有不腻歪的,只是,郎心易变。”

黄莺笑笑,没说话。

向氏着急,忍不住又说了一句,“王妃,您也应该早生个嫡子傍身。”

见向氏真心为她着想,黄莺想了想,反问道:“夫人觉得英国公世子和王爷有可比性吗?”她笑了笑,继续道,“我和厉氏的情况也不同。无论有没有嫡子,依靠得只能是王爷。”

英国公世子那是废材,所以,厉氏能拿住他,若是换个人试试,她的方法根本就很难实现。

黄莺知道,她身边之人都担心她,见她这么娇纵,和沈璋没大没小,心里都暗自为她着急。

只是这种事,她没法细说,男人的心在你身上时,你就是骑在他脖子上,他也照样乐呵呵。假若他心不在你身上,即便你诚惶诚恐,小心伺候,他也嫌你烦。

黄莺有信心,沈璋不会变心,但世事无常,谁能料到以后呢。如果他注定要变心,那她为何不在他变心之前,活得快乐一点,使劲欺负他,找回些场子。

如向氏所说,花嬷嬷等念叨的,她应该顺着沈璋,贴心温顺,努力做他喜欢的样子。

可鬼知道他喜欢什么样子,他那如晦,大海捞针的心思,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在现代时,看过许多系统攻略帝王的小言,似乎那些帝王的心思都很好猜,可实际上呢,有时候她连自己的心思都摸不透。

前一会还想吃鱼呢,过了一会,就厌恶上了。

感情一事最难琢磨,哪怕你变得跟他心中幻想的人一模一样,他也未必看得上你。

黄莺只知道,她贤淑做大家闺秀状时,沈璋喜欢;她撒谎骗人时,他喜欢;她暴躁打人时,他也喜欢。

所以,推断,沈璋喜欢的只是她这个人,无论她做什么。

既然她什么样子,沈璋都喜欢,她为什么不开心一点恣意一些呢。

而且更重要的一点,黄莺发现,沈璋有点抖M倾向,她越欺负他,他越乐。

黄莺托着下巴开始思考,嗯,要不要搞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