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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转生传奇-第42部分

小说: 转生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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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血祭给最高的鹰,凭他引领,飞向圣境,处置我无羁的灵——陈小诗”

(全书完)

书写完了,大家骂吧,只要别涉及我家人,怎么骂都无所谓。

其实我是个很任性的人。

写书,有人为名,有人为财,原因各不相同,我也可能既为名又为财,但支持我写下去的,更多的是种感动,是种爱好。

我比不过那些职业作者,甚至许多业余作者,他们能一日万字,成书百万,而我做不到。

如果,我的身边,没了生活,没了那份感动,那份感觉,我无法动笔。

这本书缘自于一个简单的小故事,一个最初的感动,于是我追寻回忆,追寻许多小小的光点写了下去,可是最后我发现我自己错了,错得很离谱,这样的书或许能够娱己,却无法娱人。

当去年我的妹妹,我的爷爷相继离开人世时,我的这种颓废感终于是爆发了,我发现,这本书,已经没有可以感动我的地方,这本书所有支持我的力量消逝了,最初的动力,所有的动力全离开了,他们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那么我是否要把这书写下去?我曾犹豫过,很犹豫,编辑找过我谈话,我真的不知道,我不喜欢写自己不感动的内容拖情节,每一个字,一句话我一定要自己喜欢才去写。

前几日,在光绪那本历史架空书的书评区给那书的作者熊写书评,结果被一名热心的读者看见了,我非常愧对他,也愧对所有等待的人,所以我决定写完这最后一章,来表示我的歉意。

我一直想给我的妹妹写一章来缅怀她,缅怀一个妙龄,各方面都特别出色的女孩,真的很出色,所以这最后一章送给我前往天堂的妹妹,哥哥希望你在天堂能永远幸福快乐。

拿一首妹妹自己写得小诗来作为结尾:把血祭给最高的鹰,凭他引领,飞向圣境,处置我无羁的灵——陈小诗。

好了,好聚好散,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谢谢诸位陪伴这本书走到今天,小志还会写文章,但可能不是最近,最近给一个好朋友管理他的小说。

外篇 世界上有三样东西不能相信

注:转贴,以下东东作者看了比较有趣,发上来供大家探讨一下,呵呵,说不定对我的后面的小说情节开展很有用的。

世界上有三样东西不能相信:男人的承诺,男人的情感,男人的理由。

如果他给过你天长地久的承诺,是因为他自己对你们之间的那份感情都没有把握;如果他说你是他一生最深的(唯一的)爱,则表示他一定对别的女人说过同样的话;如果他失约,给了你若干理由,你千万不要信以为真,男人是编造理由方面的高手,他的种种理由归根揭底只有两个字:借口!

男人在承诺的时候固然真心,在背叛的时候也是实意。他不再爱你,明明是他变心了,但他却只认为是你当初吸引他的那些特质消失了。别试图去征服一个35岁以上,从来没有结过婚,至今也没有固定女友的男人。这种人往往不是性无能,就是爱无能,而且多数还有心理暗疾。最后受伤的多半还是你。

看一个男人爱不爱你的最好方面,是看他愿不愿意把你引入他的世界当中,认识他周围的那些朋友,特别是他的父母。若一个男人不肯把你介绍给他的父母,说明他绝对不爱你,千万别上当。若是已经上当的,就最好抱着“酒后失身,不必当真”的心态了。这样,虽然不能拥有爱情,但至少挽回了面子。

当男人碰上女人,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跟她上床。女人却误把这当作爱。即使他想跟你建立某种长久的固定关系,切不要沾沾自喜,这只不过代表他想继续跟你上床。如果你以为某个男人很好,自以为爱上他了,请掐掐你自己的大腿。如果你感觉不到疼,恭喜你!你在做梦。如果你感觉到疼了……还不快点从梦中醒来!

男人对女人,很多时候是始乱终弃。但是在抛弃的时候,请至少找个好借口。找不到好借口,是愚蠢;不去找,是残忍。不要得意于一段长达若干年的追求。看看他多久给你打一次电话或者看你一眼。如果超过一周了,请注意!他并不是因为所谓的爱你才追求你,他只是圆他自己的一个梦。

收服男人就得对他好,但不是时时都好,只要在他生病的时候照顾他就行了。若是他身体的确好的从不生病,只需在你自己生病的时候照顾他就行了。

若是男人有对不起你的地方,请坚决与他分手,但要注意方法,要温柔地分手,不要发脾气。这是很有区别的,前者是世间遗憾,后者是性格不合。多给男人一点遗憾。因为对于遗憾,一直都是男人心中一道凄美的风景线。他们大多数不懂珍惜,信奉得不到的才最美丽,失去了的总有诗意。让他失去你,比你失去他要占优势得多。

不要被男人对你的愧疚心感动。因为按心理深层因素分析,当他对你有愧疚感的时候,通常已经在潜意识里开始排斥你了。什么叫神话?请听男人向你表达爱意;什么叫传说?请听男人对你的承诺;什么叫梦境?请看你自己听到前两者时的反应。

看男人对你的态度,得看他带你去什么场所。带你去高级饭店,他想你做他的情人;带你去看球赛,他只把你当哥们;带你去酒吧,他希望与你发生一夜情;带你去路边的排档,不!你错了,不是把你当老婆,他是在暗示你,今天我们的晚饭AA制。男人说喜欢你,并不代表他爱你;男人说爱你,并不代表他会娶你;男人说要和你结婚,并不代表他会对你好一辈子;男人说要对你好一辈子,代表他在撒谎。总之一切的一切,都仅仅说明了:他很寂寞,而且无聊。

当一个男人有机会和你发生关系而他没有那样做,并不能证明他是正人君子。加倍小心!他极大可能是因为已经有老婆,而且和老婆关系还不错。

对于男人,请不要以身试法。如果你还没有修炼到刀枪不入,就先做到沉默是金。没有武艺傍身,就不要行走江湖。

如果你给你的男友(老公)打电话(传呼,手机)遇到占线(不接),不回,关机(不在服务区)等情况时,完全没有必要打第二次。因为破坏人家的欢乐时光实在是件不好的事情,关键是让你自己很没面子。

背叛是男人的血统,博爱是男人的宣言,自由是男人的口头禅,见异思迁是男人的风尚。

外篇 留学(一)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的中国留学生

作者:小陆子

转贴

注:此文中的经历极为接近作者本人,甚至背景细节是本人的一些缩影,发上这篇转贴是为了大家以后能够更好的对《转生传奇》的后续情节能有个了解。

1999年的倒数第二天,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我告别送行的父母,亲戚,和女友,飞往加拿大。飞往了那片陌生的国土……

当刚刚键入以上这些文字后,我面对电脑屏幕无声地坐了很久。

流逝而去的这几年生活突然象被一只无形手团在一起,劈面砸向我。几年来的经历如流星般刷刷的在我眼前划过。

我轻轻地拨开遮掩在身前光阴的垂柳,再次站到那面已然平静的记忆之湖边上。无法抑制的悲伤随之汹涌而来,叫人揪心的疼痛。

(一)

初到加拿大时摆在我面前最严峻的问题就是语言。在这么一个环境中不懂英语可以说是处于半残废状态。

国内的英语教育注重读写能力,这样就造成了绝大部分的中国学生刚来加拿大时成了“聋哑人,”老外说的我们听不懂,我们说的老外不明白。刚来时那个惨啊!只要一有人跟我说话,就竖起耳朵拼命听,边听边在心里自己翻译,半猜半蒙想知道别人和我说什么。

就这样,我还是闹了不少笑话。飞抵温哥华机场时,有老外问我How’s going(你好吗?)我误以为他是在问我去哪里。于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Go to K city。(去K市)。

刚来的一年多我是住home stay的(寄宿家庭),那是对比较年轻的夫妻,四十多岁的样子,还带一儿子。

男的叫Doug,是个货车司机,每天天没亮就开着个小破卡车去上班。他们家是在北边山上一个新建的小区中,离学校有20多公里,离最近的公车站也得有2,3公里。所以住他们家期间,我每天一大早就得睡眼惺忪地爬上Doug的车,由他把我送去公车站。

并非我娇气,不肯步行那2,3公里,加拿大的冬天实在是冷,零下二十几度属于是正常的。和几乎不下雪的上海相比,个人认为这里的冬天可以说是地狱。别说那2,3公里,就是在公站等等车那几分钟,我也常常被冻的涕泪俱下。

Doug是个好青年,这句话是我常挂在嘴边的。他听着很受用。Doug确实是个好青年,40岁出头的人了,独力支撑着这个家。而且,那孩子还不是他的,是Dyniss和前夫生的。

Dyniss就是女主人,也四十了。年轻时在温哥华做过接线员,后来因为一次工伤事故导致背脊受伤。平时也好好的,不过每天卧床时间不能少于14个小时。她家里以前应该条件不错,过世了的父母留给她一栋大房子。Dyniss卖了那大房,新买了我们住着的这栋小楼,新换了一辆不错的小车,和Doug两人带着儿子过起了甜蜜的生活。

她别的都好,就是太容易伤感,动不动就哭。有次我洗完澡出来又见她一个人坐那儿默默垂泪,还结结巴巴地问她是不是我洗澡洗得时间太长,让她心疼水费了?

“他们的”儿子叫Kevin,17,8岁,打的一手好鼓。我每天放学回家必去楼下他房里坐坐的。

音乐是没有国界的,也不需要语言交流。这大概是我和他的相处之道吧。一般都是他伴着音乐打他的鼓,我窝在沙发里看他提供的黄色画报。一段打完后,我就说好,非常好,非常非常好。他就更来劲了,不打个满头大汗,精疲力尽是不肯罢休的。看来,拍马也是不分国界的。

不过这小孩也蛮懂事的,年纪不大就知道在外面打工了,听说他那套架子鼓就是自己靠打工争来的。他说的英语我基本听不懂,太他…的快了,还夹着方言。后来我也懒得去认真听了,不管他说什么,我都说对,对对,你说的太对了。于是他把我引为他的外籍知音,对中国的印象好的一塌糊涂。

加拿大人对孩子的放任度是绝对的。只要别干坏事,其他一律不管。

Kevin老带个女生回家玩,和大家打声招呼后就往自己房间里一躲。这小子还很认真地告诉我以后多半会和那女生结婚的,因为他们从13岁就开始恋爱了。把我给乐的,心想老外的孩子真是不简单。

出国前,我有个相恋多年的女朋友,平。机场送我那会儿哭的跟个泪人是的。机场打扫卫生的阿姨站我们旁边都不愿意离开,每过5分钟就过来用拖把拖一回水。到加拿大后给她报平安的电话里她还是悲悲切切的,弄的我心里也很难受。不过也是,两人在一起时倒没怎么觉得特别恩爱,现在一分开,生离死别的感觉马上就来了。都说距离产生美,这话没错。

在Doug他们家住下后,我铺开纸给平写了封信。女生就是喜欢这套华而不实的东西,好象隔上十多天,穿过太平洋再到她手里的信具有什么特殊意思似的。其实话还是那些话,思念也还是那样思念。没有什么浪漫是不要钱的,这信纸,信封,和邮票加一起合RMB要10多快。仅仅是一封信呐,出国前我还豪情万壮准备让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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