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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假如我轻若尘埃-第11部分

小说: 假如我轻若尘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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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舅妈对她说:“你已经满十八岁了吧?你们学校有助学贷款吧?现在勤工俭学的机会应该也很多的,房子已经无偿给你们住了,存款也是你们拿着了,我们也是平头百姓,还要我们怎么样?”

    “可是林凛年纪还小……”林薇试图解释他们的困境,林凛在旁边拉她,她甩开他的手。

    那时的林凛刚过了十三岁的生日,个子在同龄人里算是高的,有一米七十几,人却是精瘦的一个,像根黄豆芽,清秀的一张面孔,此时涨的通红。林薇骨子里也是很硬气的人,平日里打碎了牙齿也会不动声色的咽下去,这个时候却是不得不低头了。

    舅妈很淡定的打断她,至于要说什么,一定是老早都想好了的:“林薇,妈在世的时候,你叫我们一声舅舅舅妈,现在妈去世了,我们之间说到底也就没有关系了……”

    林薇不懂这番话里的意思,傻在那里。舅舅过来作势打圆场,其实是把这姐弟俩拉走了。

    出了家门又下了楼,舅舅才开口解释给她听:“你妈妈到我们家来的时候已经十几岁了,她是你外婆的学生,家庭比较复杂……,我们也劝过你外婆,可是……,你也看到了,这么多年,我们林家对你们也算是仁至义尽……”

    林薇突然觉得好笑,居然是在这种境况之下,让她弄明白这个千古之谜:外婆这样端正的人怎么会有林燕青那样的女儿?外婆膝下一子一女,舅舅大她妈妈好多岁,虽然是没什么成就的人,但也中规中矩,没有任何出格的地方,她妈妈就完全不同了。她隐约有过猜想,却不敢想下去,更加不敢开口问。外婆这里是她和林凛唯一可以容身的地方,她舍不得。

    而事实,原来是这样的。

    林薇谢过舅舅,带着林凛回家,一路上都没讲话。到家之后,两人动手收掉灵堂,打扫房间,整理外婆的遗物,最后把遗像挂到墙上。

    林薇站在凳子上挂,林凛在下面替她扶着凳子。

    他突然叫她:“姐姐。”

    “嗯?”林薇回头看他。

    “没事。”林凛摇摇头,这么说着,眼睛就红了。

    他忍着不哭,林薇倒先落了泪,从凳子上下来,一把抱住他,靠在他身上哭。十三岁的男孩子身体还是单薄的,却努力做出一个男人的样子来,紧紧搂着她,伸手在她背上安抚。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俩都清楚地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她没有别的肩膀可以倚靠,而他也只有她了。

    哭过之后,林薇开始算手上剩下的钱,几块、几十块的凑起来,总数仅够一个多月的开销。他们住的房子并没有产权,承租人也改成了舅舅的名字。办手续的时候,她不曾多想,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直到此时,林薇才真正明白钱的意义。仔细回想起来,她并没怎么尝过贫穷的滋味,更没有挨过饿,至少,八岁以后没有。幼时跟着林燕青,大概也有过三餐不济的时候,但当事年纪实在小,有很多事都不记得了,又或者是存心忘掉的。后来,有外婆照顾他们,手头从来就不宽裕,但拮据归拮据,却也没为吃饭穿衣念书的事情发过愁。他们有东西吃,有地方住,房子小却干净,穿的简朴却也不难看,外婆是典型的上海女人,又做了一辈子的老师,是很会过日子的一个人,经她手的一切都是井井有条的。外婆待他们这样好,尤其是她。林凛有时嫉妒,说外婆偏心。外婆总是笑答:“因为姐姐是女孩子,你是男子汉,也要待她好一点。”

    就这样一夜梦醒,林薇突然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无助的活在世上,就像那篇英文课文里说的故事,一个小孩突然意识到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穷人”。

    不过,她和那个孩子不同,她总有个模糊的信念,觉得自己迟早会有钱的,只是不知道从一文不名到腰缠万贯,这之间又会有怎样的曲折呢?

    第二天一早,何齐又被电话铃声吵醒。

    “你醒了没有?”电话那一头,是林薇的声音。

    “醒了醒了。”他立时来了精神。

    “那我过来了。”她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何齐从床上翻下来,拖鞋只找到一只,光着另一只脚就去开门。门打开来,林薇刚好走到门口。

    “林凛说你撞到头了。”她对他说。

    “嗯,这里。”何齐低头指给她看。

    走廊里光线暗,她没看出名堂来。

    “……你都没看到……”何齐突然觉得挺委屈。

    林薇无奈,进屋把他摁在窗边的沙发上,再拉开窗帘细看,果然有一块青在额角,破了一点皮,已经结痂。

    “昨天怎么不说?”她伸手摸了一摸。

    大概是手重,他嘴里发出“嘶”了一声,伸手抱住了她的腰。她真是瘦,好像只消张开手臂,就可以把她整个人包裹起来。

    “松手!”她打他的手。

    “哎疼!”他撒娇。

    “就破那么一点儿皮,疼什么疼啊。”她一点同情心都没有,伸手推他,想挣脱出来。他也不相让,就是不松手,抱得只有更紧。

    终于,他求她,声音沉在喉咙深处:“你别动了,林薇。”

    “你干吗?”她问,觉得他不对劲,呼出的气落在他脸上。

    何齐看着她,心想大约傻瓜都看得出他想做什么,只有她不懂。他慢慢站起来吻她,手伸到她的T恤里去。

    她总算明白了,脸腾的红起来,轻声说:“不行,你别这样。”

    “为什么啊?”他问,然后干脆开始装蒜,“你说什么不行,我听不懂。”

    “装什么装?你个流氓……”她骂,却又启开嘴唇接纳他,眼睛里似有沉迷的神色。

    嘭嘭嘭,一阵敲门声传进来,而后就有人一迭声的喊:“姐姐,林薇,……,何齐,我姐在不在里面,……,林薇,你弟弟找你,林薇,你弟弟快要饿死了,你还管不管?……”

    屋里的两个人像是被抓了现行,立时停下来。何齐一脸懊丧,林薇看他那样儿,捂着嘴暗笑。

    “你们到底开不开门?我都听到你们声音了。”外面那个继续叫。

    最后还是林薇先缓过来,低头在何齐脸上亲了一下,掰开他的手就去开门。

    门外面自然就是林凛,大大咧咧的走进来,四下看了看,问:“你们在干吗?”

    林薇看了何齐一眼,拉了林凛就走。

    林凛还不罢休,一路问过去:“姐,你怎么一大早就不见了,你们到底在干吗?”

    门又关上了,何齐仍旧站在原地,突然觉得周围空荡荡的,这房间,还有他心里面也是一样。自父亲去世,或者更久,这种空荡荡的感觉就在那里了,好像只有抱紧她的时候,这空虚才能稍微得到丝毫弥补。

    九点钟之前,何齐送林薇去上白天的班。车子一直开到韦伯家门口。林薇要下车,何齐拉住她,又腻了一会儿才放手。

    “再见,”林薇对他说,“替我看着点林凛。”

    “那当然,”何齐笑答,“那小子我是得好好开导开导。”

    “你说什么?”林薇问。

    “没什么没什么,”何齐又笑,“我一定好好看着他。”

    车总算一步三回头的开走了,林薇把书包顶在头上跑进去,天还在下雨,她以为没人会看见,结果一进韦伯家的门口,莎莉就奸笑着跳过来问:院子外面那个开黑色跑车的人是谁?

    林薇自然不肯老实回答,待到静下来,却又忍不住回味那些拥抱和吻。她想到脸红心跳,又突然意识到,早上如果不是林凛突然闯来,她跟何齐肯定就不只是做这些了。

    外婆在世时,家教是很严的,尤其是对她,十岁以后就连短一点的裙子都没穿过,那些道理也一直都在讲——女孩子要自重,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欠别人的人情。

    但现在呢?她穿着短得不能再短的裙子,化着浓妆在酒吧卖酒,在夜总会认识一个人,没有多久就住到人家那里去了。她的道德观仿佛也就是这么松散了,她又想到林燕青,自己身上大约总有那么一点了来自于母亲遗传,至于是哪一点,又什么时候显现出来,就尚未可知了。


    第三章 (5)


    林薇在韦伯家看孩子,何齐则依约看着林凛。

    林薇脾气犟,平日里又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两人认识差不多一个月,何齐从没给她买过什么东西,也没什么机会带她去有意思的地方玩。但林凛就不一样了,何齐存了心要讨好这小子,先是带他去酒店附近的商店买衣服,男人买东西总是目的明确,牛津衬衣、卡其西裤、T恤、牛仔、运动鞋,不一而足,全都是整套配好买下来,何齐看过觉得不错就点头,然后刷卡,签字,金额看都不看。

    名店的衣服就是这样,虽说样子简单,却有型有款,穿到身上通体熨贴,林凛人虽然瘦,但骨架已经长的很好,再加上面孔漂亮,个子也不矮,换下一身旧衣,立时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乍一看倒像是有十七八了。人都是爱漂亮的,就算是老和尚也多少有些虚荣心,更何况是林凛这样年纪的小孩子,打扮好了往巨大的穿衣镜前面一站,被几个年轻鲜亮能说会道的柜姐轮番夸奖,便飘飘然起来,自我感觉好得不得了。

    从商店出来,何齐又带着林凛去吃饭,江边的西餐厅,工作日的午市没有什么人,他们两个人坐一张正对江景的桌子,几个西服革履的侍应生站在边上待命。林凛生平第一次出入这种地方,什么都不懂,少顷,侍应生送了餐包和奶酪上来,他指着摊开的菜单就要点菜。侍应生愣了愣,知道他不懂规矩,脸上露出一丝不屑。林凛是敏感的人,何齐看出他不自在,觉得是自己做的不妥,不该来这种地方,也摊开餐单点菜,点完了,又着意看了那个侍应一眼。那侍应自知做得不妥,立马变得殷勤起来,何齐不吃这套,等菜都送上来,就把那帮人都遣走了。没有旁人在,那顿饭吃的也就轻松了些,林凛是聪明人,不多时就将刀叉用的很好,再没有什么露怯的地方。

    雨天没有多少地方可去,饭后,两个人去看了场电影,再去打壁球。林凛不会打,何齐就手把手的教他。何齐是独子,突然冒出个弟弟一样的角色,感觉似乎也不错,林凛也是一样,这一天下来,早就对他没了戒备,除了喜欢,还佩服的五体投地,觉得他什么都懂,什么都见识过,渐渐的话也就多了起来了,说了不少学校里的事情。何齐笑着听他说,突然发觉这姐弟俩的性格其实是很像的,林凛甚至比林薇还要酷一些,家境虽然不好,也没什么朋友,却没有人敢惹他。

    傍晚,何齐带着林凛去接林薇,到韦伯家门口,五点还差几分,两人便坐在车里等。

    “我将来想做医生,但是医学院最短也要读七年,我不想我姐养我这么久。”林凛对何齐说起他的梦想来。

    “不做医生,你还想干什么?”何齐问。

    “初中毕业考个职校吧,早一点出来工作。”林凛回答。

    何齐听得一楞,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子还需考虑挣钱养家的事情,他有些愧疚,觉得自己就是历史书上的玛丽安东奈特再世,让吃不起面包的人去吃蛋糕。

    “你姐知道吗?”他又问林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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