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笔记-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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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用客气。”老林笑道,“我也是为了报酬嘛。崔梦那小丫头说了,任务完成后,许给我一套北京的房子。”
我赶紧道:“崔梦不会食言的。你帮了我们同门社这么大的忙,领袖一定会遵守承诺的。”
“领袖?”
“嗯,我们同门社的领导,最高负责人。怎么,你没听豹子说过?”
“我跟豹子不大谈起这些事情,平时也就是喝喝酒、吹吹牛逼。”老林自嘲地笑道,“我老了,现在对于这些江湖帮派还是政治团体什么的,也没有什么兴趣。反正能给钱的,我就认为是好的。不是有句话嘛,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对了,老林哥,你跟豹子是怎么认识的。”
“呵呵,说起这个,豹子还算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哦,是怎么回事?”我来了兴趣。
老林叹了一口气,“你想听?”
“嗯。”我点点头。
“好吧,闲着也是闲着,我就给你讲讲我过去的事情。”老林又续上了一根香烟,问,“长青,你怎么看这秦岭?”
“秦岭……”我想了一下道,“秦岭是横贯中国中部东西走向的山脉,亦是中国南北的分界线,植被丰富茂盛……”
“那都是书上的说法。”老林打断我道,“长青,你记着,有些东西是永远不会写在书上的。”
我好奇地看着他。
“秦岭这种深山老林里,啥邪乎玩意儿都有,坟包里的毒蜂子、追着人咬的野鸡脖子、铺天盖地的瘴气、几天几夜也散不开的迷雾、看不见的大烟泡子。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里是整个中国的龙脉!从古到今,从商周数下来,有好多帝王的陵墓都秘密地修建在这里。”
我惊讶道:“商朝当时的势力范围已经扩展到了秦岭?”
“商朝国都虽然在河南一带变动,但势力范围却伸展到了西歧。西歧就是指的秦岭腹地。春秋时的秦穆公死了以后,墓地就选在了这里。你知道秦穆公吗?”
我点头道:“知道,他是春秋五霸之一。”
“对,没错!就是他!”老林的一只独眼忽然在夜色里闪烁出了明亮的色彩,“史书上说,秦穆公曾建造天台,秘供龙纹玉玦以镇日月。你想想,什么玉玦才能有资格‘以镇日月’?那得是什么宝贝。传说中,那块玉玦不是人间造出来的,而是天上掉下来的。秦穆公死了以后,那块传说中的龙纹玉玦就成了他的陪葬品。长青,你知道如果能挖到这个东西,能值多少钱吗?”
“难道,你……”我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没错。”老林转过头看着我,“我的左眼,就是为了它而瞎的。”
第十篇笔记 老林的故事
老林是湖南长沙人,出身于风水世家,祖上有过“不过五”这般厉害的风水先生,甚至想逆天而行,化身成龙,却终究人算不如天算,功亏一篑。随着时局动荡,中国社会几度反复,待家业传到老林这一辈时,早已中落,就连祖上那点分金断穴的本领,也只是剩得十之一二。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老林仗着这十之一二的风水秘术,也足以让人侧目。现代社会流行火葬,看风水定吉穴这套本事是英雄无用武之地,成了屠龙之术,老林干脆反其道而行之,用自己的风水本领干起了盗墓的行当。
“老林”这绰号不是他老了以后才叫起来的,在他年轻的时候,就被道上的称呼为“老林”了。但凡加个“老”字,这意味就不一样了。老林算是中年得志,有硬本领傍身,从他第一票开始就干得风生水起。他去广西盗过越王墓,进四川盗过献忠墓,去中原挖过河南王,上东北翻过长白山,一路干下来都是大手笔,除了打出了响当当的名声外,也笼络了几位一心一意的道上兄弟。其中有一个叫“铁蟋蟀”,还有一个叫“二和尚”,三个人还插香盟誓,拜了把兄弟。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铁蟋蟀和二和尚也是精于盗墓行当的好手。尤其是铁蟋蟀,个子不高,但脑子和身手一样灵活矫健,并且喜欢争勇斗狠,道上的人都怕他,给他名字前面加了个“铁”字。二和尚跟他却相反,这人体格粗大,性格憨厚耿直,是个能靠得住的人。因为是个光头,家里又排行老二,所以被人叫作二和尚。三人中老林年龄稍长,便把二人当作弟弟看待。这三个人联手做了好几票大的买卖,可谓是黄金组合。
铁蟋蟀脑子灵活,向来善于出谋划策。其实盗墓这行当,你看着挖出来这宝贝那宝贝了,实际上土夫子根本挣不了几个钱,这大钱都被二道贩子和拍卖商挣去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诗吗,“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一件东西倒几道手,洗白了,在拍卖会上能卖出几十万甚或几百万,但土夫子刚挖出来卖给收货商的时候,可能只有几千块钱。没办法,这种东西不能长久地留在手里,都是烫手的山芋。想挣大钱,除非你能搞到一件不世出的宝贝,让人看见就两眼发光的,这样的货你开多少价钱都有人收。
那天三个人凑在一起,就谈起了这个事。铁蟋蟀说:“要说真正的宝贝,我还真知道一个。”
老林和二和尚知道他素来心思挺多的,便催促他快说。
铁蟋蟀道:“你们知道和氏璧吧?就是‘完璧归赵’故事里的那块和氏璧,据说此璧冬暖夏凉,百步之内蚊蝇不近,乃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秦统一中国后,和氏璧被秦始皇所得。始皇令人将其雕成玉玺,镌刻李斯写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再雕饰五龙图案,玲珑剔透、巧夺天工。从此以后,这个玉玺就成了国家政权的正统象征。传到汉朝这一代时,王莽篡汉,他向自己的姑姑汉孝元皇太后王政君索要传国玉玺,当时王政君大怒,将玉玺砸在地上,致使传国玉玺崩碎了一角。王莽便让匠人用黄金补上一块,称之为‘金镶玉’。然后玉玺一直传到了元朝末年,朱元璋得了天下,推翻了鞑子,元顺帝就带着传国玉玺跑到大漠里面去了,从此以后再无音信。明军数次深入大漠,说是为了清除蒙古人的残余势力,其实就是为了寻找传国玉玺,但一直没有着落。”
二和尚一听就来了劲:“你的意思是说,咱们只要找到了这个传国玉玺,就要多少钱有多少钱了?”
铁蟋蟀点点头:“那是。”
老林沉思道:“这是个大工程,几十万明军都办不到的事情,咱们从何下手?照你估计,找到的概率有多大?”
铁蟋蟀说:“几乎为零。”
二和尚瞪起了眼:“嗨,你这不是白说吗!”
“我也是先过过嘴瘾,图个痛快。”铁蟋蟀嘿嘿笑着,忽然目光一凛,道,“说到玉,我还真想到了一个宝贝,这个不比那传国玉玺差,并且还能有地方寻去!”
老林和二和尚急问道:“是什么!”
铁蟋蟀神秘地道:“你们听说过龙纹玉玦吗?”
老林自幼家训极严,多读史书,“龙纹玉玦”虽然偏门,但他也略有所闻,“史书上说,秦穆公曾建造天台,秘供龙纹玉玦以镇日月。你说的是不是这个?”
“正解!”铁蟋蟀兴奋地道,“你们想想,什么玉玦才能有资格‘以镇日月’?那得是什么宝贝?据传说,那块玉玦根本不是人间的东西,而是从天外掉下来的宝物。秦穆公死了以后,那块传说中的‘龙纹玉玦’就成了他的陪葬品。我们要是能搞到这个东西,那真是,啧啧……”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听铁蟋蟀这么一说,老林和二和尚当场双眼放光,“你别光说不练,这秦穆公到底葬在了什么地方?”
“我从来不打无准备之仗。”铁蟋蟀胸有成竹地道,“据史书上记载,穆公死后,葬于西歧龙脉,也就是今天西安附近的秦岭腹地。但到底位置在哪儿,老林,这就要看你的眼力了。”
老林沉思半晌,一拍大腿站了起来:“走,去秦岭!干完这票大的,咱们兄弟也可以洗手不干了,住别墅,开好车,左拥右抱,也过过有钱人的生活!”
于是,三个怀揣着发财梦想的土夫子出发了,直奔秦岭而去。但如果他们知道那个“龙纹玉玦”是什么来历的话,恐怕打死也不会打它的主意。
但这世上,谁又能未卜先知呢。
三人直奔秦岭而去,带着全套的专业装备:洛阳铲、旋风铲、矿灯手电、登山索、爆破炸药,为了此次行动,老林甚至把压箱底的东西都带了出来——金刚伞。金刚伞是土夫子的盗墓利器,水火不惧,百刃不透,打开之后可以抵御墓中各种机关的暗器,乃是用百炼精钢混以稀有金属打造,通体钢骨铁叶,是盗墓一行中不可多得的利器。
到了秦岭之后,老林极目远眺,施展起自己祖传的风水秘术本领来,看到整座山脉走势奇特,龙形虎现,藏风聚水,加之山林幽壑,大谷深涧,不由赞了一声:“好一处龙脉!”
听到他这么说,铁蟋蟀和二和尚兴奋道:“老林,秦穆公的墓穴果真在这里吗?”
老林眯着眼睛,看着山脉走势,心中在迅速地计算着。良久,他将手指指向了玉蟒岭的后面,定下了这奇山墓穴的方位。
这个过程行内人就叫作“寻龙点穴”。所谓寻龙,便是攀登山脉高峰可极目远眺处,看山脉的整体走势,观察山形是如何出身和剥换、行走,然后经过反复开帐,穿帐过峡,束气,行到有河流、湖泊的地方,山势与水脉会阴阳交配,化气结穴,这一过程就是寻龙。而点穴,就是确定墓葬的具体位置了,这个要在寻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
三人在地图上做了标记,拿罗盘定了方向,便朝老林定的方向进发。一路上也遭遇了很多情况,比如追着人咬的野鸡脖子,性格暴躁凶猛好斗的山魈,莫名其妙的大雾和能让人窒息的瘴气,以及隐蔽在落叶下面的大烟泡子。但三人凭借多年丰富的盗墓经验,一一化险为夷,暂且不表。
可当三人翻过玉蟒岭后,就发现出问题了。老林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一直跟着他们,却又始终察觉不到对方的行踪。他害怕自己太敏感了,就旁敲侧击地跟铁蟋蟀说了一下,没想到铁蟋蟀也有这种感觉,他还以为只是自己的错觉,所以一直憋着没说。三人合计了一下,确定这林子里肯定有什么东西。
三个人都是惯走江湖的主,向来过的都是刀尖舔血的营生,所以对莫名的追踪者倒不是害怕,而是好奇——到底是什么人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一路跟着三人的行踪而不被发现?要知道铁蟋蟀的眼睛比鹰还毒,老林的鼻子比狗还灵,能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活动而不被发现的,那肯定是高手中的高手了。
他们商议了一下,敌在暗,我在明,那么不如主动一点儿。老林朝四周抱了抱拳,朗声说道:“一路上跟来的朋友,辛苦了,想必也是一个道上的,拜着同一个祖师爷,吃着同一口行内饭。既然都是同行,那么有钱一起赚,大家一块儿发财。这荒山野岭的,我们能在这儿相遇,也算有缘,人多力量大,柴多火焰高,哥儿几个方便的话,能否现身露面,与兄弟们一起做了这票营生,见者有份。我老林跟几位兄弟从长沙来,身上有点南派的小功夫,虽然不入各位的法眼,但要是想在暗中黑了哪个,也不是那么难!”
老林这一番话讲得掷地有声、进退得度,该给的面子给足了,该亮的底气也亮了,按说真要是道上的朋友,怎么着也得出来亮亮相了,可怪就怪在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