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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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比尔·普洛奇尼
译者:周思佳
第01章
我歪在办公室的椅子里,翻看一本一九四八年的《午夜侦探》杂志。正看到罗素·丹瑟尔的一篇私家侦探小说,门开了,罗素·丹瑟尔走了进来。
生活中时常有巧合出现。几个月前卷入“卡丁和尼克尔斯案件”【卡丁和尼克尔斯案件:比尔·普洛奇尼另一本“无名侦探”系列小说《迷宫》(Labyrinth)中的情节。】之后,我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每次巧合真的出现时还是会吓人一跳。我张开嘴,合上,眨了眨眼,随即站起身。来人关上了门。
“嗨,侦探先生。”他招呼道,随即越过屏风,边走边好奇地打量着四处散落的纸板箱,然后扑通一声把手提箱扔在为来访者准备的椅子上,“还记得我吗?”
“还记得你吗?天哪,我正在看你以前写的一篇小说呢。”
“开玩笑吧?”
“绝对不是。”我把杂志递给他看,“雷克斯·汉尼根系列小说中的一篇。”
丹瑟尔瞟了一眼内页插图上的标题,向来带着冷笑的嘴角弯出了嘲讽意味更浓的弧度,“‘今晚,古老墓地惊现热血犯罪。’那个年代,可恨的编辑都喜欢玩文字游戏——越糟糕的越好。”
我答道:“标题也许很糟糕,但故事还是不错的。”说话间我们握了握手。
“随你怎么说。过了这么多年,我一个字也不记得了。”
“你从来不再看自己早期的作品吗?”
“我从来不再看自己六天前写过的东西。”他说,“而且,我所有的小说都被那场大火烧了,记得吗?”
我记得。那是差不多七年前的事情了,在离海岸一百英里左右的一座名叫柏树湾的村庄。一位名叫朱迪丝·佩奇的女士雇我跟踪她的丈夫。她丈夫一到周末总是不见踪影,所以她怀疑他在和别的女人约会。佩奇把我带到了柏树湾,在那里我陷入了一起凶险可怕的三重谋杀案。这起谋杀案涉及往昔岁月中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丹瑟尔二十年前写的一本平装版悬疑小说。尽管丹瑟尔没做错任何事情,那本小说却差点要了他的命。如果那天他不是怀抱美女、畅饮美酒庆贺自己最新完成的西部小说,而是待在自己的海滨小木屋里,那他必死无疑,因为那晚有人纵火烧了小木屋。
“你没有重新补上自己损失的那些书籍杂志吗?”我问他。
“没有。”
“为什么?”
“太麻烦了。”他说,“我以前总是收藏自己出版的大部分垃圾,但那场大火之后,就有点兴趣索然。”他耸了耸肩,“写出早期作品的那个家伙已经死了,不会回来了。”
还是那个老丹瑟尔,我心想。愤世嫉俗、辛辣刻薄、充满自嘲,还有些自暴自弃。他曾经非常用心。读一读五十年代之前的汉尼根系列故事,你就能看出这一点,看出他曾经多么才华横溢、前途无量。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一辈子那么久。在那之后发生了种种只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事情,让他变得越来越糟。
如果说他现在还对什么事情用心的话,可能就是金钱和美酒。现在他看起来很清醒,但呼吸中仍有股淡淡的波本威士忌酒味,说明他午饭时喝了酒,也许下午茶时也喝了酒。他的面容带着所有喝过酒的标记:鼻头和脸颊泛红,肤色灰白,灰蓝色的眼珠充满疲惫,眼白上遍布血丝。他比我印象中至少瘦了十五磅,灰色头发也变得稀疏。他今年大概六十岁,而他看起来的的确确就是这个年纪——在他身上看得出每一个艰辛、不快的年头。
我心中的想法一定流露在了脸上。丹瑟尔冲我撇了撇嘴,毫无幽默感地笑道:“可怜的老家伙,是吧?”
“我说这话了吗?”
“你不必说出来。”他又耸了耸肩,“所有的作家都是酒鬼,你知道。将要成为酒鬼、基本算是酒鬼、十足的酒鬼、彻头彻尾的酒鬼、改过自新的酒鬼,总之是其中一种。全都是酒鬼,我们他妈的每个人都是。”
对此我无从评价,于是问道:“最近你的日子不好过?”
“没有比这更难过的了。五个月来我没赚到一分钱,或者说四个月来我几乎没写出任何东西。不是因为我写不出东西,而是因为我卖不出任何东西。”
“为什么这样?”
“市场紧缩。从上到下,竞争非常激烈,大部分像我这样的老一代码字工都被挤出来了。是有很多作品不断出版,但要么是签约的大部头垃圾,要么是批发商生产的东西,要么是出版社雇用文人写的俗套作品。现在我没机会进到那些出版社。平装书编辑全都是二十五岁左右的英语文学专业毕业生,上班前从来没看过一本该死的平装版小说。他们构建起自己固定的作家群体,只用那些正奋力往上爬的作家。我的经纪人现在正跟其中一个谈——惊心动魄的成人西部小说系列,要价三千块。但不会有这种好事。”
“那你现在靠什么过活?”
“残羹冷炙,老兄。我三个月前从自家公寓搬出去了,搬到了一位女士家。”
“住在柏树湾?”
“离那里很近。詹姆斯堡。但她也不是特别有钱。如果我不能赚点钱回去的话,迟早她会把我扫地出门。”
我什么也没说。
他点起一根烟,把火柴头扔进垃圾篓,环顾四周,然后说道:“看起来你好像也不怎么宽裕。”
“嗯,不过我还没到饿肚子的地步。”
“那这些箱子是怎么回事?”
“我下星期搬家——不是被撵走的。”
“找到了更好的地方?”
“是的,稍微好一点点。”
“不错,”他说,“这地方看起来真像四十年代侦探小说中的场景,你知道吗?也许就是汉尼根小说里的:破破烂烂的办公室,墙上满是污渍,私家侦探坐在屋里等客户上门。你不会碰巧也在办公室藏着瓶酒吧?”
“没有。”我说。
“太糟糕了。”
“的确。”我开始觉得有点不自在,我猜这也在我脸上显现了出来。丹瑟尔又冲我嘲讽地一笑。
“别担心,我大老远过来不是对你冷嘲热讽的。”他说,“我还没走投无路到这种地步,不管怎么说,尚且没到这地步。”
“过来打个招呼,嗯?”
“不。我是来市里参加一个会议。”
“什么会?”
“通俗小说【通俗小说(pulp),二十世纪初期美国涌现出大批用廉价纸张制作而成的杂志,内容多为侦探小说、惊悚小说、西部小说、神秘小说、科幻小说等,被称为“通俗小说杂志”(pulp magazine)。同时还出版了大量廉价平装版小说。因价格低廉,内容通俗,这些小说被称为“通俗小说”(pulp)。】大会,还能是什么?”
“哦?”
“你的意思是你不知道?你这么喜欢通俗小说的人居然不知道?”
“前几个星期我特别忙,”我说,“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听起来很有意思。”
“不是特别有意思。一群通俗小说收藏者和通俗小说迷凑到了一起,决定召开一次大会,如果第一届花钱不太多的话,以后将会每年举办一届。你知道这种大会:座谈、讲座、出售二手通俗小说、卖书、小孩子跑来跑去问你要签名。十几年前,我认识的一个家伙拽着我去参加过一场科幻小说大会。真他妈的无聊,不过我猜有些人非常喜欢这种活动。”
“那你为什么来参加这次大会?”
“因为他们付钱给我。”丹瑟尔说,“他们管这个叫车马费。钱不多,但是足够我来这里待三天。此外,这也算是一场聚会。”
“聚会?”
“你有没有听过‘通俗小说帮’?”
“没听说过。这是什么组织?”
“四十年代在纽约成立的通俗小说作家私人俱乐部。只有我们这些写通俗小说或从事与通俗小说相关工作的人才能加入。其实就是找个借口每月聚一两次,最关键的是一起喝上一杯。有段时间大概总共有十二个人。其中有些人已经过世了——如今只剩下八个。”
“这八个人都来参加这次通俗小说大会吗?”
“对,”丹瑟尔说,“别问我劳埃德·安德伍德——他是这次大会组委会的头儿——是怎么把我们这些人挖出来的,反正他的确把我们都找到了。”
“有我认识的人吗?”
“可能有吧。博特·普拉科萨斯、沃尔多·拉姆齐、吉姆·博安农、伊万·韦德和西比尔·韦德夫妇、弗兰克·科洛德尼。”
这些名字我都知道。这个名单相当震撼:前五位是四十年代的顶级通俗小说作家,而第六个人,弗兰克·科洛德尼,则是行动出版社著名的通俗小说编辑。
我问道:“他们不是都住在加利福尼亚吧?”
“不是。大会组织者给大伙出飞机票,博安农从丹佛来,普拉科萨斯从纽约来,科洛德尼从亚利桑那来。我们大部分人是昨天晚上到的。”
“大会什么时候开始?”
“明天正式开始。不过今晚会在酒店举行一场见面会,针对通俗小说帮和部分大会组织者。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带你去。”
“我有兴趣。哪家酒店?”
“欧陆酒店。”
“你住在酒店里?”
“对。我住六一七室。”
“大会开几天?”
“开到周六。”丹瑟尔在身上那件皱巴巴的运动外套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本土黄色的宣传册,用廉价纸张印制而成,与大会非常契合。“这是他们给我寄的会议安排。你可以看一看座谈时间和讨论内容。”
“谢谢。我等会儿看。”
他把烟头按灭在桌上我为客户准备的烟灰缸里,随即又点起一根。我看着他,没有一丝嫉妒。我戒烟差不多两年了,因为我的肺部出现了病变。虽然最后检查出来是良性的——目前为止是良性的,但此后我便对香烟失去了兴趣。
沉默持续了十几秒。随后,丹瑟尔烦躁地挥了挥手,看起来非常苦恼的样子:“啊,见鬼,我这是在给你出难题。我不是仅仅因为开会才来拜访的,还有其他事。”
“啊哈。”我说。
“你应该猜得出我有事找你。”
“我猜是这样。”
“你没猜出多少,对吧?”
“我猜是关于我和汉尼根。”我说。
这话引得他低声轻笑:“好吧。我想要你做的不多,只想请你帮个忙。”
“什么忙?”
“帮我打探点事儿。”
“什么事?”
“发生了一件古怪的事情,我想找出真相。我没钱付给你,你知道。但是反正你要去那里了,我可以把你介绍给大家,让你有机会跟我、跟其他烦人的老家伙们一起聊聊通俗小说。”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古怪的事情。”
“我不仅能告诉你,”他说,“还可以展示给你看。”
他把手提箱提到我的桌子上,打开锁,取出一个白色大号信封。“我三天前收到的一封信,你看一下。”
我取出信封,拿出里面的东西:一份手稿复印件,四十页厚。看得出来,这份手稿年代非常久远,页边打卷,字迹模糊不清。第一页的正中间写着标题:《迷雾》。左上角没写作者姓名,也没有地址,纸上其他地方也没写。
“一部中篇小说。”丹瑟尔说,“场景设定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格兰。心理悬疑小说,写得不算太差劲。你记不记得一九五二年好莱坞出了一部大制作电影,《灯光下的罪恶》?”
“有点印象。”
“呢,那部电影的编剧叫做罗斯·泰勒·克劳福德。大家都认为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