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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迷雾-第2部分

小说: 迷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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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印象。”

“呢,那部电影的编剧叫做罗斯·泰勒·克劳福德。大家都认为那是个原创剧本,而不是根据其他体裁的作品改编而成。可是,那部电影的情节和这篇故事的情节一模一样,只是标题和人物姓名不同。”

“剽窃?”

“看起来好像是这样。”丹瑟尔从手提箱里拿出另一样东西——这次是一张白纸——然后递给我,“这张纸是跟手稿一起寄过来的,”他说,“这是一封信,按商务格式打印而成,跟那份手稿用的不是同一台打印机,收信人是丹瑟尔。信是这么写的。”

随信附上一份名为《迷雾》的原创小说手稿,这篇小说为我所有。此外,我有证据证明你就是那个剽窃者,当年以罗斯·泰勒·克劳福德的身份将这篇小说以《灯光下的罪恶》之名卖给了好莱坞。

带上五千美元去参加旧金山的通俗小说大会。只要小面额的现钞。到那里我会跟你联系。如果你不带钱,我就会告诉你的经纪人和所有的出版商:你是个剽窃者。我还会告诉制作《灯光下的罪恶》的电影公司,并把我手中掌握的全部材料都提供给报社。

没有署名,不管是手写的还是打印的都没有。

我抬起头,丹瑟尔问道:“怎么样?”

“我的问题是,”我说,“你是不是罗斯·泰勒·克劳福德?”

他大声吸了口气:“上帝啊,不是。我倒希望是。不管她是谁,她可赚得盆满钵盈。”

“那为什么要敲诈你?”

“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这就是我找你去打探这件事的原因。”

“也许不是敲诈。”我说,“也许是某人想开个玩笑。”

“我觉得不像。我可不认识这么聪明,或者说聪明过头的家伙。有可能是大会搞出来的媒体噱头,但我今天早上跟劳埃德·安德伍德还有其他几个人聊过了,他们都说完全不知道这回事。我觉得他们没有撒谎。”

“为什么你觉得这可能是个媒体噱头?没人知道你会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而且,像这样的一件事是不会把公众的注意力吸引到通俗小说大会上的。”

“如果是像这样的五件小事呢?”

“什么?”

“我跟通俗小说帮的其他人说了这事。”丹瑟尔说,“看来我不过是众人中的一个而已。他们每个人都收到了一份《迷雾》的复印件,还有一封敲诈信,跟我的一模一样。”

第02章

我们又花了十五分钟讨论这件事。的确很奇怪。为什么会有人声称六位不同的作家剽窃了同一份作品,还想敲诈他们每个人?为什么要在所谓剽窃发生了三十年之后才提出控诉?这可能是一件大规模敲诈。但是,这一敲诈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实现,那就是:每个被敲诈者都认为,第一,他的确做过跟这一敲诈有关的错事;第二,他是唯一的被敲诈者。这六位通俗小说帮的成员基本上都不可能是剽窃者。而且,敲诈者——如果他神志清醒的话——应该明白,这六个人中的某一个很可能会跟其他人提起这件事,那么很快所有人都会知道其他人也收到了相同的信件。这样的话就没人会付钱给他。

所以,这到底是为什么?

据丹瑟尔所说,其他人也跟他一样,完全摸不着头脑。他所了解到的就是,这几封信都是从旧金山寄出的。这就意味着寄信人可能是这座大城市几百万人口中的任何一个,包括大会组织者、六位作家的亲朋好友和点头之交。所有人都对这篇名为《迷雾》的小说很陌生,不过他们都记得《灯光下的罪恶》。这部电影现在还常常在电视上放映。作者的写作风格也很陌生,他们都觉得可能是出自初学者之手,而不是哪位成名的职业作家。

大多数通俗小说帮成员打算对此事一笑置之,他们认为这不过是某个疯子的杰作。但同时,他们也有点好奇,还有点不自在。陌生人做出的不寻常、不正常的行为往往让人感到紧张。因此,丹瑟尔跟他们提起我时,大家达成一致,认为让一个既是侦探,平素又收藏了大量通俗小说的人参与进来是个不错的主意。

“你要知道,这件事背后的主谋很可能根本不会出现在大会上。”我说,“很可能这只是个恶作剧,你们以后再也不会接到‘迷雾’的信。”

丹瑟尔说:“但假设我们中的某个人再次收到他的信呢?”

“那么,这就是一座桥梁,我们可以通过它找到事实真相。”

“这么说你会帮我们调查了?”

“当然,我会尽我所能,现在你已经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不过别抱太高期望,我就是去会场转转。如果我能帮上忙的话,可能也要通过某些渠道。”

“什么渠道?”

“我认识一个在好莱坞工作的家伙。”我说,“他认识电影行当的一些人。他也许能挖出点《灯光下的罪恶》的背景,以及有关罗斯·泰勒·克劳福德的事情,可能会取这起敲诈相关。”

丹瑟尔对这一方法大加赞赏。随后,他看了看表,像所有口渴的人一样,舔了舔嘴唇,“嗨,差不多五点了。”他说,“我得走了。”

我点了点头,“你能不能把手稿留下?我想看一下这篇小说,看看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当然可以,请便。”

我问他晚上宴会的事,丹瑟尔告诉我宴会八点开始,在欧陆酒店十五层的M套房。我们又握了握手,他就去解决自己的口渴问题了。他走了之后,我也起身解决了自己的口渴问题:从放在文件柜上的保温盘里拿起咖啡壶,给自己倒了杯香浓的咖啡。

这是个全新的保温盘,之前那个是我二十年前租下这间办公室时买的,然而在几个月前的“卡丁和尼克尔斯案件”中,它严重受损。事实上整间办公室都严重受损——有个妄想狂把我的调查工作视作莫须有的迫害阴谋,因此将我的办公室一通乱砸,大肆破坏。除了新保温盘之外,我还从二手办公用品公司那里买了一套新桌椅。原来那套桌椅伤痕累累,完全没法修理。我甚至还买了张新的《黑色面具》【《黑色面具》(Black Mask),一九二〇年创立的一本通俗小说杂志,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享有盛名。】封面海报,这是我的最爱。原来那张海报被连着框子从墙上扯了下来,框里的画也被撕得支离破碎。

这是二十年来我一直工作的办公室,然而又不完全是。

新家具看起来不太对劲,用起来也不太舒服。墙上和地上还有泼洒的咖啡渍、白色的胶水印,也就是丹瑟尔之前提到的污渍。这些污渍让人们想起那场暴行,也提醒人们想起窗外的泰勒街和日渐堕落的田德隆区【田德隆区,纽约市内最穷最乱的区,有很多成人商店和电影院,路上常见醉汉、吸毒者、乞丐,也是各类罪案的温床。但该区紧邻旅游区和商业区,贫富差别非常巨大。】。不,这间办公室已不复从前,几个月前就已不复从前。也许,早在那场暴行之前就已不复从前了。

正因为此,我终于决定改变这一切:该去一栋安全点的建筑里租一间新办公室了。找个好点的街区,能够增强客户的信心,而不是让他们怀疑自己的选择。该朝上迈一步了,或者最起码往旁边迈一步,迈进更好的环境。我应该树立起更高档次私家侦探的形象,以配合本地一些八卦记者的说法:最后一位独行侠私家侦探。

我的新办公室坐落在德拉姆街,离水边不远。那栋建筑几年前翻修过,我将拥有两间宽敞明亮的房间,而不是现在这套死气沉沉的一间半屋子。新地址周边是金融区、河滨码头、库房、安巴卡德罗中心、轮渡大厦等等,人气十足,交通便利。最棒的是,比起这里又涨过一次的房租,那里的租金每月只贵了四十美元。

一切都已办妥,下周一,也就是本月最后一天之后,我随时可以搬家。我签了一份两年的租约,也跟这边的房东打好了招呼。我所要做的就是把所有东西打包,跟某家小型搬家公司约个时间,把纸板箱和家具运过去。

但我一直把打包这事往后推。三天前我买好了纸板箱,此后我有很多空闲时间,但其中大部分时间我都在阅读罗素·丹瑟尔等人写的通俗小说。也许是我太懒了,但更有可能是出于心理原因:对于我这种性格的人来说,离开一处生活了相当长时间的地方,一处美好回忆远多于糟糕回忆的地方,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我应该在下周二之前把事情全部办妥,但现在我有了个借口,这周可以完全不用管这件事接下来三天,我会去欧陆酒店,跟通俗小说作家混在一起。事实上这并不能算是工作,因为没人付我钱,但无所谓。下周,我会打包,最终搬出这个地方,搬到新办公室。下周,我会思考怎样树立起更高层次私家侦探的形象,并开始赚大钱,也许赚的钱足够买几件新奇的电子监视设备,再给自己配个性感女秘书。

对吧,马洛先生?

当然,斯佩德先生【马洛先生,指的是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塑造的侦探形象,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斯佩德先生指的是美国著名作家达希尔·汉米特(Dashiell Hammett)塑造的侦探形象,萨姆·斯佩德(Sam Spade)。这两位小说人物是世界侦探小说中著名的硬汉侦探。】。

我端着咖啡回到办公桌前,坐下来翻看那篇《迷雾》。手稿的风格不合我的口味:辞藻华丽的描述性段落略显做作,以对话为主,动作不多。尽管如此,这篇文章仍蕴含着某种力量——文中浸染着引人入胜的罪恶氛围,从开篇第一段——

一辆双轮马车仿佛幽灵般缓缓驶出迷雾笼罩的伦敦夜幕,马蹄踏在卵石地面,嘚嘚作响。马车夫手中的马鞭飞扬,发出犹如吊在新门监狱绞刑架上的死刑犯脖子扯断时的噼啪声。马车在金斯伍德街七号门口停了下来,一阵突如其来的、不祥的寂静让人屏住了呼吸。一个高个子男人点着了灯,拉紧斗篷,悄然伫立,透过浓重的夜雾凝视着眼前这栋宏伟的建筑,万籁俱寂,无声无息,人和马车好似新近涂抹在夜之画布上的二维影像,墨迹未干,闪烁着微光。

直到最后一段——

那个斗篷人的身份让她一阵头晕目眩,冲向大开的窗户和窗外的黑暗。屋内的静物仿佛都开始旋转,慢慢变暗、扭曲、失去色彩,宛如超现实主义作品中的图像。黑暗向她张开了怀抱,而她已不再畏惧黑暗。可怕的黑暗?不,仁慈的黑暗。黑暗。她最后的爱人。黑暗拥抱着她,她朝着下方黑色的水面坠落,一瞬间觉得重量全失。她大叫出声,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狂喜,狂喜那黑暗的承诺终于实现,最终,为她所拥有。

小说情节坚实,表现手法出色,堪称一篇对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心理研究。他们生活在一八九五年的伦敦,其中一个是凶手。此外还有第四个神秘人物——穿斗篷的人——此人的身份直到最后一页才真相大白。这一最后的揭秘写在纸上让人讶异,搬上屏幕则让人震惊——这也是当年《灯光下的罪恶》取得出色票房成绩的主要原因。

我当时没看过这部电影,不过后来看过电视上的剪辑版。电影的情节和《迷雾》的情节分毫不差,其中一些经典对话也一模一样。这让我非常震惊,跟丹瑟尔和其他通俗小说帮成员的反应一样。我不禁开始怀疑这篇说是否并非写于拍摄电影之前,而是在电影上映之后写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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