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将之一代天骄-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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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呀——嘿——呀——”
“唉,早知道就多等一天再走好了,下了这么大的雨,道路四处都被水冲烂了,这下可好,这马车轮被陷进坑里出不来了!”一群大内侍卫衣服都湿透,却仍然没能将马车抬上来,有人已经开始忍不住埋冤老天下这么多雨干什么。
前面的马车走不了,跟在后面的随风同样也无法前进,这条道是山洞通往官道唯一的路,所以当杜云飞乘坐的马车陷进坑里时,随风有想过去帮忙的,却被那群人显碍脚地叫开,随风无所谓地耸耸肩走回自己的马车,走不了,她大不了再回山洞过几天都没问题,她有带米带锅,也不怕饿死,就是没水洗澡难受点而已!
“嘿——呀——”
“不行啊,这马车太重了,而且这坑也太深了,抬不起来,头,大伙都没力气了,衣服都湿了,这又冷又饿的,先去弄点东西填填肚子吧?”刀疤脸抹了下脸上被水贱起的水珠,踹了脚皇宫特制的高级宽大马车,心里暗骂:狗娘养的,没事弄这么大干什么,奶奶个熊,不就是个秀子吗,派她们大内侍卫来接不算,还用皇室专用马车,这杜云飞他娘的也太能耐了点,呸,脸皮再好,还不是一样会老,老了还美个屁!刀疤越想越不爽,脸色也就越黑,对杜云飞也就越没好感。
“大家先吃点东西填肚子,吃饱了继续抬,今天要是不把这马车抬起来谁都别想再吃东西睡觉。”蒙丹冷冽的声音响起,众人有怒不敢发,只能大口地咀嚼着手里难吃的干粮。蒙丹颇为满意地走到因马车被陷而坐在树下的杜云飞,却在抬首间碰到随风眼里一闪而过的嘲讽,蒙丹面色一冷,不悦地皱起眉头,看到手下三两口解决掉干粮后又开始抬马车,蒙丹眉毛挑了挑,似乎想到了什么地朝随风抱了抱手道:“阁下不来帮帮忙吗?这马车卡在这里,阁下也走不开不是吗?”
随风闻言差点笑出来,道:“说得也是。”蒙丹听到随风这么说,满意地点点头,便站在杜云飞身旁不再言语,这女人还真不会说话,想必这人没什么朋友吧?随风暗暗猜测。
看着这些人这么起劲的抬,随风说道:“先别急着抬,大伙都去砍些木庄来。”说着,来到自己的马车,从车上拿出她砍柴用的砍刀,挥舞两下就将一棵手臂粗的树干砍下,那群大内侍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就是没跟着动手,刀疤脸瞪着一双牛眼呼喝一声叫道:“还不块去,楞着干什么。”其实刀疤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听随风的,但是下意识里,她就是觉得听随风的没错,于是抡起手里平常用来杀人的大刀朝一棵大腿粗大的树砍了起来!蒙丹也不说一语,只是心里对随风是猜忌更深,杜云飞隔着帽巾看向随风的次数越来越多,他理不清心底对随风好奇的想法,羡慕平儿能够光明正大地崇拜她。
一阵砍伐后!
众人扛着被砍成一截一截的木庄来到马车旁,看着随风将一根丈来长的木头穿过车轮,“别楞着,另一根木头也穿过来,你、你,你们两个去把木庄绑成一排,你去赶马在前头拉,其他人都来抬,留两个人往坑里丢石头。”
“木庄绑好了斜放在坑边,前边的马加把劲……”
“嘿——呀——”
“上来了上来了,哈哈……”
路上
“他奶奶的,终于上来了,这该死的马车哈哈哈,小子,我老谢服了你了,脑筋还真管用,小子,我叫谢容,江湖人都叫我刀疤谢,不过现在我不混江湖了,所以大伙都叫我谢老三,随便怎么叫都行,哈哈哈……你呢?”
“随风!”
“咦?还有人姓随的,不过这名字不错,随风,感觉好象还挺自由的,哈哈哈,爽……”
马车抬了上来,开始正常前行的时候,刀疤脸就骑着马跟着随风的马车一起走,一路上就开始跟着随风交好,刀疤谢容虽然面相凶恶,人却不错,个性爽朗不拘小节,随风从来都没遇到过这样的人,感觉很新鲜,也很有意思,所以没一会工夫就跟刀疤谢聊得甚欢。
刀疤谢看见皖月从马车里伸出头来,凶恶的脸顿时一窘:“妹婿昨晚失礼之处莫要见怪,谢老三是个粗人,看见妹婿长得标致就起了歪心,妹婿你可不要放在心上啊——”刀疤谢一脸的囧窘,手足无措的样子很是滑稽,皖月被她逗得噗嗤一笑,笑媚如花的样子又再一次引得刀疤谢呆若木鸡,还险些掉下马,随风翻了个白眼。
“随安睡了吗?”
“嗯,睡了,马车赶慢一点,爹也睡了,别颠着他们。”皖月温雅地笑了,从车里爬了出来,坐到随风旁边。
刀疤谢挠了挠首,感叹地说道:“妹子你们那小镇还有没有未嫁的公子啊,我老谢虽然长得丑了点,可也会是个疼男人的好妻主。”
“这个小妹就帮不上忙了,镇上也许还有未嫁男子吧,但是小妹对镇上的人不熟,小妹说起来算是入赘到夫家的。”
“啊?入赘?”谢老三被吓了一跳,这个世界,女人怎可能轻易入赘到男方家里,看随风的语气,似乎毫不在乎,谢老三不由得佩服起随风的洒脱来,哈哈一笑道:“老谢也可以入赘啊,要是能找到妹婿这样的好人儿。”
“皖月是独一无二的。”随风嘴一弯,很认真地道。谢老三闻言再度哈哈大笑了起来,连连称是,皖月却明显呆滞了一下,感受到随风抓住他的手,皖月红着脸轻轻回握着随风满是茧的手,夫妻情深的样子让谢老三深感自己打扰了他们,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驾着马跑离了几步,才忽然发现自己的队伍已经离得很远,于是回过头对随风道:
“妹子,老谢先走了,记得如果去京城的话,一定要到摘星楼找我啊,到那里一问就知道谢老三这个人了,我谢老三每日必到的地方,去了就一定能找到我的,先行一步了,驾——一定要记得找我啊——”
“摘星楼?什么地方?”
“妓院。”
“……”
“哇,大城市就是不一样,瞧瞧这街道这房子,都是青砖白瓦做的,真是阔气啊!”进了顺天城,老爹就急着下了马车,一路跟着马车后面边走边咋呼,欣喜之色真的跟个小孩童没差别,小随安也呀呀乱叫着要出来见见世面,于是——就成了随风牵着马车,皖月抱着随安和老爹走在马车后面。
“丫头,这里就是京城吗?”从来没出过远门的老爹盯着府衙上面的字瞧,识得几个字的老爹左右看不出那写着:顺天城知府是啥意思,这——顺天城知府怎么会安在京城里?京城不应该是皇帝住的地方吗?老爹想不明白。
“不是,这里是顺天城,离京城还要好些天的路程。”
“那我们不去京城了?”
“去,我们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也需要添补一些路上的食物。”
“说得也是,好几天没洗澡,身上都有股味了,坐了几天的马车,也颠得老爹一身骨头都快散了。”老爹动作滑稽地揉着腰,却被一个匆匆跑过的小孩撞了一下,险些倒下,踉跄了几下被随风接住,没等老爹生出抱怨,随风一阵风似的追起了那个小孩,眨眼之间消失在小巷里,老爹瞪着一双眼,这丫头,小孩子嘛,不懂事撞到人也没什么,她怎么就跟孩子较上劲了呢,还追了去出,竟然忘了把他们几个丢在路中间不管,却没发现他的口袋里的钱袋已被摸走。
“这丫头,真是的……呀……”随手一摸,终于发现积攒多年的钱不见了,老爹顿时一呆,才反映过来那撞他的小孩是个偷儿,老爹怒急地颤抖着身体,那可是他攒了多年的积蓄啊……
“爹,这里有家客栈,我们就在这家客栈落下吧,等风回来看不到我们,她会上客栈来找我们的,而且,风会把爹的钱给拿回来的!”因为母亲当过兵,所以小的时候皖月也跟着母亲练过几下拳脚,所以刚才他有看到那个小孩偷了爹的钱袋,也知道随风也是因为这样才追出去的,只是……皖月有点想不到,那个孩子竟然能跑这么快,而且身手这么灵敏,还有风……她好象武功不弱的样子!
“臭女人,你追着我干什么?”邋遢的小鬼气喘吁吁地扶着墙不让自己累得趴下,瞪着一直追着他不放的随风,口出恶言地道。
“不跑了?我还想跟着你到你的巢穴呢。”似乎并不急着要回被偷的钱,随风老神在在地靠在墙上,看着那个偷钱的邋遢小鬼,满脸的挪愉。这小鬼跑得贼快,想必是有人教过他,她会追来,完全是对这小鬼的手法感兴趣。
“你、你胡、胡说,我哪有什么巢穴。”小鬼明显吃一惊,悉缩了两下身子,将偷来的钱袋朝随风扔过来,做了个鬼脸道:“还给你,穷鬼,才这么几个碎银子,本小姐才不稀罕。”说着,转身就跑。
将地上钱袋拾起,随风睨了眼那小偷逃跑的方向,嘴角微扬了扬,没有再追着那小鬼地往回走。她不是好管闲事的人,所以能越少麻烦就越好,更何况这个世界跟她的世界不一样,也许在那个世界里她很厉害,但是在这里,她不敢保证!
随风等人并没有在顺天城呆多久,用了两天时间休息采购,便又匆匆上路。
也许是已经临近京城,天子脚下也太平了起来,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任何麻烦,顺顺当当地几天路程,终于来到了目的——威武将军府!
皖月的母亲沐平华曾经在战场上立过不少战功,也曾救过当时的将领如今的将军秦韶扬的命,并和秦韶扬结为金兰姐妹,那时的沐平华功绩垒垒是最有望爬上副帅之职的,可她却将功劳都推给了秦韶扬,使秦韶扬快速高升,沐平华却在一次战争中重伤,后被一猎户救起,将沐平华从死神手中抢了回来,沐平华清醒后消沉了一段时间,最后决定假死,悄悄退出战场。
沐平华回到故乡娶夫生子后过起了平凡的生活,秦韶扬并不知道沐平华没有死,并且已经回到了家乡,悲痛欲绝的秦韶扬在被提拔为威武将军后向女皇请柬册封沐平华为护国将军,并将沐平华曾经的战绩统统上报,女皇也终于知道沐平华是因为爱上了敌族皇子,在爱情与爱国中选择,沐平华在一次战争中将自己的爱人杀死,而后自己也深受重伤不治身亡,女皇深为遗憾如此良将之才英年早逝,也感动沐平华在爱情与理智中选择了理智,那种亲手将爱人杀死的痛楚谁能理解,所以女皇不但将沐平华遗封为护国将军,更赐封忠勇郡王,并下达了要找到沐平华遗亲供养的圣旨,秦韶扬寻找了二十年,仍然没找到跟沐平华有关的半个家人。
皖月只是听过母亲偶尔提起的姐妹,也多少知道一点两人的关系,却不知道沐平华为何从战场上退回家的,更不知道母亲还曾经深爱过别人,而且还是敌人之子,也不可能知道秦邵扬因为姐妹情谊为自己的母亲追加了封赏,所以后面这些他不知道。
皖月会来找秦韶扬,是母亲临终前给了他块玉佩,告诉他,如果有事就去找威武将军秦韶扬,所以当老爹要求随风上城里找活计时,皖月便说出母亲有个姐妹在京城,让随风上京城来找母亲的姐妹威武将军,随风也觉得月弯镇太过贫瘠,所以也就没意见地答应了,但是有个条件,条件就是他们必须都要跟着她一起,也就是这样,他们一家四口才会一路从月弯镇赶来。
将军府(一
站在威严霸气的将军府门前,看着守着门口威风凛凛的侍卫,老爹拘谨地整理起身上那套崭新,却稍显土气的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