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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刑侦一号案-第13部分

小说: 刑侦一号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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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全部裹在身上——处理完毕之后,他让谢宗芬在玉米地里僻了30多穗青玉米,放在尼龙包上边做掩护,两人直奔徐水火车站。 
  后半夜2点半,他们登上一列开往北京的慢车。 
  凌晨5点,他们在丰台火车站下车,坐354路市郊公共汽车回家。6点钟,推开模式口母亲家的房门。 
  白母出去晨练去了,继父值夜班还没回来。白宝山把自动步枪取出,独自背到电碳厂三角墙外的山坡上,藏在挖好的那个土洞里。这也是他从前藏“五六”式步枪的地方。 
  徐水抢枪,对白宝山来说,至此已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从他到徐水踩点,到他最后把枪取回,整整用了50天。 
  不过,徐水作案也有遗留问题:此事有第二个人知道,这就是谢宗芬。 
  白宝山脑子里转动的最大问题,就是要不要把谢宗芬除掉。 
  从根本上来说,谢宗芬只是他偶然相遇的一个女人。家中可以给他介绍个四川女人,也可以介绍另一个湖北女人。谢宗芬对他不错,这当然有点可惜。不过,这女人知道的事情太多。既然他的枪已经平安运回北京,这个女人已经没什么用了,留着她没有任何好处。 
  谢宗芬本来也是无足轻重的,白宝山让谢宗芬知道了内情,甚至让她参与作案,都说明这个女人在他心中没有多重要。他是决不会让他的家人卷进他的任何犯罪行为中来的,因为他爱护他们。但谢宗芬不是这样,他可以毫不足借地把她牺牲掉——这正是白宝山心地歹毒的地方。 
  白宝山认真地想过几天之后,下了最后的决心。 
  从作案的角度看,他应该把这件事做彻底,不留任何尾巴。 
  他在住所后边的一个山头上(这山叫红光山),为谢宗芬挖好了尸坑,并准备了埋人用的铁锨——这一切,就像他在新安监狱杀李宝玉,杀傅克军所做的准备是一样的。 
  余下的,就是何时动手,怎样动手的问题了。 


  他可以假借谢宗芬外出把她打死,最好是轰她到红光山上再把她干掉,那样埋起来更容易些。一个外地流动人口失踪,是没人会深究的。 
  家里这边好对付,可以说她出去趸货没回来,甚至可以说她去外地去看市场了,那都可以随他去编。谢宗芬去外地没回来,那就是在外地出了事情,这很平常,没什么可怀疑之处。重要的是谢宗芬的尸体不被发现,那么谢宗芬失踪就永远是个谜。掩埋尸体,做得滴水不漏,这是他最擅长的工作。 
  但是,随着实施的日子的临近,他却犹豫了。他不断观察谢宗芬,故意对她发脾气,毫无理由便对她拳打脚踢。可是,谢宗芬不仅没有被打跑,反而更加贴近他,处处小心翼翼,惟恐得罪他使他不高兴。这让他怎么办呢? 
  由宝山在这女人面前心软了,他一次次地推迟“执行”的日期,后来干脆放弃了这个念头。 
  一年后,白宝山被捕时供述了这段事实。 
  有关卷宗是这样写的: 
  “1996年9月,白宝山为杀其姘妇谢宗芬灭口,在石景山区模式口附近的山上为埋谢宗芬挖了一个坑,并将挖坑用的铁锹藏在附近。据此,北京市公安局殷顺发、刘彦君、胡辉、朱冬冬、朱赤军等人在红光山上搜索了三个半小时,在北山麓一片低矮的灌木林中发现这个坑和铁锨……” 
  眷宗中附有现场照片。 
  那个隐藏在密林中的洞|穴像张开的大口,随时准备吞噬这个四川女子的性命。幸亏它始终没有闭合上,否则,那将是谢宗芬的坟丘,而且是无名的荒冢。 
  四、辛集、石家庄、保定“实战演习” 
  金秋十月,是白宝山跃跃欲试的日子。他酝酿了第一次持枪抢钱的行动。 
  白宝山作案的阶段感很强,他明白自己在不同时期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白宝山“搞枪”的计划告一段落,他对这支“81—1”式自动步枪十分满意。这种枪威力大,射程远,可打单发和连射,枪柄能折叠,长度也符合他的携带要求,而且,他的步枪子弹也很充足。 
  但是,抢钱对他来说还是个新课题。 
  他研究过许多案例,在监狱中也曾冥思苦想,但那只是从想象到想象,是纸上谈兵,毕竟没实际操作过。他曾把银行当作目标,出来才明白那根本就不现实。他放弃了那种想法,把目标转向交易市场。 
  白宝山带着谢宗芬,趁着在木樨园批发市场上货机会转过几次,结果令人失望。木樨园的商户,日收入最多不过1万元。而且这个市场人多,熙熙攘攘,不好下手。 
  一天看电视,他看到一个介绍河北辛集皮货批发市场的专题片,交易场面十分火爆。白宝山动了心思。 
  白宝山对谢宗芬说:“辛集的皮衣生意不错,咱们到辛集去看看。” 
  谢宗芬觉得突然,说:“我不做皮货生意,又没那么多钱,去那儿看什么?” 
  白宝山说:“到那你随便看看货,我看看谁有钱,抢他的。” 
  去辛集之前,白宝山让谢宗芬给他缝制一个挂枪的背带,可以穿在衣服里边,腋下缝个暗钩,用来挂枪。 
  在去辛集的路上用不着这个背带,白宝山仍把枪放在尼龙袋里,压好子弹顶上火。“八一”自动步枪可以装31发子弹。辛集在石家庄之东,在沧石公路上,两人下午5点到达,在车站附近的小旅馆住下,用谢宗芬的身份证登的记。 
  谢宗芬不杀是对的了,现在她又有了用场。 
  第二天一早,白宝山提着枪袋,谢宗芬带着装衣服用的大包,两人一副趸货商模样,一起来到皮货市场。 
  市场占地面积很大,两人转了半天,没看到一户像样的有大宗买卖的摊位。谢宗芬走得累了,不愿再转。白宝山让她在市场门口看着枪袋,自己租了辆自行车,在辛集集市上到处乱跑。 
  他们在辛集住了两天,也摸清了,辛集市场摊主的收入,一天也在1万元左右。晚上毕市,摊主大都骑摩托车离开。持枪抢劫1万元,不大值得,摩托车又不好跟踪,可白白跑这一趟白宝山又不甘心。 
  第三天市场下行时,白宝山盯好两家蹬三轮的摊主,要谢宗芬跟踪其中一家,弄清对方的住址;他自己跟踪另一家。 
  两人分开,没走多远白宝山就感到这样做不行。枪在谢宗芬那里,她又不会用,万一出点什么事他们就全完了。他立刻放弃了这次跟踪,赶过来叫住谢宗芬。 
  首轮抢劫案迅速流产,两人沮丧而归。 
  回到旅店,白宝山对谢宗芬说:“这个地方不好,咱们到石家庄看看。” 
  来到石家庄,这里有个“南三条”批发市场,白宝山当天就带谢宗芬过去转了。带枪不轻松,容易引人怀疑。这回白宝山变得聪明,买了辆小旅行车,把装枪的尼龙袋放在车上拉着。 


  两人看过服装市场再看百货市场,才明白天下市场都相像,这儿的摊主,一天营业额也在1万上下。 
  转过天来,白宝山在市场盯上个卖皮衣的,跟到对方的住所,把地址记下来,返回到谢宗芬这里取枪,说:“跟上一个,有点钱,咱们就搞他。” 
  两人找个僻静地方,白宝山穿上背带,谢宗芬帮他把枪挂在身上,看看没什么破绽,白宝山一脸杀气地去找那个皮货商。 
  一进楼门,遇到一个男孩儿。 
  白宝山问:“这楼里做生意的人在家吗?” 
  男孩反问他:“这楼里住的几家都做生意,你找哪家?” 
  白宝山一听,就知道自己的“生意”砸了,他的目标没搞准。 
  他打个幌子返回来,气色很不好看,对谢宗芬说;“石家庄不呆了,咱们去保定府。” 
  两人出来四五天了,一路上花的都是谢宗芬的钱,带的钱也快花光了。 
  谢宗芬不高兴地说:“没路费了,还去保定干啥了?” 
  白宝山这次没发火,愣了愣说;“那就回去吧。” 
  两人还是先到了保定,从保定换车回北京。 
  路过房山县时,白宝山对谢来芬说;“你没去过二姐家,我带你到二姐家瞧瞧。”这样,他们中途在房山下车,去了农场。 
  到二姐家天已黑了,白宝山跟二姐扯谎说:“我们到石家庄看货,回来车坏在房山县了,我俩顺便过来看看。” 
  二姐给他们腾屋子,白宝山把枪藏在床板下,两人在二姐家住了三天。 
  回京时、白宝山借二姐的自行车,把枪包捆在后衣架上,先走了。谢宗芬坐汽车回来。比白宝山早到10分钟。谢宗芬正洗脸,白宝山提着枪包进屋,顺手塞在床垫子底下。 
  两人又吵了一架。这次是谢宗芬有气,对白宝山表示不满。 
  谢宗芬说;“你啊,别到处乱跑了,跑也没用、让人跟着害怕。我们好好做生意,我也能养活你。” 
  白宝山气馁,说:“我没办法,我这人什么也不会干,除了抢,我做不了别的。” 
  两人闹得不痛快,主要是白宝山不痛快,他为这次出行一无所获而丧气。 
  不久,因房主要涨租金,白宝山退掉小房。他和谢宗芬搬回北辛安老平房。像多年前一样,大弟一家人住东屋,他和谢宗芬住西屋。 
  天气越来越寒冷了。 
  随着严冬的临近,白宝山酝酿的一起大案,也进入了倒计时阶段…… 
 
 第七章
  一、德胜门外烟摊被抢劫,女烟贩许桂花惨遭枪击 
  北京德胜门外有条护城河,沿河的大街叫滨河路,向西不远是冰窖口胡同,那里有个香烟二级批发市场,称德胜门烟市。 
  德胜门烟市的形成的年月较长,盘踞在这里的烟贩大多是老户,干这行当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几年,都有着自己稳固的客户和进货渠道。街面上并不见多么热闹,摊位上只放着个牌子,名牌香烟能有多少?所以牌子也不多,就那么几溜。有人买烟,老板带你到家里拿。家就是库,库也是家。别看门面简陋,交易额却大得惊人。大户每日流水总在2O—30万之上,中小户平均也有10几万元。因进货出货频繁,各摊户都雇有男女伙计,也是少则3—5人。多则7—8人,听从老板打理生意。 
  1996年12月16日中午12点2O分,汪之泓(化名)烟摊的女伙计许桂花刚刚跟一家客户结完账。她的摊位专批“外烟”,今儿已卖出十几箱,收款6万余元。许桂花都装在一个棕色的长条形坤包里。包里除了现款,还有当日的账单、一个小本,一支笔和一小捆皮筋。坤包提在手里,她打算回到铺子里休息一下。恰在这时,她的身前突然出现了一条蒙面大汉。大汉手里握着一把自动步枪,黑洞洞的枪口杵到她的前胸上。那人压低了嗓子喝:“把钱包给我!” 
  她吓得魂飞魄散,下意识地把坤包抓紧,喊:“有人抢钱啦!” 


  如果不喊,或许她没有生命之虞,她的声音刚落,周围人还没明白过来,大汉的枪就响了。许桂花看见眼前的枪口冒出一股耀眼的火光,同时“砰”地一声,她前胸一热,便摔倒下去。装钱的坤包掉在地上。 
  她应该有这个印象:对方右手单手持枪,开枪的瞬间,便开始下蹲,用左手拿走了她的钱包。 
  持枪人把枪口朝天举起,走了两步——他并没有跑。东边的几个男人喊:“杀人啦。” 
  那人迅速把枪顺过去,看也没看,“砰砰”又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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