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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部分

听风说话 (穿越文)-第75部分

小说: 听风说话 (穿越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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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见那个农夫抱起了喜娘,也看到了喜娘的微笑。  

    真的,她的笑很美,而那半朵微笑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美的笑。我想,我再也不会遇到比喜娘笑得更美的女人了。  

    那个农夫身上浓浓的杀气就在这半朵微笑里顿消无踪,他温柔地抱着喜娘,抱得心安而又温暖。  

    我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一个据说很久之前就已经死了的人,他叫陈别安,号称飞剑。传说他是喜娘最后一个敌人,他死之后,喜娘也就退出了江湖。  

    我没有想过,陈别安会变成一个农夫,也没有想过,开了一家无人光顾的思乡客栈的喜娘,原来是在相思着一个早已应该死在她刀下的人。  

    我忽然不太自信,喜娘,她是死在我的剑下么?
 


听风说话 番外 鬼谷之 杀手血婴
章节字数:1928 更新时间:07…07…28 21:46
我叫血婴,杀手血婴。

    殷红的血从剑身上滴下,慢慢渗进泥土里,手腕轻轻一抖,血花便振开了,剑身依旧如一泓秋水般明净夺目。

    这是一把好剑,不比风筝的纤腰与蓝鹤的巨鳌差,它的名字叫郁愁。

    这是一把忧郁的剑,如同它的名字。每次杀人它都会很悲伤,剑身滴落的血便是它的泪,它低低地悲鸣着。

    郁愁陪伴了我十二年,从我七岁学剑起它便是我最忠实的伙伴,我了解它一如它熟悉我,我们相依为命。

    
还剑入鞘,不再多看一眼地上的尸体,我离开这片树林。也许明天就会有人发现这具尸体吧,然后人们便会猜测是谁杀死了崆峒派的掌门余桃之。他们不会猜到是我,我不像风筝好名,也不像蓝鹤嗜血。我相信那句话:杀手是世上最低调的高手。

    夜,微凉。

    凉得我从脚底窜上来一股寒气,手又握在了剑柄上,我能感觉到郁愁在鞘中轻轻颤抖。

    “你杀了余桃之。”很低沉的男声从树后传来。

    我不答,只是慢慢向那棵树走去,剑出鞘半寸。

    危险来临时我从不逃避,我只是迎面而上,这是我的习惯。

    从树后慢慢转出来一个人,他低着头,道:“我接到的命令是,谁杀了余桃之,我就杀谁。”

    他抬起头,眼中汹涌的痛楚在一瞬间击中了我。

    江笛,我的情人。

    我不由自主地后退,郁愁的颤抖传染给了我。

    是谁的命令?为什么会这样?

    “你要杀我?”我问,一股恨意从心里升起。

    江笛忧伤地道:“这就是杀手的命运。”

    “你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多年相处,我们已经太了解彼此的武功,虽然从未交手,但却早知彼此是在伯仲之间。

    “杀不了也得杀。这是命令。”江笛道。

    没有人可以违抗上头的命令,否则会比死更痛苦。

    
郁愁与江笛的铁笛相击,发出清脆的声响,转眼间我们已交换数招。江笛白色的长袍随着身形舞动,不去看我也知道他有多么飘逸,就像一个横笛垂柳下的书生,不带一丝戾气。数十招过后,郁愁在江笛的脸颊上留下一道血痕,血滴在他白色的长袍上,洇红的花。

    我的心抖了抖。

    
从我到鬼谷的那一天开始,江笛就在我的身边。我们一起长大,一起学武,一起接受成为杀手的命运。我不在乎杀人,因为我要活下去。可是江笛不同,他总是尽可能地为他的“任务”选择一种较无痛苦的死法,他喜欢兵不血刃,所以他用铁笛而不是刀剑。他更在乎“任务”的感受,这使得他完成一件任务的时间要比其他人长,但也更安全。

    像这样与人近身相搏,对江笛来说,不是件令人舒服的事吧。

    郁愁划伤了我的脸,但我不觉得疼。我知道血婴没有留情,她一直都是这样,从不后退,从不手软,无论对谁。

    我不知道上头为什么会给我这样的任务,是负责接生意的魑组弄错了?还是,上头已经决定要舍弃掉血婴?或者,是想舍弃我?

    多种可能性纠缠在我脑中,挥舍不去的是血婴湿湿的黑眼睛,她会杀了我,然后为我造一座无碑的坟。

    第一次见到血婴的时候,她只有七岁,抱着一只小猫恐惧地哭泣。不知道是谁把她带入鬼谷的,也没人知道她是孤儿还是被拐来的,鬼谷里每一个孩子的身世都是一个谜。

    那只日夜陪伴她的小猫,后来被她亲手扭断了脖子。因为残花也想要那只小猫,她是个残忍的女孩,养过的宠物无不死得惨不忍睹。残花那年十一岁,血婴还打不过她。

    三年后,残花死在血婴剑下。

    那时候我就知道,血婴是个比残花更冷酷的孩子。

    可是,我爱她。

    一分神,血婴在我的左腹刺了一记,伤口凉凉的,涌出温热的血,然后才开始疼痛。

    我看见血婴的眼神有些慌乱,原来,她不是对任何事情都能冷漠对待的。

    被舍弃的鬼谷杀手,除死别无他路,否则,像水夜曾遭受过的那样,会让人真正知道什么叫求死不得。

    所以,她非死不可。

    避开血婴直刺来的一剑,我向后退,横笛在唇边,鼓腮一吹,笛尾激射出一枚细小的钢针。

    血婴直觉地抬剑一挡,但是她脸上闪过迟疑的神色,身手便缓了缓,钢针刺在她的手臂上。血婴那双湿湿的黑眼睛看了江笛一眼,便倒了下去。

    针上的毒能让她毫无痛苦的止住呼吸。

    江笛站在原处,铁笛呜咽,冷月寒星也在轻轻颤抖。

    
远处天幕开始发白,江笛拾起郁愁,剑身微颤割下了血婴的头颅,郁愁在低低地悲鸣着。也许,从一开始血婴就是在等着江笛来杀死自己吧,她知道自己的命运是什么,并且迎身而上,不想回头。

    江笛用一只手抵住左腹的伤,血从指缝间流出来,这是血婴留给他最后的一个吻,让他痛,而且清醒。
 


听风说话 番外 小豆失身记
章节字数:3862 更新时间:07…07…27 17:18
“小豆,起来起来,六爷这儿有包子,肥肥的猪肉馅,香着呢。”一只大脚轻轻踢了踢钻在稻草里的小孩。

    
小豆一骨碌爬起来,乌溜溜的黑眼睛转了转,把嘴一撇,道:“嘁,肉包子嘛,谁稀罕,吃了还拉肚子呢。老子就钟意香满楼的荷叶鸡,不过料来你也没吃过,脚一踏进香满楼的地界早就让人扔出去了。”嘴巴里说得是不屑一顾,黑乎乎的小手却早伸了过去。

    那自称六爷的人笑道:“没见过你这么赖皮的小鬼,这嘴巴就跟刀子似的。”

    小豆吃得狼吞虎咽,六爷笑道:“慢慢吃,又没人跟你抢,当心噎着。”说着伸手摸摸他的额头,担忧地道:“这烧怎么还不退?”

    小豆满不在乎地道:“烧着呗,入秋了天冷,发烧正好省得添衣服了。”

    
六爷含笑看了他一眼,眼中却是掩不住地忧色。虽然同情这个生病的小鬼,但他自己也只是个扛活的,能偶尔接济他个肉包子已是不错,哪里有银子帮他看病呢?城里的那些大夫又个个是认钱不认人的主儿,要是没银子,就是死在他们面前,他们都不会眨一眨眼的。

    谁也不知道小豆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有一次六爷问起他:“小豆,你有爹娘没有?”

    小豆气冲冲地道:“屁话,没爹没娘难道我是从豆荚里蹦出来的?”

    六爷就又问:“那你爹娘呢?”

    小豆大声地道:“在乡下种地呢。老子不耐烦扛锄头,就跑出来啦。”

    
这话六爷可不信,瞧他那小身板,还扛锄头呢,锄头不压死他就不错了。不过小豆既然不肯说,他当然也就不问了。这孩子虽然小,可是性子却倔得很,嘴巴又坏,为这没少挨那些地痞的打,可是打也打不服,只要还剩一口气就别想从他嘴里听见“饶命”两个字。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不难为他了,毕竟这么硬气的孩子还是少见。

    
尤其是六爷,对小豆更是惺惺相惜。有一回在码头上,六爷被工头欺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也只有忍气吞声。可是小豆无牵无挂,又是天不怕地不怕,瞅冷子就给了那个黑心工头一闷棍,让六爷出了口恶气。

    事后六爷问道:“你就不怕他知道是你做的,来找你算帐?”

    小豆道:“老子怕他个逑,让他来,老子洗干净了脖子等他呢。”

    六爷笑着叹气,道:“小豆,等你长大了,可别是个横着走路的红顶子啊。”

    红顶子是当地人称呼死刑犯的土话。

    谁知小豆眼睛一亮,道:“老子还就想当个红顶子,不是那种打家劫舍祸害人的红顶子,而是像曹大人那样的。”

    
曹大人就是曹起,本地的知府,为人梗直清廉,得罪了皇后的亲叔叔——肃勇公太子太傅华苍槐,结果被治了个贪墨罪,砍了头。因为曹起刚正不阿,又体恤民情,为当地人民做了不少好事,所以大家虽然不敢明说,可是人人都敬佩且惋惜着。当然这些市井小民是不可能知道曹起究竟是为什么得罪华苍槐的,也正因为如此,民间传言越来越多,最后已经把曹起描绘成了天神般的人物,这是华苍槐始料未及的——但也是他无需理会的。当朝除了文家,谁还能与他华家抗衡?有皇后这个大*山,他尽可一手遮天。

    吃了一个肉包子,小豆其实还是饿,可是他却咂咂嘴,道:“嘁,这肉馅准是老母猪的,难吃死了。噎得老子连水都喝不下了。”

    六爷瞅瞅四周,小豆的栖身之处是河边的一座废弃的土屋,因着病了这几天,屋里的破水罐都空了。六爷便道:“我去河边打点水。”拎着水罐出去。

    小豆趴在地上,把滚烫的脸颊贴着冰冷的地面,想了一会儿,扬声道:“等我一会儿。”撑着站起身,追了上去。

    六爷道:“出来干什么?”

    小豆道:“躺久了骨头都硬了,出来散散。”

    等到了河边,六爷打水,他就用水往脸上拍,舒服得叹了口气。

    忽然听见六爷道:“小豆你瞧,那船可真大。”

    
小豆抬头看去,只见一艘画舫正在河中心慢慢顺流缓行,船头上一个盛妆打扮的女子领着一个年纪与他相仿的男孩站在那里,那女子神态婉约风流,虽然相隔甚远,但也能感到她谈笑间透出的娇媚和意气风发。

    她正给那男孩指点两岸的风景,男孩神色淡淡的,似乎并不在意。但是转头看见河边的小豆和六爷,他倒是多看了两眼。

    小豆嗤了一声,道:“有钱人。”

    
六爷道:“可不是有钱人嘛,我听人家说那个女人姓姜,家原来就在本地,后来嫁给了胤川的陈老爷做妾,陈老爷是当今圣上的伴读,后来又做大官,后来又辞官回家守孝。他的家当啊,那可真是金山银山数也数不完。”

    小豆道:“那她在这里做什么?”

    六爷道:“带着儿子回娘家呗。听说她回来之前就花钱给她哥哥盖了大宅子,比香满楼老板的宅子还阔气呢。”说着拎着水罐起身,道:“同人不同命,人家就是命好啊。”

    小豆只是撇了撇嘴,道:“好命?那么些金子银子,放家里还怕人偷,有什么好的。”说着也站起身,准备同六爷回去。

    突然,小豆叫了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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