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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龙的新娘-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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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不情愿,但她还是点头了,免得又遭来一顿“毒打”。想想,他也是为她好,虽然是严苛了些,也算是表达关心的方式之一吧。

他满意地笑了,揉揉她的短发。

“你们‘高峰会谈’谈出结果了吧?”她好奇地问,自然地搂住他的颈子。“预言解开了吗?”

说到预言,龙皋的脸色就一沉。

“小东西——”

“怎么啦?”看他似乎若有所求,眼一亮,“我就说嘛,三个臭皮匠胜过一个诸葛亮,你们龙氏一族聪明是聪明,但总有没料到的地方嘛,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就直说,我保证义务帮忙。”算是够义气了吧!

对于她的仗义“豪情”,他哭笑不得。

“不信?其实我也是很有用处的啦。例如——”想了老半天,竟然想不出个好处来。

太丢脸了吧?活了一十八年,竟连一个小小的优点都找不出来。

轻摸她羞得胀红的脸蛋,他笑道:“想不出来?”

“谁说想不出来的?起码——起码——我爱你嘛,龙哥。”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勉强算是优点的地方,看来是该好好充实自己,免得将来被他看扁了。

盯着他,发觉他的脸色又变得难看了些。该不是她说错话了吧?爱他也错了吗?也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学会爱人——“小东西,蓝龙玉——”

“什么?”她心虚地眨了眨眼。

“听过蓝龙玉吗?”

“就是你要寻找的玉石之一嘛。”很努力地让语调平常化。

他脸色一沉,希望是破灭了!曾私心期盼蓝龙玉在她手里,如今是不可能的了。

那么,蓝龙玉又在谁的手里?是在另一个女人的手里吗?

如果预言正确的话。

“龙哥,你脸色不好看,我又说错话了?”她感到很不安。也许该坦白说出来才对,可是她又没那个胆子。

他轻叹地抚着她的脸。无论预言是真是假,他是不打算放弃她的。

她该是他的。

“小东西,再说一次。”

“说什么?”一接触到他深情如海的眸子,她开心地笑了笑,“说我爱你吗?龙哥,你知道我是爱你的嘛,这一生是注定要爱你的。”

※※※

被放出“牢笼”后的日子是快乐的。

窝在白屋快一个月的时间,如果不是有超强的毅力,想来早就变成疯子了!好不容易才有机会出来走走,若放弃这个机会实在太可惜了。

沛书用力嗅嗅超市里的味道,她甚至怀念起市场来。

“如侠、紫葛没来,实在太可惜了!”

“你不该出来的。”龙瑾冷冷地说。

她瞄他一眼,偷偷笑着。

“你放心,虽然我不谙厨房的事,不过认菜的功夫还算可以。紫葛都把菜单交给我了,不会出差错的。”说着说着,为显自己可以不辱使命,拿起冷冻猪肉丢进龙瑾提的篮子里。

“我不是说这个。”

“我可不想再吃便当了!那是回锅肉耶,一定胖了不少。”想起身材就烦恼。

“你不胖。”

“你是睁眼说瞎话——”一说出口,才发觉自己的语气好像有点指责的意味,马上瞄瞄他的表情,确定他没发火,才安下一颗心来。

她干嘛这般怕他?

又不是三头六臂的吃人魔,其实她是不必怕他的。只不过人高马大些、只不过身体健壮些、只不过打起人来很可能像蚊子一样——是不该怕他的。其实除了偶尔凶她一凶外,好像从没见过他要动手打她。

“你会打我吗?”她脱口而出。

“我不打女人。”

“你确定?也许在盛怒之下,一时无法控制也说不定——”

“我不打女人。”他冷冷地重复。

“我怎么能确定你说的是真话呢?她傻傻地问,换来一记怒瞪。

龙瑾拿这个女人简直没办法!根本无法想像红龙□竟是属于她的。

那预言是真的吗?

如果是真的,这女人迟早要属于他的。

思及此,龙瑾的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你笑了!”说得多吃惊,像是发现新大陆般。

他又抿起唇。

“你该多笑的,笑起来多好看!恐怕连八十岁的老婆婆也会被你吸引去。”这不知是贬还是褒。

“挑菜吧。”他扔下一句。

她乖乖听话地专心挑菜。

“其实你不必陪我来的。”她又忍不住开口,没办法,就是爱跟他说话。

“我必须保护你。”

“可是我没有那个价值了嘛。我是说,就算巫师捉住我。一旦知道红龙□已经不在我身上,他会放了我的。”她天真地说道。

“你真这么想?”

“毕竟我身上已经没有他想要的东西了。”顿了顿,问他:“如果捉住他,你们要怎么处置他?判他死刑?终生监禁?”说不好奇是骗人的。

“带他回到属于他的世纪。”

沛书停下脚步,仰起头。

“你是说,你要回去?”他终究还是要回去的。想起来就忍不住心伤。

他不置一言。

她难过地吸吸鼻子。

“你帮我一个忙好吗?我忘了拿白菜,你知道白菜是什么吧?我先去排队好不好?

下午人多,结帐很慢的。“说完,迳自走向收银机前排队。

再不支他离开,只怕自己会控制不住地掉眼泪。

他要离开也是迟早的事嘛,再想一想,其实事情并不全然那么悲观,就算回去了也还要再回来嘛!再不然就实行那个早酝酿很久的绑票计划,要不,干脆昏迷他,让他在结婚证书上盖个手印也行,届时,他想赖也赖不掉了。

幸亏他是个天马行空的小说家,她计划多得数不清,一计不成再来一计,迟早能让他留在她身边的。

但——爱呢?

如果不是真心爱她,就算把他留在她身边,只能算是具行尸走肉吧。

这是计划中唯一不完美的地方。她不是那种会硬强迫的女人,该是她的就该是她的,强求只怕也求不来——不过话说回来,他是不懂是爱情的。如果能教会他爱人,而身边又只是她一个女人的话。

她口列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是该她的就是她的。

一分钟后,龙瑾拿着小白菜回到收银机前,却不见沛书的踪迹。

她——算是失踪了!

※※※

“我必须找到她!”冷硬不再,仅存的只有纯粹的恐惧。

几乎翻遍超市的每一块土地,却仍然找不到沛书,龙瑾这才不得不承认沛书失踪了。

本想直接冲向陈得胜的别墅将人讨回来的。

但再一细想,这女人的想法是永远教他摸不透的,也许她只是在气他之余,自行溜回白屋,于是乎先赶回白屋,仍是不见人影,心里才不得不承认巫师掳走了她。

该死!

他应该保护她的。

他在她身边,却没发觉危险四伏。

红龙□比起她来太微不足道了。如今,他宁愿奉上红龙□,也不愿让她损伤丝毫。

这是什么心情?是爱吗?

如果是爱,未免太苦涩了!

“瑾,红龙□在我们手里,他不敢伤害沛书的。”

“我必须找到她。”

“你的冷静到哪里去了?”龙皋注视着她。“我们是可以找到他,但你必须先冷静下来。如果让‘他’知道沛书对你有多重要,你知道‘他’会如何摧毁对你最重要的东西的。”

龙瑾紧抿着泛白的嘴唇。她是重要的,对他而言,她是个珍宝——该死!为什么他到现在才恍悟?懂爱与不懂,已经是次要的,最重要的该是让她安然无恙。

他需要她。

她要爱情,他可以学习去爱。

从没如此迫切想要一个人,一直是习惯单独的,这种陌生的情感教他心悸,这就是爱吗?恨不得将她绑在身边,细心地呵护她。依她傻气的天性,是需要人时时看着的。

早在二十三世纪就认识她了!在博物馆中仅存的爱情小说里,她的书占了绝大部份,从年少起就生活在博物馆里,对于古物,他是熟悉的,尤其是她的书,看着她的书,好奇于这种情感,想像她的人该是一如书中灵气而飘逸的女子,哪知第一眼却全然不如所料——该死!该甚至不懂得如何照顾自己,教他如何放心回到二十三世纪?

当务之急,该是救她脱险,至于以后——再狠狠骂她一顿。

然后,让她成为他的。

第11章

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站在二楼的窗外,居高凝视着自己细心培育的乐园。

他是漂亮的,乌亮漆黑的头发微卷,但服贴着,充满古典气息的脸庞是那般秀气,一如女孩般漂亮,薄薄的红唇要笑不笑,扬起绝美的弧度。此刻他正偏着头,细眯着慑人心魂的眼眸。

他该是漂亮的,要不是胸前一片平坦,沛书真会误以为他是个“她”,太迷人了嘛!

除去美得邪气的脸蛋不谈,各方面来说都比她还像个女人。想起这点就叫她惭愧,一时之间也忘了自己又成了肉票的事实。

说起这件事不气才怪!

她是自愿来的。

很笨是不是?当然是觉得理所当然,但现在却只能在心中懊悔了。

在超市时被他拦下,一听他自称是巫师,就毫不考虑地跟着他走,只为了替龙瑾找回青龙石。本来以为才十几岁的少年,身子又单薄,应该不是崇尚武力的那种,没想到走到超市门口她就后悔离开龙瑾身边了。本想再回头找龙瑾的,却叫他给一路押上车。

他的力气大得可怕!差点没把她的手给拉脱臼!要是真弄成脱臼,一定跟他没完没了!她是写小说的耶,将来要是手不能动,要靠什么吃饭?

当然,现在又成了肉票,逃跑应该是她的责任,但怎么逃跑?他像石雕像似的站在那里,动也不动,如果悄悄溜出去,不知道会不会让他给发现?

不是存心贬低龙瑾,当龙瑾的肉票实在过得太好了,不但有三餐,还附赠水果,又有感冒药可以吃,但在这里呢?被锁在这房间里好歹也有二、三个钟头了,连一杯茶水也没见到踪影,这才是真正的肉票生活。

她甚至开始想念起龙瑾来。

想念他的冰块脸、想念他偶尔的霸道。

想着想着,竟掉下眼泪来。

“那是什么?”少男的声音清亮如莺声。

连他的声音都如黄莺出谷,实在再也找不出他的缺点来。

上帝真不公平。

“什么是什么?这是眼泪,你不懂吗?”她没好气地说。

“为什么流眼泪?”

“因为难过伤心,你懂不懂?大笨蛋!”真蠢,有哪个人成了肉票还笑嘻嘻的?用膝盖想也知道!

他的嘴角换上阴柔的笑意。

“你想激怒我?”

“我没那个闲情意致!我已经跟你说过几百遍红龙□不在我身上,你算是绑错人了。”说来真倒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竟然遭到两次绑架。

“为你,他们会带来红龙□的。”他若有所思地低语:“只剩下蓝龙玉了……”

沛书不服气地喊道:“我要见巫师!什么嘛,竟然派一个小孩子来看守我。小子,你才几岁?现在又不是什么假目,逃课不太好吧?”如果能说服他是最好的了。

“我就是巫师。”

“好好笑哦!他到底花多少钱雇你?值得你这样为他卖命?小子,我知道这样做不对啦!不过,他雇用你时薪给多少?一百?还是二百?我是没多少钱,不过银行里还有一万块,就分一半给你,你放了我好不好?这可以给你赎罪的机会唷!跟着那个巫师是没前途可言的。想想,他就是仗着你的力气大而已,你总不可能跟着他一辈子吧?他是迟早要回去的。你知道吧?就是回到未来,可能是有点匪夷所思,不过事实就是如此。

你倒不如回去继续念书,起码还有出头的一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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