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集合(上)-第77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望着她们,心想,这个圈子还真开放的。
一个四十多岁样子的妇人过来,那女孩对她道:“妈,你不游了?爸爸呢?”
她就是那女孩的妈妈?也就是阿东的妈妈?我在水中打量着她:大约四十出头,湿发披在她丰满的裸肩上,显得成熟与妩媚,一身黑色的连体泳衣紧箍在她丰满的身上,更突出了妇人Ru房的丰硕,大腿细腻洁白,与那女孩相比,竟毫不逊色,两人四支腿均那么丰腴……
难怪阿东生得那么秀气。
我心里拿她与媚姨相比,但毕竟媚姨比她更年轻,更漂亮,而且媚姨有一种人见丢魂的媚态,那种雍荣华贵和成熟还有那种传统的内敛是阿东妈所不能比的,可以说媚姨是女人中的珍品。
而阿东妈却不失为妇人中上品,男人眼中的尤物。为什么我一见她就这样下流地形容她?你看她成熟中却透出一种骚气,湿发曲卷,红唇鲜艳,在男客面前|乳颤臀摆,特别是泳装遮羞处窄窄的,仿佛她一个大些的步子会令她春光外泄,让她那男人最想的地方露出来给你看。她简直就像一剂摧情剂令男人兴奋。其实在这种场合下,每个男人,那些风度翩翩的男人们无不以猎手的目光在欣赏着其她女人或少女,而这些女人也放出自己的魅力相互竞比。
我更善于观察,特别对女人有天生的第六感觉,觉得阿东的妈妈骨子里一定比其她女人骚一些,或者更外露一些。这个猜测在以后中得到了证明。
当我上岸时,我的眼睛余光是看着阿东妈的,但我见她目光随着我的走动而移动,转眼一看,我发现好多人的目光都盯着我,特别那些女人,简直有一种惊奇的神情。我朝着她们目光盯的部位查找自己的不是之处,才发现,她们之所看,是我三角裤衩上那一包涨鼓的东西。虽然我上岸时我下体的硬涨已是消去,但由于消去后仍还巨大,所以小裤就鼓了起来,就象阿东妈那样好象随时会挤出来。引得这些嫁给大她们十几岁老丈夫的骚女们注目。
傍晚,佳宾们都换上了礼服,云集在大厅中,舞会就要开始了。男客们都是风度翩翩的绅士,而女宾们各显自己美丽娇媚之色,有的一袭旗袍,体态风流,窈窕阿娜,有的着露背式吊带晚礼服,欲遮还露,艳光四射。我注意了一下阿东妈和那个自称他姐姐的女孩,阿东妈身着橘黄|色无背带式晚礼服,上身刚好围在两腋下,以上部位全祼露出来,整套礼服仿佛维系于她高耸的双峰上,|乳沟深深可见,双手套着到上臂的同色丝质手套,更是风韵十足。而那个自称是阿东姐姐的女孩身着绿色露背装,整个背脊至腰以及两肋都露出来了,光洁的背上几条带子系着,礼服只遮住她的腰部以下和腹部Ru房和脖子下的胸部,是穿得最露的,身材尤为惹火。我想今晚一定有男人为她而狂。
我靠近想更进一步一饱眼福,她们两人身旁还有一个年约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她叫那个自称阿东姐姐的女孩为妈妈,叫阿东妈为奶奶!那个姐姐有了一个十多岁的女儿了?难道年长的妇人与年轻的女人是婆媳关系?
音乐响起。
此时,从楼上款款走下来一位少妇,看年纪三十有余四十不足,光看长相,就足以让人赞赏不已,她面艳如桃花却又带着少许媚气,美如天仙却贵如王母,象刚三十出头,但她却透露出一种成熟与高贵的气质,那是三四十岁女人没有的,她让人有一种像女皇武则天那样母仪天下的感觉,不光我和阿东是她的晚辈,而下面所有的人都是她的奴仆,而她是这里高贵的女主人,下面这些就是最美最有气质的女人,也要逊她几分。
她身着一件黑色的旗袍式晚礼服,紧扣的高领,表明她的严谨和保守,而丰腴白嫩如藕的双臂从无袖旗袍中裸露出来,证明她对自己身材容貌的自信,丰胸饱满而高耸却让人觉得无一点赘感,浑圆的臀让旗袍微紧的腰身体现出腰臀的曲线,特别是两边的开衩,随着她莲步轻移而摇曳生姿,织绵缎的旗袍让她体现雍容华贵却不失雅致,她的身段让人觉得性感却不俗气,她的面容美丽中含着娇媚。她的穿着、气质潜含着她作任何事情都给人进可攻,退可守的感觉。一看就知道她是让男人日思夜想却无论何时都不敢向她表明的那种女人。
我心中不自学地拿她与媚姨相比,这两人是我见过女人中最美丽最优秀的。两人不相上下,同样是美丽娇媚、雍荣华贵,端庄高雅,媚姨多三分媚姿,二分华美,一分性感。可以说媚姨是妩媚至极,增一分则俗了;华美至极,无半分可增了。而此女人相比媚姨则多三分高贵,二分成熟,一分端庄,可以说她高贵至尊,添一分则仙了;成熟至顶,添半分则嫌老了。
()
众人的目光都被她夺住。她浅笑吟吟地走下楼梯,阿东说:“她就是我妈妈。”
我惊呆了,反应不过来。好久,当她走到大厅与丈夫手拉在一起时,我才回过神来。问阿东:“她是你妈妈?那个呢?”我指着那个我一直认为是他妈妈的女人。
“她是我伯伯的前妻,我伯伯是台湾来的,她也是。他们早就离婚了,但这个公司她们都有股份。那个女的(年轻那个)是我伯伯儿子的老婆,那小姑娘是伯伯的孙女。这个公司我伯伯股份最多,第二是我妈妈的,然后是那个女人和伯伯儿子的。但你不要小瞧那女人,她在这里还另有一个公司挺大的。”
“你伯伯跟她离婚了,她还来这里?”
“你的脑筋就是跟不上时代,离婚就一定是冤家对头了?这有什么的,看看,那女人样子比得上我妈吗?”
当然是有距离的,但我不作声了。
她叫王妃兰,一个高贵的姓名。她现在的丈夫叫何其宗,一个亿万富翁。
那晚上,我的目光被阿东的妈妈所牵引。
以后,我好几次与阿东到他妈妈家或是她公司见到她,她对我甚是宠爱。就象自己儿子一样对待。一次,她问我多少岁了,我说25了,她说她已是40了。她对阿东是最溺爱,但阿东从小就是一个花花公子,是好玩之人。她真没办法。
爱屋及乌,她对我也另眼相看。我倒成了她家的常客,多数是我自己去而没同阿东去。她丈夫何叔叔(我称呼他)对我这样一个有事业心又有灵活头脑却诚实之人不胜赏识,我也常和他谈生意上的事,给他出些好主意。
那次,我和阿东一起去,阿东一口一个哥地叫我,王阿姨见我和阿东那么亲热,而且我对阿东也那么爱护,不禁感动得流下泪来,说:“阿东有你这个好哥哥,我真放心了。”她提议认我做干儿子。有这样美貌高贵的干妈,我自然求之不得。
从此,我就亲热地称王阿姨为干妈,称何叔叔为干爹。
干妈王妃兰,以她美貌、高贵、成熟、华丽、神秘而让这个城市的男人从心里臣伏于她的石榴裙下,她那么的雍荣华贵,男人们把她誉为B市“蓝宝石”,她是市里一个名为“金皇后”四星级酒店的董事长,人们在很多场合中也称她为“金皇后”,一些人也把她姓名中的“兰”字去掉,称她为“王妃”。
干爹干妈夫妻俩对我视如亲儿,一心培养我在商场上的本领。特别干妈对我是严格要求,在生活上她曾说过最讨厌那种醉生梦死不思进取的人,还有那些寻花问柳的人。她最欣赏我的诚实的实在,说这比什么都重要。
第14章。江哥(江强)转业姣嫂(尚小姣)被奸
()
正当我公司开张时,江哥也转业来到这个城市,毫无疑问,这是林副市长帮的忙。他一进来就到了一个区的公安局当了政委。而姣嫂因原来是随军家属,没有干部和工人指标,林副市长便安排她到一个国有公司搞收发工作。但不久,江哥就因男女关系被处分,通过林叔叔又调到了市政府招待宾馆做了一个副总经理。
我大部时间在料理公司业务,公司也得到了大的发展。几个月下来,林叔叔给我介绍的几单大的生意,我就把投资给回收了。说实在的,有一个副市长在做后盾,即使没有本也一样可以做大生意。特别一些工程转包,承接政府工程,得到国家经济信息什么的,一转手就是好几十万,上百万。
当然,我明白,这一切都是林叔叔的。而且我对这种生意也不是很感兴趣,因为我知道,这样做是打法律和政策的擦边球,很危险的。而且,林叔叔不可能还当几十年的领导,我要趁他给我资本时学会在商海里搏击,要靠自己,这样才能实现我来这个城市时那心潮澎湃的初衷。
所以,我把凡是林叔叔帮助所赚的钱全交给了他,而我自己做了好几单,竟赚了八九十万,我信心更足了,对自己也有了认识。而林叔叔对我把全部所得交给他,自己做时,更对我是赞赏有加。
在工作之余,林叔叔还是常让我给他驾车,送他到处玩乐。江哥也常陪着一起去。当然,江哥去时并不只是他自己,而是带上两三个宾馆里的姑娘,很漂亮的,他们两人常换口味。刚开始江哥还因车坐不下无法给我带(因车是五个座位,我们三人再带两姑娘就满了)而有些歉意,倒是林叔叔仿佛是对自己儿子一般说:“别给他带,年轻人不要那么快学坏。”
江哥转业回来也有半年了,但我很少去他家拜访过。更主要好久也没见到姣嫂了,不知道她怎样了,她一直对我这么好。
星期天晚上,我想江哥姣嫂都在家吧,不过,我知道江哥很少回家,其实我真正还是想云看一看姣嫂。于是我买了些礼物,去江哥家。
江哥在一个小区的三楼上。在部队时江哥和其他首长走私捞了不少钱,我们都估计他有两三百万,转业到这里的一,他购置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我走到江哥门口,按了几下门铃,但没有声音,接着我又按了几下,顺道:“江哥,江哥!”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是姣嫂站在门口,样子很是狼狈,她神色紧张,披头散发,睡袍一根吊带已断,大半只丰满的Ru房露了出来,姣嫂一见是我,愣了一下,扑到我怀里呜咽了起来。
我有些莫名其妙,江哥和姣嫂吵架了?于是便扶着姣嫂,想问一下情况。
我问道:“姣嫂,怎么啦?江哥呢?”
“呜,我不活了,呜……”
正当我不解之时,突然从房间里冲出一个人来,迅速冲向门口,我眼疾手快,一个箭步上去扭住他的手,他禁不住嚎起来。我一看,是个年约五十多不认识的男子。
我明白了,喝道:“你干什么。”
他马上软下去求饶,我气极了,喝问:“你是不是糟蹋了她?”
“……”
我见心爱的嫂子被人欺负,怒火中烧,啪啪啪就是几巴掌,那人的嘴角顿时鲜血直流。我想揪他到派出所去,但一想姣嫂的名声要紧,于是喝道:“滚!要再给我看到踢断你有骨!”那人忙捂着脸溜走。
我站到姣嫂跟前,安慰她,她止不住泪,扑到我怀里痛哭起来。
我紧紧搂着姣嫂,不住安慰,过了好久,姣嫂哭过了,我问道:“那畜生是谁?”
“我们的副……总经理……”
“姣嫂,别怕,这狗东西不敢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