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袍-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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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列了个表,这会儿你也列了个表。”于光明笑道。
陈超却自顾自地继续说着:“首先是高档旗袍和死者淫秽姿态之间的矛盾。”
“刚才开会也谈到过这个问题。也许凶犯曾经被穿这种旗袍的女子伤害过,按照老廖的说法,可能还是个风尘女子。”
“那就会引出一个他那种理论解释不了的矛盾了。死者身上旗袍的款式,对于三陪小姐来说实在是太保守、太古老了。按沈文昌老先生的说法,死者身上的旗袍至少是十多年前制作的,款式则是更早时候的。当时可没有色情业,更没有三陪小姐。”陈超说道。
“是啊,那时候是没有啊。”于光明点了点头。
“再看看那旗袍的细节,三陪小姐穿得起那么精致高档的旗袍吗?那可是名贵面料手工精制的。”
“是的,我记得沈先生就是这么说的。”
“再说旗袍的开衩部分。白云帮我做了个试验。”
“哈,她都成你的助手了,”于光明想到佩琴之前说的陈超与白云的事,“啥试验?”
“她对旗袍懂得比我多。她帮我证明了,无论多么暴力地穿旗袍开衩都不可能在无意中被轻易撕破。换句话说,凶手是故意弄坏开衩部分的。死者未遭受性侵犯,身上也没有检出精液痕迹,那为什么凶手要把她们摆成那种样子?其中肯定有原因。”
“你的意思是说,凶手这么干并不是为了误导我们,而是出于一种只有他自己才理解的动机?”
“估计他自己都不理解。他这么干更像是一种仪式。也许在他看来,只有让死者穿上红旗袍、撕破开衩、不系扣子、光着脚,还要摆出淫秽的姿势,才算完成这个仪式。对他来说,这么做只有一小部分动机源自生理需要,更多原因是要在变态性心理驱使下完成这种仪式性的行动。那些古典浪漫爱情故事里的矛盾至少作者自己是懂得的,而本案的凶手,或许自己都不理解自己行为中的这些矛盾之处。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为什么呢……”于光明重复道。这时他看到不远处的案发现场又围上来一群人,附近还停了一辆电视台的报道车,甚至造成了暂时性的交通阻塞。“我没学过心理学,不过我知道,找心理医生看病,至少要坐下来和他谈谈。可这个案子,咱们连凶手的身份都还没查到什么线索,怎么分析啊?”
上次于光明就提到过这个问题,那时陈超也没办法回答。
“那就分析这些矛盾吧。没准儿也能查到些什么呢。”陈超这次似乎有了新的思路。
“是吗?!”于光明很惊讶。
“首先,旗袍的面料估计是六十年代的。应该是六十年代早期,因为‘文化大革命’是1966年开始的。按照沈文昌的观点,这应该是年龄在三十岁的已婚少妇所穿着的保守款式旗袍。如果当初穿着这种旗袍的妇人现在还健在,那她应该有六七十岁了。”
“你的意思是查三十年前穿过这样旗袍的人?”
“老廖没想到过当年有人也穿过这旗袍吗?对我来说,当年穿这旗袍的人女人跟本案中那些死者差不多,只是处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状态罢了。按照这一思路,应该可以找到一个跟当年那个女人相关的男人。如果他与那女人同岁,那么如今他也应该六七十岁了。”
“哦?”于光明更糊涂了,“你怎么会想到这些的?”
“想想看啊,三个星期杀了三个人,分别抛尸在三处公共场所。这是老年人能完成的吗?刚才我在那边的案发现场看了一会儿。那儿可是车流不息的,一辆汽车想要先减速抛尸然后再加速走人是不可能的,后面的汽车肯定会拼命按喇叭。所以说如果他在开车过程中抛尸,即便在夜间,也难免会被后面车辆的司机看到。他肯定开车在附近转了好久,才瞅准机会抛尸的。”
“没错,想要这么抛尸,肯定得反应迅速而且身手敏捷。”
“所以说凶手最多是个中年人。如果是这样的话,与当年那个穿旗袍的女人相关的就只有一个人了。而当年他只是个小男孩儿。”
“没道理啊。”
“所以这就是另一处矛盾所在。不过,在心理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做‘恋母情结’。”陈超说道。
“恋……恋母情结?”于光明一脸茫然。
“儿子潜意识里对母亲的一种性冲动。”
“什么?凭这个我们能找到一个长大之后变成变态杀人狂的小男孩儿?这回我可是彻底晕了。”于光明话音里略微带着些讥讽。
“其实我也觉得这不太可能。”陈超似乎丝毫未受于光明那句话的影响,继续说道,“但是按照这一思路看,凶手很可能是个中年男人。他的童年时代应该是在‘文化大革命’时代度过的,遭受过心灵创伤。他或许对当年穿着那种旗袍的女人有一种矛盾心理。”
“这不扯吗。你的意思是说二十年之后他的恋母情结突然爆发,把他变成了变态杀人狂吗?”
“老于,我并不是这个意思。但这可以解释本案一些矛盾之处。”陈超说道。
于光明为自己刚才对上司的讥讽感到懊悔。至少陈超为了案子已经费尽心力,只是他那些关于心理学的分析太过学院派了。
“哦,对了,局里某些人对你这时候休假有些看法。”于光明转移了话题。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你就跟他们说我忙着写论文呢。”陈超对此不以为然。
“可就连我爸都说你应该把论文的事暂时放一放。”
“我本来就打算把论文先放一放。不过这没必要告诉别人。”
这时一对年轻情侣走了过来,四处张望了一会儿之后,他们坐到了两位警官身边。在外滩,这种情况并不稀奇。城市里现在有越来越多适合年轻人谈情说爱的地方,但外滩依然是他们的首选。望着远处海面上行驶的各色船只,还有那些殖民时期精致的西式建筑,多么浪漫啊。再说这里还是免费开放的,情侣们可以随意坐在长椅上聊天。只是他们这么坐在旁边,于光明和陈超就没法再继续谈论案情了。
“你会按照你这个思路查下去吗?”于光明站起身,问道。
“那只是书上的思路,其实也许你对田陌被杀原因的追查才是正确的方向。不过我觉得咱们的调查应该更多从历史层面入手。”
于光明不知道对本案的调查能追溯到多少年前的历史。谁也说不准陈超还会想出什么花样。
十五
星期二早晨。
陈超从床上艰难地爬起来,依然疲惫不堪。昨晚没睡好,此刻头又开始疼了。陈超皱了皱眉头,揉了揉太阳穴。
上个周末他一直在忙红旗袍杀人案的事,取得了一些进展。
他给美国的一位朋友打了个电话,拜托她帮助调查田陌的男朋友也就是那个翁先生的背景。对方利用自己的关系很快发回了相关信息。翁先生对于光明所说的基本属实。他的确曾在美国一家公司担任买方代表。他和他老婆的离婚手续办得很顺利,不出意外的话一两个月之内他们就可以离婚了。他老婆也盼着这一天,因为她也找了别的男人。
陈超还联系了一位市政府干部老熊。正是他向工厂揭发了老田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所作所为。老熊说,当时他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收到了一封揭露老田罪行的匿名信。因为老熊当时是主管领导,他的指示下级都会照办。于是老田的好日子就过到头了。匿名信这事儿干得很漂亮,既不会引起怀疑,又能借刀杀人。老熊也不知道是谁写了那封信。
陈超还研究了“文化大革命”早期对于旗袍的批判。像佩琴一样,他也想到了当初王光美身穿旗袍遭受批斗的情景。他让白云帮忙在网上查了查,发现还有很多人有过这样的遭遇。通过白云,他还认识了杨阿姨,她是一位电影演员,当年也曾身穿旗袍被人批斗。不过据杨阿姨回忆,她被批斗的时候并不是光着脚的,而是被迫穿了一双象征“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破鞋;而且她旗袍的开衩是被红卫兵们用剪刀剪破的,直到她腰的位置,露出内裤。这些都与本案死者身上旗袍的情况不同。本案中的旗袍开衩部分似乎是被用力撕开的。陈超当时就联系了于光明,证实了他的想法。田陌身上的旗袍可能是凶手在盛怒之下撕破的,而另外两名死者的旗袍被撕破,很可能是凶手为了使所有受害人看起来都差不多而故意弄的。不论如何解释,这些都与性暴力有关。这一点是错不了的。
星期一的时候陈超约谈了律师丁家山,他曾是当年老田饭店食物中毒案中那些食客们的代理律师。按照丁家山的说法,那个案子有一些疑点,一般律师都不愿意接。而且食客们能从老田那里得到的全部赔偿也不够支付律师费的,可看起来他们却铁了心一定要打那场官司。似乎事先早有准备,食客们把饭店收据、医院病历什么的都拿出来了,给人一种铁证如山的感觉。于是,丁律师代表他们联系了工商局,狠狠罚了老田一笔,并强制关闭了他的饭店。食客们似乎对这初步胜利感到满意。但当几天之后丁律师试图联系他们以确定下一步行动的时候,他们却不约而同地拒绝接听电话。丁律师甚至怀疑这些家伙们留下的是不是真实姓名。
这些进一步证明了,有人在老田背后算计他。但是这与红旗袍杀人案之间并不构成必然联系。
与此同时,陈超阅读了于光明和晓红送来的文字材料。周末晓红并没打电话过来,估计正忙着卧底的事。
对于本案中的那些矛盾,陈超也颇费了些心力。只可惜,隐藏在那些矛盾背后的却是更多的矛盾。
时间到了星期二,陈超又一次发现,尽管他已经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查案,但还是与同事们一样,无法取得更大进展。
正当他无可奈何地要再去煮一杯咖啡的时候,卞教授打来电话,询问他的论文进度。
“我一直在写。”陈超撒了个小谎。
“你觉得自己能跟别人一样按时交上论文吗?你之前可是保证过的。”卞教授似乎有些不放心。
“没问题,我肯定能按时交上。”
挂断电话之后,陈超感觉有些头大。一直以来,做什么事他都喜欢给自己定期限。因为他工作的时候需要压力,比如说翻译诗歌和侦探小说什么的。而这一次情况不同。他现在压力已经够大了,案子调查毫无头绪,甚至短期内都无法取得突破。所以他决定还是先尽力完成论文。以前,一件事情搁置一段时间之后,他总能有新的想法。也许这就是潜意识和灵感的作用吧。
不过在家里是没办法集中精神了。电话一个劲儿地打来,又不能就此拔掉电话线。他家的电话好像突然很多人都知道了,包括一些媒体的人。即便在图书馆里,也会有人认出他来,向他打听红旗袍案的事。昨天晚上甚至有个《文汇报》女记者跑来敲他家的门,带来一包烤肉和一瓶黄酒,想借吃饭之际跟他讨论案情——就像那些古典浪漫爱情故事里泼辣的女主角一般。
于是陈超决定去四川路的星巴克咖啡厅躲清静。
近年来城里冒出来无数的星巴克、麦当劳和肯德基。这些咖啡厅被看做精英阶层的休闲胜地,环境雅致安静。在咖啡厅里没人认得出他,他可以花一上午时间不受打扰地专心写论文。
陈超选了一个靠角落的座位坐了下来,从包里掏出几本书。他一共带来五六本著作,不过估计两三本就够用了。其中一本是《碾玉观音》。此书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