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袍-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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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光明认为自己应该给列表上某些人打电话确认一下。正在这时,一个人名进入了他的视线。贾铭,职业一栏写的是律师。于光明记得这个名字,陈超曾就西九区房地产案让他协助调查过这个家伙。
像贾铭这样知名的律师,每天都忙于各种官司,怎么会成为这种地方的常客?
“能给我讲讲这个人的情况吗?”
“贾铭?不好意思,我也不太清楚,他其实并不是什么常客。”经理说完,抱歉地一笑。
“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名单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大款,他们来我们这儿就是为了烧钱,说白了就是泡小姐找乐子。可这位贾先生从来都是只买一张入场券,点一杯咖啡,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几乎不跳舞,也不带小姐出去过夜。他一个月也就来一两次吧。”
“那他为什么在这个名单上?”
“要不是市政府几个月之前打电话来让我们留意这个人,我们也不会注意到他的存在。有人告诉我们,一旦发现他有不检点的行为就举报。可是这个贾先生很本分啊,我们从来没见过他找小姐什么的。所以我们只能如实上报。这个要求有点莫名其妙,不过我们也没办法。领导的要求我们都得认真执行。”
看来市政府有些人一直在监控贾铭,试图找他的茬儿,以便阻止他介入西九区房地产案。不过话说这些知识分子行为总是很古怪。陈大队长不也跟那个前歌厅陪唱小姐白云关系不错吗?
想到自己这个搭档,于光明气就不打一处来。从星期三开始他就不断试图联系陈超,可总是联系不上。昨天晚上他在那么紧急的情况下给陈超打电话,却还是打不通。今天一早,他就派司机小周开车去陈超家,却发现根本没人。
在这节骨眼上,陈大探长到底跑哪儿去了?
于光明决定再去一次那个墓园。他并不指望找到什么新的线索,只是觉得在这光天化日之下自己能看得更全面一些。
墓园已经作为犯罪现场被警方封锁。一座脏兮兮的草棚孤零零地杵在园里。换做是平时,没人会注意到这种地方。于光明来到发现尸体的地方。他在寒风中点燃一支香烟,猛吸了一口,回想着昨晚的一切。那情景他永生难忘:晓红的尸体半掩在野草丛中,姿势呈“大”字形。她的皮肤在月光照映下泛着青光,乌黑的长发四散。她光着脚,穿着一件被褪到腰间的红色旗袍,露着大腿……
一只乌鸦在空中盘旋着,发出凄厉的叫声,仿佛无家可归的游魂。
局里,关于此次抛尸地点有各种猜测。与前三处地点不同,这次抛尸的墓园是一个远离市中心的偏僻所在。李书记认为这是凶手迫于警方追捕的压力做出的无奈选择;而小周除了坚持以前的观点,还把这一切与一个清朝的鬼故事联系在一起。对这些说法,于光明一概不信。但是他自己也暂时没什么思路。
令他惊诧的是,这时居然跑过来一个报童,嘴里喊着:“号外号外!在这个墓园发现红旗袍案受害者!”于是于光明赶忙掏出钱来买了一沓报纸。
原来是昨夜在这里巡逻的警员把消息透露出去的。当时他大声讲电话的声音被四邻听到,“红旗袍”三个字在寂静的夜晚就像是平地惊雷一般,得到这一消息的人们无不心惊胆战。
看着报纸上那些“红旗袍案惊现第四受害者”的报道,于光明不由得暗暗叫苦。虽然那帮记者们还没弄清死者身份,却已经察觉到昨夜在百乐门发生了不寻常的事。甚至有一位记者指出百乐门和墓园发现女尸之间存在联系。
于光明发现报纸上对于昨晚的案件有许多迷信的报道。
比如说《文汇报》,以《墓园艳尸》为题发表了一篇文章。作者根据附近居民的口述,添油加醋地写了这篇骇人听闻的报道:
很久以前,这里曾是一座豪华墓园,有专人维护且守备森严。墓园背靠青山,依托“龙脉”,在公众眼中是一处风水宝地,人们都认为将先人葬在这里,可以给子孙后代带来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当时只有富人买得起这里的墓穴。他们死后身穿绫罗绸缎,戴着金银珠宝,被敛入精美的棺木,葬在这里,以便在另一个世界可以继续过奢华的生活。
可即便是风水宝地,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也难免遭受冲击。土葬作为封建陋习遭到批判,一夜之间许多埋葬在这里的人都被当成了“阶级敌人”。为了“消灭牛鬼蛇神”,红卫兵们甚至做出了掘坟鞭尸的行径。许多棺木被强行打开,以便“查找罪证”。
打着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名义,整座墓园几乎被摧毁。
“文化大革命”之后,这里埋葬的一些死者得以平反,但他们的坟墓却再也无法恢复。他们的家人每次来祭拜时都悲痛欲绝。有些家庭将仅存的遗骸移葬到别处。于是这座墓园彻底荒废了,成了野猫野狗的乐园。有些当地居民曾报告说看到有鬼魂在夜晚出没,但根据警方的说法,这些都来自盗墓贼的谣传。
后来有房产商看中了这块地。既然墓园已经荒废,又影响市容,何不换种方式加以利用呢?于是房产商从政府手中买下了这块地,计划建高尔夫球场。
在如今这个充斥着新兴科技的时代,仍然会有一些迷信的人。将墓园加以商业开发,被认为是对死者的不敬。许多附近社区的老人担心死者会报复活人。为了打消他们的疑虑,房产商专门放了许多鞭炮,并请风水先生来“算了一卦”,说“文化大革命”之后此地龙脉风水已经复原,再加上邻近的地铁由此通过,这片地区将来必定会升值。
然而这次在墓园发现的身穿红色旗袍的女尸,让人们重新回忆起之前那些恐怖的流言。本地的一位老历史学家表示,正是对墓园的毁坏引发了红旗袍杀人案。几个月之前,有人说看见一个身穿红色旗袍的女人夜里在墓园里走来走去。按照这位历史学家的说法,那是一位死后被埋葬在这座墓园的电影明星,但他拒绝透露这位明星的身份。她生前曾屡遭不幸,死后更未得安宁。她的尸身被拖出棺木,身上的红色旗袍被红卫兵们撕破。而这正是红旗袍案中那些死者身穿老式旗袍的原因。
……
文章非常长,于光明实在懒得再读下去了。媒体这么一掺和,会让市政府和公安局更加头疼。案子一日不破,此类猜测就一日不会停止。
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猜测也是可以理解的。即便对于光明这样的警察而言,整件案子也透着一丝灵异的气息。尽管警方部署严密,凶手依然可以轻而易举地以其独有方式杀死四名年轻姑娘。他更像是一个幽灵,特别是在百乐门。当晚他每一步行动都有被察觉的危险。他从侧门离开,随时可能被服务生看到;他穿着夜总会制服,搀着不省人事的晓红,很容易引起怀疑并被夜总会员工拦下……然而他还是轻易逃离了。
于光明翻开另一份报纸。这是局里很重视的《东方早报》,其中写道:“昨夜警方突袭了百乐门夜总会,目的是抓捕三陪小姐。也是在昨晚,红旗袍案惊现第四名死者,弃尸地点远在虹桥区某墓园。”
他相信记者们查出晓红的身份也只是个时间问题。正在他继续读报纸的时候,技术科同事打来一个电话。
“老于,你在第三名死者脚趾发现的那根纤维是羊毛,是她袜子上的吧。我认为应该是双红色的羊毛袜。”
“谢谢。”于光明说道。他老婆佩琴也常穿羊毛袜,因为现在天气很冷,她上班的那家饭店又没有暖气。但在关掉手机的一瞬间,他想起一件事。根据第三名死者邻居的描述,当天死者出门时穿的是丝袜和高跟鞋,怎么又变成羊毛袜了呢?
“你好啊,于警官。”
于光明一惊,抬头看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人。来者名叫段平,是《文汇报》记者,曾到局里采访过陈超。
“你读过了?”段平指着桌上那篇名为《墓园艳尸》的文章。
“写得也太扯了吧。”
“人世间的事儿啊,谁也说不清。阴间的事儿也一样,”段平说道,“最近这段时间的事儿,毛主席要是地下有知也不会安心。”
“你自己编鬼故事别扯上毛主席。”
“这就是个鬼故事,爱不爱看是你自己的事儿。大半夜的把尸体扔在坟地里,为什么?凡事皆有缘由,大家相信这是因为很多事之前在这里埋下了伏笔。他们相信是鬼魂复仇,凶手拥有非凡的力量。否则还能有谁杀人之后选择在这里抛尸,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反正我是理解不了。于警官你有线索吗?”
“你说的些这纯粹是迷信。那些暴行都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事,如果真是鬼魂报复,它二十多年前就报复了,何必等到现在?”
“这你就不懂了吧?当年人们还笃信毛泽东思想的时候,这些鬼魂当然不敢出来惹事儿了;可到了如今这个年代,它们已经无所畏惧了。”段平说道,“现在还有一种新的说法,我也是二十分钟之前才知道。红旗袍案里这些被害女子都是当年红卫兵们的后代。”
看起来人们的想象力越来越丰富了。按照那个历史学家的说法,因为墓园中埋葬着一个哀怨的女子,所以才有了红旗袍案;然而此刻,事件在人们眼中,已经演变成墓园里的阴魂向当年掘坟者的后代集体复仇的故事了。
“简直是无稽之谈。”于光明说道。
“于警官,我想问你个问题。在你看来,‘文革红旗’有什么意义?”
“你的意思是?”
“你没看到《上海晚报》上那则奇怪的广告吗?署名就是‘文革红旗’啊。想想这次发现的死者吧——之前先后有过陪唱小姐和陪酒小姐了,那则广告里的信息是有道理的。我听说当年捣毁这座墓园的红卫兵团体就叫‘文革红旗’,这其中的联系多明显啊。所以你不能说这些是无稽之谈。”段平说道。
“这也太异想天开了。应该是巧合。”虽然嘴上这么说,其实于光明也不相信仅仅是巧合,“你是怎么看到那则广告的?”
“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你们的人搜查了上海晚报社,我们和他们就在一座楼里办公啊。我觉得凶手想把人们的目光引向‘文化大革命’时代的某些人的暴行,特别是针对一位曾经穿过红旗袍的女性的暴行。你在调查过程中注意到这则广告了吗?”
“省省吧你,‘文化大革命’时代红卫兵组织叫那种名字的多了去了。我得提醒你啊小段,你可不能这么信口开河,传播谣言是要负责任的。”于光明说道。
“于警官你这么说就没意思了。只要案子不破,这样的传言就只能越来越多。我估计我的很多同行马上就要赶到这里了。”段平指着一辆正准备停在墓园门口的车说道,“顺便问一句,陈大探长怎么今天没和你一起过来?回头代我向他问好啊。”
随着记者越聚越多,于光明觉得自己还是早撤为妙。他一边快步走向墓园后门,一边拨通了陈超母亲的电话。
“小于啊!谢谢你给我打电话。我挺好的,不用担心,”陈妈妈说道,听上去她好像一直在等这个电话。
“大娘,我想找陈超,您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你都不知道他去哪儿了?这个……两三天前吧,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是要出去执行重要任务什么的,估计是不在上海吧。我还以为他告诉你了呢,出啥事儿了?”
“没啥,估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