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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优女盛宴-第64部分

小说: 优女盛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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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唱歌了”坐在旁边的女孩气呼呼地站起来赌气似地往外走,王盾一把拉住她将她带到怀里“别急,马上我陪你一起下去”

    “如果我不要呢?”我挑衅地看着他。

    “爱要不要”他烦躁地把钱往桌子上一摔,搂着女孩出去了。

    一直躲在旁边没有出声的大胡实在看不下去了,走过来把钱拿钱来塞到我的手里:“小初,算了,你们没缘分”

    刘炽的电话响了很久我才接,他问我在哪里,我让他不要点酒,在出口等我。

    我拉着他离开酒吧,我说,换个地方吧,这里不会再来了。

    他没有问我原因,虽然我从他的眼神里我看见了很多疑问,坐在车上,我问他是不是有问题想问,他摇了摇头,说:“我尊重别人的秘密,每个人都有想要忘记的过去,别人的每一次探寻对他来说都是种阻碍。”

    “你的性格真好”我对他发出由衷的赞扬。

    “本来我以为脾气和性格都是天生的,可后来我才知道不是这样,以前我是一个脾气急躁又暴躁的男人,会对着老婆发脾气,因为别人的一点失误和错误苛刻地指责半天。”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会吗?我觉得你脾气特好,我还以为你从来没有发过脾气”我面对着他斜靠在背椅上,不敢相信他曾经是那样的人“是什么让你改变的?”

    “我被原来的公司辞退,因为每半年一次的考核里有人际关系一项,这一项分数是靠同事投票评估,我得分最低,当然不光是这个原因,还有别的,我发现自己没有朋友,甚至连老婆和孩子都变得生疏,你知道那种感觉么?被别人排挤,被亲人疏忽,最重要的是,我本以为自己会不在乎的,可最后糟糕的发现,其实我在乎。”

    刘炽说话时嘴角一直是微翘的,可眼角却是下垂的,他想把这些话说的风轻云淡,可我明显听出了最苦涩的味道。

    我说:“那你现在变得这么好,为什么不去挽回?”

    “从零开始容易,破镜重圆很难,事业可以东山再起,可爱情不是那么容易起死回生”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声音低沉。

    如果说我和王盾是没有缘分,那么刘炽和他老婆可能就是缘分已尽,我说:“你们缘分已经”

    他突然笑了起来:“我从来不相信什么缘分,这个词只适合给相识和分手做理由,太虚了”

    “那设么是实的呢?”

    “实的就是,能在一起过下去,而且过的舒舒服服的”

    “典型的唯物主义”我笑了笑,这个说法听起来还真的很不浪漫。

    “不想那些不开心的,下车吧,这家酒吧我感觉还不错”刘炽将车熄火,拍了拍我的大腿“外套就搁车上吧,省的存”

29。质感() 
七分袖的紧身衣和牛仔短裤将我的好身材一览无余的展示了出来,我自信地扬着头,踩着高跟鞋搀着刘炽走进酒吧。

    旁边有男人投来炙热的目光,我假装没有看到。

    站在座位上随着音乐扭动,眼前的一切似乎都跟着我一起跳动着,音乐的节奏让我释放出全身的力量,随手拿起啤酒像喝水一样地大口大口灌进喉咙,连一丝苦味也喝不出来,突然想起了王盾说的那句话,他说,这里的酒跟水似的,喝不醉人。

    这个名字一蹦出来,我像突然断了电的电子狗,一下子瘫坐在位置上,心痛的感觉又来了。

    “怎么了?累了吗?”刘炽双手撑在沙发靠背上,温柔地看着我。

    “嗯,歇会儿”我逃开他的注视,用手扇了扇风。

    一个小时候,我们离开酒吧“怎么样?”刘炽充满期待地看着我。

    “挺不错。。”我坐上车系好安全带,心里疼疼的,这种疼痛就好像急性病转成慢性病似的存在,不再那么剧烈,但时不时就来骚扰一下。

    凌晨时分,刘炽开着车带我到了海边,我说,这是我第一次看海,跟想象中的很不一样。

    “蔚蓝的海水,细软的沙,一望无际地海岸线,对着远处大喊一声能忘记所有烦恼。。。那都是电影里的桥段。”刘炽站在我的身后圈住我,他的鼻子摩擦着我的后脑勺,身体传来的温度抵御了我的寒冷。

    我深吸了一口空气,闻到了一股腥涩的味道。

    梦与现实,这差距大的也太残忍了。

    深夜三点,刘炽系着围裙在开放式的厨房里忙活,我踮着脚走过去伸头朝锅里望了一眼:“你在做什么?”

    “咖喱饭,香不?”他用木铲在锅里翻了翻盖上锅盖。

    我深吸了一口气,猛地点了点头“香!本来不是很饿的,现在突然来了食欲”

    掀开桌布,摆上精致的餐具,刘炽用盘子乘出两碟饭,胡萝卜、火腿、洋葱、土豆全部切成丁裹着黄色的咖喱汁浇在饭上,看起来十分诱人。

    “这样吃会肥死我的”用勺子拌了拌,说完这句话后嘴里已经被美食填满。

    “嗯嗯!”嘴巴已经关闭了说话的功能,朝他举起大拇指。

    “喜欢吃,我下次教你怎么做,很简单”

    “我以为你会说,喜欢吃天天做给我吃呢”我朝他坏笑了一下,故意找别扭。

    “以前,我老婆天天做饭给我吃,她烧了一手的好菜,你知道么,我可以随便点菜,样样都是她的拿手菜,可那时候,我很少在家吃饭,觉得特没意思,哪怕在外面跟朋友吃大排档都懒得回家”刘炽从冰箱里摸了瓶酸奶出来,倒了一杯给我继续说“后来,她出国了,我就开始想她做的那些菜,每道菜的味道我都记得,再在外面吃就觉得没意思了,那时候开始,我就自己学着做饭,这才发现,原来烧菜不是那么容易的,从买到洗再切好了下锅需要哪儿多步骤,以前吧,只需要张张嘴,呵呵。。。”

    “其实,我觉得你跟她感情挺深的”

    “应该是我对她很依赖,以前我自己也没发觉”

    “依赖和爱是不是一回事?”我放下筷子,呆呆地看着他。

    刘炽想了想:“我觉着不是一回事,依赖是比较客观的东西,你依赖对方,肯定是因为对方对你好,对你付出很多让你产生了一种安全感,但爱不是,爱完全是主观的东西,比如说我老婆和我,她爱我却不依赖我,但我依赖她,却又不能说我很爱她。”

    “那反过来说,愿意被对方依赖的那一个,是不是因为爱对方?”我想到王盾也曾让我那么依赖过。

    “可以这么说吧,如果不爱那个人,怎么会甘愿为他付出呢”

    “哦。。”原来,他曾经爱过我。

    周六下午,刘炽带我去超市大采购,他说,一定要让我享受烹饪出美食体会生活中最平实的快乐。

    他推着购物车,熟练地挑选食材,我跟在他的后面看他从货架上一件一件地把东西放进车里,脑子里一片浆糊,他每选一样都跟我解释东西的用处,比如红辣椒不光是为了味觉,最大的用处是色彩的点缀,他告诉我,牛肉要怎么选,黄瓜带刺的才新鲜,我说,你怎么记得这么多,他说,做多了,脑子里就有菜谱了,根本不需要死记硬背。

    跟刘炽在一起,我觉得自己像个学生,他教我很多很多的东西,如果抛开亲密的肢体接触,他就像是我的老师,谦和,有耐心,孜孜不倦地手把手传授我生活中的各项技能。

    他的生活很有质感,就连做饭也很讲究,酱油什么牌子的上色,冰糖哪种最好,就连大米也挑产地。

    跟他一起生活了一个月,我已经学了几道拿手菜,偶尔他下班回来的时候,我会亲自下厨,做的有模有样。

    “虽然比不上你老婆的手艺,但我会继续努力”我把最后一道菜端上座,坐在他的对面,满眼含笑地看着他。

    “首先,我很欣慰,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会烧饭,这说明你是个聪明的姑娘,来,我敬你一杯”刘炽为我倒了点红酒,跟我干杯。“其次,我想告诉你,做饭不是因为别人,而是一种享受,即使是你一个人生活,热灶炉也能让你觉得自己并不是那么孤独。”

    “谢谢你,教会我如何赶走还未赶来的孤独”我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每个月的十五号,刘炽都会给我两万块钱,他说,可能没有我唱歌挣的多,等他把最后一点房贷还完后会多给我一些。

    我按照约定,每个月给我妈的卡里转一万,剩下的大部分都存了起来。

30。上流社会() 
对于“包/养”这个词,我没有什么概念,我只觉得刘炽是我的男朋友,他有一个名存实亡的老婆,他不希望我工作,所以每个月给我固定的钱,我不知道自己爱不爱他,只觉得有他陪着,就不会那么想念王盾,他分散了我投放在王盾身上的那份感情,减轻了我内心的痛楚。

    大胡的酒吧,我再也没有去过,他的电话也被我删除,海城这么大,我想,这辈子我都不会再见着他们。

    刘炽某天下午打来电话,让我打扮的漂亮些,晚上带我参加一个聚会。

    我兴奋地挑出最漂亮的裙子套在身上,化了自以为完美的彩妆。

    我掺着刘炽的胳膊出现在他朋友的别墅里,看到男男女女已经有很多人在里面。

    从前我只跟同学们在一起聚会过,没有参加过这种社会性质的聚会,打着白色小领结的服务生端着盘子面带微笑地从我身边走过时,让我想起了“上流社会”这个词。

    女人们清一色的晚礼服,有的在肩膀上搭了条披肩,她们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起,脸上都有一种相同的气息,鉴于高贵与高傲之间。

    男人们也都穿着合体的西装,显得十分的正式,我突然紧张起来,感觉自己站在这帮贵妇之中像个来路不明走错地方的过客,身上的麻质连衣裙因为地点不对,从可爱变成了可笑,出门前的那股自信瞬间被自卑所取代。

    有人端着高脚杯向我们走来,明明张着一张中国面孔却用英语跟刘炽打招呼。

    刘炽也用熟练的英语跟他对话,听的我头晕目眩,上学的时候我最头疼的就是英语,每次考试,它都是我的死穴。

    我尴尬地站在他们地身边,不知道该看哪里才能掩饰住自己的慌乱。

    刘炽跟男人介绍我,我听见他用洋腔读我的名字,我对着男人礼貌地笑了笑,他牵起我的手,放在嘴边轻轻地啄了一下。

    男人对着我说了一句该死的英语,我强壮镇定地说:“对不起,我英语很糟糕”

    他愣了一秒之后,笑了起来:“很高兴认识你”说了一句标准的不能再标准的普通话。

    “哼。。”我在心里冷笑,不装b会死啊?

    男人刚离开,又走过来一个风韵犹存气质高雅的女人,约莫40来岁,一身金色的晚礼服,腰间用黑色的**做了个别致的造型,正好挡住了她腰间的赘肉。

    女人走过来,笑的很妩媚:“刘总,你迟到了噢”,最后那个“噢”字听的我浑身发麻。

    寒暄一番后,刘炽说:“这是我朋友,姚初”

    女人从上到下的打量了我一番,那种眼神看的我很不舒服。

    我对她微微点头,露出微笑,眼里闪过一丝不削。

    我知道她在我身上没有搜索到价值不菲的饰品,确实,怎么看,我也不像个有钱人。

    刘炽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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