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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霍乱时期的爱情-第31部分

小说: 霍乱时期的爱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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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步:她用现金买下了房子,并着手全面翻修。他们把原来的卧室翻修成一间会客厅,在顶层另修了一间供夫妇二人住的卧室和另一间供可能降生的儿女们住的房间,两间房都很宽敞,光线也很好。在原先是卷烟厂的那片空地上,修了一座宽阔的花园,里面是各式各样的玫瑰,那是阿里萨利用清晨的闲暇时间亲自动手种的。唯一原封未动的,是那间当铺,那是不忘过去的见证。阿里萨原先住的后房,还跟过去一样,吊床还挂着,大写字台上横七竖八地堆满了书,不过他住到顶层那间拟作夫妇卧室的房间里去了。这间房子是全家最宽敞、最凉快的,还有一个内阳台,海风徐来,玫瑰飘香,晚上呆在阳台上无比的惬意,不过也是最符合阿里萨的苦行僧清苦标准的。墙面光秃秃的,而且粗糙不平,那是用生石灰抹的。除了一张如同苦役犯用的床,一个床头柜,柜上放着一个插蜡烛的玻璃瓶,一个旧衣柜,一只水罐,一只澡盆和一只洗脸盆外,没有别的家具。
  修整房屋的工程持续了将近三年,正好和城市的恢复期互相巧合。当时航运和转口贸易激增,这两个因素造就了殖民地时期的繁荣,并使那里在两个多世纪内成了美洲的门户。然而,这也是特兰西托表现出患了不治之症的前期症候的时期。她的老主顾们光临她的当铺时,她已显得越来越老、越来越憔悴和精神恍惚了,她跟她们打了半辈子交道,现在却认不出她们来了,要不就把她们的事情张冠李戴。这对她这类生意来说是十分严重的,因为她所从事的生意历来不签任何字据,信誉只凭口说,一句话就是保证,而且照例被认可。起初,她以为是耳朵聋了,但很快就发现,显然是记忆力出了毛病,才使她丢三拉四。于是,她把当铺关了,除了利用理在地下的罐子里的财富,翻修房子,配置家具之外,还剩下了许多全市最贵重的古老首饰,这些首饰的主人无力把它们赎还。
  阿里萨不得不同时兼顾许多事情,却从未削弱他加紧偷偷猎取女人的劲头。他跟纳萨雷特的遗孀做了一阵露水夫妻,打开了寻花觅柳的道路,好几年中,他继续干着勾外夜间无主的小鸟的勾当,幻想借此来减轻失去费尔米纳的痛苦。到了后来,已经说不清他绝望地发泄淫欲的习惯,到底是出于心理的需要,还是一种生理上的恶习了。他到小客栈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不仅因为他的兴趣有所转移,而且,还因为他不愿意被熟人们认出。有三次,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他采用了过去没有干过的简便做法:把担心被认出来的女友打扮成男人,装起嘻嘻哈哈的夜猫子一起到旅馆去。但至少有两次被人发现,原来他和那位所谓男友进旅馆后不是到酒吧间而是直奔房间。这就使阿里萨的相当狼藉的名声彻底完蛋了。后来,他只去过很少几次,但已不是为了重演故技,而是恰恰相反,是为了找个避难所,以便在纵欲过度中喘一口气。
  不进小客栈并非对那种事洗手不干。下午五点来钟光景,刚离开办公室,他就象老鹰叼小鸡儿似的到处捕猎。起初,他满足于黑夜的恩赐。他在公园里和女佣,在市场上和女黑人,在海滩上和交际花,在来自新奥尔良的轮船上同美国女人勾搭,把她们带到礁石上去,在那里,从太阳下山开始,半个城市的人都在于那种事。把她们带到一切能干那种事的地方去,有时甚至还带到没法干那种事的地方去,有不少回,他不得不急匆匆地钻进漆黑的门厅,在大门背后不拘方式地干那种事。
  灯塔一直是个幸福的避护所,垂暮之年万念俱灰的时候,他仍然在依恋地怀念灯塔,那是个痛快行事的好地方,尤其在晚上。他曾经想过,他那个时期的风流勾当,在信号灯的一问一答中可能让海员们看到了一点什么。他继续到灯塔去,比到任何别的地方都去得更勤,他的朋友——灯塔看守人——欢天喜地地接待他,那张傻里傻气的脸,使担惊受怕的小鸟们如释重负。灯塔下面有一间房子,紧靠着撞在峭壁上发现雷鸣般涛声的海浪,在那间房子里,爱意更加浓烈,因为有一种遇难的感觉。爱的狂潮之夜过去之后,阿里萨更喜欢到灯塔上面去,因为在那里能俯瞰全城和海上以及远处的湖泊里的万盏渔灯。
  在这段时间里,形成了他关于女人的身体状况和恋爱的能力之间的关系的浅显理论。他对这些不成熟的观察作了记载,想为“恋人的秘书”写个实用续集,阿乌森西娜·桑坦德尔以其老狗的智慧把他弄了个颠三倒四,使他的妙论彻底破产。于是,这项计划也跟出版“恋人的秘书”的计划一样成了泡影。
  阿乌森西娘有过二十年正常的夫妻生活,生过三个儿子,儿子们都已成家并且生儿育女。她自诩为全市最有福气的祖母。始终没有弄清楚,是她抛弃了丈夫还是丈夫抛弃了她,或者是两人同时互相抛弃。丈夫和他原来的情人一块儿过去了,她自由自在地在光天化日之下敞开大门接待内河轮船的船长拉罗萨,她过去曾经在夜晚打开后门接待过他许多次。正是船长本人,不假思索地把阿里萨带到她的家里。
  船长把他带去吃午饭,船长还带去一大瓶家酿的烧酒和做一顿木薯香蕉肉汤的最上乘的调料、这种菜只能用农家母鸡、带骨嫩牛肉、吃残渣剩饭长大的猪的肉和沿河村子里的蔬菜才能做出来。阿里萨一开始就对可口的佳肴和女主人的绰约风姿不大在意。只是对那个漂亮的家赞不绝口。他喜欢那座明亮、凉爽的房子,里面有四个朝海的大窗户,从背后可以把整个古城尽收眼底。他喜欢那些光华夺目的摆设,这些装饰品使会客厅扑朔迷离而又令人望而生畏。精美的工艺品应有尽有,都是罗森多·德·拉罗萨船长出航时一件件带回来的,屋子里已经摆得没有余地了。临海阳台,坐落在围墙上,阳台上养着一只马来西亚白鹦鹉,羽毛白得令人难以置信,沉思似的一动不动,使人难以理解,那是阿里萨从未见过的最美的动物。
  拉罗萨因客人的情绪高涨而兴高采烈,他详尽地向客人介绍每件东西的来历,一边讲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不停地饮酒。他长得跟块钢筋水泥似的:身躯庞大,除脑袋光秃秃外,浑身是毛,一部山羊胡子跟把大刷子似的,声如洪钟——只有这个人才能有这么大的声音。他举止十分文雅,却嗜酒成瘾。就餐前,他已喝了半瓶酒,身子摔倒在放杯子和瓶子的托盘上,杯子、瓶子发出一阵清脆的破裂声。阿马森西娜只好请阿里萨帮忙,把他那跟搁浅的鲸鱼似的失去知觉的身体拖到床上去,给这位睡着了的船长脱去衣服。然后,两人心里同时闪过一个感谢这个鬼使神差的安排的念头,接着心照不宣地到旁边的一个房间里去亲热。在七年多的时间里,当船长出外航行的时候,他们一有机会就在一起。没有被撞上的危险,因为船长具有优秀海员的习惯,到港的时候会用船上的汽笛发出通知,哪怕是在早晨也无一例外。先用三声长笛通知妻子和九个儿女,然后用两下短促而忧郁的笛声通知情妇。
  阿乌森西姬年近半百,长得也不年轻,她的情欲却不减当年。根据轮船的航程,阿里萨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去看她,而且总是不事先通知,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想去的时候就去,没有一次她不是在等着他。
  在他们相识两年之后的一个礼拜日,他到她家去的时候,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脱他的衣服,而是摘下他的眼镜,吻他。阿里萨知道,她开始爱上他了。自从第一天起,他在那座房子里就过得很舒坦,他喜欢那座房子,把它视为己有,但每次他没有在那里呆过两小时以上,也从来没有在那里睡过觉,只吃过一回饭,那是她向他发出了正式邀请。实际上,他只是为她而去的,总是带着唯一的礼物——一朵孤零零的玫瑰,到下一次不可预见的机会为止,他连面都不露一下。在她摘下他的眼镜吻他的那个礼拜日,两人在船长那张巨大的床上度过了整整一个下午。午睡醒来,阿里萨还记得听到过白鹦鹉的叫声,那刺耳的破锣似的叫声,和它的美丽的外表格格不入。在炎热的下午四时,万籁俱静,透过卧室的窗户,可以看得见古城的侧面,下午的太阳,照射着它的脊背,照射着它的建筑物的金色尖顶,照射着金光灿灿的直通牙买加的大海。阿乌林西娜伸出大胆的手,阿里萨把她的手推开了。他说:“现在不行!我有个奇怪的感觉,好象有人在瞧着我们。”她又以其幸福的笑声使白鹦鹉尖叫起来。她说:“这种借口,就是宙斯的老婆也不会相信。”当然,她也是不会相信的,但她同意了他的意见,两人又默默地亲热了好大一会儿。五点,太阳仍然老高,她从床上跳起来,一丝不挂,头上扎着那根绸带,到厨房里去找点什么喝的,刚到卧室外面还没迈出一步就惊慌地叫了起来。
  简直无法相信。家里唯一剩下的,只有那些吊灯了。其余的,包括签着姓名的家具、印度地毯、雕塑和哥白林挂毯,难以计数的宝石和贵重金属做的小玩意儿,一切使她家成为全市最漂亮、最富丽堂皇的家庭之一的摆设,一切的一切,直至那只神一般的白鹦鹉,都不翼而飞了。没有打扰他们,从临海阳台上运走了他们的东西。剩下的只是空空如也的几间房子和四个打开了的窗户,还有就是在紧贴里面的墙壁上用粗刷子写的一句话:因为堕落,这种事儿就会落到你的头上。拉罗萨船长一直没法理解,阿乌森西娜干吗不去报案,也没想法同收购赃物的商人联系,并且还不准别人提这件倒霉事儿。
  阿里萨继续到被洗劫一空的那座房子里去看她,家具只剩下强盗们忘在厨房里的三把皮椅子和他们当时所在的那间卧室里的东西。不过,他不象过去那样经常去看她了,这并非出于她所猜测的原因,家里遭到了洗劫,而是因为本世纪初出现了骡车这个新鲜玩意儿。骡车是他别出心裁地猎取孤鸟的极乐世界。他每天乘坐四次,两次到办公室,两次回家,有时候是真的在车里看文件或书报,大部分时间则是以看东西做幌子,去为以后的幽会建立初步联系。后来,叔叔莱昂十二拨给他一辆两匹踉总统拉斐尔·努涅斯的骡子一样的披着金色马衣的栗色骡子拉的车,他时常怀念他乘坐骡拉驿车、手到揭来他于花花公子风流勾当的那个时代。他的想法不无道理:份情的最大敌人,莫过于等在门口的那辆车子。他几乎一直把骡子藏在家里,步行去猎取女人,免得在地上留下车辙。正因为如此,他十分怀念那些驾着老气横秋的。掉了毛的骡子的驿车。在驿车里,他只要斜着眼睛瞟那么一下,就知道在哪里能够找到爱情。然而,在无数个令人心醉的回忆里,他难以忘却一个无依无靠的鸟儿,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而且同她在一起只度过了一个痛快的半夜,但只那么一幕,就足以使他后半辈子对狂欢节的无辜混乱头疼了。
  她在狂欢的人群中的勇敢的举动,引起了坐在驿车里的他的注意。她看来不出二十岁,如果不是装扮成残疾人的样子,看不出她对狂欢有多大劲头。她的头发颜色很淡,长长的,平平的,自然地披散在肩膀上,穿着一件没有任何装饰的普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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