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跑!我要把你-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她的老实完全出乎他的意外,让他一时无法反应,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她才好。
“可是……”她抹干眼泪。“我不会放弃你的,我一定要把到你!。她宣誓完,就立刻收线,准备回家重拟对策。
而另一端被撂下话的男主角,则完全愣住,呆呆地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嘟嘟声……
“这女人在搞什么?”莫名其妙被挂电话的蓝聿之,愕然地瞪着手机看。她情绪转换得也未免太抉了吧?
刚刚还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就在他心生愧疚,不知如何是好之际,她突然又莫名其妙地振作起来,甚至口出狂言要“把”他?!
“有没有搞错啊?‘把’是男人的专利好吗?哪有女人这样说的?”蓝聿之又好气又好笑地摇摇头。
不可否认地,她这不按牌理出牌的行事风格让一向不将女人放在心上的他,硬是将陶宏给记在脑里,现在,他甚至开始期待她的出招了……
“放马过来吧,我等着瞧!”
~~~~~~~~~~~~~~~~~~~~~~
“别再送花给我了!”望着工作室里满坑满谷的玫瑰花束,蓝聿之已濒临崩溃逼缘,忍无可忍地对着手机那头的陶宏咆哮。
自从那天她夸下海口说要“把”他之后,一个星期来,她每天按三餐加宵夜打电话给他,外带三束香……啊,不,是三束鲜花。在她锲而不舍的努力之下,他充满阳刚之气的工作室很快就被一片花海挤爆,而且是一大片火红的玫、瑰、花、海!这……这像话吗?!
“你不喜欢吗?那些全都是进口的长茎玫瑰,很漂亮耶!”而且很贵耶!为了把他,她可是花大成本撒银子哩。
“不、喜、欢!”这些字眼几乎是从齿缝中挤出来的。
借问,有哪个大男人会喜欢这种软绵绵的玫瑰花?
“为什么?我好喜欢呢!”她最喜欢象征热情的红玫瑰了。“只要有人送我玫瑰,我就会高兴得答应他的邀约,管他长得是圆或扁。”正因为她这种个性,才会被晓人骂成花痴。
“别拿我跟你相提并论,我不像你那么滥情!”听到她的风流韵事,一把无名火倏地被点燃、狂烧,烧得他自己也莫名其妙。
她也是这样讨好其他男人吗?想到自己只不过是她众多男人中的一员,就让他的心情好不起来。
“是……是……干么那么凶嘛……”她好脾气地不跟他计较,热情有劲地接着问道:“那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他很顺地想接下她的问话,又突然警觉地住了口。?为什么要告诉你?”
她理所当然地回道:“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我如果不知道,又要怎么把你呢?”这是有连带关系的耶!
“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他可没答应要让她把到喔。
“喂!你根本没给我机会嘛!”她总算发现重点。“约你出来,你说没空。送你花,你又不爱。问你要什么,你也不说。请问你是在耍着我玩吗?”
她好客气地询问,但脸部肌肉已经微微抽搐。
这一个星期来,她综合各家男人追求她的招数,一一应用在他身上;但似乎完全没产生效果,已经让她的信心逐渐丧失了。
是她太好追,还是他太难缠?为什么所有对她灵验的招数,用在他身上都宣告失效呢?
“我如果说‘是’呢?”他好整以暇地等着她开炮。没有人能忍受被人耍吧?他很好奇她会有什么反应。
“喔。”她想想,继而无所谓地耸耸肩。“那就‘是’吧,谁教我是自找的呢。”她倒颇能自我排解,反正是她自己说要把他的嘛。
“……”她的反应再度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她也未免太好说话了吧?!
一般人听到他挑衅的回答,大都会翻脸走人,至少也会怒目相向,更何况是她这个一向让人捧在掌心宠着的大美人,应该更是难以忍受这样的耻辱吧?
她怎么忍得下来?!
是她心机太重,还是根本神经太大条?
“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要答应跟我约会呀?”她越挫越勇,不以他的拒绝为意,甚至非常乐在其中,很能享受她迫他跑的模式。“我已经约了你二十八次,你也拒绝了我二十八次……”
无视于她的叨念声,他淡淡地订下约会——
“这个星期六,早上六点,‘绿野芳踪’门口见,逾时不候。”
他突然有了跟她进一步接触的欲望,想要再见见这个百折不挠的奇女子。
“嗄?!”深怕自己得了幻听,陶宏不敢置信地又问了一次。“唉,你刚刚有说什么吗?能不能麻烦你再说一次?”她只听见他说“绿野芳踪门口见”和“逾时不候”,但最重要的时间她没听清楚啊!
“好话不说第二遍,拜拜。”蓝聿之心情很好地挂上电话,完全不理会她的请求。
“喂!等等!回来啊……你还没跟我说时间啊!”陶宏对着已无回应的电话哀嚎,但结果当然是——
没用。
她不死心地又拨了电话过去,但他的手机已是关机状态,可见得他是一挂断电话就立刻关机,存心让她心急。
“他刚刚到底说几点啊?”她抱着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希望能挤出一些漏听的讯息,只是让人无奈的是……脑筋一片空白。
“哎唷,都怪我一直自言自语,好不容易他终于约我了,我竟然没听到重点,真是糟糕!”
自始至终,她都没发觉他是在整她,完全被他牵着鼻子走,让人不禁怀疑,她真的是“阅人无数”的花花女郎吗?
怎么会这么蠢呢?
星期六凌晨四点多,陶宏就已在“绿野芳踪”门口痴痴等候。
只见她一身全新的细肩带连身洋装,足蹬三寸细跟高跟鞋,展露一双修长紧致的美腿,看得出来是经过精心装扮。
由于这几天蓝聿之不知道是存心还是故意,完全不接她的电话,因此无从确认正确时间的她只能靠自己推论——
就日子而言,一向忙碌的他应该会选在周末假日,而这个星期六就是最有可能的日子;至于确切时间,她无从猜起,因此决定采取最笨的方法——
守株待兔。
她就不信,从早上四点多就开始等,还会等不到他人!
就这么过了一个多小时,正当陶宏几乎要瘫坐在地,以为自己快枯萎凋谢的时候,他总算姗姗来迟。
“早安!”她赶紧维持美美的形象,挂上一个大大的笑容迎上前去。
苦等多时,总算看到穿着休闲服饰的他出现,让她差点高呼万岁!看来等待果然是最有效的方法。
“你还是有听到嘛。”
看到她准时出现,其实他满惊讶的。
一般来说,“女人迟到”已算是约会时的专利,更何况是清晨的约会。
他完全没想到她会准时在这里等候。
“我四点多就在这里等了耶!”
她适时扮可怜,希望能博取同情。
“等得我脚好酸喔……你看……”
她揉揉肌肉酸疼的小腿。踩着鞋跟近八公分的高跟鞋,的确不好受。
“你就穿这样?!”
他这才看清楚她的穿着,差点没吐血。“你知不知道我们今天要做什么?”
这小姐以为他们要去参加喜宴吗?竟然穿着超短洋装和超细的高跟鞋!她不怕摔断腿吗?
“不知道。”
她无所谓地摇摇头,笑眯眯地望着他。“你安排就好。”反正她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就心满意足,根本不在乎他要带地上哪儿去。
如果眼睛可以吃人,蓝聿之早就被她那色迷迷的眼光吞下肚……
哇!
他真的是一个帅哥呢!
她觉得自己可以一整天什么事都不做,光是这样看着他,也不会觉得腻。
看到她一脸“目眩神迷”的模样,他忍不住有了作怪的念头——
“由我安排,是吗?”他不怀好意地勾起唇角。“那么,我绝对会安排一个让你难忘的行程。”
“难忘的行程?”不知怎地,看到他的笑容,陶宏的背脊突然泛起一阵冷意……
她是不是将今天的“约会”想得太美了?
~~~~~~~~~~~~~~~~~~~~~~
第四章
“走吧。”蓝聿之将车子停在台北郊区登山道的入口处,等于昭示今天约会的地点。
“咦?!”陶宏不相信地又问了一次。“我们要爬山吗?”不会吧?!他没看到她今天穿的是超短洋装和超高的细跟高跟鞋吗?
这身装扮要怎么爬山?
“怎么?”他看了她的打扮一眼,明知故问。“你不跟吗?”
“跟……”她一咬牙,接下这个让她既爱又怕的挑战。“我当然要跟!”就算会跌断腿,她都要跟!她绝不放弃跟他独处的良机,搞不好一天下来,会有意想不到的发展哩!
“那我们就出发吧。”他忍住笑意,往前走去,心里不禁期待看她这身打扮能忍耐多久。
“哇……”清晨山里的空气,好得让人精神一振。“这里的风景真美,你常来这里爬山吗?”这里并不是有名的观光景点,所以游客并不算太多,可以静心赏玩。
“只要有空,我都会尽量抽出时间到郊外走走。”不但可以沉淀心灵,也可以激发创作灵感,所以他的设计都让人有徜洋在大自然的舒畅感。
“这么说起来,你很喜欢大自然喽。”难怪他的餐厅里满是绿意。
“嗯。”他尽量将大自然的美融入设计中,只有在大自然里,人们的心灵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安宁。
她毫不犹豫地附和道:“我也是耶!”
其实,这是标准的睁眼说瞎话。
她是个道地的都会女郎,能坐车就绝不走路,能坐着就绝不站着,正确的形容词就是“懒骨头。电子书”一个。今天若不是看在他的分上,她才不会走这趟山路找活罪受咧!
“是吗?”他瞄了她时髦的装扮一眼,迅速有了正确的解读。他可是神智清明,才不会相信她的鬼话。“我看不像吧?”
“只要有你作伴,要我上山下海都成。”她回答得很老实,一点都不会感到不好意思。
“你一向都这么诚实吗?”一般人碰到这种情况,大都会硬掰否认,很少人会像她一样老实承认吧?
她纳闷地反问道:“这是事实啊,为什么不能说?”
“你一定是个非常有自信的人。”只有对自己深具信心的人,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
“也许吧。”她不否认对自己拥有相当的自信,要不然她就无法这么迷人了。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又怎能奢望别人也会爱上她呢?
“希望走完今天接下来的路之后,你还能这么充满自信。”他哪壶不开,偏提哪壶,不怀好意地提醒她目前所处的状况。
被他这么一说,她才发现自己实在已经全身不舒服,尤其是脚,已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
她停下脚步,弯身脱下鞋子,检视脚的情况,这才发现事态严重——
天啊,已经起水泡了!难怪会越走越痛。
“怎么?走不动了吗?”看着她痛苦的表情,他一脸了然。“你先回车子里等我吧。”
她穿那双中看不中用的高跟鞋,能走到这里,已经很了不起了,换作是他,可能连十公尺都走不到。
“不,我还能忍。”开玩笑,怎么能就此打道回府?她还没跟他聊到什么哩!
“好吧,那真的不行就要说。”既然她要硬撑,他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体贴地放慢脚步,配合她的步伐。
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强忍不适,拼命地想维持优雅的形象。但十分钟下来,她的脚已经被高跟鞋折磨得不成样,起水泡不说,还磨破皮,让她连多移动一步都有困难,苦不堪言,最后只好将鞋子脱掉,拿在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