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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情杀(翼浦)-第3部分

小说: 情杀(翼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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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说索姗是不是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了这事,”我强调着,“我只想知道,这事的起因是不是和索姗有关。”
    “喔,你是这个意思。这……这可是不好说,索姗倒对我说过,她的男朋友小查特别嫉恨戈里奥,总想教训教训他。索姗还劝说我呢,说小查是个粗莽的小子,要是说了什么不礼貌的话、做了什么不恭敬的事,千万不要计较他。”方春英摇着头,含沙射影地说,“替女朋友出气、报仇也不是不可以,那也应该讲究程度相当吧?扯平也就算了,干嘛要动家伙?抢了东西不算,还要杀人,太过分啦。”
    她终于把自己的看法说透了。
    我要她说得再明确些:“再想想那语声?”
    “不,我不能说准,只能说是耳熟,”她还是不肯定,“我知道,你们需要一个准确的回答,可我不能,我和小查只说过几句话,说不上熟悉他的声音,所以实在不敢贸然认定。”
    行凶者是查发达?“中等个头,身材挺壮实”正符合他的体型特征。
    7
    我和熊菲去百灵饭店访问索姗。
    “你也知道,我本来就不愿意跟他们俩一起出去,所以总是设法躲开。我喜欢收集蝴蝶标本,走到那片草甸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只桔红色蝴蝶,就借机追着它跑开了,跑了很远,戈里奥那边发生的事,我什么也不知道。”
    “你是怎么回去的?”熊菲问。
    “……后来,我听见摩托车的声音,”她犹豫起来,“是查发达来找我,他说……
    “说什么?”
    “他告诉我,戈里奥被人杀死了。”
    “他是怎么知道的?”
    “他说他去了那里,看见有人都围在那儿看。”
    查发达到过案发现场,而且还是骑着摩托车!
    “他穿着什么衣服?摩托车是什么颜色的?”
    “摩托服是棕色的;头盔和车都是天蓝色的。”
    这正是歹徒的特征,方春英也是这样说的。
    “后来呢?”
    “他要接我一起回来,我还有责任呢,就让他自己一个人回了城里。查发达走了以后,我回去找戈里奥夫人,那场面把我吓得够呛,差点儿没晕倒在地上。”
    “后来你做了些什么?”
    “我把东西都收拾了起来,陪着戈里奥夫人坐在草地上,直等到警察来,把戈里奥的遗体收走。”
    “你没看见歹徒?”
    “当然,我到那儿的时候,坏人早就跑了。”
    熊菲告诉她:“那个坏人骑的是蓝色摩托车,戴的是蓝色头盔,穿的棕色摩托服。”
    “啊?”索姗惊得大张着嘴,半天也没闭上。
    我乘势问道:“你对这事有什么看法?”
    “不,不会是查发达,他要想这样做,事先是会告诉我的,”索姗已经语无伦次,“他恨戈里奥,也肯替我出气,可他不可能背着我自己去于,不,不会是他。”
    “他这样听你话?你能控制住他?”
    她含糊起来:“我……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当然也许,也许会一时冲动?我……
    我说不清……”
    含含糊糊、吞吞吐吐,爽快的索姗此时怎么会是这样?非常遗憾,她没能举出一件可以否定查发达行凶的证据。
    “查发达在百灵饭店吗?”
    “没在,今天早晨到广州去了。”
    案发之后立即出走,这可不能不查。
    “是为公事还是私事?”
    “当然是出公差,”索姗很无所谓,“饭店买了一辆'五十铃'大客车,他去接车了。”
    “什么时侯回来?”
    “怎么也得一个多扎拜。”索姗问,“你们想叫他回来?这我可是无能为力,公事公办,得去请示饭店经理。”
    “不,我们只想知道他的去向。”
    “戈里奥夫人真够不幸的,她善良得很,”索姗垂下了眼泪,问我,“如果你们不反对,我想搬到他那儿去住,陪陪她,天堂庄园实在偏僻,她一个人住,肯定会害怕的。”
    只能同意,我没有理由反对她这样做。
    8
    目击者没能提供出歹徒相貌特征,案发之地又是旷无人迹的大草原,再也找不到其他旁证,此案只能暂时“挂”一阵。这是我的经验,放一放未必没有好处,沉住气,先静观事态变化,歹人还没准能自我暴露一下呢。
    两天之后,沉睡中的我被值班的白玉召回队里,那是在临近午夜之时。
    “天堂庄园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一具尸体,”白玉交待着,“是个女的。”
    又是一桩路劫案件?我不禁联想起了以前索姗在那儿遭到袭击的事件。
    勘查人员到齐,我们的车队立即赶到现场。
    案发地点在天堂庄园的腹地。这儿是一条彩砖砖成的小路,女尸陈放在路南侧20多米外的一片灌木丛里。
    一高一矮,两个身着保安服装的人过来向我们汇报,他俩右臂上戴着红袖标,上面印有“治安巡逻”四个字。
    “我们是本地区的保安员。11点过后,我俩巡视到这儿,发现了尸体。”
    “其他情况?”熊菲问。
    “就这些,没别的。”
    直观印象,死者约有20多岁,呈仰卧姿势,身着白色西服套装。我蹲下身,借助手电筒的亮光去查看死者面容,拨开粘附在面颊上的长发一看,不禁打了个冷战,是索姗!真没想到,她会遭到比上次更为惨重的袭击。
    我查看着尸体征象,没见有明显的尸斑,瞳孔稍有散大,面颊、胳膊、大腿各部肌肉仍很富于弹性,我估计是死于2 个小时前,应该是在10点钟前后。
    没见有手包,翻遍衣袋,没见到分文,显然,都被歹人抢去了。这果真是一起路劫?
    我查看着周围环境,注意到陈尸地点距方春英家不远,准确地说,正是在通往方春英家的路边。和上次一样,索姗肯定是在来方春英家的路上遭到袭击的。
    这一带怎么这样昏暗?回头一看,我才发现,方春英家门口的灯没亮。
    装置门灯是上次《治安保障责任协议书》中许下的一项保安承诺,难道在方春英家没有兑现?
    我问保安员:“这家的门灯怎么没亮?”
    “唉?”高个子转头看,颇为诧异,“原来是亮着的呀。”
    我问:“'原来'?是指什么时候?”
    矮个子回忆了一下:“9 点多钟。”
    我记得《协议书》中规定每个小时巡逻1 次,问他:“10点多的时候亮着吗?”
    “不知道,”矮个子吞吐着,“……10点那次我们倒是出来了,只在小区南边转了转,没到这边来。”
    9 点多时,门灯是亮着的,后来怎么灭了?和索姗的被袭击有没有关系?偏偏在案发的时候灭了,是巧合吗?
    9
    现场勘查完毕,我和熊菲去拜访方春英。
    熊菲按响了门铃。
    门开一道缝,露出了方春英睡意迷蒙的脸,显然,她是于睡梦中被我们惊醒的。
    “警察?”她很惊异,“凌晨来访,有什么事?”
    熊菲柔声说道:“不忙,慢慢谈。”
    “请进,”女主人这才把门链摘下来,敞开门,“请谅解,我一个人在家,总得多加些小心。”
    坐定之后,我向女主人通报:“索姗遭到了袭击……”
    方春英异常惊恐:“怎么,又发生了上次那样的事?”
    熊菲说:“比上次更可怕、更不幸。”
    “什么时候出的事?”女主人问。
    我只能说个粗略的估计:“昨天晚上10点前后。”
    “没听到什么动静?”熊非问。
    “没有。要是在平时,外面有点儿声响我都能听得到,可昨天晚上我服了安眠药,睡得沉得很,简直是人事不知。”
    “索姗昨天晚上要到这儿来,有谁知道?”
    “公司、饭店不少人都知道。”她情态真挚地说,“因为戈里奥遭到意外不幸,索姗怕我孤单,天天都来这儿陪我。”
    “昨天呢?”
    “按说是应该来,可她没来,”方春英说明着,“到这儿来陪我,是她自愿的,我怎么好强求她天天来?她来,我欢迎、我感谢。她不来,我也不好多问,年轻人嘛,总有些自己的私事。大前天就没来,倒是她主动告诉了我,说是和老同学看夜场电影去了。每天,只要一疲乏,我就自己睡下,她也不让我等她。昨天见她没来,我就睡下了。”
    “她每天几点来,有规律吗?”
    “有,晚饭之后,总是八九点钟来。”
    每天索姗定时定点准来这儿,知情的歹人预先潜伏在路边,岂不是一蹲一个准儿?
    情况已经说完,我俩把方春英带到陈尸现场,请她辨认死者。
    方春英很是怕,哆嗦着俯下身,将信将疑地查看一阵,终于相信了眼前的事实。
    我又想起了她家门灯的事,打算借机查查。
    “请你照顾一下。”
    我把方春英托付给熊菲,转身回到方春英家去查看门灯。
    门灯的开关在院门里满道的墙壁上,红色标志已经按下,是处于开启状态。
    灯应该是亮着的,没亮,难道是灯泡坏了?我顺手拎起一个方凳,跑到门外,蹬上去,查看灯泡。喔,是灯口松了。我沿着顺时针方向拧了两圈,灯泡立时亮起来。
    9点多的时候门灯还是亮着的,肯定是后来有人把灯泡拧灭了。是谁?只能是行凶的歹徒“,黑暗中作案,当然要方便得多。
    10
    我去尸检室,询问尸检情况。
    龙翎要我看尸表征象,她一边指指点点,一边叨念着:“颜面发绀,头部淤血,眼睑和眼球结合膜有点状出血,鼻腔、鼓膜也有出血点。”
    是窒息而死?
    龙翎要我看死者的颈项。
    “颈部有上下相连的四个扼痕,项部有上下相连的两个扼痕,都已经呈羊皮样变化。”
    颈部的是食指、中指指痕,项部是拇指指痕。拇指在后面,中指、食指在前面,表明凶手是从背后掐死索姗的,从后面发起突然袭击,正是拦路行凶的惯用方式。
    我拿起个放大镜,细查颈项上的扼痕。扼痕边缘附近还有新月形的表皮剥脱现象,这是指甲痕。我并没在意,扼死当然要留下指甲痕迹。
    “再看看这,”龙翎把扼痕和指甲痕的放大照递给我,“要我说,这很有价值,研究研究?”
    我正要注目观察,王川跑进来找我,送来几张痕迹的放大照片:“灯泡上有手指痕迹,是左手的。”
    “拧灯泡的人是左撇子?”再看照片,我迷惑不解,“指纹呢?”
    “没有,只有丝织物痕迹,纹路细腻得很。”
    “手套?”
    龙翎插着话:“作案得戴着手套,这是常识,谁不懂?”
    扼杀死者的时候没戴手套,拧灯泡的时候戴上了,这是怎么回事?
    感谢法医和痕迹专家给我提供了这两项重大发现。按着他们的启示,一经琢磨,便令我生出一种云破日出之感。事情总是这样,未被认识时,往往难于感觉到,一旦有了认识,就会变得敏感起来。最初勘查现场时的情景又重现出来,以往获得的种种表象,就像蒙在我眼前的一层层纱幕,连连被揭开,终于露出了清晰可见的实景。
    11
    到美莎公司去清查索姗所掌管的物品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我和熊菲赶到百灵饭店美莎公司的办公室,事发之后那里就设上了警戒线。
    抽屉、柜子、箱子被我俩翻了个够,所见都是公司的往来信件、交易单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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