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恐怖科幻电子书 > 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 >

第21部分

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第21部分

小说: 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和女巫道了别,他转身走了。
    看着林天语的背影消失在了门后,那女巫若有所思的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点火――熄灭――再点火――再熄灭,动作十分的熟练。
    她冲着角落里轻咳了一声,那扇挂在墙上的挂毯忽然被揭开了,一个五十多岁的魁梧老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虽然头发胡子都已经花白,但是那人看起来依然雄健,他结实的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镶有银饰的精致皮甲,下身像罗马人那样戴着金属的护胫,脚上穿着皮靴,他的身后背着一把双手长剑,腰间挂着两把狗腿弯刀,护胫里也插着一把长匕首,可谓是武装到了牙齿,而且他佩戴的这些武器明显和这个时代的武器大相径庭。
    但是女巫却仿佛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似的,她只是随意的朝对方点了点头,“阿历克斯,可以把她放出来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解下头巾,将一头柔顺的黑色秀发扎成一个利落的马尾,身上那颜色鲜艳的有些俗气的长袍也被脱了下来,露出里面和这个时代的风格截然不同衣饰来,当她的面巾摘下来的时候,露出的是一张清秀的略显稚嫩的面孔,林天语如果看到对方的样子恐怕要大吃一惊了,因为这个‘女巫’看起来才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看起来还仅仅是个女孩而已。
    那老兵进去没多久,就拖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吉普赛女人走了进来。
    女孩看着那吉普赛女人略显歉意的点了点头,很抱歉借用了一下你的地方,“我想这些钱应该足够作为补偿了吧。”
    她说着讲一小袋金币丢到了那女人的面前,那吉普赛女人把钱袋捡起来看了看,顿时满眼都是兴奋的神色,哪里还有什么不满。
    那女孩对此并没有感到意外,她朝阿历克斯打了个手势,转身朝外面走去,那个被称作阿历克斯的护卫就立刻捡起了那个桌上的水晶球,急忙跟了上去,“我们现在去哪?”他一边走一边问道。
    女孩回头冲他笑了笑:“我们回家。”
    (1)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教会了人类很多知识。宙斯禁止人类用火,他就帮人类从奥林匹斯偷取了火,因此触怒宙斯。宙斯将他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每天派一只鹰去吃他的肝,又让他的肝每天重新长上。几千年后,赫剌克勒斯为寻找金苹果来到悬崖边,把恶鹰射死,并让半人马喀戎来代替普罗米修斯。但他必须永远戴一只铁环,环上镶上一块高加索山上的石子。
    PS:书评区好冷清啊,为什么没人发言呢?是因为这本书烂到已经没人愿意评论了,还是因为这本书好到读者已经挑不出任何毛病了?
第三十一章 日记
    在罗马的第五日:天气晴
    今天在游览古罗马城的时候收获了一份不小的惊喜,在一个被称为异人巷的地方我见到了一真正的女巫,她让我见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占卜,那种神秘的力量直到现在还让我有些难以置信,占卜的结果并不是很好,看起来我好像活不过四十岁,虽然似乎还有一线生机但并不怎么乐观。。
    尽管如此,我还是兴致勃勃的写下了这篇日记。
    阿莱希雅在回家的路上兴致一直不高,似乎那女巫对她说了些什么,这个商人的女儿一直让我有些捉摸不透,不过这并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想或许在他的父亲卖掉我的那些‘宝物’而一夜暴富之后可以让她高兴起来吧。
    明天我会继续游览罗马城,我决定去罗马公共浴室看一看,对于那个地方我可是早有耳闻了,听说古罗马的浴室是男女浴的,男女老幼都在一个池子里面泡着,不知道那是怎样一副情境呢。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在罗马的第六日:天气阴
    今天是个阴天,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去罗马城的公共浴室参观,老实说实景实物让我有些大失所望,尽管百度百科上介绍的非常豪华,但实际上却又脏又热,尽管十分宽敞但是人也非常多,而且西方人所特有的那种体味在这里被无限放大,结果就是我受不了那种气味逃了出来。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专供达官贵人使用的高级浴室,那个就十分豪华了,可惜我并没有资格使用,结果就是除了偷拍下了几张公共浴室中的裸女照片之外这一天竟然毫无所获。
    好在明天可以去看著名的角斗比赛,希望不会让我再次失望吧。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在罗马的第七日:天气晴
    今天是个大晴天,我一大早就和阿莱希雅来到了角斗场,这里绝对是罗马最热闹的地方了,看来当地人对这种血腥的游戏都十分热心啊。
    大概九点半左右第一场角斗就开始了,第一场比赛仅仅是热场,因此规则也比较随性,大概十几个由死囚充当的角斗士拿着匕首互相戳来戳去,只要死掉一半人剩下的人就可以活着离开。
    不过观众们对这种规则的游戏似乎并不怎么感兴趣,或许都在期待着后面的压轴大戏吧,看着下面那几个最先被戳翻在惨叫的声嘶力竭的倒霉鬼真替他们感到不值。
    本来据说这种热场比赛很快就应该结束的,但是因为一个死囚角斗士一时没死透结果害得我们又多等了半个小时。
    因为时间的关系第二场比赛被挪到了下午,尽管还有两个小时要等但是观众们几乎都没有离席的打算,大家都拿出干面包将就一顿,有钱的人则让仆人随身带着葡萄酒和水果,尽情享用。
    闲着无聊我便和旁边的几个罗马商人聊天,似乎我托阿皮乌斯代卖的那些宝物的名声已经在上流社会流传开来了,这倒是让我高兴的紧了。
    下午一点钟左右真正的好戏终于上演了,这一次比赛的名头叫做‘忒修斯大战米诺牛’,其实就是一个拿着盾牌短剑的角斗士单挑一头头顶上绑着尖刀的公牛,那角斗士一出场大家就欢呼起来了,似乎很有名气的样子,那角斗士的身材十分健美,表现的也很有明星范,对着看台上的观众又叫又喊,比起后世的体育明星也丝毫不差,看来明星崇拜这种事情什么时代都有啊。
    这场比赛就比较好看了,让我想起了西班牙斗牛士,角斗士的动作十分娴熟敏捷,每次公牛发起攻击他都能轻松躲过,几乎完全是在戏耍那头公牛,折腾了半个多小时之后他干脆利落的给了那公牛致命的一击,给今天的角斗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接下来的两场比赛都不怎么出彩,除了死人的惨叫和鲜血喷的老高多少能给人留下了一点印象之外就没什么值得留意的了。
    回阿皮乌斯家的路上我对自己坐了检讨,自己竟然会对这种残忍血腥的游戏感兴趣,真是愧对了以前受到的那些思想教育啊,或许明天我应该带着批判性的眼光来看比赛才行了。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在罗马的第八日:天气晴
    又是一个看角斗比赛的好天气,尽管昨天晚上做了关于角斗的噩梦,不过今天我还是决定去继续看比赛,因为听说会有团体战,这种比赛非常难得一见,因此我决定还是不要错过的好。
    上午的比赛照例还是热场,死了几个死囚和被抓来的小偷,打的一点都不精彩,现在连我对这些可怜的家伙都不再关心了。
    到了下午终于到了比赛的**,这场比赛的名头叫做‘特洛伊之战’,一共有五十多人出场,这些人才是真正的职业角斗士,光是那出场时的那种压迫性的气势就和之前看到的那些比赛大不一样。
    这些人被分成了两队,人多的一方大概三十多人扮演古希腊联军,武器大都是长矛和盾牌,也有拿着短剑或标枪的,几个看起来块头比较大的还被分配了角色,有奥德赛,有阿加门农,块头最大长相最凶的那个家伙扮演阿喀琉斯,这形象可跟布拉德彼特的那个版本差得多了,不过依然受到了观众的欢呼。
    人少的哪一方只有二十多人,武器是盾牌长矛,还有几把弓箭,扮演赫克托耳的那个角斗士是一个看起来很老实木讷的家伙,穿着黑色的带有银饰的皮甲,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样子,不过考虑到古代人都比较显老也可能只有三十多岁。
    这个角斗士似乎很有名气的样子,我听到有人称他为沉默的阿历克斯,以前好像还当过百夫长,因为违抗军令被送到会馆当角斗士,我看着这个家伙和他的那二十多个‘特洛伊勇士’不禁暗自替他叹气,因为无论从人数上还是质量上来看似乎都比希腊联军差得远呢。
    但是比赛一开场就出乎了我的意料,二十多个特洛伊勇士组成了一个半圆形的防守阵势靠墙而守,几个弓箭手都被安排在了最里面,在希腊联军的围攻下这个阵型凛然不动,因为配合得当只死掉了一两个人,而希腊联军反而因为大意被弓箭手射中了五六个。
    正当双方相持不下的时候阿历克斯忽然发起了反击,我对战术什么的没什么研究,唯一的经验就是即时战略游戏,不过即便如此我也可以看出双方在战术的运用和配合上的差距了,尽管有着人数上的劣势,但是那个沉默的阿历克斯能够很好的运用兵力,组织进攻和防守,节奏把握的堪称完美,而希腊联军那一边虽然人数众多,而且一个个都身强力壮,但完全是各自为战,很快就被打得大败,那个扮演阿喀琉斯的家伙还没怎么发挥就被乱矛刺死,白瞎了他那副卖相了。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PS:看来这本书写的还算不错啊,我一说评论少一下子冒出一大堆评论出来,好吧,这样我就有信心写下去了,晚上还有一章。
第三十二章 邀请
    在罗马的第十二日:天气阴
    好多钱啊!好多钱啊!我发达了发达了,这一个星期卖出去一半以上的‘宝物’钱多的把阿皮乌斯家的仓库都堆满了,真是他吗的爽啊,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把钱带回现代去,我想我应该都钱换成黄金才行了。;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在罗马的第十三日:天气晴
    今天竟然收到了罗马皇帝的邀请,他说想见见我这个异邦人,真是见鬼了,我来古罗马只是想着赚些钱然后就立刻回去的,想不到竟然连皇帝都惊动了,好吧,对于这一点我确实有些思虑不周,这段时间太过出风头了,不过我对和一个皇帝吃饭聊天什么的可没什么兴趣。
    不过貌似不想去也不行了,那毕竟是一个皇帝的邀请啊,而且老实说我也确实想去罗马皇宫见识一下,没办法,还是去吧,希望今天晚上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就好了。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林天语放下了手中的圆珠笔,将日记本合上用皮绳捆好,塞进了提包里面。
    因为是用汉字写的,他并不怕被人看到。
    走到床前,看着窗外的月色,林天语深吸了一口夜晚清冷的空气,这已经是他来到罗马的第二个星期了,在这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他带来的那些贸易品成功的在罗马的上流社会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震动,在短短的一周内就卖出了一半,阿皮乌斯见到如此势头立刻提高的价格,但即便如此依然挡不住罗马城的达官贵人们对身份象征的追求。
    这些多少带有一些这个时代的人所无法理解的神奇功能的小东西一下子成了罗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