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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部分

金钗布裙-第108部分

小说: 金钗布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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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行学问,学塾里其他相公。不更学问好?书本功课不更同您谈得来?您要找姑娘,不就看中姑娘是个女的,好跟您做这男女间的事?相公哪,好比说文字写得好,歌不一定唱得好。歌唱得好,田不一定种得好。姑娘床上好不好,您还得床上看,不能床下看哪!”

    振聋发聩的高论,唐静轩闻所未闻:“那,你的意思是……我——”

    “您哪!”花魁娘子看出他是个多天真的雏儿。就抱了母性同情,真正讲出肺腑之言来,“哪有样样都好的姑娘。又没跟别人睡过,一碰叫你碰见了,白头到老?天老爷赐了,那是天老爷赐的,硬碰哪碰得到。还不得慢慢找?您找,就得经过见过、用过试过,才知道合适呢!试过不合适的咋办?您再找去,原来那姑娘抛下,岂不可怜?就算找着、碰着了这样好、样样合适的姑娘,保不齐再过几年。您有其他长进、其他乐子去了,她跟不上,不是又不合适了?您还另找去?那她咋办?照咱说哪!相公。您就挑个温柔贤惠、守得住的女人,先作了正房太太。太太做不到的呢,您来这儿,咱都满足您!您要看咱好,跑远了来麻烦。又费钱,不如豁使一笔。讨回去做个小的,怕家里淘气呢——故则说,当时太太要紧就得挑个贤惠的,再来讲呢,讨小的,也要讨个识趣会来事的。相公您别看咱是这种出身,还不是家里穷得活不了了才卖进来。谁对咱好,咱心里才灵清、才晓得报答哪!相公您说是啵?”

    唐静轩目瞪口呆,一言都答不出,坐在椅子上发傻。

    外头,有人发泼喊嚷的打进来。

    是来找唐静轩的。

    却不是唐家的奴才。

    唐太守这几天里,其实没有匀出太多力量来找唐静轩。长孙婚变固然重要,另一件事,却把唐静轩的重要性都盖过去了。

    唐太守能做到如今的地位,靠宗族的支持,而在整个宗族中,唐太守这支并不是最重要的一支。他无法参与整个宗族的核心决策、无法改变宗族元老会的决策,对于元老会的决策必须执行。

    元老会从京城下达了一项紧急命令:有一个机会,很可能将皇族控制在手中,叫唐家成为事实上的太上皇。唐家所有成员,都要立即调动,协助京城行动。

    根据这项命令,唐太守调用手头能调用的所有金银,一部分采买京城所需,一部分直接运解京城。还有大量民夫,相当一部分割去舌头,也发付京城。

    从京城发下来的支援单子上看,唐大守大概猜到本家元老会在筹划什么。既然猜到,他就不问了,只管豁出全部力气筹措,像快要送蚕上山的农妇,铺一层叶、再铺一层叶,让它们多吃,好结茧。这茧子结完了……唉呀,他唐某人只怕能弄个王侯做做。七王爷空下来不要的王爷府,他好搬进去享受享受的!比起来,孙儿赶走一个女人又算什么呢?

    连日衣不解带的奔走、心跳口干的等待,最终等来是京中铁军,把锦城的唐府中人一网打击,连妓院中的唐长孙少爷也揪了出来,一总儿凶狠无情加以宣告:唐家谋反,全部下狱论罪!唐太守的力量都支援京城去了,这里竟无招架之力,而一惯表现昏庸荒淫的七王爷,抖搂精神、里应外合,一举定了乾坤。

    锦城暂由七王爷兼任太守之责。谢家因女儿被唐长孙无辜赶走,忿忿不已,与唐家割袍断义,积极协助七王爷打垮唐家,一跃而为锦城最显赫的人家。

    这些,唐太守也不在乎了,他郁闷的只是:京城那些了不起的家伙们,只是酒囊饭袋吗?怎么一眨眼就被人家打趴下了?

    反过来,京城的元老与干将们,也在埋怨各地的成员,太不中用,当了这么久的地头蛇,好像能称霸一方呼风唤雨的样子,怎么一下就让朝廷控制了?一点儿割据顽抗进逼中央的能耐也没有?

    锦城是怎么被控制的,七王爷和谢家知道。而京城是怎么拿下的……云华在营帐中,听到声音。

    就好像一个盲人坐在蜂巢内部一个格子里,听到外头格子,不知几重复几重,营营嗡嗡,诸蜂出巢,毒牙咬合、铁翅拍击。爬搔可怕,须臾去尽,蜂巢这里静下来,也不知战蜂们到什么地方去、对付什么样的人。这寂静压得人窒息,骤听远远厉声,似巨象垂死咆哮,偏被压在大罐子里,闷得沉沉的绝望。这怕是要被压服了?忽一下,声音来得近了,明明白白听见是厮杀声。你不一定知道厮杀应该是什么声音。人类的厮杀本来就没有定规,但身为人,你遥遥听见一丝一点儿在耳朵里。出于人类的本能,就知道有人在那里相杀、用各种方式互相厮杀,于是你自己的肌肉也紧张起来,原始的本能让你把自己压缩、再压缩,必要时才可以像一根弹簧似的弹起来。逃跑,或者战斗。

    云华不知道自己能逃跑还是战斗。

    “无非再死一次。无非再死一次!”她这样宽解自己,“说不定死了又投到更好的身体里呢?再来一次说不定又是更好的人生呢!”

    但还是害怕,对于未知、对于毁灭,哪怕毁灭之后有新生,人还是害怕。像女娲造人时把这份畏惧揉进了泥水里,进化千万代,也难以超免。

    云华把自己压得紧紧的。侧着耳,听。

    厮杀声远了些,又近了,再轻下去,变得含混不清。而后消失了,仍然有细细的爬搔声。不知战蜂在做什么,忽然有欢喜的吼声响起来,是庆贺。有一方赢了。谁呢?帐篷左近的宫人也发出了欢喜的声音。云华想,好了,应该是好了。

    她手还按在桌子上,似乎也没用什么力气按在那儿,但却再也抬不起来,好像刚才已经把一部分生命都失落在这里,于是无法离开。

    在极度恐惧的时候,如果有人肯陪在你身边一起度过,哪怕没有实际出什么力保护你,你也会依恋他,难以离开。如果陪在旁边的不是人,而是一件东西,同样的,你一时也离不开。就好像它会继续给你提供安全感。

    雪华所在的帐门子开了,雪宜公主进来,刚才一定也非常紧张过,如今松弛下来,眼角唇边现出细细的纹路,没有笑,这纹路却比一切笑容都令人安心。她对云华说:“走,带你去看个人。”

    声音愉悦,笃定这个人必定能让云华愉悦。

    云华能站住,想必举步走也没问题,但是手,还粘在桌面上,拒绝接受一切命令,软绵绵的抬不起来。

    华髻宫娥上前要扶云华,雪宜公主却亲自走近云华。宫娥便退在一边。雪宜公主按手在云华双手上,袖子擦着云华的袖子,云华清晰闻见她肌肤、发髻与衣袂散发出来的香味,华贵而温暖。她的皮肤细腻,手指用力、而且温暖。她对云华说:“已经过去了。”

    云华的手,着雪宜公主从桌上拾了起来。公主没有松手,拉着她,一路出去,道:“英雄回师,你该去见见。”

    一路到个高台上。

    微凉的风从身边掠过,那土阜方台,阜是自然形成,高约十丈,上头台高两丈,每边约可三十步,没有点灯,可见着对面九十丈远,矗起另一座更巍峨的高台。地势由土阜方台这里往上,到那边成一个和缓的坡顶,距平地已有四十余丈,坡顶以石筑方台、方台上又以土筑圆台,圆台上垒起高台,台墙高耸,如小城墙。天色初暗,夜幕幽濛,而城墙上灯火盛举,若可燎天。

    ps:

    下章预告:诛母留子

    章节速递:……这所有人的后面,是一匹枣骝骏马,马上骑手,深绯战袍,光要甲,暗朱软靴,一柄长剑,似乎是杀得极倦了,剑身垂下去,而不是像其他所有人那样炫耀的扬起。但这样的垂,仿佛比一切的扬,都更有力量。所有人都对他保持着敬意,他们的胜利有赖于他。他是这场战事的前锋大将军——考虑到皇帝是后方挂帅将军,那么,这位前锋将军,其实就是这场厮杀得以酣畅进行的真正指挥者。

    但他不是栋勋将军。

    他领着大军一路而来,离土阜小台最近的时候,云华终于认出了他的面孔

正文 第二十三章 诛母留子

    皇帝亲自立于城墙上,着武弁服,戴十二缝五采落星古象绛纱冠,赤色韎衣,同色裳舄,系朱面素里金龙凤革大带,佩六采绶,持“讨罪安民”玉圭,左有驻军营、右为健锐营,其外配虎枪、神机营,再其外,沿着高台边,是内府护军营,圆台而下,里为步军营,外为内府前锋营,往下,密密列于方台上的,是骁骑营,间配火器营,台下供卫于山坡上,犹有三匝前锋营、护军营。兵甲耀目,仪侍森严,大内十营已全数到齐。现在其实已经不需要这么多甲兵保卫皇帝了,京城的危机已经解决,战事已经胜利。他还用这么高规格的武事仪卫,是为了炫耀皇家威势。

    替他打赢战役的将士,一队队驰骋而来,报告:某处已然平定、某处已然平定。又有直接押着俘虏、战利品的,呈于台下骄傲宣扬:某人犯已受擒,某罪物已搜出。

    台下坡原作了个阅兵场,方圆五十余丈,十二队人马一一报完,分立两侧,也不过占了场子的一小半。

    更大队的人马还在后头。

    便见长襦束革行縢浅履的轻装步兵,持弓弩长矛,矛尖上还染有血,弓手的手因扣弦过多,甚至被自己的弓弦崩裂。

    便见长襦褐铠行縢短靴的重装步兵,持大弓利戈,经受了敌人拼死冲击,顶住了,如今一步步还踏得格外铿锵有力,似每步都承载万斤。

    便见窄袖襦、齐腰短甲、围裳长裤、足登高口平头靴的骑士。军中的骄子,他们爱护自己坐骑便如同少年爱着自己的姑娘,于战场冲杀便如同男人赌上自己雄性的名义于情场驰骋,没有一个后退。他们的服色最鲜明,朱红短甲,石绿的襦衣,领口袖口以宝蓝丝绦镶边。束带则和战靴一样,是红香牛皮的,束带上总有个青底十花厚绫作的荷包,是军中配发的,原为装伤药和小刀使用,但骑士们却把伤药偷偷丢了,塞进姑娘的绣花帕子。总有几个美丽又痴情的姑娘,每人手里捧着帕子围住一个骑士,骑士选了谁的帕子,那姑娘会受到同伴多大的羡慕!至于刀子。还是要用的,骑士们把它塞进牛皮靴筒里,贴着足踝放。马上使用长兵器。若失了马,则拔刀而战!只有战死的骑士,没有逃跑的骑士。直到马失、刀折、帕子染透了主人伤重的血,他们才会被人抬着下战场!而这里的骑士,刀未折、马未失。荷包更潇潇洒洒拍打在腰间。他们大胜,策马行驶在这里,有资格为自己骄傲。

    便见颈甲、臂甲、护手甲俱全,浅履长冠的战车手。他们的作用范围很狭碍,仅限于平地,但经本朝传奇老将余秋山改造。作城战也能发挥惊人作用,竖起两侧车板向前冲,可以削死一街的步兵。放下顶盖按出周遭尖刺,可以顶住两边骑兵,遇墙可以树上云梯、遇沟甚至可以把自己填进去,替后头骑兵步兵铺路,遇坚实阻障时。冲击力也是可怕的。这里的战车轮子与板壁上,岂只是溅着鲜血。简直像涂了一层血漆,显示它们刚立了多大的功。

    这所有人的后面,是一匹枣骝骏马,马上骑手,深绯战袍,光要甲,暗朱软靴,一柄长剑,似乎是杀得极倦了,剑身垂下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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