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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嫁个妻主是"废物"-第34部分

小说: 嫁个妻主是"废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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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了个淋漓尽致,倒是将谭思成侍候舒服了,可也没让他松口,繁星只好另想其法。

如意掌管内院之事,像采买什么的都归他管。繁星第二日让他叫人给她带了两套胭脂水粉,回来送于谭思成,他就只看了一眼,收下后也未说什么。繁星知道他不喜欢这一类的东西,其实她是给自己买的。

等再过了一日,吃过早饭支开下人,女扮男装,扮成琼花园里的小厮,摸了在园子里侍候的小厮的腰牌,留下纸条,带着银子,偷偷溜出了府。

一出府,心情就极为愉悦,注意到远处里阎府的下人,知道是在阎容派来等她出府的,可这些日子以来,成天跟着阎容混,一时也不想见她,径自走了。

路上搭了牛车,去西市里玩。

西市里基本上什么东西都有,还有专门的古董一条街,摆地摊的稍微多于店铺。那条街的东西虽然还没有见过,根据她的经验,绝大部分都是赝品仿品,撑死也就拿几十年前的老东西算古董,给一些想做纪念的人拿回家做摆设。真正的古董不可能放一条街上人人都去卖,这样还叫古董么?不过这个市场也混乱,不妨一些不识货的人将不认识的真货放里边卖,她以前在中国这种地方淘到过宝贝。

前些日子阎容叫繁星去那里玩,可是对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了解,繁星知道很多东西自己只能凭证经验判断个大概,可对于古董这东西,你要只懂个大概那距离可就差了十万八千里,这一下子从专业人员掉价到半吊子,去了看着倒是干眼红,再着急也没有办法,还不如不去!

这几天恶补了这个时空的历史,吃惊的发现从上至下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经超过了一万年,比起地球上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整整超出了一倍有余,文化积淀之深厚只比中国强而不比中国差,难怪连缝合伤口这种外科小手术都已经普及到了如愿这个下人都懂的地步。

如今对于这个时空的历史已经大致有了了解,来转一转倒也无妨,虽然还是不太认货,却能对市场有个了解,发现了不解的问题,也好回去再学习。

不过一通转下来,倒是有一两个看着不太值钱的真古董,却是没有什么让人惊喜的发现,繁星就知道这是自己学识不够,有些东西自己应该不识货,想着回去再学习。

眼看已经过了午饭时间,繁星就去附近一家酒楼里吃饭。

由于扮的是男装,又没有用心去掩盖原本的容貌,虽然只是小厮的打扮,却也美的让人频频投来打探的目光。

繁星早已习惯这种目光,对迎上来的小二道:“要一间雅间。”这次没有人跟着,还是一个人待着,免得有些人见色起了歹心,还是少惹麻烦的好。

小二兴奋的高声应着,就在前领路,繁星抬脚跟着向楼上走,快到楼梯口时,上边下来的一个男子在经过她身边时故意一撞她肩膀。来人用力极大,繁星一个趔趄,身子向后倒去,紧急间一把抓住身边的扶栏才稳住了身子,不由恼怒的看向了来人。

“你干……”看清来人,再抬头向上看去,果然见楼梯口站了一个年轻的男子,未出口的话全都淹没在了嘴里。

遇见瘟神了!

☆、055: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在这池城里,要说繁星最头疼遇见谁,那绝对是金碧玉这一号人物!

说起这个金碧玉,那可真是女尊世界里的奇葩,她前一世加这一辈子,都没有遇见过如此难缠的人物!

禹国对于男人的约束力不像中国明清对于女人那样严苛,出了嫁的带着小厮侍卫也可以独自外出,未出嫁的基本上只要母姐陪伴也能出来,戴个帷帽就可以了。可是这金碧玉不一样,把一张艳丽的脸生生的摆在了别人面前,怕别人不知道他不守夫道似的。

这男人也不知是什么来头,连阎容都不清楚他的身份背景,她说阎提督要她不要招惹此人,是以在两次相处中,她们可都处于了下风。

其实这金碧玉倒也没做什么,就是花痴了一些,第一次见着了繁星后,她与阎容去哪里玩他都缠着,发嗲卖萌,比二十一世纪的女人还要妖媚,直震的繁星满身的鸡皮疙瘩。按这个世界的说法,金碧玉长的极男人,可在繁星眼里就成了变态,是以却之不恭!

繁星一见他的小厮就知道他也在,想起自己是男装,立刻转过身就走,一定要趁着没认出她来前离开。

“站住!”才下了一个阶梯,身后娇媚的声音就传了过来,繁星只觉头大。

第一次时,她被缠的烦,阎容叫他滚,他就当地身子一矮,躺地上滚过来滚过去,伸着身子滚完后卷着身子滚,卷着身子滚完后再抱着头滚一遍,惹得旁边围了一圈的人观看。你要说他泼辣吧,也不是,反正就是个极无脸无皮的,她与阎容当时被人看的都不好意思了,结果人家站起来身上的土一拍,笑得那叫一个自然,还说滚完了,让她们给赏钱。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对付这种人,除非你比他更无脸无皮,否则就只能以武力对待。她自认脸皮厚,还真没厚过金碧玉那种程度,你说打吧,无论如意还是孟列长,或者是比他们武功还要高的阎容,竟然都不是人家的对手。

如意说,公子成能赢了他。可是成成那么忙,她不可能为了这点破事让他来帮自己打架。然后当天回谭府的时候,她的马车就出了车祸,人当时没有任何问题,也就没当回事,可是第二次遇到他没过一天,她就毒发昏迷,要不是师兄说她的毒是早就中了的,她都怀疑她中毒与这男人有关了!

反正,她一遇见这男人,就没好事!简直一瘟神!

繁星当做没听见,继续向下走,才下一阶,眼前一晃,金碧玉已经站在了她面前。

“喂,叫你呢,撞了我的小厮就想走,哪有这么便宜的事?”金碧玉眨着一双泛着水气的桃花眼,盯着繁星,满脸上写着嫉妒两个字。

繁星不语,转过身又向上走。到底是谁撞了谁?可这男人连阎提督都要忌惮三分,哪里会怕忠侯府和提督府的权势?

身边人一闪,又被挡住,繁星确定这人是来找碴的,正要叫小二时,面前的人已经开了口,声音娇嗲,直能酥了女人的骨头:“小二,你们家店里的客人欺负人家!”

繁星抖落一阵鸡皮,看向小二。那小二姐看看金碧玉,再看看男装的繁星,两个人都是美人,她一时不知该帮谁。繁星也不指望小二帮她了,无奈的看向了金碧玉:“我哪里惹着你了。”

“哼,谁让你长的这么好看?长的好看还罢了,竟然长的像我爱慕的女人,简直不要脸!”

找岔的时候,什么样无理由的话都能说的出来,繁星自己做过这种事,自然不可能去跟金碧玉较真,正想着怎么来应付他,就听旁边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金公子,出了什么事?”

抬眼望去,一个石青色锦质衣衫的女子出现在了眼前,五官端正好看,微胖的脸上极显可爱,繁星以前在酒楼茶馆里见过两三次,听阎容说好像叫楚什么的。

金碧玉一见来人,立刻转身,笑的勾人极了:“褚小姐,这男人欺负我家纳银,你一定要帮人家好好教训他!”

褚荟神色平静的扫了一眼过去,繁星却是转过头,对着天翻了个白眼,外加心里呕吐三口,才转过身,对着褚荟看去,略带委屈的纯真面容上,一双明亮的眸直勾勾的盯着她的眼。【褚荟:褚,chu3。】

以前穿女装时,都能被人认成男子,现在她穿了男装,就更“男人”了。她倒要看看,谁的“魅力”大了点。

褚荟看看金碧玉,再看看繁星,对上那一双信任的眼,只觉心里砰砰直跳。她很想帮繁星,却是对着金碧玉笑道:“金公子,我们不跟这等人物一般见识,去吃饭了。”

繁星的脸立时黑了,竟然不帮她!

她就算化了妆,只有原来五六分的美貌,可是这五六分也要比金碧玉漂亮。

如此,金碧玉还是不满意:“怎么能这样放过他!?”

繁星看了一眼金碧玉,淡淡道:“我刚来的时候,看到我忠侯府的姑奶奶被男人里里外外围了五层,这下怕是被人占了便宜去。”她穿的是谭府里的小厮服,如此说,要是这金碧玉立刻就走,说明他对她真上心,虽然烦人却也安全,要是不去的话,说明他缠着她有一定目的,这行为就有些让人猜不透了。

金碧玉听后面色一怔,焦急道:“主子有麻烦你不去帮忙,怎么跑来了这里?”嘴上这样说着,心里却是暗道没听说小姐今日出门,怎么会在东平街?

“你不知道我家姑奶奶就喜欢那调调?”繁星眉一挑,惊讶的反问道。金碧玉抛下褚荟,就向门口跑去。

“你是忠侯府的下人?”褚荟看着繁星身上的衣服,肯定的问。

“你才下人呢!……公子我是谭府里的主子,偷跑出来玩的!”繁星半分不客气,知道金碧玉没找到人可能还会回来,决定换个地方吃饭。虽说东平街离这里很远,也得防着金碧玉半路折回不是?

褚荟听繁星说一个人出来,就有些担心,她怎么看都觉得繁星会被人骗了,不放心的跟在她身后:“你一个人出来不安全,快些回去吧。”

繁星就问褚荟哪里有好吃的,让她带她去,吃完了饭两人也熟了,繁星一摸腰间的荷包,突然变了脸色,看着褚荟着急道:“完了,我的荷包不见了!”

褚荟一怔,看向繁星的腰间,她从见他时就没见他身上有荷包,想着能为繁星付钱,心里闪过喜意,安慰着:“想来是被小贼偷去了,没事,我帮你付钱。”

繁星笑的开心:“谢谢褚姐姐。”

褚荟看着繁星脸上的笑,觉得为了这笑,再难的事她都能为他去做。

繁星毫不客气的让褚荟付了帐,谁让她刚才不帮她呢!

她明明感觉到这褚荟对男装的她比较有好感,却还是帮着金碧玉说话,她就知道褚荟找金碧玉一定有事,而且还很重要,所以才能理智的不被美色所迷。或许,褚荟知道金碧玉的真实身份,可是试探了好几次,也没得到什么重要的消息,让她想不通金碧玉是真迷恋她的容貌还是有什么事才缠着她。

出了酒楼,繁星突然看见有个带着面纱的男人带着两个小厮拉着一条狗从面前经过,白色的皮毛滑顺极了,两只脑袋拉在耳边,样子极为卡通,好像叫贵宾犬还是什么。难得遇见前世里相同的东西,她一见就极为喜欢,只盯着着狗看,像个孩子一样跟着那男人走。

褚荟一见繁星像是喜欢,上前去要买,那男子看了看褚荟,再看看繁星一身下人的衣服,想着两人身份不高,不屑开口:“你算个什么东西,竟然敢想买我的狗!”

远处街角边,一身青衣的男子听到此话,眼里闪过沉重的杀气。

繁星也是被气着了,要开口时感受到了一股杀气,转头一看,只见一角青衣划过街角,瞬时消失。

熟悉的感觉传来,脑子里有两个清晰的画面出现,繁星一时愣在了原地。

☆、056:打架

雪天里,十人围攻,女子一把木棍在手,直到了所有来训练她的人,才失力般摔到在地,昏迷前,眼角望到一片青色的衣衫快速前来。

黄昏古镇,长街拐角处,女子浑身鲜血,双手各持一把利剑,剑光浮动,血花飞溅,直到杀死了围攻她的二十多个黑衣人,才双手拄剑,大口喘息,察觉到有人靠近,放松的身体猛然戒备,双眼冷冽森凝,直看到一片青色的衣角飞跃而至,凌厉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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