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摸金-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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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的小文、仇雪、薛浪、苍鹰四人跑了过去;看着下面那些叫喊的人,很是不解。对着加奈道:“他们这是在干什么?”
加奈笑着道:“这些人是尼罗河上的商贩,专门给游船上的游客推荐他们的货物,你看到他们手中的那根杆子了吧,如果你看中一件货物,他就会把货物放在顶端的网中给递上来,然后你在把钱放进网里。”
听加奈说了后,仇雪等人都相视一笑,各自买了一件小玩意;不过游船上的其它人也游客就不这么洒脱了,买一件小玩意都要与那些商贩们讨价还价半天,最后弄得下面的商贩唧唧呱呱的骂个不停。然后才离开。
在看的过程中,薛浪等人发现埃及的这些商贩个个都是推销界的战斗机。因为他们往往拿着手中的货物就说:“这种产品只剩最后一个了,短期内不再进货,你不买就没有了。”
或说:“今天是优惠价的截止日,请把握良机,明天你就买不到这种折扣价了。”
往往这样,都会弄的游客赶紧买下,虽然事后才发觉;但已为时已晚了。这首游船被那些商贩用货物打劫以后,就又朝另一艘游船而去,继续靠他们的聪明才智推销他们的货物。见那些商贩已经走远,仇雪、小文、苍鹰等人已经游船上的游客也各自回到座位,继续观看表演。唯独只有薛浪还站在游船的栏杆处,望着远处的那些商贩,在他的目光中,似乎有一种患得患失的激动。
回到的座位的苍鹰剑薛浪傻站在甲板上,当即喊道:“喂,搞什么呢?是不是看美女,呵呵!”
薛浪面无表情的转头看了一眼苍鹰,然后缓缓的回到了座位上。苍鹰觉得薛浪有点不对劲,当即低声道:“怎么了?”
薛浪喝了一口酒,再次回头望了一眼那消失在夜色中的商贩,淡淡的道:“刚才,我好像见到夜了。”
此言一出,不仅怔住了苍鹰,就连旁边的仇雪也转过了头,望着薛浪:“你刚才说什么?”
薛浪重复道:“刚才见到一个商贩,我发现那人的侧面与夜一摸一样,可是当我细心看的时候,那个商贩已经走远了。”
苍鹰与仇雪没有再问,而是同时朝甲板跑去,就连小文也跑了过去。目光在黑夜中的尼罗河上搜查夜的踪迹,可是除了岸上五彩缤纷的灯光映射在水中,其它什么都没有。
回到薛浪身边,仇雪拍着薛浪的肩膀道:“是不是你看错了?或者夜对我们的影响太深,导致你刚才出现了幻觉?”
苍鹰坐在了位置上,看着薛浪道:“我们是亲眼见到夜魂飞魄散,他怎么可能还存活,就算是存活,他也一定会来找我们。绝不会出现在埃及,做一名商贩。我看多半是你眼花了。”
小文也道:“我的阴阳眼,在尼罗河上也搜寻不到夜的灵魂。”
薛浪轻叹一声,喝了一口酒,叹道:“也许真是我眼花了!”
坐在仇雪身边的加奈看着他们的举动与说的话,问道:“你们口中的夜是谁?他也来了埃及吗?看你们都很关心似的?”
仇雪看了加奈一眼,摇了摇头道:“他是我们最敬重的人。”仅此一句,不在多说。
浓浓的夜色中清风拂面,两岸灯火辉煌,河水流金,置身于这如诗如画、美不胜收的景致,顿生一种超凡脱俗的心境。尼罗河她不同于中国江南水乡的柔美多姿,也不同于巴黎塞纳河畔栩栩如生、错落有致的古老雕塑,她有的是别具一格的非洲旖旎风光。在游船边凭栏举目,高耸挺立、直刺长空的座座星级酒店通宵达旦灯火通明,高高的外交部大楼柔和的灯光通过一个个小小的窗体散发出来,倒映在平滑如镜的河面上,闪烁着金色的光芒。高187米的开罗塔也一闪一闪发出五彩的光。
然而却引不起薛浪、仇雪、苍鹰、小文等人的注意,因为此时此刻的他们都陷入了夜的追思之中。
快到午夜,游船才慢慢的靠岸;薛浪等人也告别了加奈,回到了希尔顿酒店,各自休息起来。
☆、贫民窟
此时开罗城郊外的一处地方与开罗城内的热闹繁华形成了截然相反的鲜明对比,这里就是被全世界称为“垃圾之都”的贫民窟。
贫民窟的居民是扎巴林人,(在□□语指“捡垃圾的人”)。扎巴林人待人友好、态度热情,信奉基督教。数百年前,他们就受到□□政权的歧视,禁止他们从事垃圾回收以外的任何职业。此后,这儿的垃圾一直堆积如山,老鼠随处可见,加上气温较高,垃圾容易腐烂,苍蝇成群结队,盘旋于高达几层楼的垃圾小山之间。
这里堆放的垃圾不仅占用了半个街道,封住了楼梯出入口,还挡住了室内的光线,孩子们在垃圾堆中玩耍,大人们靠垃圾回收挣钱,没有自来水,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电力。那真不是个人呆的地方。
不过,当地人却很高兴。在他们眼中,垃圾就是宝贝。他们用大货车从城里运来垃圾,然后用轿车、马车、人工甚至是猴子搬运,把垃圾分送到各自的房间和院子里,再对垃圾进行分类,从中挑选出纸张、金属、塑料等出售。目前,他们已经能够处理半个开罗的垃圾。
然而在一栋堆满垃圾,快要坍塌的楼房内,却升起了一堆篝火,那是用废弃的塑料垃圾燃烧而成,冒出的黑烟几乎都快把整栋楼给淹没。可是里面依然有人谈笑,似乎不在乎黑色的浓烟对身体有害。
共计十五人,围着那堆垃圾塑料燃烧的篝火坐着。十五中有八个黑种人、五个白种人,还有两个黄种人。他们身上有的穿着破烂的军服,看那样子像是从前线打仗落败的士兵。有的穿着本地的那种白色的宽袍大袖,上面很多洞,想必都是捡来的吧。
十五人一人提着一瓶啤酒,手里拿着一个大饼,正默默的吃着;忽的,坐在靠近门边,身穿破旧军服的一个白种人,把手中的酒瓶一下子摔在了地上,蹭的一下站了起来,心有不甘的用英语骂了起来:“妈的,三个月了,三个月了,我们天天住这里,天天吃这些,到底什么时候是头?”
众人抬起头望了一下这个白种人,都没有搭理他,各自吃着自己的大饼,喝着自己的啤酒,似乎对这样的事见惯不怪了。
“不行了,我受不了了,我要进城去。”白种人提着手中的冲锋枪,就要夺门而出。
可是刚转身,就有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上,说道:“我跟你一起去,这种日子,我也受够了。”
说话的是一个黑种人,也是穿着破旧的军服,提着一把冲锋枪。
“好,威尔,我就知道我们是好兄弟。”白种人握着黑种人的手,说完就对着坐着的另外十三人道:“你们呢?”
坐着的十三人,你看我,我看你,都在考虑要不要进城去,改变一下现在的生活。两分钟后,三个白种人,五个黑种人站了起来。意思很明白,打算与他们一起去。
现在有四个白种人,六个黑种人,剩下的五人还是坐在地上。那威尔看了一眼地上的两个黄种人,一个白种人,两个黑种人;轻蔑的呸了一口,然后对着握着自己手的好兄弟道:“普斯,他们没种,别管他们,我们去大吃大喝,让他们在这里啃又臭有硬的大饼。”
普斯看了一眼那坐在最里面的那个身穿白色亚麻布的黄种人,然后淡淡的道:“大力,我希望你能与我们同去。”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都把目光望着最里面看不到面容的大力,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好像对那大力又敬又怕似的。
许久之后,那大力用英语传来了淡淡的声音:“三月前,我们一百五十多人,不喜欢打仗,不喜欢杀人,更不想死,于是我们临阵脱逃、翻山越岭、漂洋过海来到了这里。”大力说话间已经从角落处走了出来。
边走边道:“一路上我们眼看着一个一个的好兄弟在面前倒下,好不容易到了这里,我们却剩下十五人。本来靠我们的双手,可以维持每天的生计,而你们偏偏不满足,要去强取豪夺,试问那样的后果难道不会带来□□的追逐,导致我们与之交战,甚至杀人。如果是这样,那不是与我们当初临阵脱逃的原则相悖了吗?”
说完话的大力已经走到了普斯的面前,与他面目相对,火光映照大力的脸庞,显得他是哪样的刚毅,一双冷厉的双眼任谁看了都会忌惮三分。这正是一张中国人人的脸孔。还是那样的熟悉。
普斯避开了大力的目光,不去看他,把脸调向另一方道:“去尼罗河卖货物来赚钱生活,这我们不介意,可是如果是这样,我们何时才能攒够钱回美国?凭什么几分钟的路程,城里的人是吃香喝辣,而我们却在这里闻臭气,吃硬饼?”
威尔补充道:“就是,我们这次去抢一回,抢了足够的钱,我们就可以回美国了。就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你不去,别拦着我们去。”
大力摇了摇头道:“脚长在你们的腿上,去不去是你们的事,我只是给你们提一个醒,开罗城的警力不少,你们必须尽快脱离,然后隐藏起来。要不然后果是你们付不起的。”大力说完就转身回到了原位,吃着自己还没有吃完的大饼。
然而大力这一番话,却引起了一直坐在地上没有动的那一白两黑的三人。大力看了他们一眼,没有说话,只是轻叹了一声。
威尔看着在场除了大力与另外一个黄种人外,其它人都愿意去,当即一喜,毕竟人多力量大。大喝一声:“好,出发!”
提着枪的普斯留下一句:“放心,你们俩那一份我会给你带回来。”就走了出去。
刚走出门外,大力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希望你们回来的时候,还是十三人。”
普斯停留了片刻,却没有回答;下一刻带着十三人就端着冲锋枪,朝夜幕下的开罗城扑去。
☆、大力
留在垃圾楼里的大力与另外一个黄种人坐在火堆旁,静静的看着火苗时高时低;坐在大力对面的那人用韩语轻声喊了一句:“力哥!”
大力提着酒瓶喝了一口酒,道:“怎么,金俊,你也想去?”
这个叫金俊的韩国人提着手中的啤酒,摇了摇头,挪到了大力的身边坐下,道:“我是很想去,不过没有你的队伍,我是不会去的。”
大力苦笑一声道:“我可不是你的保护神,别什么都指望我。”
金俊看了一眼侧着脸的大力,道:“力哥,有一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有那么强的模仿能力?不论是哪国的语言,在你面前说一遍,就能学会;不论是什么样的武器,只要在你手中,你都能第一时间,而且使用得还是那么出神入化;不论是什么功夫,你只看一遍,就能打出来,威力毫不逊色专业高手。有好几次我都把你当做神一样的存在。你能告诉我,你是神吗?”
大力听着金俊的话,一脸的迷茫,摇了摇头淡淡的说着:“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出现在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强的模仿能力,我很迷茫…”
金俊道:“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是在阿富汗的一个山林中,当时我被恐怖分子当做人质要求你们放他们离开。其实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毕竟美国佬是不会为了一个外国人而放走他们恨之入骨的恐怖分子,而且还是十八个。
让我想不到的是,就在美国佬开枪之时,你绕到了恐怖分子后面,在短短的一分钟之内,用匕首解决了他们,救下了我。而且更让我惊讶的是你是黄种人;当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