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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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的唯一希望寄托在皇帝的保护上。他们的作用与敌对的职业官僚的作用是
合不拢的。不管是出于正派的动机,还是出于腐化的或是追逐权力的目的,
宦官们不得不与皇帝一起行动和为他行动。
如果说宦官们从未完全控制政府,反而有助于保持必要的分权,这并不
是说平衡因素从未被破坏过。权力在皇帝和官僚之间,有时或在太后、大将
军和官僚之间消长。在桓帝的后半期,对梁党专权的反应,使皇帝和宦官的
权力得以增强,同时削弱了职业官僚。当窦武任大将军时,他面临的就是这
种形势,于是他想出一个新招来对付它。在他之前的所有的大将军,甚至包
括梁冀,都了解汉的政治制度,都试图在它的限度内取得权力。窦武决定通
过处决为首的宦官的简单手段去清除他们的势力。如果他取得成功,皇帝就
会成为大将军的傀儡,传统的行政方式就会在公元 168 年崩溃。但宦官的胜
利把这种方式一直维持到公元 189 年。
大将军和职业官僚的利害关系在正常情况下不是完全一致的,但窦武需
③ 《后汉书》卷七,第 316、320 页;卷八,第 327 页;卷十下,第 445 页;卷六九,第 2241 页。
① 关于宦官在政治制度中的地位,见第 8 章。关于他们的政治活动,见乌尔里克?尤格尔:《东汉宦官的
政治职能和社会地位》(威斯巴登,1976)。关于他们权力的逐步扩大和郑众的情况,见《后汉书》卷七
八,第 2509、2512 页;瞿同祖:《汉代社会结构》,第 463 页以下。
② 关于这些事件,见本章注 160;《后汉书》卷六,第 264 页。
要为他计划中的行动争取广泛的支持。①因此他向太学生献殷勤,并与文官中
名义上的领袖,即年迈而受人尊敬的太傅陈蕃结成一伙。两人对太后施加压
力,但她坚定地拒绝把宦官作牺牲品。就她而言,这不是利他主义;只要她
希望保持与皇帝完全一样的政治自由,这样做是冷酷的需要。
公元 168 年 10 月 24 日,窦武的支持者呈上一份指控中常侍曹节和王甫
并要求逮捕他们的奏议。②那天晚上窦武回到他的指挥中心,打算在次日清晨
向太后呈上一份奏折。由于他反常的疏忽,宦官们当晚取得和阅读了那份奏
折。曹节和王甫立刻开始指挥。幼帝被唤醒和带到正殿,一支部队为保卫皇
宫而被集结,发出了逮捕大将军的命令。窦武拒绝投降。他匆忙来到驻扎保
卫京师的职业部队北军的兵营,几千名士兵向北宫南门进发。10 月 25 日破
晓,两支旗鼓相当的对立的军队在南门外对峙。但窦武没有进攻。他的士兵
逐渐溜走,不到几个小时,他被抛弃并自杀。与少数追随者通过另一个门进
入皇宫的太傅被俘和处死。窦党党羽照例或被处死,或被流放到今之越南。
太后幸免于难。她被软禁在南宫,公元 172 年 7 月 18 日在那里死去。①
随着窦党的垮台,约在 150 年前与王朝创建者一起一跃而在全国举足轻
重的大族已经演完了它们的角色。值得注意的是,灵帝(公元 168—189 年在
位)的两个配偶虽然分别是西北人和南阳人,都来自较低的社会层。宋后(死
于公元 178 年)出身于有名的、但不象阴、马、窦、邓或梁氏那样显赫的氏
族。灵帝的第二个配偶何后(死于 189 年)来自一个世代为屠夫之家。②这种
情况不是偶然的。选后之事一定受到宦官们的影响,他们不惜一切代价,避
免再与原来的外戚进行对抗。
公元 168 年他们胜利后,宦官们得到了晋升、赏赐和封爵等丰厚的报答。
在整个灵帝时代,他们和皇帝的权力是安稳的。只是随着公元 189 年 9 月 25
日对两千多名宦官的屠杀,汉代政治体系中宪制的均势因素才被破坏,它的
末代皇帝被野心勃勃的将领们所控制。③王朝在余下的时期的特征是一片混
乱。
概括地说,后汉的官场象前汉的官场那样,也分成了不同籍贯的宗派。
但它们都不能单独和长期地控制政府,因为一直到官僚集团的最高层,社会
性的流动兴衰是规律,而不是例外。但当与皇室通婚时,某些南阳氏族和西
北氏族在较长的时期内一直是得宠的社会精英。这些是南阳的阴氏和邓氏家
族,西北的马氏、窦氏和梁氏家族。在公元 168 年前,在 11 名皇后中它们输
送了 9 名,六名大将军中输送了五名。阴、窦、邓、梁四个氏族每族甚至出
了两名皇后。可是它们都没有与后汉王朝共始终。每个氏族或早或晚成了无
情的权力斗争的牺牲品,从而丧失了全国性的重要地位。这部分地是由于选
后是出于政治的而不是感情的原因,这就使外戚的地位从它家的妇女被立为
后时起就易受攻击。这种显赫一时的通常的代价是这个氏族的最后消灭。宦
官形成了政治倾轧中的另一个因素,在倾轧中他们为了保存自己,就站在皇
① 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95 页以下。
② 《后汉书》卷七,第 319 页;卷八,第 328—329 页;卷十下,第 446 页;卷六九,第 2241 页以下;卷
七八,第 2524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八,第 333 页。
② 《后汉书》卷八,第 341 页;卷十下,第 448 页以下。
③ 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98—101 页;本书第 5 章《何氏掌权》、《汉朝廷的消蚀》。
帝一边。他们充当年轻而软弱的,或者是无经验的皇帝的捍卫者,以便挽救
自己。他们的消灭导致了传统的汉代政治的结束。
第 4 章 政府的管理与存亡攸关的问题
(公元 57—167 年)
上一章已经描述了政治决定的控制和统治权力的行使是怎样在不同的家
族和派别之间转移的;作者认为,①这个时期的政治史在很大程度上是当时的
派别史,这个论点很清楚地被史料所证实。但是,在用这些史料叙述的论题
中,许多使今天历史学家感兴趣的问题在当时很少评述。因此,对在不同国
策的采用和不同的家族或集团之升至统治地位这两者之间是否可找到一种关
系的问题,就得不到直接的答案。我们不知道某些特定家族的土地占有和利
益与帝国的行政或采用的经济改革的矛盾有多大。我们也不能确定帝国政府
的实际运行在后汉时期有哪些变化或者派系斗争的混乱给它带来什么样的影
响。
可是,在对历史中存在的偏见作出适当的考虑后,历史仍然为公元 57
年光武帝逝世之后至 168 年灵帝登基前这段时期关于行政的状况和稳定提供
某些可靠的线索。对于压迫和腐败的很多抱怨的确有其真实的基础。有一些
证据表明,权力的垄断影响到了文职官员的征用。对朝廷的礼仪及知识的提
高的重视表明,有人在明显地蔑视公认的和批准的施政方式时,也同时审慎
地表示他们忠于传统的价值;针对皇室和其他家族的奢侈而提出的抗议是太
多了,以致不能看做是嫉妒者发牢骚而不予理会。最后,历史记载了说明顺
帝(公元 125—144 年在位)和桓帝时期(公元 146—168 年在位)法律与秩
序崩溃的一系列爆发的动乱事件。
① 见本书第 3 章《政治派系》。
明帝与章帝统治时期(公元 57—88 年)
仲长统(公元 180—220 年)的一篇文章评估了这段历史并论述了衰落的
原因;他在标志着汉朝末年的动乱年月中写出了有益的事后认识。①据他看
来,政治家及官员明显地失去政治权力的根源应追溯到开国皇帝光武帝(公
元 25—57 年)在位时。光武帝对以往国家的权势大臣获得和使用权力的方式
十分不满。因此他已经注意到,尽管及时地确立了三公的高位,真正的政府
却由尚书来管。事实上权力正转移到外戚手里,虽然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已享
受了优越的特权。②用任用私人追随者的方法建立起首都和州郡的两级政府。
选派官员不再根据功绩,甚至常常通过卖官鬻爵;在庸懦的官员控制边界地
区的同时,平民百姓已经在听任贪婪的压迫者的摆布。
强烈的不满和无秩序的结果是那些奔走于外戚和宦官之门的人带来的,
反感和谴责的呼声却加在三公身上。依仲长统之见,选来做三公的人常常是
谨小慎微的平庸之辈,非常不适合担任这种高级职务。到了仲长统的时代,
局势比光武帝时期更坏,光武帝曾因削去了帝国的三公之权而心满意足。
有迹象表明,到公元 1 世纪后半段,甚至更早以前,中兴以后的汉政府
的政治就成为专制的和过于严酷的了。公元 75 年任司空的第五伦,在新帝登
基不久可能用了劝谏的方式,通过奏折清楚地指出了这一点。①他意识到,光
武帝所继承的是王莽留下的烂摊子,他倾向于用严格的、甚至猛烈的方式管
理政府。光武帝的继任者追随他的榜样,从严治政成了惯例。第五伦批评他
生活的时代里官员们的严酷,并呼吁他们要更体谅、更仁慈地对待公众。
从当时提出的和在历史中保留下来的其他抗议可以看出,这些批评不可
能都是没有道理的。公元 57 年明帝继位以后不久担任尚书的锺离意之所以出
名,是因为早年在他家乡会稽郡出现流行病引起很多死亡时(公元 38 年),
他亲自提供医药,因而救活了许多生命。公元 60 年锺离意抗议明帝滥用民力
修筑北宫,结果除了那些需要迫切照管的工程外,其他工程都暂缓进行。②
下面将要看到,在抗议皇室的奢侈的同时,常有反对压迫行为的抗议。
明帝被描写为心胸狭窄、专好揭人隐私的人。③结果他的高级官员经常发
现自己成为诽谤的牺牲品;甚至有些最接近皇帝的大臣也是被这种诽谤毁掉
的。有一次皇帝大怒,以至亲手用手杖殴打一位侍从。朝廷上就这样笼罩着
恐怖的气氛,每位官员都严厉地执行政府命令与对手展开竞争,以避免让自
己遭到惩罚。锺离意以足够的胆量抗议这种压迫的气氛,他请求皇帝促使官
员们下令惩处时不要那么严厉。虽然明帝不打算接受劝告,他也意识到理由
① 《后汉书》卷四九,第 1657 页;白乐日:《汉末的政治哲学和社会危机》,载《中国文明和官僚:一个
主题思想的变异形式》(纽黑文和伦敦,1964),第 218 页;摘自仲长统《昌言》(弗兰克注)。
② 用历史的精确性解释光武帝时期的变化,见王先谦:《后汉书集解》(长沙,1915;台北,1955)49,
第 19—20 页。光武帝没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见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 4 卷,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
报》,51(1979),第 53—71 页。
① 《后汉书》卷四一,第 1400 页;《资治通鉴》卷四六,第 1482 页确定日期为公元 77 年。第五伦任司空,
见《后汉书》卷三,第 130 页。
② 《后汉书》卷三一,第 1406 页;毕汉斯:《东汉的洛阳》,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48,(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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