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蕻良细说红楼梦-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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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我看了列藏本《红楼梦》,几乎完全证实我以前曾说过:《红楼梦》才是第一部不受章回体例限制的小说,回目只是为了便于提及情节而设的。这个推论在列藏本上又得到实证。
研究列藏本的学者,已注意到这个问题。指出:“抄本中如第二十一回结束语把且听下回的‘回’字改成‘册’,像这样把‘下回’改成‘下册’的还有好多回,另外,还有好多回的结尾是把‘且听’改为‘且看’,这种改动,证明了作者在选择是否保留传统的说书的形式来划分章回,或是采取一种新的形式,这里作者已经不掩饰是在写书,而不是讲故事。这书将按章回的册子来划分,因此,作者面对的不是听者而是读者。”
又如第九回和第十回是密切衔接着的,所以第九回煞尾只用两句诗:“在他门下过,怎敢不低头”来作结。
第十一回和第十二回实际上是接着的,十一回末尾连“不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字样都没有,十二回故意用“话说”两字来起头。这“话说”两字在这里已是全无意义了。
其他例证还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别的版本却找不到这种例证,这绝对不是抄手所能作的,这只能是作者本人才能作的。我并不想评定这个版本是在庚辰或甲戌本之前或之后,我只想说一点,曹雪芹是写小说,一反过去的说小说,他曾公开说过,有给他南酒烧鹅吃的,他就为之写书,可以证明。《金瓶梅》标明“词话”,可见它是说唱文字的继续,和《三国演义》是一个模式,我国第一部诉诸视觉的长篇小说,是《红楼梦》。
(原载台湾《联合报》副刊,1989年3月2日)
《红楼梦》赋叙
除是虫鱼,不解相思红豆,倘非木石,都知写恨写丝,诵王建之宫词,才知秽生寝掖,效徐陵之艳体,便作话学鹦鹉。李学士之清狂,终羁玉环力士,屈大夫之孤愤,落得怀汨沉江。而况假假真真,唤醒红楼噩梦,空空色色,幻成碧落奇缘。何妨借题发挥,吐尽胸中之块垒,于是描来仙境,比做枕中之寓言,话到闺媛,写韩凭之变相。然花魂葬送,红雨春归,诗社联吟,金园香沁。品从鹿女,陆鸿渐之茶经七碗,吓倒猿公,张若虚之词格一家。赏雪则佳人割肉,兽炭云烘;乞梅则公子多情,雀裘霞映。侍儿妙手,灭针迹于无痕,贫女孤身,痛衣香之已尽。生怜薄命,怀故国以颦眉,事欲翻新,洗人间之俗耳。斗尖叉之险韵,独异其趣,传刻薄之酸音,自成一局。鱼肥秋溆,丹维白博,天上月共证素心,翠红韬,镜中绿余飞灰,无花不幻,空留七尺之魂。有子如斯,断我千秋之业,凡此毕三粟六,妆成七宝之楼,是真寡二少双,空得一夕之梦。而乃人口之脍炙木通,旗帜之燔灼簇来,青简方枯,天下共见斯儿之志,遗石为记,人间谁解水月之奇。《红楼梦》云乎哉,曹雪芹以为记。
(原载武汉《大刚报》,1946年12月15日,署名红楼内史)
《红楼梦》茶叙
《红楼梦》像一块灼热的陨石一样,从天空落到地上。经过大气摩擦,灿散出无数火花,在消耗自我的途中,发出了绚烂的异彩。石头落在地面上,经过两百多年风刀霜剑,不但没有失去温度,反而越发升温加热,多次掀起热浪红潮。这股热浪有极大的冲击力和强烈的吸引力,这就使得世上出现了“说不完的《红楼梦》,写不尽的曹雪芹”。
曹雪芹浩瀚博大,诡谲荒唐,背经叛道,任性狂放,野马游缰,生面别开,甚至把眼光还看到了海的另一边:“海南春历历,焉得不关心”,就可证明这一点。他可真算得上一个“无事忙”,对于海外真真国的“真真”,他也还要关心思慕呢!曹雪芹真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话说清代是我国疆土最大的时代。元朝是依靠快马加鞭来扩展区域的,马蹄窝里的马尿被太阳晒干以后,版图就变色了,原来元朝不懂得在哪儿建立行政区,所以清代我国的版图最大是名实相符的。
武则天在长安金銮殿前接见外国贡使,乾隆则在热河行宫万木林前接见西洋使臣。马可波罗没有看到阿房宫,也没有看过北京紫禁城,在走过卢沟桥以后,只看到元大都铺地“金砖”的宫室,就已惊叹不已了。
“金砖”是铺地的砖,有实物可查。这和苏子由看到汴京的建筑群就叹为观止,如出一辙。
曹雪芹则不然,他不懂得什么叫满足,他用笔营造了一座“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他使天上的伊甸园落入人间。在这座“伊甸园”里开展了一套融会贯通东南西北的人事传奇。
曹雪芹的文字像当年织造署织出的锦缎一样,越看越逗人爱,越想越体会得深。神龙不见首尾,只觉漫天匝地,麟爪飞扬。
读《红楼梦》的人,千千万万,理解不同,形色各异。加上时代不同,社会变迁,读者本身也在变,他们的感受自然也不同。这就出现各种理解、各种评论,半斤八两,不相上下。
但是,自从母系社会解体以后,像“妇好”那样的人物,就不再复现了。从“子见南子”之后,女人就被子路给推到圣人门外了。女人和小人同上了一个“天平”。从此,再没得到翻身出头的日子。
中国历史有文字记载很早,在禹、启时代,本来脱离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时代没几天,启便不知有母了。在后羿的族群里,嫦娥干脆被送上了月亮,也就是把母系社会白白赠送给月亮,只有在月亮上去立脚了。
马王堆出土的帛画,画上出现的嫦娥,已经无事可做,只有坐在月牙儿上,一个人荡秋千。从她身上已经找不出一丁点儿“妇好”的风度了。嫦娥在随着月牙儿荡漾,历史在前进,后来出现了无数知名女性,但都没有逃出《五美吟》的结局。
《红楼梦》被人称为举世无双之作。因为曹雪芹看见了,写到了,也胜利了。
当然,《红楼梦》也不是无可挑剔的,有些问题早已被人指出,如林黛玉、薛宝钗进“大观园”时,年龄过小,以及巧姐儿的忽大忽小……诸如此类的问题还不少。这与曹雪芹披阅十载的创作态度,很说不过去。朱淡文认为《红楼梦》是按长篇小说形式写的,后来才剪接成为章回小说,以现在的模样出现。她精心地找出文字的剪刀痕。我个人认为这个发现很有价值。我有一个推想,当时日本已经有了《源氏物语》,西洋已有了大量的长篇小说。虽然都未转译成中文,但形式是存在的。也可能曹雪芹已经寓目,启发他如法炮制,后因担心读者一时不易接受,才剪接成章回小说的面目。
《红楼梦》也有败笔(伟大作家的作品并不是改一字也不行的。《红楼梦》抄本,被人擅自改动处还少吗?)。姑举一例:
“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
这个“仅”字,说明绛珠草修行没有“一次到位”。虽得换成人形,但“仅”修成个“女身”,这和修成“男身”还差着等级,也就是说“女身”不及“男身”。所以说是败笔,和曹雪芹的整体写法不相适应。因为《红楼梦》是一本“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控诉书。他认为女人比男人强,但命运注定都比男人差,这是不公平的。
《红楼梦》自从传到读者手里,就受到普遍称赞,相互传抄,不胫而走。一天比一天惹起读者热情称道,而形成一种红潮,人们称之为“红学”,这是文学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这样看来,《红楼梦》似乎很易理解,但是它又极不易理解。
《红楼梦》作者预料到这一点,所以自己特别标明了作书的本意:“大抵言情”、“实录其事”。但是,曹雪芹又不要人们只从字面上去理解,他又造出“幻境”、“通灵”来,真真假假,有有无无,杜撰发明,自我作古。曹雪芹借着太君的口,驳斥了历来“言情”小说的陈词滥调;又借贾雨村的嘴巴说出对邪正的看法,使自己独立思考得到共识。
从曹丕、刘勰,到后来的袁宏道,都是从文体气韵来立论。李贽、袁宏道等敢于打破旧传统,但也无力建立新传统。曹雪芹时代还没有听过写实主义或浪漫主义之类的论点。当然,暗合容或有之。但是,现实主义这个宝葫芦,我认为还不能把曹雪芹装得下。曹雪芹自己也说,他是在“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那么,曹雪芹一直被奉为现实主义大师,不是很合榫吗?但他的故事又是开始于“大荒山”、“无稽崖”的,整个故事就是扎根在这无稽无考的地方,主角又是一块顽石、一株绛珠草所化。曹雪芹就是对他们落入“大观园”中所作的细致的追踪蹑迹。这些就不是写实主义所能概括得了的。
从文字实质和作者的说话里,依我分析,作者追求的是一种“意象”。这里,用不着指他归属于什么主义,如果一定要加上“主义”二字,我认为只能是“曹雪芹主义”才是合适的。
《红楼梦》是立体的,它的空间广阔,时间紧缩,所以在作者脑子里已形成一种细致的层次感。像孙思邈行医抓药似的,戥子精细,分量不苟,而且药材分别包成小包,标识药名,哪味药先熬,哪味药后煎,还说明药剂以什么作“引子”,这才投入药壶中去。而药方只是按病开出的,所以《红楼梦》里的人物有主次,情节有简繁之分。这从“金陵十二钗”有正、副、又副的区分,以及曹雪芹拟定的“情榜”中都可看出。《红楼梦》是多层次事物、人物、情感的组合,对人物的评语,都透露出象征表现的意味,而用流行的说法加以概括。特别是人物的地位,曹雪芹已经冲破阶级观,在小说中以人物的发展,与事物的发展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人物对事物的轻重影响来抒写。
人物是情的化身,事物是情通过社会活动而表现出来的。所以贾宝玉落得个“无事忙”,因为他认为不管什么事,都和他有牵连。
曹雪芹认为“情”是生命的根,所以木石的根就种在“青埂峰”。
佛家认为,剪断千万诸般烦恼丝遁入空门,便能解脱。老子说过:“道之为物……其中有情,其情甚真,其中有信。”“情”原作“精”,精与情通用。高亨定“精”为“情”,并列举《庄子》、《荀子》来论证。我同意高亨的说法。老子说,“其中有信”的“信”,王弼注:“信,验也”。古诗云:“常存抱柱信”是写情的。有“信”才有“情”。信,是可以验证的。可以验证的,就是真实不虚,不空不幻。这些,都是针对“情”来提出解决问题的。
因为社会的不合理,才使情成为“幻”,落为“空”。要战胜“幻”和“空”,还得依靠“真情”才行。
《红楼梦》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探讨,这就是贾府的家政问题。书中有个王凤姐兼管两府的作为,可以理出一条线来。“一喉两歌”也有人认为是主题之一。
秦可卿托梦给凤姐谆谆嘱咐的也是这个问题,宝钗进园不久,想办的也是这个问题。过去一般人都不愿接触这个问题,因为那样会导致人们认为曹雪芹还希望“大厦”不致忽喇喇倾倒。
据说,在东洋有人讲经济管理,就从《红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