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农妇难为-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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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氏讶然,“还有这种事?”怎么和她娘教给她的相反呢?
“你且试试便知了。”
“嗯。”
此话题到此为止,两人都很有默契地拉起家常来。
此时金水跑了过来,喘着气叫道,“夫人,夫人,老爷刚卖了一千二百斤的鱼。”
“哦,才一个多时辰就捞了这么多了?”
“是啊,人手足嘛。对了,夫人,老爷刚才说了,中午热头毒,让您早点回去。今天中午他们还得接着干,争取午时的时候再捞一千斤上来,他和另外两个县的鱼贩子约好了。”
“知道了。”
“刚才老爷还问了,回去时要不要他弄两条鱼给你带回去尝尝鲜?”罗云初爱吃鱼,二郎惦记着呢。
“不用了。”自打五月份他们家卖鱼开始,饭桌上就没少过鱼,不过那些鱼都是用水养了一天半天,去掉了泥腥味才煮来吃的。遂她不是很稀罕这些刚捞上来的鱼。
“夫人,没什么事,小的就去田间帮忙了?”金水也是半大的孩子,为奴之前也是掏鸟捉鱼无一不精的主,平日在府里还能拘着他的性子,难得今儿能趁机玩个痛快,自然不想放过这机会了。
“去吧去吧。”罗云初挥手,让他去了。
金水走远了,余氏才笑道,“二嫂,二哥如今是越来越出息了。”
罗云初嘴上谦虚,“哪里哪里,你二哥这人笨得和木头似的。”但她的嘴角却微微上扬,心中不可抑制地涌出一股名为骄傲的情绪。如今二郎也能独挡一面了,处理事情的手段也越来越成熟老练。最近半年,老家的事全权是由二郎一手操持的,除了一些他解决不了的一二件事会拿来和她商量之外,她啥也不用操心。
余氏将她的神色瞧得明白,自然明了她的言不由衷,不过她也真心为二哥二嫂感到高兴。官场上从来都是鱼帮水水帮鱼的。二哥一家发展得越好,对自己家就越有助力。
中午的时候,罗云初早早就请余氏帮忙,在老家那边用大锅煮了几锅鱼汤外加白米饭,又炒了十斤左右的猪肉,让下人全搬到田间给二郎他们当午饭。
不管是长工短工还是来帮忙的,见到如此丰盛的菜肴都很高兴,也不拘什么,大伙儿就在田头凑合着吃了一顿,吃完歇了一会,又开始干起活来。
晚上收工的时候,二郎没有食言,不管是来帮忙的孩子还是短工佃户,每人送了两尾鱼。那些孩子高兴极了,提着活蹦乱跳的鱼一个劲地说明天还来帮忙。
头疼
?既然回到了古沙,可不能过门不入。【?'她们婆母尚在,过门不入那是不孝的行为,被人知道了要戳脊梁骨的。遂甭管妯娌俩心里怎么想的,也得回去宋家老宅一趟。
难得回老家一趟,饭团带着汤圆去找大胖等昔日的小伙伴玩儿去了。罗云初让金水跟着兄弟俩,倒也不怕出什么乱子。
今天老二给她挣了大脸,宋母高兴,倒也没给两位儿媳摆脸色添堵。
宋大嫂神色不自在地僵笑着,和罗云初妯娌俩套着近乎,尤其是面对余氏时,态度中更多了丝巴结。态度转变之大,闹得罗云初不甚明白她唱的是哪出,遂小心应付着,决不让她近身。宋大嫂这人是不能以常理来推断的,刚才打照面那会,罗云初可是有注意到她面色不虞盯着自己高耸的肚子的。巴结余氏她理解,天孝如今住在老三家嘛,老三空闲时也会指点一下他的学问,对老三媳妇亲热一点这没什么。但对着自己假笑是怎么回事?罗云初很想告诉她,不用这么勉强的,她这样让她很不自在耶。
罗云初不知道,大郎今年紧跟着二郎的步伐,稻田里也养上了鱼,九亩水田产鱼千斤,前前后后卖得了十两银子!如此一来,他们自然得巴着老二家了。老三当着官,自不必说。
“二弟妹,三弟妹,喝杯水吧。”许氏笑呵呵地给两人倒了杯水。许氏抽空瞄了宋大嫂一眼,果然见她的脸僵了一下。心里对她很是瞧不上眼,她净干些不伦不类的事。要她说,巴结就巴结,讨好就讨好,你巴结讨好中还端着大嫂的架子算怎么回事?连水都不给人家倒一杯,净说些虚的有什么用?
“谢谢。”云初和余氏对视了一眼,接过水,道了声谢。
她们对大房如今的情况也很无奈,说心里话,许氏的确比宋大嫂称职一点,至少做事不会那么没脑子,而宋大嫂就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不过再怎么样,也得顾及天孝语微的感受。
妯娌几人又扯了一会家常,就有下人来报,二房那边已经收拾妥当了。罗云初和余氏便站起身往外走去。
许氏看着相携而去的两人不无遗憾,瞥了宋大嫂一眼,径自忙去了。独留宋大嫂在那恨恨地瞪着她们几个的背影,你们等着,等我儿出息了,定要你们好看!
罗云初一回到熟悉的大厅,待下人退下后她就忍不住歪在上头。过惯了舒适的日子,回来面对这些糟心事的时候竟然觉得累得慌,果然是太松懈了啊。
她才歇了一会,顾氏和赵大嫂就联袂而来。【?'顾氏带了两罐腌制好的酸菜,赵大嫂则送来了一篮子鸡蛋。赵大嫂还交待她,待她坐月子时,得一天吃上两三个,若不够了让二郎再回来拿。直听得罗云初感动不已,要说他们一家子搬到县上后,最舍不得的就是顾氏和赵大嫂了。在乡下,鸡蛋都金贵,常常都是攒下来卖钱的,轻易不舍得吃。
如今正是农忙的时节,谁都没有多少空闲光坐着聊天的。几人说了好一会话,又交待了一些生产该注意的地方,两人才散了。
晚上的时候,一大家子的人挤在大郎家吃饭,除了天孝在书院外,宋家全体成员都到齐了,一共十二人,那张大大的圆形桌子勉强坐得下。
一家团聚,宋母看着高兴,晚饭多吃了半碗。今晚二郎三兄弟的兴致很高,大郎让许氏将他珍藏的好酒拿了出来。
汤圆小混蛋是个嘴挑的,此时跟着上了饭桌,罗云初给他挟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
小家伙呸的一声,将嘴里的红烧肉吐了出来,皱着小脸委屈地看着罗云初,“娘,肉肉好难吃哦。”
“混小子,胡说什么?”罗云初轻拍了他的小屁屁一下。她的视线在许氏和宋大嫂脸上扫过,注意到宋大嫂的神色有点扭曲。心道,坏了,这顿饭难道是大嫂准备的?她不是一向不管事的吗?
罗云初猜得没错,宋大嫂有意在三兄弟而且表现一下,想拿回管家的权利。却没成想,她的厨艺八百年都没个进步,煮什么菜都习惯放些油放些盐,顶多再加个酱油就行了。偏偏之前宋家没一个人抱怨过,宋家人前头是不挑,有得吃就行了,却害得人家宋大嫂以为自己的厨艺很好。此时被汤圆点破,宋大嫂自然要变脸了。
“娘欺负汤圆。”小家伙用手捂着小屁屁,控诉地看着罗云初,“本来就难吃嘛,汤圆说的是实话,娘教过汤圆的,要做个诚实的孩子,不要说谎。”
其实汤圆小家伙平时很好伺候的,只要不让他饿肚子,穿着也舒适,一切都好说。而他才陪着哥哥疯了一个下午,正是饿着的时候,偏偏他娘又让她吃这么难吃的东西,小家伙觉得委屈极了。
听着汤圆的话,一干人都努力憋着笑。
哎哟喂,我的汤圆啊,娘知道你说的是实话,但咱们偶尔也可以撒个善意的谎言啊。罗云初瞄了黑着脸的宋大嫂一眼,忍着笑问,“汤圆,红烧肉不好吃,咱们吃别的肉好不好?”说话间,罗云初给他挟了一小块鱼肉,还细心地剔了刺才放到他碗里。
小家伙气呼呼地拿着小勺子将它填进嘴里,呸,汤圆又吐了出来,这回直接哭上了,“哇,娘,有泥巴,臭臭。呜呜,汤圆好饿。”
见到金孙哭了,宋母心疼极了,忙伸出双手想将汤圆抱过去,岂知汤圆一扭头,朝罗云初张开双手,“娘,抱抱,呜呜。。。”
罗云初对宋母笑笑,将汤圆抱过来哄,这下他连眼泪都哭出来了,想必是饿得狠了。
宋母讪讪地收回手,脸色不是很好看。
“别哭,别哭,娘吃吃看。”罗云初挟了一块鱼,尝了下,发现鱼没去腥,可能连姜和酒都没放。她再用筷子一戳,发现大嫂不知道是忘了还是怎么的,鱼腮也没去掉。
二郎虽然也心疼小儿子,但他这样闹腾着两家脸面都不好看,忙拿出当爹的威严轻斥,“哭啥哭,赶紧吃饭!”
二郎一向宠着这个儿子,从来都舍不得和他大小声。汤圆哪里受过这种待遇,顿时怔了一下后扑到罗云初怀里哭得更厉害,“不吃,这么难吃,汤圆不吃,呜呜,羊咩咩吃的都比这个好吃!”
自打买下严叔严婶后,两老感念罗云初的恩典,做事很是卖力。加上和饭团汤圆相处久了,膝下荒芜的两老真心将兄弟俩人当孙子般疼爱。比之罗云初有过之而无不及,有时汤圆调皮,她教训得重了点,都要被两个老人埋怨几句。严婶有一手好厨艺,每日变着花样给兄弟两人做吃食,难怪两人的嘴要被养刁了。
饭团在汤圆闹腾将红烧肉吐出来的时候就搁了筷子,其实他也没吃几口,饭团安慰地拍着弟弟的小背脊,“弟弟,莫哭,莫哭。”
“汤圆别哭,来,吃一点,一会回家娘给你做蛋羹,鲜鲜嫩嫩的哦。”罗云初轻声哄着。
“真的?”汤圆抬起泪汪汪的眼睛,得到他娘肯定的点头后,他伸出胖胖的两只手指头,“那汤圆要两碗。”
“行,赶紧吃点饭。”罗云初将他的碗拿过来,让他自己舀着白饭吃。
得了承诺的汤圆眼帘上还挂着泪珠,吸了吸小鼻子,乖巧地拿过勺子,一勺一勺地往嘴里填饭,桌子上的菜他是一眼都懒得看。
趁着吃饭的空档,二郎不好意思地道,“大哥大嫂,你们莫要见怪,汤圆这孩子给我惯坏了。”
“是啊大哥,汤圆这孩子嘴太挑了。”罗云初也忙说道。
“可不是吗?也不知道二弟妹怎么教的孩子,想必日日都是山珍海味吧?自然就吃不习惯咱们家的粗茶淡饭了。”对老二家的孩子如此落自己的脸面,宋大嫂自然是生气的。想起刚才她到二郎家拔葱时见到的情景,她心里更是不舒服,“看看咱们家过的都是些什么日子啊,人家长工吃的都比我们家好!”
罗云初心里明白宋大嫂说的是什么,今天她见大伙干活都卖力得紧,加上稻田养鱼大获丰收,有意好好犒劳一下长工。遂让人买了十来斤猪肉和一些猪大骨,还杀了两只鸡给他们当晚饭,想必大嫂见着了心里不舒服吧?不过她这大嫂,管得也太宽了吧?
大郎不高兴地道,“说什么呢,阴阳怪气的。你若觉得长工的伙食好,尽管给人当长工去!”
他转过头来对二郎和罗云初说道,“别理她,成天抽疯,现在不知道又在发什么神经。”说完低下头,闷闷地吃饭,心中有说不出的心烦。难得两个弟弟回来一趟,他这妻子怎么就不能安生一回呢,偏要在弟弟们面前给他没脸。
“好了好了,一个个都给我闭嘴,难得大伙在一块儿吃个饭,你们安生一点成不?”宋母板着脸训道。
罗云初知道宋母是连她一块儿稍带进去了,当下抱紧儿子,埋头吃饭降低存在感。
这顿饭可以说得上是不欢而散的,吃了饭没多久,眼看天色已晚,二郎让车夫套好马车准备回县里。
上车前,两个神色不安的佃农叫住二郎,三人低低咕咕,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二郎回来的时候神色不是很好。罗云初问了,他也不隐瞒,将情况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