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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闲说中国美食-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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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用信手涂抹的诗稿换酒,这可是一张张在世俗银行里找不开零头的大票面呀。酒徒可分为仙与鬼两个档次,和李白的衣袂飘然相比,我辈真无法羽化登仙,只配在昏暗的街灯下摇摇晃晃做酒鬼罢了。半斤二锅头或许会鼓舞我们笑容可掬地追追花姑娘,却绝对没胆量跟单位里大权在握的顶头上司较劲。小公务员的酒量,和诗人的酒量,区别就在这里。

    曹操与刘备,曾经青梅煮酒。曹操佯装醺醉,偶尔露峥嵘,一语道破,石破天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古人聚饮讲究行酒令,但这恐怕是全世界最具霸气的酒令了,蔑视列强,又暗藏杀机。至少比和平年代的所谓“祝您健康(或发财)”、“生日快乐”之类硬朗千百倍。小小的一句酒令,震破了历史的耳膜,把一整部《三国演义》撞击得嗡嗡作响。我在这篇谈文人与酒的文章里举曹操的例子,或许不合适。但曹操并非完全是赳赳武夫,他至少也算个文人,他横槊赋诗,尚且有过“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抑或“何以解忧、惟有杜康”之类佳句,足以提供给时下某些酒厂做广告词了。

    鲁迅写过一篇《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标题太长,而且拗口,但毕竟出现了一个酒字。看来酒对中国文化史上大名鼎鼎的魏晋风度,不无影响。魏晋风度的代表人物有竹林七贤,这七位名士似乎都是酒徒,最著名的有嵇康、阮籍,还有刘伶。他们喝酒可不是浅斟低酌、轻歌慢舞,而追求酩酊大醉、放浪形骸———这简直属于醉生梦死的境界了。刘伶文雅的时候,还写过一篇《酒德颂》,视酒若宗教,顶礼膜拜。而阮籍则经常大醉之际独驾出游,穷途而哭。那时代若有交通警察的话,一定会作为“酒后开车”处以罚款甚而扣了他的“本子”(驾驶执照)。魏晋南北朝的政治,近似于欧洲的中世纪,属带有恐怖色彩的黑暗年代,借酒浇愁犹如抽刀断水,令我洞察到自古有之的文人的寂寞。酒作为文人的寂寞的饰物,是其灵魂的短暂安慰者。

    酒出现在宋词里,不见得比唐诗里少。苏东坡“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高姿态,恐怕已构成中秋节或月亮的审美符号,辛弃疾更是“醉里挑灯看剑”,诗人在烛光下把玩冷兵器,和武士关羽在夜营帐篷里读《论语》,具有同样的反差。酒并非豪放派的专利,婉约派也不可一日无此君,柳永如痴人说梦般自问自答:“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甚至绿肥红瘦的女流李清照也有“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的慵倦时候。陆游虽属豪放派,但一句“红酥手,黄滕酒”,刻骨铭心的温柔。我至今没弄懂黄滕酒是怎样一种品牌。潜意识里已将之视若爱情的商标,爱情的别称。源远流长,人世间有多少红男绿女被其醉倒过?

    葡萄美酒夜光杯,我几乎要怀疑没有酒便没有诗、没有文学了———这种设想肯定是偏颇的。但这种不成立的设想反过来也说明酒确实给文学增添了魅力,不是吗?酒持有任何社会阶层的通行证,对文人亦不例外。文人的酒瘾,既俗且雅,大俗而后大雅,这使其与平庸的酒徒区别开来。文人若烟酒不沾、清醒理智,那可能有洁癖了———激情才是文人精神中的火药、血液里的酒精。毛泽东有一半身份应该是诗人,他既谴责过“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也同样憧憬过月亮上不散的宴席:“问讯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

    我对酒是有感情的。否则我干嘛要写这篇文章呢?在大风起兮的北京城里,喝二锅头,读圣贤书———构成我整个青春的忠实写照。红星牌二锅头,涨价前每瓶只值二块四毛钱,它就和老舍的小说一样,是我印象中北京的平民生活,是我心目中平民化的北京。老北京。正宗的老北京。喝二锅头要选择地点,要在陈旧低矮的老式四合院里,才能品出沧桑的感觉;若是在高楼上、在灯火通明的星级饭店里喝,味道就变了,姿态也显得做作。

    酒(2)

    我最向往的城市是西安。我梦见过西安,也去过西安。我去过西安,是在无数次梦见它之后。我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喝到了当地特产的稠酒:糯米酿制,色泽乳白,微甜,需装进铜壶在炉上温了喝,满屋喷香。据说汉唐时饮用的都是这种粗糙、浑朴、未经再加工的米酒。也就是说,李白喝的也是这种古老的酒。或者说得更玄妙点,这种酒正是李白写诗的助手。不断深化的联想使我激动起来。窗外的松涛如同一位仙风道骨的老者对我耳语:将进酒、杯莫停……哦,这唐朝的松涛!

    酒使文人忘掉了许多事情,也记住了许多事情。我去城南的蒲黄榆采访了汪曾祺,听他说起半个世纪前和沈从文的师生情谊。他没回忆更多,只吐露了一次喝酒的经历。这个细节后来被他写在《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的结尾处:“有一次我和他上街闲逛,到玉溪街,他在一个米线摊上要了一盘凉鸡,还到附近茶馆里借了一个盖碗,打了一碗酒。他用碗盖子喝了一点,其余的都叫我一个人喝了。”然后他感叹一声,“沈先生在西南联大是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六年。一晃,四十多年了!”文章便完了。四十多年了,他还记得沈先生点的下酒菜。四十多年了,那碗酒还供奉在他的记忆里,碗是满的。

    诗人与酒

    诗人们聚会,大抵是要喝酒的———也算是继承李白的遗传。不仅喝酒,而且谈酒———似乎比谈诗还要激动。许多酒后的狂言可圈可点,显醉意也显才情。在场的我听到总默记于心,觉得若这么说完就完了挺浪费的(就像酒精蒸发到空气中),记录下来该多有意思啊,于是无形中成了酒会的秘书。这说明我算是滥竽充数。我是很少醉倒沙场的:并不因为酒量大,而是每每在醉的边缘总下意识地踩刹车了———嘎然而止,想多劝自己几杯都没有用。也许是性格过于清醒吧。从这点看,我不太像个诗人,更适合做哲学家。我曾一脸苦恼地

  吐露这个苦衷:看来我要使自己醉倒,光靠酒还不行———我心太软,除非打麻药,才能倒也。朋友们借我的妙语又干了一杯:没准你即使被麻倒了,头脑还转得飞快呢。他们总奋不顾身地追求醉的境界———被描绘得跟个小天堂似的。跟他们在一起喝酒,我老觉得自己会像中途变节的叛徒———如同最先在梁山泊落草的王纶,属于一百零八将之外多余的人。这班写诗的朋友,可个个都是酒的忠臣啊。譬如找话题下酒,阿坚就问圆桌边的每个人:此生已醉过多少次———并申明以吐为衡量标准。轮到张弛了,张弛心算良久,最终沮丧地说:实在数不清了。阿坚狡黠地一笑:既然你记不清吐过多少次了,那么你就说说有多少次没吐吧。张弛中计了:你这么一说,就很好统计了,屈指可数吧。

    张弛是个逢酒必醉的人———拦也拦不住。他的酒量是有弹性的,跟他的经济状况有关。他做生意发了,就请大家喝洋酒,他一人喝了一瓶还能硬撑着,直到亲自动手开了第二瓶,才扑通一声从椅子上滑下来,口若悬河。一觉醒来又喊起了“拿酒来”的口号。他说:喊这个口号时很痛快———终于明白烈士就义前为啥要喊口号了。他不怕醉,就怕不醉———欲醉不醉对于他反而难受得多,那简直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啊。在条件不许可的情况下,他有许多制造醉的土办法(属于出奇制胜)。譬如有一次买卖赔了,和李大卫、黄燎原凑在一块只找出四块钱,在大排档坐下,没敢点菜,只叫了两瓶燕京啤酒,又叫老板找三只喝白酒的那种五钱的小酒蛊。三人就你敬我一杯我回你一杯地悠着喝,感觉良好:终于又有酒喝了。边喝边聊,两瓶啤酒也顶了三小时,而且结果很出人意料:“三人都幸福地醉了”(这是张弛的原话)。这三个形式主义者,居然用啤酒创造出白酒的效果。张弛回首这番往事很得意(像个作弊中举的考生):仿佛不是被酒欺骗了,而是合伙把酒给欺骗了———或者说,成功地自己把自己给骗了。所谓的醉,其实就是一场巧妙而幸福的骗局。欲醉不能,会像试放卫星失败了一样颓唐。

    阿坚写东西需要以酒作燃料的,就像开汽车需要加油。而且作品的质量跟酒的度数有关系,度数高点水平就高点。他写诗时一般自斟自饮白酒(够下血本的),为稻粱谋给报纸副刊写随笔则以啤酒应付了事,所以他的随笔较平淡而诗中则不乏神来之笔———我甚至能从不同的诗句中嗅闻出他当时的状况。他甚至戏称自己早晨起床漱口都用的是啤酒。这半生被回收了的空酒瓶,撂起来该可以盖一幢小洋楼了吧———阿坚多次去西藏旅行,他说拉萨随处可见这样的“酒瓶墙”,当地人喝啤酒是一箱一箱地抬,喝完之后也懒得退瓶子,因此收破烂的可发财了。和张弛恰恰相反,阿坚喝醉后一般不吐。他说:吐了之后,可心疼了。原来他全靠这份意志给撑着。我问:那是一种破产的感觉吧?

    诗人们酒后大多妙语连珠,各自倾述对酒的感情———厂商若听了肯定高兴。听着听着,我也有点醉意了———其实我今天喝的只是他们的零头呀。看来酒话也能醉人———听多了,耳朵首先醉了。我高高地举起杯子倡议(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从我做起———大家老了之后,就别打制棺材了,直接买一具现成的酒桶得了,也别等别人装咱们了,咱自个儿钻进去———自己把自己给窖藏了。众人听了,都有跃跃欲试的表情。我知道,今天是他们陪我醉了。诗人嘛,做个酒桶也至少比做个饭桶更合乎身份。

    酒歌

    在我肉体里有一小块干渴的土地,只有酒才能滋润它。它就在我胸膛里的最深处,巴掌大的一块农田,却像经历了持久的烈日暴晒似的,布满纵横的裂纹。我听见一群孩子咧开枯焦的嘴唇,呻吟着,嘶喊着:“渴!渴!”你说我怎能拒绝那黑暗中的请求呢?满足它简直等于满足了世界。

    这是我身体里永难磨灭的伤口,男人普遍的伤口。这是一场看不见的内战,我不得不对

  自己妥协。受伤的男人,借助于古老的药剂,而获得陶醉。我一会儿是斗酒诗百篇的李白,一会儿是三碗不过岗的武松。隐秘的酒,改变着我的身份。

    我简直以祈雨的心情,守望生命的狂欢。我内心的田亩,乌云密布。节日的冰山永远漂浮在杯中,我振臂高呼,我望风披靡。将进酒,杯莫停,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渴!永远地渴!这是我的阵痛,这是我的心病。谁能把我内心的皱纹抚平?

    血浓于水,酒又使热血沸腾。这掌心上的盛宴,这血管里的火刑,使我重于泰山,使我轻于鸿毛。葡萄美酒夜光杯,两岸猿声啼不住,构成我命运的上游。难怪我举杯的动作,简直等于向生活致敬的仪式。肉体啊精神啊世界啊,我是爱你的。我渴!我要!

    酒过三巡,我已非我。非我即真我。一只无形的手,解开我的钮扣,脱下我的外套,暴露出赤子的情怀。酒使我清醒,使我清醒地看见:肉体是一件外套,属于我的只有那赤裸着的灵魂……酒桌是我的课桌,拍案叫绝。酒杯是我的课本,一目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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