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说中国美食-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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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以前喝不到的时候,是多么难受。这几乎已日积月累地构成灵魂中的一种渴意。
既然回来了,就喝个够吧。既是出自命运的安排,又算自己对自己所作的一点补偿。
听说这事后,再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总能闻见热腾腾的豆汁的气息。那是别的东西无法代替的气息。数十年不散。终生不散。我想,豆汁的滋味,恐怕就是正宗的老北京的滋味吧。林海音老人吸饮豆汁时,是在用舌尖细细地舔拭久别重逢的北京,甚至是在回味自己遥远的青春。豆汁提炼着一座城市的缩影与精髓。那是一个味觉中的北京,却仿佛比眼睛瞧的、手摸的乃至耳朵听的还要真实。或者说,还要直接。
在台湾岛上不忘豆汁的,大有人在。梁实秋算一个。在《雅舍谈吃》一书里,他纵横评述天下美食,豆汁是不可能缺席的(哪怕只是在想象中存在),那是他对故土的一个斩不断理还乱的念头。他颇自信地说:北平城里人没有不嗜豆汁者,能喝豆汁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北平人。甚至对喝豆汁时的配料,也一一加以回忆:“佐以辣咸菜,即棺材板切细丝,加芹菜梗,辣椒丝或末。有时亦备较高级之酱菜如酱黄瓜之类,但反不如辣咸菜之可口,午后啜三两碗,愈吃愈辣,愈辣愈喝,愈喝愈热,终至大汗淋漓,舌尖麻木而止。”在现实中,豆汁的滋味,离他很近,又很远。那是属于前半生的滋味吧?
看来喝豆汁真会上瘾的。林海音与梁实秋,皆为豆汁之瘾君子也。可惜梁实秋不如林海音幸运,他后来再也没有机缘回北京喝豆汁了。这不能说不是他生命里的一个小小的遗憾。
我觉得,与其说他们爱豆汁,莫如说更爱的是原汁原味的老北京。与其说他们嗜好豆汁的滋味,莫如说嗜好的是北京的滋味。这中间肯定有一层“爱屋及乌”的意思,增添了豆汁的魅力。在他们的心目中,豆汁无形中已成为故乡的象征。正如鲁迅先生所言:让幼小时喜欢吃的那些东西,蛊惑我们一辈子吧。与其说这是食物的蛊惑,莫如说是乡情的蛊惑。
豆汁原本是绿豆磨碎制作粉丝、粉皮的下脚料,经发酵而成。很便宜的。在旧社会,花两枚铜板,管你喝个够。奇怪的是,不仅穷人爱喝,富人也爱喝。“当年东安市场的小店‘豆汁何’名声一点不小于隔壁大饭店‘东来顺’。穿着华贵、坐着私家轿车专程来喝五分钱一碗豆汁的,大有人在。”(邓友梅语)看来食物不问贫贱,全靠的是味道。如今,满汉全席基本上快失传了,可上不了台面的豆汁,依旧脍炙人口。假如说前者代表着贵族化的北京,那么后者代表着的是平民化的北京。很明显,后者比前者更有生命力。豆汁经久不衰及令人难忘的程度,应验了一个真理:大俗才是大雅。要俗就俗到家吧。
豆汁的地位非其他京味小吃所能代替,在于它独特的滋味,恰巧迎合了北京人的口感。因而成为老北京的一块招牌。邓友梅还讲过一个笑话。说外地有管豆浆叫豆汁的,某山东人进京,误以为豆汁即豆浆,进店要了一碗,喝了一口便面露苦相,勉强咽下去后招手叫来店员很客气地小声提醒:“这豆汁别卖了,基本上酸了。”那伙计笑了:“好说您哪,不是基本上酸了,根本上就是酸的,这豆汁跟您山东的豆汁不是一码事您哪!”邓友梅说:“是不是北京人,测验方法就是叫他喝一口豆汁。若是眉开眼笑,打心里往外满意地吁口长气,就是地道北京人;若是眉头紧皱,嘴角直咧,甭问这是外来户。”所以林海音连喝六碗豆汁的豪爽劲儿(如同置“三碗不过岗”之劝告于不顾的武松),旁边人见了,绝不会真把她当作台湾老太太的。
豆汁有股怪味,北京人嗜之如命,外地人却敬而远之。这真称得上是一种考验。“不稀不稠”,灰里透一点绿,老远的就能闻到一股酸涩味,不爱喝的,闻一闻,捂鼻子,尝一尝咧嘴,说是活像泔水。可爱喝的,闻见那股味儿就流口水,说是一辈子不喝豆汁儿算白活了。“老北京多爱喝豆汁儿,看一个人是不是老北京,问问他爱不爱喝豆汁儿,就够了。”诗人刘征也持这种观点。他说透过他谈论豆汁的语气,就该猜出他是个老北京。他对豆汁的感情甚至比林海音、梁实秋等游子更纯粹:不是为了怀旧,只是为了解馋。
对豆汁的好感,不是靠好奇就能培养的。听他们这一说,我连试都不敢试了。豆汁会使一个人记住自己的身分: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是谁?这有点像法国的高更那幅现代派名画的标题。豆汁摊,是北京街头最古老的大排档。北京人与外地人最大的区别,恐怕不仅仅是口音,还在于能否喝得惯豆汁。我借此调侃一下:看来在北京的饮食文化里,豆汁是赞成“血统论”的。
北京的滋味(2)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对某种特有的食物情有独钟,几乎构成遗传的记忆———豆汁堪称是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人有记性,还是豆汁有记性(乃至鉴别能力)?
我想在北京的滋味里,肯定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那应该是苍茫的岁月造成的,带有味精的性质,只需掏一点点,就能使人的味觉乃至情绪,产生无穷的变幻。北京的滋味,应当是永恒的,但又是把握不住的。如同人的命运,千差万别,可又万变不离其宗。甚至
可以说:这滋味里,有很大一部分,是我们的想象造成的,是我们的心情造成的。
在北京,哪怕喝白开水,我也能喝出别的什么滋味。谁叫我的许多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与这座古老的城市联系在一起了呢?谁叫我这个外乡人,呆得久了,都快要被它的风俗与性格给同化了呢?
北京的滋味,其实已远远超越了它的饮食文化,而融化在它的历史与现实之中。它的历史与现实,它的民俗与景物,它的风土人情,它的延续与变迁,分明又使这种滋味更加醇厚、更加复杂了。我相信在这浓缩的滋味里,有一整座虚拟化的城市,忽冷忽热,若隐若现……那正是它的精神之所在,灵魂之所在。
品尝北京的滋味,也正是向它靠拢的一种方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人与一座城市会合的捷径。直到它变得不再陌生,不再神秘,不再缥缈。但在这过程中,你的幻觉已被它的滋味给充分地调动了。彻底认识它的滋味,很困难;想忘却,则更为困难。
在北京吃西餐(1)
在北京,吃西餐的机会很多的。
这并不是说在外地就吃不到西餐了。瞧人家肯德基、麦当劳,几乎已渗透到中国县一级的小城市,可谓无孔不入。这类美式快餐也应算作通俗化的西餐吧?它使西餐的概念深入平民百姓家。唉,流水线生产的“美国大片”,不也比精益求精的“欧洲本土电影”有更高的票房嘛!
我们小时候,只认得雷锋叔叔。现在的孩子们,却整天念叨着肯德基大叔。那位面色红润的白胡须老汉(塑像),总是笑吟吟地站在快餐店门口,瞄着中国小朋友的腰包。一看就是吃饱了撑的。麦当劳门外长椅上坐着的小丑玩偶,更是一脸得意的“坏笑”。
我有一个偏颇的观点:所谓的“全球化”,最初就靠肯德基、麦当劳打开的。这些连锁店如此发展下去,快成为地球村的“大食堂”了。汉堡包与可口可乐,确实比炮弹还要厉害。
听说这“哥俩”也在死掐。凡是有肯德基的地段,附近几乎都有麦当劳。有时候就隔街相望,跟唱对台戏似的。一般都是平分秋色。还真没听说谁被赶下擂台的。被挤垮的全是一些中餐馆。这美国“哥俩”哪像在内部竞争,分明联手跟历史悠久的八大菜系叫板呢。
北京街头的西式快餐,除了肯德基、麦当劳外,还有罗杰斯、艾德熊,必胜客比萨饼等等。
罗杰斯的连锁店,我常去的是阜成门和中关村那两家。尤其中关村的罗杰斯,装修风格前卫,带有酒吧的性质,晚上还有摇滚乐队演唱。我并没觉得里面的东西有多么好吃,去那里纯粹为了喝点儿黑啤酒,听一听“重金属”,放松一下紧张了一天的神经。对了,夜场表演时,会熄了电灯,每张餐桌点起小蜡烛,挺适合情人幽会。烛光中情人的面庞带有油画般的明暗反差效果,显得比在别处更美,更适宜收藏进记忆(简直不用额外镶嵌画框了)。门口卖花的小姑娘都快认识我了。若是我孤身前往,她会视而不见。若是我携带着女性朋友,她立马兴奋起来,抱着满怀的鲜花迎上前:“先生,买一枝玫瑰送给你的女朋友吧。”前些年这丫头片子还真赚了我不少钱。可惜我近来还真有点老了,孤独的时候多了,即使为了照顾这越长越大的小姑娘的生意,买一枝玫瑰,也不知该送给谁。
艾德熊在南礼士路有一家分店。透过落地玻璃窗,能看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发射塔。有一段时间,我狂追电台里的一个女孩,天天坐在艾德熊里等她下班。最后还是没有追到手。艾德熊成了我的伤心地。我觉得自己也够“熊”的。
必胜客永远喜气洋洋。朋友邹静之觉得这店名大有值得商榷之处:“每天上班的路上,新开了一家意大利饼店,叫‘必胜客’,怎么读怎么不敢进去吃。真想劝老板改个名或把文字颠倒一下叫‘客必胜’可能会好些。”邹静之写有电视剧《康熙微服私访记》,可他本人居然不敢进必胜客,真有意思。其实,就当作“微服私访”一把嘛,又能怎么样呢?我倒不怵。我喜欢坐在必胜客里,一边胜券在握地用刀叉切割刚出炉的比萨,一边观察北京孩子们争相用一次性的塑料碗盛水果沙拉,他们非堆得满满的、尖尖的,成宝塔状,才罢手。兴高采烈地回到各自座位上,好像端着的不是花钱买的沙拉,而是一番搏斗后的战利品。
前面尽说的是西式快餐。就跟我没吃过什么大菜似的。
其实我十五年前刚闯北京时,就带着梦想去吃莫斯科餐厅。仰慕的是“老莫”的名声。它带给人们的是红色的记忆。要知道,那时前苏联还没解体呢。前一阵子,听说俄罗斯大使馆旁边有一家贝加尔餐厅,又约了一伙诗人踏访。可能喝多了伏特加,墙上湛蓝的壁画在我醉眼中变成了真实的贝加尔湖,涛声拍打着我的耳朵、我的脊背、我的心脏,我一边向墙壁走去一边问朋友:“要不要钓几条鱼上来烤着吃?”幸亏某诗人及时地拉扯住我。否则我要么撞得鼻青脸肿,要么则自以为是地淹死了。贝加尔,贝加尔,不就是天地间的一只高脚杯嘛,里面盛着的不是湖水,而是烈性的酒。据说李白的老家碎叶城离那儿不远。什么时候我非去看看不可。
吃西餐,马克西姆餐厅比较正宗。可正宗的西餐,气氛又太严肃。侍应生就站在桌旁不断地为你斟酒端菜,说是侍候你,可瞧他面无表情的脸,像极了电影里的监狱看守。刀叉都要轻拿轻放,生怕在瓷盘上碰出动静,你觉得自己像个提心吊胆的犯人,在别人的眼皮底下埋头喝汤,尽量不发出啜吸的声音。进餐的过程可以拍一部无声片(默片)了。标题:“假装斯文,小心做人。”
我在北京还认识几位写诗的老外。他们一般都比较节约,请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