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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天魔教父-第56部分

小说: 天魔教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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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仙历来比别的修真人士更为人津津乐道,不就是因为他们飞的样子够帅够拉风?配上酷得一塌糊涂的表情,飞扬的长袍和发丝,或者故意沾上的点点灰尘,掠空而过御剑乘风之时,的确有非常引人遐思的视觉效果。

好,决定了,就找个剑仙的心法来修炼,嗯,就练传给陈小波和杰克逊的“御剑乘风诀”!

决定之后,我在脑海中翻出御剑乘风诀的心法,立即着手修炼。有变异的天魔真气为基础,共分十三层的御剑乘风诀在两小时之内练到了第七层,比张无忌当年练乾坤大挪移还要快得多。

本来练这心法会产生相应的真气,但是我的天魔真气过于霸道,御剑乘风诀产生的金黄色真气全被天魔真气吞噬得干干净净。而暗红色的变异天魔真气在吞噬了御剑乘风诀产生的,代表浩然正气的金黄色真气之后,性质再度发生了一点变化,具体怎样我也说不出来,最明显的特征莫过于,天魔真气凝成的那个暗红色、鸡蛋大小的内核变得犹如拳头般大小,散发的暗红色光芒中隐隐透着淡淡的金光。而围绕着真气内核旋转的漩涡状气团边缘也带上了点点金色光芒,以天魔眼看上去,就像一团带着金光的暗红色星云。

接下来,我把天魔九变的心法和御剑乘风诀的心法同时修炼。拥有天魔九窍心的我,别说分心两用,就算分心九用都不成问题。但是我全身的经脉却无法分出多的来,于是我便先练天魔九变心法,让天魔真气在经脉里开始循环之后,再练起御剑乘风诀,令御剑乘风诀产生的真气跟在天魔真气的循环之后,尽量不要跟天魔真气相碰。没办法,只要稍一碰触,天魔真气便把御剑乘风诀的真气吞噬个干干净净,壮大自己的实力。

这种修炼方式对普通人来说无异于自杀,即使得道高人也不敢尝试。走火入魔也就罢了,稍有不慎都可能爆体而亡。但是对我来说却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已经走火入魔过一次,虽然全身飙血,炸得挺惨,但我还是硬扛了下来,最后不但脱胎换骨,超凡入圣,天魔真气还发生了奇异的变化。

要说我运气好,那是肯定的,否则干嘛全世界就我一个人有天魔九窍心,能成为当代天魔?但是光有运气是不行的,如果我不敢冒险,不敢让那红色异种真气去碰我的黑色天魔真气,我也没办法这么快就达到天魔第七变。

不冒险,哪有成功的机会?我是天生的亡命之徒,冒险本来就是我的本份!

持续修炼了足有五个小时,我体内的真气量已经增加了不少,辛辛苦苦修炼出来的御剑乘风诀真气还是没能逃脱被吞噬的命运,在回归气海之时,被天魔真气吞了个精光。

而天魔真气在一次性吞入大量御剑乘风诀真气之后,再度发生了变化。

暗红色的真气转变为金红色,什么叫金红色?把黄金上涂层血,就是那种颜色!

气海正中的那颗拳头大的内核体积没有发出变化,形状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原本浑圆的球体现在变成了个怪物,顶端突起一个小小的球体,小球体的左右突出两个向下垂着的,橄榄状的东西。内核下方也突出了两个比上面稍长一点、粗一点的橄榄状长条,整个大球体变成了正立着的椭圆形,看上去就像一个粗略的人形轮廓。

这什么玩意儿?妈的,看上去丑不拉叽的,难道是所谓元婴的雏形?

但是我记得,修真之人元婴成形之时,就会变成一个由真气凝成的,与自身相貌身材一模一样的小人形,没听说过有这种状态啊!

妈的,难道我的元婴因为天魔真气吸收的异种真气太多了,产生了变异,结果成了一个畸形儿?

用天魔眼看着丑陋的,畸形儿一般的元婴怪胎,我欲哭无泪。

第四卷 唯一神 第八章 … 上帝之城的上帝(一)

第二天一早,小和尚敲开了我的房门,走进来一脸严肃地说:“老板,唐松子跑了。”

我点了点头,打了个呵欠,“怎么跑的?有没有杀人?”

小和尚说:“没有,他连地下室的门都没打开,就从地下室里消失了。守在外面的小弟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怀疑他是用土遁。捆他的绳子是被剑气削断的,看来你的禁制对他起不了多大作用。”

“嗯,知道了,呵呵,堂堂剑仙要用土遁逃跑,这下子松子的面子可真是丢光了!对了,你今天不是要去老杰瑞家教他儿子和女儿功夫吗?去忙吧!”

小和尚奇怪地问:“唐松子跑了你就一点也不担心?万一他回去搬救兵过来对付你怎么办?”

我摆了摆手,说:“不用理他,他能搬来救兵算他的本事,来多少老子杀多少。好了,你去办事吧,我牙齿还没刷呢!”

打发了小和尚,洗漱完毕之后,进到卧室掀开被子,轻轻一巴掌拍在白依雪白粉嫩的小屁股上,说:“小懒虫,再睡下去真变小肥猪了!快起来收拾东西,办完了事情,哥哥带你坐飞机旅游去!”

白依嘟哝着翻身起床,睡眼惺忪地开始穿衣服。电话铃响,接过来一看,是唐宋打来的。

“阿锋,事情办完了,木老、火少马上就放回来帮你。”

我呵呵一笑,说:“唐老,手脚蛮快的嘛!山口组在纽约的场子全清光了?杀了多少?”

唐老的声音即使透过电波过滤,隔了一层话筒仍然阴森无比:“哼,老子和木老、火少三人出手,把山口组在纽约所有的场子全部清光,一个晚上杀了五百多人。妈的,山口组的高手在黎家和希尔顿饭店袭击我们的时候被干掉了三个,剩下的人中间还有七个高手,最厉害的一个居然已经练出了剑罡。我估计耀华集团的员工就是被他杀的,不过他再厉害也不是我们的对手,被火少一手连环机关炮炸成了肉沫!除了七个高手之外,还有三十五个忍者,功力不怎么样,隐藏形迹却是一流,火少被偷袭受了点轻伤,但那些忍者也被我们杀了个精光。山口组在纽约的势力是彻底不存在了,不过不排除他们卷土重来的可能,要知道,山口组在他们国内,可是有两万多人的!”

“唐老,死了这么多人,J国领事馆可能要闹了。FBI这段时间,恐怕会非常忙碌了!”

“我们三个没留下任何线索,谁知道是我们干的?只不过如果联邦警察和FBI搞不定的话,可能会把A国的异能局引出来,到时候说不定会查到我们头上。”

“异能局?什么东西?听起来似乎挺牛逼的。”

“A国联邦异能局,是直属A国国家安全局的一个神秘组织,专门用来处理异能犯罪和灵异事件。以前好像是研究UFO的,五年前刚刚转型。据说异能局还有个外号叫X战警队,是一些有特异功能的人组成的,具体能力如何不大清楚,但江湖谣言把他们传得很厉害。开膛手杰克知道吧?十九世纪的天才杀手,纵横一个世纪没被警方逮捕,事实上那是一个拥有强大异能的变态杀人狂,年纪超过三百岁。两个世纪中转换无数身份,制造无数血案,在欧洲和美洲杀的人超过十万,两年前栽在异能局手上了,现在已经被关了起来。”

“唐老,你给我讲故事是吧?这些事情你怎么知道的?”

“嘿嘿,我十多年前跟开膛手杰克打过交道,而异能局里面,恰巧有个败类跟我很熟,老子经常请他在红灯区把MM,你说我该不该知道?”

“悬乎啊唐老,异能局的特异功能高手们能耐如何?”唐老应该不会瞎编故事,他在A国这么多年,在黑暗世界扎得很深,知道这些东西不奇怪。不过特异功能这东西,怎么想都应该不是特别厉害。

唐老说:“其实特异功能就是一种精神能量,拥有特异功能的人,天生具有比普通人强大无数倍的精神力,可以掌控许多自然界的力量。比如水、火、大地引力等等,开膛手杰克的能力就是控制金属,而我那个异能局的败类朋友,能力是操纵火焰。说起来,他们的本事也不是特别强大,而且不易增强,相当大的一部分人都是天生是多强的能力,一辈子就保持那个境界,极少数人能够不断提升。最强大的我没见过,不过我那败类朋友的力量,也实在不怎么样,用我们魔门功力来衡量的话,顶多天魔九变第三变的境界。”

“妈的,那不全是一群垃圾吗?就他们那点能耐,哪是我们魔门正宗的对手?还是那句话,来多少杀多少,杀光为止!”

唐老笑道:“也不必全部杀光,至少我那败类朋友,就是有钱就好说话的人。异能局的X战警,其中有很多都是仗着特异功能犯过罪的,被抓起来以后为了钱和命,才替A联邦办事的。他们没有什么信仰,大有被我们引为己用的余地。连开膛手杰克那样的变态杀人狂,A联邦抓了他都不杀,不正是想把他也吸收进异能局吗?”

“嗯,这样最好。能吸收进自家大门的,就留他们一命。你现在不是很有钱吗?用钱砸,让钱成为他们的信仰!”

“嘿嘿,还用你说,老子早就准备动手了,我那异能局的败类朋友,收受了我大笔贿赂,出卖了不少内部消息给我,还帮我很是介绍了几个高手,有机会我把他引荐给你。好了,不多说了,木老和火少已经在回来的路上,这段时间纽约的各大势力平静得可怕,估计会有大变故发生,你好好准备一下,别到时候给打个措手不及。你死不了,你手下的小弟们还是会死的,给打成孤家寡人就没意思了。再次提醒你,侄媳妇的安全一定要保障好,要是她出了什么问题,你小子就彻底完蛋了!”

“谢谢唐老啊,不过你这提醒真是多此一举啊!有我在,谁动得了白依半根毫毛?更何况,凭她的能耐,恐怕就算那什么X战警,也伤不了她分毫!”

和唐宋聊完之后,我马上给索罗斯打了个电话,让他派人过来取货。索罗斯听说我进了一吨高纯货之后,兴奋地马上表示亲自带人过来,还没见着货,就已经把三千万美金打到了我的帐户上。

索罗斯带了两辆卡车过来,验货装货之后,我让龙倾城带着他的雇佣兵战友跟着索罗斯过去挑军火。现在外围小弟多了,火器要充足。

当然,我不会随便就把枪发给他们,有些人得志就猖狂,拿了好枪晕头转向的,说不定会跑到街上胡乱扫射,杀人取乐。所以在他们接受完龙倾城等人的训练之前,外围小弟们平时都不会给他们发枪的。

至于训练场地,我在中华楼附近买了个带地下室的大仓库。那仓库原本是个钢铁厂屯积钢材的,后来钢铁厂倒闭了,仓库就闲置下来。仓库地处偏僻地带,地皮价位不是很高,加上我用枪杆子威胁,所以只花了两百万美金就把占地面积达五万平米的大仓库给买了下来。

强买强卖了不是?没办法,我穷,更重要的是,我坏!

十一点时,我打电话订了四张去巴西里约热内卢的机票,最近不是旅游旺季,去里约热内卢的人实在太少,机票立等可取,下午五点就可以出发。

这一次,我只打算带木老、火少、白依三个人去,地盘上事务繁忙,事业正值起步阶段,人少了不行。把管理的任务交给了陈小波,身为化学专家,他精密的头脑处理起各项事务来都井井有条,不怕他打理不好。

龙倾城和他十三个战友带着一卡车火器回来之后,我又心痛了老大一阵子。这群战争狂人,挑选的武器花了我整整九百八十万美金,没一个知道节约的。偏偏他们还振振有辞:“作为一名军人,武器就是我们的生命、伴侣和朋友!既然武器这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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