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光光-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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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诺莫的眼睛一亮,心中大起知己的感觉。“您真不愧是大人物,胸襟广阔,智比渊海!”
紧接着颂词便如潮水般涌来。直到让老包这般成天念叨着老子大把人品的家伙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咳了一声道:“说正事。我今天要要在这里见一个……卓尔,你能联系到她吧?”道理很简单,库瑞娜想约他在这里见面,绝不可能是临时起意,一晚上的时间已足够她们做许多事了。
“是的,大人!”
包光光点了点头,道:“叫她单独来,不然她什么也见不到。还有,我有点饿了,你这有什么现成的没?”
诺莫嗫嚅着说:“刚做好的,只有蘑菇浓汤……”
“就它了。你这的蘑菇汤我喝过几次,味道还不错。就是火候上还差了点。教你个秘诀啊,以后炖汤的时候,在盖子上铺张纸,没纸用密实一点的薄布也行。这样能将汤的香气封在里面,炖出的汤才更香浓,明白了吗?”
小地精的眼神都变了,就跟归来的游子见了亲人一般。他甚至不惜将一瓶私藏了好些年的果子酒拿出来献与老包。酒算不上好,但一个四等公民能拿出这东西已经很不容易了!
“有意思的家伙,”老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识破我身份的时候,他没舍得把酒拿出来;这时候倒一点都不心疼了……不会是想拜师从我这里学做菜吧?”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 东主有喜
在诺莫紧倒着两条小腿,飞也一般蹿出门去之后,整个小店中就剩下包光光一个人了。只可惜地下城中,少了萧索的风进来凑趣,不然还真有一种孤灯残酒的寂寥。
对于开店,包光光其实并不陌生,毕竟他这辈子第一个职业就是坐柜台(千万不要漏看了那个“柜”字),后来抚养他长大的药剂师老头死了,他成了滚石村的巫医,也依然舍不得放弃那间小店,尽管那时候,小店更多被当成实验室用。
因此在包光光心里,对给人看店非但不排斥,还隐隐约约的有那么点怀念。但他也清楚,接下来自己与库瑞娜见面的事毕竟不宜声张,到时候要是餐馆中一屋子人,那就什么都不用谈了。
于是他在餐馆中寻了块石板,用墨水写了“东主有喜,歇业一天”的字样立在门口。本来他还想顺便把店门给关了,但找了半天,也没发现有什么类似门板的东西。
“我靠,真不愧是布莱‘没门’……难道这里的店铺都是跟快客一样二十四小时营业?!”
其实包光光猜的没错,由于地下城本就没有白天黑夜之分,什么时候吃饭的都有,因此这开餐馆的,也就没有打烊这么一说。既然从不关门,在家族的高压统治之下,城市中又没有小偷生存的土壤,那要门板还有什么意义?
当然二十四小时连轴转换谁都吃不消。好在餐馆平时客人不多,没客人时诺莫还可以打个盹。而且诺莫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除了他,还有他的巨魔伙伴——金吉。
几乎每只地精,都能在巨魔中找到自己的搭档;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外人所想那样只是雇主与打手,而是如兄弟般一辈子不离不弃。这并不稀奇,其实在很多文献中,也确实提到了地精和巨魔,很可能是同一个物种的两个分支。
包光光在这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猜想:或许地精和巨魔都是从那美克星来的,而他们共同的祖先,叫做短笛大魔王。
……
……
诺莫去联系库瑞娜,不可能马上回来。因此在挂了牌子之后,老包又回到座位上,不紧不慢地呷着蘑菇汤——自打来到布莱梅门,包光光就没享受过这种悠闲的感觉了。
没完没了的实验、备课、给装备附魔;训练那三百,还得跟几大家族斗来斗去的绕圈子……反正每天都一脑门子的事,就好像屁股后面总有人挥着小棍撵他一样,让他不得不努力,不得不发奋。
酒他没喝,打算拎回去还老牛头怪朵夫的债——算起来,他已经欠老牛十几瓶了。现在包光光才明白一天四瓶酒的工资,是多么“敞亮”的行为,如果早知道酒这玩意在布莱梅门中如此紧俏,他当时就应该直接选给老牛打把斧子。
“快点吧,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这时候门外一把粗豪的声音响了起来,紧接着,一个硕大的牛头就出现在门口,牛头上那两只茶杯大小的眼珠,还在眼窝中叽里咕噜的转个不停。
包光光被吓了一跳,心说不会这么邪吧?人家曹操好歹还得念叨出来才能到,这牛头居然比曹操还快?
没等老包弄明白这是何方妖孽,那牛头就忽然口吐人言道:“哈,就是这家!拉乌已经闻到蘑菇汤的香气了!”紧接着,一个全身披挂的牛头怪从外面跳了进来,双足落到地上发出“嘭”的一声,可见其身上的钢甲有多么沉重。
“我倒!”这下包光光彻底傻眼了,“这家伙怎么真进来了?”
牛头怪压根就没注意屋里还有个大活人,一进来,就直奔桌上的那盆蘑菇汤而去;可冲到一半,它忽然又停下了,两眼直勾勾的盯着桌面,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顺着对方的视线看去,老包在心里暗叫了一声不好。因为诺莫送给他的那瓶果酒还放在桌上呢!
“有酒……”牛头怪迷迷糊糊的朝酒瓶伸出双手,好像要拥抱一般,但老包的动作更快。酒瓶突兀地消失不见,让牛头怪微微怔了一下。“你把它藏哪了?快拿出来……拉乌掏钱买!”
别看牛头怪瞪着一双铜铃大小的眼睛,口沫飞溅的样子威慑力十足。但老包是什么人,还能在乎这个:“那酒是陈列品,不卖。”
“你敢再说一次?”
“再说就再说。不卖,一百个不卖一千个不卖;山无棱,天地合,老子就不卖。别说是你,就算是你搭档猪面来了也不卖。”包光光又开始了他的急速喷吐。
之所以不虞对方翻脸动手,是因为他早已算准了:牛头怪这个种族天生智商就不高,那脾气更是跟六七岁的小孩似的,虽然不见得傻,但犯浑的时候远比其睡觉的时候多。再加上那壮硕的体型和不凡的武力,就跟个炸药桶没什么区别。要是没人在后面看着,卓尔们能让他在大街上晃那才奇怪。
果然如包光光所料,正在老牛伸手要抓他胸口的时候,门外又进来了两个男性卓尔和一个拎着战锤的灰矮人。其中一个的男性卓尔只冷冷地说了一句话就让牛头怪拉乌安静下来。
他说的是,再不住手就真饿你三天!
“不用理他!”另一个相对矮些的卓尔道,“给我们来四份肉卷……五份吧,一份少放点盐。”听到吃的,牛头怪拉乌的眼睛又亮了,在一旁叫嚷道:“还有蘑菇汤!”
好么,都呆一块去了。老包想到这里,一种被打败的感觉油然而生。他有气无力的说:“难道,你们就没看见门口的那块牌子?”
“哦?……我们没注意,上面都写了什么?”
包光光捕捉到了声音中那一丝尴尬,细细一想他就明白过来:牌子上的字是用大陆通用语写的,虽然卓尔们大多会说,但不代表他们就能看得懂啊;就算是那边高度发达的社会,不认字的文盲还到处都是呢,何况是这里!
正文 第三百一十四章 老包看店
包光光一脸无奈的解释:“那上面说,由于今天老板家里有事,餐馆暂时停业一天。所以,各位明日请早。”谁知道他这一抬头,却让对面那矮个的卓尔吃了一惊。
“人类?真稀奇,我从来不知道在城里还有人类。”
“你不认识我?”包光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毕竟整个布莱梅门就他一个人类,还有比这更明显的特征么?来到这里之后,他虽然多数时间都宅在占星塔里,但时不时总要搞点事情出来,可以说极其高调,就差没敲锣打鼓了。
在这种声势下,居然还有卓尔不知道他!
其实情况还真是如此。对面那四个家伙,是城里小有名气的一支佣兵小队。当老包来到布莱梅门的时候,他们刚巧接了个护送商队的任务出去了,这是刚刚回来,装备还没来得及脱,自然也就没机会了解最近城中发生了什么变故。
听老包说得笃定,那矮个卓尔自然摸不着头脑:“我应该认识你?”他转头望着自己的同伴,“你认识他么,维勒斯?”
那个叫维勒斯的卓尔上下打量了老包几眼,开口道:“怎么,你不是这家店的老板吗?”
“当然不是了!”包光光郁闷了,难道自己就那么像个厨子?
“很好!”维勒斯双目灼灼的逼视着老包,“你刚才明明说过餐馆今天不营业;既然你不是老板,又凭什么坐在这里喝汤?”
“呃……其实我是被老板请来替他看店的,你可以叫我——”说着话,老包用手指了指脸上的银质面具,“银先生。”在他想来,既然对方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也就没有跟他们解释必要,更何况解释也不一定有用,趁早打发了拉倒。
可是还没等他开口,牛头怪拉乌又开始叫嚷起来:“蘑菇汤!拉乌肚子饿了,要喝蘑菇汤!还要吃煎肉卷!”
“银先生是吗?”维勒斯点点头道:“你听到了,我的手下在喊饿。我不管你是老板也好,看店的也好;给我们来点吃的。蘑菇汤还有剩吧?还有煎肉卷,我同伴的那份少放点盐。”
最后他又补充了一句,我们可以付双倍的钱,你没意见吧,阿莱克?
餐馆中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那个叫阿莱克的矮个卓尔,狐疑地看了自己的同伴一眼,因为在他的印象中,维勒斯很少像这般咄咄逼人;而那个一进来就坐在门边的石凳上,自顾自摇晃着够不着地的双脚,仿似对谈话莫不关心的灰矮人,这时候也抬起头来望着这边。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事实上他一直都在注意这边的情况,先前那种不在意只是装出来的!
“喂,喂!用不着这样吧?”包光光苦着脸说。
其实煎肉卷他吃过几次,和那边的“肉燕”差不多,说白了就是肉包肉,差别只是一个像馄饨,一个像春卷而已。肉皮的做法应该也大同小异。真要做,估计他也能弄出个七八分出来,但万一库瑞娜来了,看到几个素不相识的家伙在这里吃得正欢算怎么回事?
正在包光光左右为难的时候,外面又听见有人喊:“诺莫!蘑菇汤他们又不要了,改成了两份熏鱼!”
声音很古怪,瓮声瓮气不说,吐字还十分模糊,就好像老人掉光了牙齿一般说话“噗噗”漏风。可紧接着包光光就释然了,因为随着声音转进来的,是一只巨魔!
这巨魔身高足有两米,绿油油的皮肤和地精如出一辙。如果你不看皮肤上纠结的肉瘤和外翻的獠牙,那就是一只放大了的地精。当然了,这只“地精”的打扮颇为庞克——比真鹰喙还夸张的鹰勾鼻上挂了一个鼻环,形如扫把的长发更是根根直立,让人完全可以理解餐馆中为什么会如此干净。
巨魔进来后也不理这一屋子人,径直走进了厨房;可没多久他又出来了,四处张望着似乎在找什么。
包光光心里咯噔一下,暗想这家伙该是店里送外卖的吧?未免节外生枝,他赶紧解释道:“他有点事出去啦。走时拜托我替他看着……我?我是你主人的朋友呗。”
“他朋友?”巨魔眼珠一转,“那你说,他叫什么名字?”
“诺莫。”
“他在骗你!”旁边的维勒斯冷冷道,“那是你刚才自己说出来的。要不,你再问问他你主人姓什么?……答不出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