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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部分

包光光-第2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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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从老霍格一行进门开始,路上遇到的哨兵,大部分都是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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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按理说,法师的体质根本穿不动金属的半身铠,而且大部分金属都有“厌魔”的特性——世人常说的“剑与奥术不能并存”,就是这个道理了。

覆盖全身的甲胄,会阻挡身体中的魔力与魔网共鸣不说,甚至金属制品,也会大大增加法师施法的失败几率,因此法师们别说是穿铠甲了,连首饰,都是能不带就不带。

但这一群卓尔法师不同。

他们不但能穿着铠甲把军姿站得板板的,还完全不必担心战斗力的问题。奥妙,就全在那一副铠甲上了。

或许是物极必反的关系吧,在金属中,偏偏有那么一种非但不厌魔,反而导魔性极度夸张的异类,那就是秘银。

和铁的特性差不多:纯粹的秘银,本身硬度也并不高,但在熔炼时加入适量的碳,它就会变得极其坚硬,却又没有生铁易碎的弊端,实在是打造导魔铠甲的不二选择。

不过秘银这玩意可不好找,如果整副铠甲全用秘银,就算扎维尔家几百年的存货也打不了两套。但这一点,能难住号称“精英玩家”的老包吗?

整个流程,跟3D作图差不多。他先用秘银打了个盔甲的大框;建好了模以后,自然是该往上贴材质了,而他,往框架上贴的是铝合金板材……

这“掺了水”的复合装甲,功效上当然也会打些折扣。老包算了一下,施法的失败率,大概在百分制十左右。法术的级别越高,施法的难度越大,失败的可能性也就越高。

不过话又说回来,失败,大多都出在四级以上的法术上,三级以下法术,失败率无限趋近于零。

谁让他们启蒙的导师,只擅长的防护、预言、操魔三系呢?除此之外,他们基本接触不到其他中级以上的法术。因此低级法术,在他们手中早已玩得是纯熟无比,甚至能轻松翻出五十六朵花来,想失败也难啊!

包光光对铠甲的效果还是十分满意的,毕竟对于一种量产的装备来说,性价比,才是最重要的指标。

而且不管是秘银也好,铝质的合金也好,重量只有同体积钢铁的三分之一,因此那铠甲看上去挺厚实,但实际上连十斤都不到,再孱弱的法师,也不存在穿不动的问题。

于是这种“镶嵌式法师复合装甲”的设计,便被定了下来。作为一款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铠甲,老包自然也给它取了一个相当有纪念意义的名字

——龙枪。

正文 第四百三十二章 老霍格的猜疑

有了“龙枪”系列铠甲,自然便有了一群伪装得比战士还战士的法师。这完全是对老包战术意图的坚决贯彻,可以想象在战斗中,一个铁皮罐头突然发出魔法时,敌人脸上会是个什么表情。

这就是老包的战术意图了。说白了就一句话:阴死人不偿命。

只可惜他要得急,到临走的时候,铠甲也不过只打好了十余套,就这,还是全布莱梅门所有灰矮人铁匠一起赶工的结果。铠甲那灰朦朦的外观,可不是故意漆成这个样子,而是他们压根就没时间,把铠甲打扮得更漂亮了。

而老包带出来的法师,却足足有二十多号,这就决定了铠甲他们只能轮流穿,就跟全家人穿一条裤子似的。由于脸上还遮着面具,因此除了他们自己,没人知道铠甲里面是哪一个。

毕竟只看屁股,是很难分出谁是谁的。

好在卓尔的身材都差不多,就算女性能壮点,也壮得有限;因此一个型号的铠甲大家都可以穿;唯一的例外,就是杜阿格斯这个另类。

也不知这家伙平时都吃什么,愣是长得比老包还高,又壮;别说与身材娇小的同类比了,就算放在人类中,也是不折不扣的大块头。站在卓尔的队伍里,那叫一个鹤立鸡群。

因此,小光头只好将他像贴身侍卫一样带在身边。谁也想不到,这看起来高大威猛的侍卫,其实是个魔法师,还是八大系中最不擅长战斗的预言系。

你可千万不要小瞧了这个派系的法师。虽然论自身战力,他们可能不如其他法师,但对于团队的帮助,无疑是最大的。

毫不夸张地说,有预言师在的队伍,永远不用担心被人偷袭。光这一点,就不是其他派系能比的了。而且由于预言系在侦查探知上有先天的优势,因此只要是个预言师,基本都精通战术。

杜阿格斯的铠甲是特制的,打他一副铠甲的料,差不多都够做两套普通的,让包光光肉痛不已,不由得恶意地想着,是否把这家伙的面具弄成杰森的模样;或者,比照《寂静岭》中三角大铁头的样子来也行。

倒霉的大块头法师,并不知道老包正准备拿他的身形做文章,此时还美滋滋地腆着肚子,将腰板挺得倍直。

“这位是……”老霍格终于忍不住,出声问班得瑞。

在第四团中,一般的琐事都是由班得瑞出面的,这样万一有什么不妥,也有转圜的余地。当然在外人眼中,团长布鲁斯是憨厚而又直率的,根本不懂得这些台面上的东西。

他们这样想,这恰恰是布鲁斯所希望的,其实若论精明,布鲁斯不见得就比班得瑞差,只是两人所扮演的角色不同罢了。

班得瑞并没有接老霍格的话茬,倒是杜阿格斯粗声粗气地开口道:“我不过是假面军团一个普通的成员而已,名字什么的并不重要,阁下不需要那么上心!”

碰了个软钉子,老霍格也没有因此感到不忿;因为他那一句,本来就是抱着试探的态度去问的,对方的回话,已经给了他足够的讯息。

首先,若真是一个普通团员,有团长在场的情况下,是没资格开口说话的;而对面的那大个子,不但开口搭腔了,而且班得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这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大个子的身份,或许并不比班得瑞来得低。

最起码,两人不属于同一个系统。

那么问题就来了。班得瑞和他,或者说和整个假面军团,到底是个什么关系?是第四团的合作伙伴?还是班得瑞找来了外人,将布鲁斯架空了?或者是连班得瑞一起,都成了别人的傀儡?

这里面,可就值得商榷了。

于是老霍格再次试探道:“这几位朋友,都是仰慕贵团长布鲁斯的威名,只是一直无缘相见。我这次来,便把他们也带上了……不知布鲁斯团长可有时间?”

班得瑞环视了一眼,淡淡道:“布鲁斯他身体有些不适,朋友们的心意,就由我转达就好了。”

他这样说也是出于无奈:到现在,他还没和布鲁斯他们联系上,队伍中的布鲁斯,不过是乌鲁装扮的西贝货。虽然二者的身形差不多,但遇上熟人,恐怕还是会露出马脚的。

尤其是眼前这个老家伙。

身为高尔特的管家,很多第三团的事务都是由霍格打理的,也见过布鲁斯几面,班得瑞可没有自信凭自己的化妆术,能瞒过这老家伙的双眼。

但话在老霍格听来,意思就完全不同了。他现在几乎可以确定,布鲁斯已经失去了权柄。

只是还没等他说话,就听旁边有人阴阳怪气地说:“既然布鲁斯团长贵人事忙,那我们还是不要打扰好了,反正第四团家大业大,也不用在乎什么‘朋友’。”

这话说得相当冲。众所周知第四团是出了名的穷,他却偏要说“家大业大”,这不是当面打人脸是什么?

老霍格见班得瑞的脸色黑了下去,赶紧插言道:“这位班得瑞团长可能没见过,但只要提起他的名字,我想您一定不会陌生。他就是猛虎团的雷温·卡塞尔团长。他的猛虎团,不久前已经加入了咱们暗夜,以后,大家便是自己人了。”

“哦?”班得瑞双眼中精光一闪——正如老霍格所说,佣兵的圈子说大不大,说小倒也不小。血杀之雷温的名字,他自然是听过的,对于猛虎团并入暗夜,也没觉着有什么稀奇。

他奇怪的是,老霍格在介绍时,并没有将对方的称号一并说出来。

要知道称号本身,就是一种头衔,一种荣耀;这无疑比名字更加重要。

老霍格是办事滴水不漏的人,当然不会犯这种错误,这一点,从他说猛虎团,而没直接说暗夜中的排名就能看出来——毕竟人家刚加入暗夜,排名肯定是垫底的,说出来也不会好听。

班得瑞猜测,对方应该是还有下文,因此他只淡淡地应了一句“久仰”后,便不再做声。

果不其然,在老霍格啰啰嗦嗦地介绍了一大堆团长,终于揭开了谜底,只见他指着一个瘦高的汉子道:“这位就是剑与火小队的队长,维克托·巴尔巴斯!”

正文 第四百三十三章 佣兵会

按照大陆上的礼仪,一般在介绍多个目标时,身份越大牌的,就越是会放到后头。道理很简单,若第一个就介绍大人物,那后面的人岂不都成了陪衬?

而且放倒最后压场面,也方便人家“隆重推出”。

在前面,老霍格介绍的都是一团之长,最次的,都是个“副团级”干部;而这个巴尔巴斯不过是个小队长,就有资格被放到最后,完全是因为他们那个小队根红苗正,隶属于大陆十大佣兵团之首的“黑颅”!

传言中,黑颅佣兵团是有凯奥凯官方背景的,团里大部分成员,都是部队退役的老兵;因此也有人说,黑颅根本就是凯奥凯的地下军团,专门替皇室与贵族处理那些上不得台面的龌鹾事。

巴尔巴斯统领的这个“剑与火”,便是黑颅中曝光率极高的一个小队了,有点类似那边的特种部队性质。

在介绍时,班得瑞的目光就一直盯在巴尔巴斯脸上:那是一张略显狭长的脸孔,皮肤很糙;在额头处,还有一道相当显眼的疤痕。短短的刚髯绕着嘴唇生长,却盖不住那凸起的方下巴。

从这张脸,班得瑞无法判断出对方的年纪有多大,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以前从没有见过这张脸。甚至“巴尔巴斯”这个姓氏,他都是第一次听说。

而且在他的记忆中,“剑与火”小队的长官应该是波动剑——赫玛·斯巴拉古才对。

如果斯巴拉古未死,那对方的身份,就颇值得玩味了。

巴尔巴斯的声名不彰,甚至很可能根本就没有称号——不然老霍格刚才介绍时,就不会连前面那些人的称号都不提;因此,这巴尔巴斯很可能刚刚才出道不久。

但是黑颅既然敢让他接手剑与火小队,这人怎么可能没两把刷子?有本事却没有名气,这种事在佣兵界难得一见,倒是军中或是某些私密部门,有许多这样无名的好手。

而眼前的巴尔巴斯,显然更像是前者。就好像杜阿格斯的表演,在老霍格眼前无所遁形一样,班得瑞在佣兵界混了这么久,自然也有那察言观色的本事。

比如说,就只有军人的坐姿,才会不管椅子有没有靠背,都把腰板挺得笔直。

“有意思。”班得瑞暗自忖道,“派了个军中高手接替了斯巴拉古的职位不说,还不远万里跑到浮冰港来,‘黑颅’这帮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也难怪他会有疑惑的感觉,凯奥凯与浮冰港之间,还隔着紫金联盟和众神殿大片的土地,眼前这家伙,断不可能是因为接了暗夜的照会赶过来的,因为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毕竟“黑颅”活动的范围基本都在凯奥凯境内。纵然是乘坐飞空艇,也不至于这般快法;大陆东北的佣兵团还没到齐呢,他们就先到了?

可若说是恰逢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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