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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摇滚青春-第114部分

小说: 摇滚青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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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的灿烂,太多的痛苦、太多的困扰,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随着歌曲进入尾声,那高个子主唱一跃飞下看台,结结实实地玩了一把“跳水”,由于秦暮楚身处后方,并没有参与到托人的行列中去,而是兴奋地专注着那个高大的身影在人群上空久久传动。

就这样,“H。T。C”乐队的演出圆满结束了,从他们的身上,秦暮楚看到了自身缺乏的东西,那就是对金属音乐的理解以及驾驭舞台的能力。随即他决定让孙氏兄弟、公冶子申以及顾圆圆先行离开,自己跟着胡朋去会一会这几个金属青年。

恰巧,公冶子申过来拍了拍秦暮楚的肩膀:“小楚,时间不早了,圆圆明天还要上学,我们就不在这里呆着了,回头拿了演出费就自己留着花吧,我们不缺钱。还有,那哥俩着急赶着回家的末班车,和我打了个招呼后就走了,你怎么办?是回家还是在这里呆着?如果回家的话咱们一齐去车站。”

秦暮楚回答道:“不了,我还要在这里看看别的乐队演出,今天是圣诞节嘛,难得Happy一下,明天一早我会和胡朋一起回家的,你们路上小心。”

顾圆圆过来说了一些圣诞节快乐之类祝福的话,随后挽着公冶子申的胳膊离开了。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秦暮楚不由得叹了口气,只身一人来到酒吧门口抽起烟来。

“小楚,一个人发什么呆呢?想女人了吧?”

一个调皮的声音从身后响起,秦暮楚回头一看,只见文雯穿着一身洁白的羽绒服站在自己的身后,歪着脑袋憋着一脸的坏笑。

“你们第几个登场啊?”秦暮楚问。

“第七个,现在离演出时间还有三个小时呢!我们来的太早了!”

“看来今晚又是一个不眠夜啊!”秦暮楚笑了笑,说:“对了,还没当面感谢你呢,谢谢你为我们乐队联系的这次演出!”

文雯摆摆手:“说这些干嘛,咱们是好朋友嘛,理应互相帮忙。”

“对了,你认为我们的演出怎么样?”

“还可以吧,“文雯安慰道:“毕竟你们是一支新乐队,有些观众不买账也是理所当然了,没关系,慢慢就好了。”

“希望如此吧。”秦暮楚环顾四周,发现胡朋已经和那个叫苟尤的家伙攀谈起来,于是对文雯说道:“对不住,我还有点事,就不奉陪了。”

文雯一把拉住秦暮楚:“少来,你能有什么正经事情啊?不会是对哪个姑娘起歹念了吧?”

秦暮楚摇了摇头:“文雯,咱俩好歹也认识这么多年了,我是什么人你还不了解吗?”

“切!少在这里装正经了,当初你追我的时候,那死皮赖脸的劲头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呢!”文雯故意大声说道。

“好了好了,怎么和你解释你也不会相信的,就当我是花花公子成了吧!本公子要去‘戏果儿’了,您别跟着成吗?”眼看解释不清,秦暮楚索性将错就错。

“看,招了吧?你秦暮楚是什么人我还不了解?在这里装什么大尾巴狼啊?”文雯似乎不在乎对方那含有侮辱女性的措辞,说道:“去吧,不耽误你‘干正事’了,一会儿想着看我老公他们演出啊!”

秦暮楚点了点头,直径超胡朋的方向走去。

第165章 狐朋狗友(二)

见秦暮楚走了过来,胡朋主动介绍道:“小楚,我给你正式介绍一下,这就是我最好的哥们儿苟尤;苟尤,他是秦暮楚,我们是在荆州认识的,现在是我们乐队的主唱。”

秦暮楚和苟尤握了握手,首先称赞道:“刚才看了你们的演出,简直太有‘范儿’了!你们乐队一定成立了很长时间了吧?”

苟尤随和地说道:“也不是很长,一年时间而已。其实我们乐队之所以能达到今天的水平,和我们的主唱是分不开的——他这会儿正在那边儿卖我们的小样呢,我呆会儿再给你介绍。对了,刚才听胡朋说你年纪轻轻便已经在荆州筹办音乐节了,是真的吗?”

秦暮楚谦虚地笑了笑:“那个哪配称得上什么音乐节啊,小打小闹而已,再说也是大家一起做的,不能把功劳都算在我一个人的头上。不过说真的,那次音乐节让我学到不少东西,也认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比如胡朋。”

“你说的不错,地下演出Party不但是摇滚乐迷的乐园,也是乐手们很好的社交场所。”苟尤说。

胡朋插嘴道:“对了苟尤,说说你们乐队其他成员的情况吧。”

苟尤点点头:“我们乐队的名字想必你们已经知道了,这支乐队成立于今年年初,那时候我刚来北京,在一家琴行认识了鼓手包容,我们聊的很开心,决定组支乐队玩玩。后来,他的一个朋友给我们引荐了鲁大为,就是刚才站在舞台上的那个贝司手,他是辽宁人,为人十分仗义、豪爽。乐队以三个人的形式存在了一段时间,期间也排练了几首歌曲,但由于人员的限制无法得到完美的演绎。直到我们的主唱达芬的加入,乐队才算有了起色,而乐队的名字也改成了现在的‘H。T。C’。”

“这名字有什么寓意吗?”秦暮楚问道。

苟尤忍不住笑了笑:“其实也没什么特殊的意思。最早我们的乐队叫‘悍马’,我们都很喜欢这个牌子的越野车,但国外已经有一只乐队叫这个名字了,我们乐队不得不更名。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家谁也没有想出更好的名字,直到有一天,我们哥几个打车出门,达芬由于身材过于高大,所以坐在车里的姿势很是搞笑。当时鲁大为开玩笑说:‘等咱们有了钱,先给你定做一辆高塔一般的汽车!’随后,他眼睛一亮,兴奋地说道:‘有了!我们乐队的名字就叫‘高塔汽车’怎么样?’就这样,乐队的名字就此改为‘High Tower Cars’,再后来,就直接以‘H。T。C’简称了。”

“是啊,那个家伙的身材实在太高大了,以前我总觉得自己一米八几的身高已经很高了,但那个家伙让我不得不去仰视,他究竟有多高?”秦暮楚说。

“一米九五,也许是一米九六吧,管它呢!”苟尤甩了甩手,随即对胡朋说道:“咱俩这么长时间没见了,今晚可得好好喝一杯,我请你!”

“还是我请你吧,一会儿你叫上你们乐队其他的哥们儿,我们好好地喝他个不醉不休!”有了顾圆圆的资助,胡朋说话的语气终于强硬了些。

不一会儿,“H。T。C”乐队的其他三个人收了摊子回来,大家背上各自的乐器,一齐离开了酒吧。也许是圣诞节的缘故吧,大街上热闹非凡,人们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就连街边商店橱窗里的走马灯也仿佛格外的明亮。秦暮楚出门前忘了带手套,此刻正不停地哈着双手,突然,胡朋在他身后说:“小楚,咱们就这儿吧,别往前走了。”

秦暮楚扭头一看,是一间狭小的小餐馆,虽然还亮着灯光,但餐馆里一个人也没有。怀着忐忑的心情,秦暮楚推开了小餐馆的门,扯着嗓子喊道:“有人吗?”

过了好一会儿,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中年男子才不慌不忙地从后面的一个小门里走出来,慵懒地问道:“几位吃点儿什么?”

未等胡朋说话,那个名叫鲁大为的贝司手就先一步说道:“花生米、肉皮冻、酱牛肉、小葱伴豆腐、夫妻肺片,再来两瓶二锅头!”

“得嘞——”那伙计喝了一声,到后面准备去了,秦暮楚几人相互谦让了一下,先后围坐在一张桌子旁。餐馆里没有任何取暖措施,室内温度比室外温度没有什么明显的提高,秦暮楚坐在椅子上,不停地哈着手,双腿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哥们儿,你不要紧吧?”坐在秦暮楚身旁的鲁大为操着一口浓厚的东北口音问道。

秦暮楚竭力使自己的双腿不再摇摆,紧接着说道:“可能刚才在外面有些着凉了,没关系,一会儿喝点儿酒就好了。”

不一会儿,酒菜端了上来,达芬举起酒杯说道:“我达芬没有什么宗教信仰,也从来不过什么狗屁圣诞节,不过我觉得大家能聚在一起,那就是缘分。来来来,大家干了这杯!”

在达芬的怂恿下,每个人都喝光了自己杯子里的高度白酒,事实上,这杯白酒确实起到了一些驱寒的作用,大家纷纷解开脖子上的纽扣,边吃菜边喝酒边肆无忌惮地攀谈起来,兴高采烈手舞足蹈,仿佛是在参加一个豪华的晚宴而不是吃着廉价的酒菜。

秦暮楚不停地喝着杯子里的白酒,一大杯白酒下了肚,他发觉自己的身体不但没有因此而流露一丝暖意,头脑反而更加浑浊了。秦暮楚心说不好,自己八成真是感冒了,但看着大家高兴的样子,他并没有把这份担忧说出口,就这么一直扛着,直到桌子上的菜碟都见了底。

这时候,饭店的伙计出来催问道:“几位小哥喝好了吗?小店要打烊了。”

很显然,这顿酒并没满足胡朋的酒瘾,他失落地抱怨了几句,然后和苟尤抢着付账,最终,胡朋得逞了。

“今天认识你们几个,我胡朋十分地高兴,来,大家喝完最后一口酒!希望今后能够再次见到大家,更希望我们以后能够同台演出!”

“彼此彼此!”达芬站起身来与其碰杯,他的身体少许地前倾,便挡住吊灯的大部分光线。在达芬阴影的笼罩下,胡朋喝干了最后一口酒,满意地笑了笑。

随后,“H。T。C”一行打车回家,秦暮楚则在胡朋的搀扶下一摇一摆地赶回酒吧。胡朋气喘吁吁地说道:“小楚,你没事吧?刚才没见你喝多少啊?怎么走路都不稳了?”

“我……我他妈可能感冒了……”秦暮楚有气无力地说道。

“那咱们赶紧回家吧,别在酒吧耗着了。”

“不行,我答应了文雯要看邢康他们演出的,我不想让别人说我是个言而无信的人。”

胡朋劝道:“那咱们到酒吧和他们打个招呼,就回去吧。”

“我没事的,一会儿就能挺过来。”秦暮楚逞强地说。

回到了酒吧,“大茶壶”乐队已经开始调音了,秦暮楚庆幸自己及时赶了回来,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指责,这指责是来自文雯,她可是一个得理不饶人的主儿,这一点,秦暮楚早就心知肚明了。

看文雯一个人在舞台前面,胡朋主动凑了过去说道:“文雯,我和小楚先回去了,他身体有些不舒服。”

“怎么了?”文雯边问边焦急地赶到秦暮楚的身旁。在抚摸过秦暮楚的额头之后,她做出了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答案:“小楚!你感冒了!”

“谢谢你的关心……”秦暮楚断断续续地说:“所以,我们今天就不再在酒吧呆下去了,我想……我想先回去睡一觉。”

文雯拼命地摇着头:“不行,你现在应该去的地方是医院,烧得那么厉害,不是靠吃几片退烧药、睡一觉就能好的!胡朋,你也劝劝他,别让他再这么扛着了。”

秦暮楚不想去医院,他舍不得花钱,于是,他拒绝了文雯的好意和胡朋的劝阻,转身朝外面走去,还没走出酒吧正门,便一头栽倒在地上……

第166章 坚持不懈

当秦暮楚清醒过来的时候,映入他眼帘的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天花板是白色的,被子是白色的,就连在床头过往的人穿的都是白色的衣服。秦暮楚努力翻了翻身,感到嗓子似乎被什么东西卡住,猛烈地咳嗽起来,他下意识地用手捂住嘴,这才发现手臂上插着的一根输液针。

“小楚,你终于醒了,太好了!”

一个熟悉的、语气里夹杂着明显的四川口音的声音传到了秦暮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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