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爱上钩-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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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酽
一
我把筷子插进清蒸鱼白白嫩嫩的肚皮里,一股清油流出,我发了一阵呆,突然醍醐灌顶般醒悟,忍不住笑了出来。那一刻我对爱有了个比喻:爱就象鱼,只有钓着清煮了,才知道鲜不鲜,是带给你营养还是让你拉肚子。
这整个过程和阿基米德在澡盆里发呆,突然有了某个发现,颀喜若狂地上街裸奔本质上没有很大的区别。之所以这么说,因为虽然我的这个比喻对人类文明的进程毫无影响,不可与阿基米德的理论发现相提并论,但你不能否认这对于个人来说同样是一个发明和发现的过程。这是我上初二的某一天。
大凡先知先觉的人必然在理论上有所建树或有警语留传后世。我在别人还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时候便对爱有了这么一个理论,因此我无疑是属于对爱有先知先觉的人。事实也是如此,我刚上幼儿园时就懂得并且很乐于拉女孩手回家,而当时和我同班的小男孩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需求和冲动。
但理论上的建树并没有对我的实际行动产生什么影响。在实干家和理论者之间,理论是超前、虚无的,而实干往往更容易得到实惠。我的整个中学时代所有的先知先觉都表现在不停变幻的单相思中。倒是那些后知后觉者后来居上,没有理论的包袱,仗着胆大,甩开胳膊一阵乱搞,然后在某个早晨神秘地对我耳语几句,于是我知道他们又吃腥了。
在我的中学时代早恋还是件很时髦的事,虽不象熊猫那么少,但起码也象二级保护动物那么少。那些赶时髦的无非是两种人,一种是特别聪明的,一种是特别判逆的。特别聪明的可以做到读书恋爱两不误,特别判逆的可以完全不管读书专心恋爱。象我这种既不聪明又不判逆偏偏性觉醒又较早的人在那段时间里的两难处境是可想而知的了。尤其在高中时代,正当青春发育地如火如荼的时候,对异性的渴求也呈愈演愈烈之势。但就是为了一定要上大学的不可动摇的目标,硬生生地把自己青春期勃勃的性要求给压了下去。这种惨烈的自虐行为并没将成绩提高多少,倒是每天昏天黑地,青春的冲动化成晚上在床上辗转反侧的力气。
因此我认为聪明与不聪明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聪明的人得到自己想要的不必放弃自己喜欢的,反之就是不聪明的。不聪明的人总是做这种伤敌五千自损一万的傻事。
二
我是八九年九月上的大学。当时正下着雨,雨中学校因为冷清而象个寂寞美女。从刚跨进校门起,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竟会从脚底一直升到头顶,以至我的头顶有种麻麻的痒,最后这种自由感居然强烈到让我甚至有点咬牙切齿地想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拦我的需求了。
这就是解放。我认为解放不仅是一种感觉,具体到肉体上就是一种麻麻的痒。
我是宿舍里最后一个报到的。到宿舍时里面只有一人。我不明白这人何以看上去这么苦闷,歪在床边,直钩钩的眼睛透过镜片好象很深邃。他面无表情地用让人不轻易察觉的点头表示对我的问候,仿佛很深沉。我不得以也报之以同样幅度的点头外加一个不轻易察觉的笑容表示对他的问候。通过这种地下党接头式的见面,我判断他肯定不能体会我这种解放的感觉,我想他可能失去了童贞所以无所谓解放,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我这么解放他那么苦闷。我从贴在他床上的标签知道他叫宫沉,倒也名副其实。
宿舍的人陆陆续续回来。除了一个身上颇有白肉的咋咋呼呼很见高兴外,其余几人也不见得比宫沉高兴多少。我想会不会除了那个白肉其他几个也都没了童贞。我暗暗地恨起了自己,这么大的失贞面我竟然是剩下的少数。后来我才知道我以高兴与否来判定一个人是否失去童贞的评判标准实在是太过偏颇,我们宿舍唯一没有童贞的就是那个白肉。在他十七岁的那年弹起了吉它,引得隔壁一个二十几岁的女郎坐到他身边听了两次,于是他糊里糊涂地就献出了他的童贞。此人我们后来称之为“破破”。
三
我哼着小曲高兴地整理着自己的小床。当我在做某件事而又赶上高兴时,我喜欢哼一些小曲。
这时进来一个十分瘦小的男人,操着一口和我成长地的乡音杂交的普通话问道:“哪位是唐酽?”我挺身而出,小个男人一个大跨步向前,紧握着我的手,非常热情地叽哩哇啦讲了一通我听不懂的成长地的方言。我这人没有打断人说话的习惯,待他极为高兴地等着我回应时,我很礼貌地告诉他我听不懂他的方言。他笑容僵住好象要晕过去。我赶忙解释我的复杂身份:我父亲是一个地方人,我母亲是另一地方人,我的父母亲在他的家乡工作所以我在那读书,他的家乡是我的成长地,我喜欢他的家乡。为了体现我并不厚此薄彼我又强调了一下这三个地方的方言我都听不懂。他似懂非懂但总算有点缓过劲来,于是他用杂交普通话非常简明地表达了对我的欢迎,为了不失面子又非常大方地表示仍然希望我加入同乡会。
我有点感动,觉得人还是要有个组织依靠的好,何况组织在我屁股还没坐热时就找上门来,于是我欣然应允。
那人前脚刚走,又进来一个不算十分瘦小,但仍然比较瘦小的男人,操着一口和我籍贯地乡音杂交的普通话找上了我。吸取了刚才的教训,我不得不改变自以为绅士的习惯打断那我听不懂的乡音,非常内疚地向他表示我听不懂他的方言,并在他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又把我的复杂身份复述了一遍。那人愕愕地看着我,还是有种乡音不被理解的尴尬,于是也用杂交普通话简明扼要地表达了对我的欢迎,同时为使自己不辱使命也仍然大方地邀请我加入同乡会。我一点也没踌躇,我想组织多了路好走,于是我首先对他对我的欢迎表示了诚挚的谢意,同时诚恳地表示我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那人走后我心里暗暗有些得意,到学校没一会功夫就和两个组织发生了关系,而且一点用不着担心以后组织会清算我的不忠。因为组织并不要我坦白什么,也没要我宣誓效忠,比如参加了A组织就不能参加B组织。我想我是AB组织唯一的交集,两组织可能从来也没碰到过这种问题,我对他们来说也许算是新情况新问题。事实上后来我发现我又错了,在我自以为靠上了两座大山的同时我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义务。向两个组织缴纳两份的费用是免不了的,开展活动时两份的打杂是逃不掉的。而且象我这种小脚色实在是可有可无,组织里的领导似乎更希望多发展一些女生,尤其是漂亮女生。那些漂亮女生甚至可以是三四个组织的交集。
四
班上男女生比例大约2:1左右。我极为认真地把班上每个女生从脸蛋到身材到气质研判了一番,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总体都还过得去,但也没有可圈可点之处。不过审美这种东西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班上不少男生见到这些女生明显带着喜悦,很有种好战者大战来临前的兴奋并伴着美国黑人在爵士鼓点下的好动。但在我看来他们若要追这些女生已经失败了一半,因为成功总是属于那些不动声色的人。
在摒弃了个人的所有偏见和喜好,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我们宿舍一致认为,相对而言菲菲算是这些女孩中最动人的了。
事实上我和菲菲不管怎么说还是有点缘份的,因为开学的第一堂课我就和菲菲坐到了一起。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为了既可听课又可观赏窗外的风景,我占了一个教室中间的靠窗位置,由于内急我又离开了这个位置,等到回来,菲菲已坐在我的位置上了。我只好和菲菲同桌,不过我也愿意和她一起坐。
仔细想起来我已经有三年没和女生同桌了,最近的一次是在初三。那时处在发育的边缘,对女生既爱却偏要装做不屑。于是我就通过划三八线制造事端的方式来达到我既可和女生吵嘴说话又有效地维护了自己气节的目的。一次上政治课当我非常仔细地丈量完课桌的宽度,郑重地在课桌中间划下了表面上神圣不可侵犯其实很希望被侵犯的三八线后,我发现班主任在走廊上透过窗户诡秘地看着我,结果当然是下课后我被叫到了教研室。
班主任问:“知道你做错了什么?”我说:“知道。”“知道了为什么要做?”“想和她划清界线。”“你们是敌我矛盾吗?”“不是。”“不是为什么要划。”“不知道为什么。”“这节课上教的都会吗?”“都会。”“为什么无产阶级是资产阶级的掘墓人?”我非常迷惘地摇了摇头。我觉得这种行径不可取,好端端地把人打倒就行了,还要挖人家的墓干什么?
“记得当时我对你们说过什么吗?”“老师说话太多是哪一句?”“有关对付你们的办法。”“不记得。”“我说过对付你们洋办法没有土办法倒是有的。”这下我打了个哆嗦。我想土办法就意味着更野蛮。班主任显然对我的反应感到满意,他把脖子转了个来回,然后从容不迫地从抽屉中拿出饼干让我站着看他吃到打饱嗝。其时正当午饭时间,从此我把饥肠辘辘看吃饼与沉舟侧畔千帆过、枯木前头万树春并列为人生之最惨。
五
我和菲菲坐在一起的这堂课上的是《大学语文》。而《大学语文》中的开篇就是《诗经》中的男欢女爱。一个中年男教师走了进来。他头已半秃,面如阳光没有折射到那面的缺月。他扫视了全班,然后把目光停留在我们这对全班唯一的男女同桌上。我感到他的目光有些惊异。我想他可能认为我很利害,刚报到没几天就和菲菲搞上了,但我知道自己并不利害,不过是碰巧而已。
他开始谈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爱情做为人生的一部分更是如此。他时不时地用暧昧的目光注视着我和菲菲,我被他的目光搞得有点心烦意乱,我觉得要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教师这么看我是很乐意接受的。我开始胡思乱想,我想他的脸色这么阴暗会不会昨晚和师母吵架没睡好?他谈到爱情不如意时这么有感触会不会他的婚姻不幸福?我甚至想到会不会他吃我的醋了?
老师开始朗读这篇古诗,朗诵期间还是不停看我和菲菲。当读到“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时他加重了语气,仿佛这句是全诗的高潮。但他很快又感到仅仅靠加重语气还不足以表达他的思想,于是索性放下书本,先是意味深长地看了菲菲一眼,接着又很轻蔑地瞟了我一眼,然后解释说:“这句讲的是男的要从爱里解脱出来是很容易的,而女孩子身陷情网要解脱就难了。所以女同学在恋爱上千万要慎重!”我偷偷地看了一眼菲菲,我发现她脸上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饶有兴致又若有所思地朝着老师点头。
一时间我觉得菲菲很成熟,有种成熟女人的神秘与衿持,特别是我的眼睛碰到菲菲的胸脯时,我觉得她真是熟透了。
六
同乡会开始组织活动了。一式两份的篝火晚会还好时间不同,要不我真是分身无术。晚会是在学校后面江边的沙滩上。几十个人围着一个大篝火,每个人的脸都被火映得好象喝醉了酒。新生是免不了一人一个节目的。轮到我时我清唱了一首极为狂放的《你是我胸口永远的痛》,我唱得声嘶力竭每到高处险些要背过气去。但卖力并不讨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