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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等爱上钩-第26部分

小说: 等爱上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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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点上王蕴很保守,保守地有时我真想给她下迷药,她只允许我隔着衣服摸。

一场秋雨一场凉。当王蕴开始穿上毛衣时,我就放弃了想把手伸到她衣里的念头。因为在王蕴衣裳单薄时我没有做到,那么现在里里外外几层衣服我就更做不到了。既然把手伸到衣服里都做不到,那么别的就更别想做了。

雨中,王蕴说:“我们别太好好吗?如果最终不在一起,那时会很伤心。”我无法接受王蕴这样的观点。可能正因为王蕴有这样的观点,才不让我很尽情地摸她。我认为两人在一起时要好就好到底,好得痛痛快快,酣畅淋漓。如果遮遮掩掩,有所保留会很不尽兴。即便要分手那也是以后的事,若是一直想着分手会让在一起的过程一开始就蒙上阴影。我不记得是路易十几讲过:“在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涛天。”我觉得这句话很好,引用到这里就是“分手后哪管它伤心欲绝。”再说我和王蕴两人就一定要分手吗?如果以年纪做为一个分手的理由并不是一个很站得住脚的理由。

“你真觉得我们有一天要结束吗?难道我们现在结束你就不伤心了吗?”“既然开始了,结束又怎会不伤心呢?只是红颜易老,到我老时,你还会这样爱我吗?”“你不会老,而我也将永远年轻。”王蕴感动得要掉泪,转身深情地看着我,然后非常热烈地搂住我和我吻在了一起。

这是王蕴第一次主动吻我,在秋雨中,雨水斜打在我们脸上,和着热吻,我感受到了吻的火热和水的冰凉。那一刻我有致命的感动,我真的想和王蕴一起慢慢变老。只是我又微微有些内疚,这句话其实是我在一部外国片中听过的台词,我没想到一句盗版的情话竟让王蕴感动至此,但我在情急之下实在想不出更好的话来。如果我只简单地说:“会。”那么这个回答明显得语气不足,分量不够,非但没有创意还让人觉得带有点敷衍的味道而不可信,完全起不到这种出人意料的效果。

王蕴在我耳边轻语:“要是真和你结束了,我要戴一只玛瑙戒指。”“为什么?”“因为和你在一起很浪漫。”“为什么总想着会分手?”“因为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婚姻不需要太多的激情,而是踏实。”“我真的不能带给你安全感吗?”王蕴点了点头。

看来在感动之后我仍没有办法改变王蕴,我推开王蕴,有些刻薄地说道“那你嫁给一只公牛吧,它有十分强健的肌肉,这样会很安全。”王蕴笑着重重锤了我一下:“你好坏!”(待续)

作者:唐酽回复日期:2002…12…2323:12:18

一00

虽然王蕴常想着以后,但总体上并不妨碍我们沉醉在浓酽的爱里。因为我对以后并不想得太多,而且常常以一种轻松调侃的方式叉开这个话题,所以我们从未在这问题上深入地探讨,这样就避免了问题的沉重。

如果一定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那么我方的观点是:爱不需要去设计,而是让它自然而然地发展,随心所欲,走到哪算到哪。热烈或是平淡终归有个归宿在等着它,就算想了也不见得就能改变得了。痛苦很大程度上就是缘于想得太多,而快乐地过好两人在一起的每一天,并不是值得批判的及时行乐主义,这其实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智慧。

王蕴的观点我想归纳起来是这样的:爱需要好好地设计,精心地操作。爱不能随心所欲,爱是感性的,但同时更是理性的。如果因为一时的感性而好上,那么好上以后就得时时注重理性。如果确实在理性的思考中觉得当时的感性是错误的,那么对爱就要有所节制。

如果双方把观点摆得这么鲜明了,那么紧接着一定是一通面红耳赤,然后谁也说服不了谁。也许王蕴会认为我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更让她觉得没有安全感。而我会觉得王蕴没有情调,在短暂的生命中不懂得怎样去给自己创造快乐。最后的结局当然是一拍两散。所以我觉得我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是聪明的。我还没有吻够王蕴,我好象怎么也吻不够,每次吻她总有新鲜感,我还没想过要和她结束。

一0一

小漩来信了。在我对王蕴的爱越来越不可遏制的时候。

在信中,小漩仍叫我唐酽哥哥。信中说:刚入学,一切都很新鲜刺激。学校组织了迎新生的很多活动。特别是同乡会,在她刚入校时便找上了她,于是她加入了。同乡会中的男生对她都很热情和照顾。

对于这点我一点也不奇怪。同乡会中的一贯作风我早已深有感触。同乡会发展男生是想壮其声势,拉拢女生是想谋一已之私。当年我加入同乡会,为清唱泡不到妞而懊悔,痛下决心学了吉它之后,那些同乡会中的老大根本不让我有上场卖弄的机会,虽然我的吉它并不比他们弹得差。后来只是随着他们的离校,我渐渐地在两个同乡会中有了地位,才有了一些卖唱的机会。对于小漩这样的女生,多十个都不嫌多,那些同乡会的男生当然会争先恐后地很热情和照顾,而且只希望小漩接受他们一人的热情照顾。

紧接着小漩说:秋意渐浓,让她想家了,虽然同学老师同乡都对她很好,但她还是想家,而且这种感情非常强烈,以至她哭了几次鼻子。

这我也能理解。当初陈圆也是这样的,所以才给我写了信,只是我不知道陈圆有没这么强烈,强烈到哭。

然后小漩就谈到了这次我和她的黄庐游。由于这段和我的关系比较密切,我想引用一下原文。

小漩写道:唐酽哥哥,我永远忘不了你带我的这次黄山和庐山的旅游。我爱黄山的险峻瑰丽,惊叹于它的奇石怪松和苍茫的云海。我爱庐山的清幽淡雅,留连于它的山间小湖林间小径。但这一切都还不是让我最不可释怀的。美景易逝,真情永存。我永远记得是和你度过的每一天,永远感受着我和你的每一次哪怕是细微的接触。你牵我的手走过壁立千仞的鲤鱼背,你搂我于怀在寒冷的黄山顶,你拉着疲惫的我在庐山美丽的山间,你吻我在明月下沉静的山中小屋。这一切都深深打动着我,让我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还记得我们在火车上说的话吗?两列火车交会,车中的人交错而过,就象人生再也不会来的偶遇。这一次的旅行,也许就是我们两人一生中再也不会来的偶遇。我不想奢求太多,一次足够,因为这一切太美好。太美好的东西不可以重复。我会把这一切永留在我的心底,最深的心底,没有人能够知道她。这是可以用最美的枫叶来装饰的感情,一段属于我们两人的感情。我爱你,但我仍是你的妹妹。我不会后悔发生在我们间的一切。

看了小漩的信我感动地无以复加。我又想起了黄山顶上的拥抱和庐山中热吻。我觉得小漩隐隐成了我胸口的痛。真是个让人怜爱的女孩,一个舍不得放弃又必须要放弃的女孩。即便我沉醉在对王蕴深深地爱里,仍然不能阻止我对小漩爱怜的感觉。既然我无法对小漩做得更多,那只有把与小漩曾有过的,做为如小漩所说的不可以重复的美好来珍藏。

我在回信中谈了和小漩同样的感受,并简单地告诉她我和王蕴的恋情,同时也祝福她能找到自己的真爱。最后我说无论怎样,她都是我最好的妹妹,我最真心对待的妹妹。

我给小漩的信寄出,有种怅惘若失的感觉。我知道我要彻底地失去小漩了。

一0二

我很佩服那些脚踩两只船的人。在王蕴和小漩之间我真的做不到。我只能做鱼和熊掌的选择,而不能做二者兼得的选择。我不忍心伤害她们任何一方,虽然可能客观上对她们都会有些伤害,那也是情有可原,情非得已,总的来看还是没有太大伤害。

谈到伤害,倒是汤宁被丢丢给深深地伤害了。

事情是这样的:破破突然有一天非常热心地要介绍丢丢给陈热、汤宁和宫沉认识。之所以介绍给他们三人,按破破的说法是他们三人没有女友寂寞孤单。并很肝胆地说如果三人对丢丢感兴趣,丢丢如衣服,他完全可以拱手相让。这三人都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有些促不及防。我们提醒三人,警防破破有诈。一般情况下男人给男人介绍女人,要么这个女人是这个男人彻底不感兴趣的,要么是甩不掉的。而丢丢对于破破显然是属于后一种,因为破破曾经很感兴趣过。陈热和宫沉也觉得有些不对,质问了破破两个问题。

一是为什么最近脸色苍白,明显体虚。

二是为什么以前当我们争着要为吴飘献身时却不把吴飘相让,现在却主动把丢丢相让,这有些不合常理。

破破无言以对只好耍赖,说他好心被当驴肝肺。唯有汤宁一直以来都关注和垂涎丢丢的胸脯,居然被胸脯冲昏头脑,同意和丢丢相见。走时他丢下一句话:“就算山有虎,也向虎山行。”汤宁非常慷慨地请了破破和丢丢在校外的小店吃了一餐饭。吃完饭,破破说有事先走,丢下汤宁和丢丢二人。接下来的事谁也没见到,据汤宁事后所说是这样的:他们二人吃完饭,丢丢就带上汤宁参观她的宿舍。她的宿舍原是两人住的,因为同宿舍的女孩外出晚上不归,所以剩下她一人。丢丢打开录音机,让汤宁听她的哈萨克斯坦民乐。这二人交流也困难,所以只能听一些音乐,音乐是没有国界的,相通的。然后汤宁说二人听得兴起,丢丢在宿舍窄窄的空间里跳起了哈萨克斯坦民族舞。由于我们都知道汤宁并没有多少音乐细胞,非但简谱看不懂还五音不全。因此我对他这句话的理解是丢丢一人听得兴起,在宿舍窄窄的空间扭动了几下腰身,胸脯抖动地更厉害了,让汤宁看得无法把持,于是跟着兴起。

在这样燥动的气氛下,汤宁居然史无前例地文诌诌说了一句:“听乐赏舞不可无酒。”(此句是汤宁原话)便提议买一些啤酒来助兴。丢丢自然高兴,于是也提议:“酒要买多多的,助好大好大的兴。”(此句是丢丢中文原话)。汤宁酒量不好,也就是两瓶多的量,但在海绵体充血的兴奋下竟然一时冲动打肿脸充胖子买了十瓶上来和丢丢一阵狂饮。最后的结局是汤宁拼死喝了三瓶,丢丢轻松喝了七瓶。汤宁拼死和丢丢搞了两次,丢丢还要第三、四、五次,汤宁终于不行。兴头上的丢丢以对中国历史微薄的了解很鄙夷地给汤宁丢下一句:“东亚病夫!”(此句是丢丢中文原话)

汤宁太受伤了。大约在十一点多一些阴沉着脸回到宿舍。我们都看出他的不对劲来,破破心虚更是问长问短。汤宁坐在床边,紧闭着嘴任凭我们怎么问一声不吭。我们都感觉汤宁好象在攒集着什么。果然汤宁突然一把抓住破破的衣领吼道:“妈的,你介绍的好货!居然说我是东亚病夫,她居然说我是东亚病夫!你为什么不早对我说?”吼完,汤宁非常痛苦地放开破破,抱着头又坐在床上,向我们说起了前面的经历。

我们都很同情汤宁。我们知道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说不行时的心理感受,尤其能理解汤宁以童男之身第一次上场便被女人说不行时那种深深的刺痛。但我们却也无话可说。我们不能说汤宁喝了三瓶酒搞了两次就很厉害了。别的不说,就说破破,他至少是五瓶的酒量,而且和丢丢混了那么长时间肯定不止一晚上只能搞两次,如果只能搞两次肯定早象汤宁这样被丢丢一脚给蹬了。因此我们只是安慰性地拍了拍他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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