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神:篡清-第1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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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胡跑思考着各种可能性以及应对策略,不知不觉就到了家门口的胡同,他坐着轿子正要拐过拐角,突然,一个人影就窜了上来,此人穿着普通,脸上蒙着一块黑布,好像要告诉所有人——我是刺客!
“保护大人!!”走在前面的卫兵立时大喝,然后抽出长刀就冲了上去。
坐在轿子里的胡跑倒是有些愕然,在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有刺客敢行刺自己?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那刺客行动敏捷,看到侍卫带刀过来,他也没有冲上去,手一扬,一道暗镖倏然飞出,朝着胡跑轿子而来。在扔完这一道暗镖之后,整个人蹬地而起,如同兀鹰一般倏然跃上房顶,继而几番跳跃,消失的无影无踪。
哼起了《爱情买卖》
几个侍卫前去追踪,剩下的赶忙冲上来围住胡跑,胡跑却没有惊讶,从刺客出手的一刹那,他就知道对方不是来取他性命的,只是来传信而已,他缓缓将手里的暗镖打开,从里面取下一个小纸团。
一眼看去,上面写着:“小刀会邀先生相间,城东三十里竹林”
“小刀会?!”胡跑一看,顿时嘴角就勾起了笑意,他和小刀会之间,除了萧杏雨以外,就没有其他的交情了,小刀会来找他,必然是萧杏雨的指示,一想到今晚能看到萧杏雨,他心里就乐开了花,三个月没见了,胡跑可想得很。
这一高兴,他就哼起了《爱情买卖》,轿子也不坐了,边哼着《爱情买卖》便往家里晃荡。
回到家里,胡跑心情格外的好,搂着几个老婆,快快乐乐的吃了晚饭,吃完之后,他并没有急着先去见萧杏雨,而是提笔给高进写了一封信,将今天庄亲王给他的消息告诉了高进,虽然庄亲王的情报不一定可靠,但是这种事就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针对袁世凯这一大举进攻,全盘消灭的计划,他也吩咐给高进如何做准备。一方面,他命令高进,在这一个月内,对密云的饥民进行大规模的招收,以前是只收18…25岁的青年,现在扩大到15…30岁都要,因为军饷可能不够,胡跑便授意高进,可以用物资、食物等来抵押军饷,不管怎么样,扩大神威军规模是当务之急。
在人数尽量扩大的同时,训练上也要再次加紧,尤其是对新编第七镇的思想改造和训练,以及对新招募的士兵的训练。不管如何,在一个月内,总人数必须达到三万人,而且战斗实力不能有过大的下降。这是胡跑在这封信上对高进下的死命令。
将这封信交给一个仆人,这仆人带着两个侍卫就十万火急的送向了神威军大营。
胡跑写完这封信之后,又写了一封信给远在山东的龙威军统领裂天鹰,这两个月,裂天鹰的神威军可以说进展神速。
冰皮始解,余寒尤烈
第一阶段,扩张到两万人便停止,由神威军提供精锐部队去做教习,由此巩固部队的中坚力量和提升战斗力,胡跑选拔的神威军第一镇第三标去做这个任务,第三标已经在三天前出发了,估计再有两天就可以和龙威军接头了,这次这第三标一千人带了缴获自北洋新军的一千五百支火枪和一些弹药,以及一台发报机,便于和龙威军联络。
胡跑再给龙威军的信中也提到了袁世凯的进攻,加龙威军加紧扩张,以达到他给龙威军定的第二阶段的目标——五万人。龙威军当初的定位就是人海战术,胡跑考虑的比较清楚,在中国当下这个情况,只要人数上去,全部配备上火枪,就算是一群乌合之众,也绝对是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所以他让裂天鹰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将人数至少提升到四万人,然后在必要的时刻,带上两万全部配备火枪的人马来密云支持神威军和袁世凯的大战。
写完这封信,胡跑长舒一口气,他渐渐有了打败袁世凯的信心,有了这两手准备,虽然不一定能一举将袁世凯打败,也可以挫败袁世凯的阴谋。不过胡跑还是有一些担心,这个担心不是来自北洋新军,而是来自袁世凯本身,袁世凯的实力达到了恐怖的六十年,这样的水平,一定是站在全国前三甲的水平,一旦袁世凯不顾军队,前来和自己单挑,那问题可就大了,胡跑估计要想灭掉袁世凯,最起码得用大炮往其身上轰才成。
将写给裂天鹰的书信送出去之后,胡跑就一个人回到书房,告诉外人不要打扰自己,便将门紧闭,换上了一身紧身衣,打开窗子,整个人顿时化作一道黑影,倏然跃了上去。
……
四九城的城外,只能用一句古语来说,“冰皮始解,余寒尤烈”。
尽管前几天的一场大雪留下的积雪已经几近化解,但空气中的水汽仍然就像是小冰渣一样,迎在脸上寒冷异常,尤其是在疾行之时,整个就如同把小冰渣往你脸上扔一般,又疼又凉,当真不好受。
完全料到了身后站着的人
这样恶劣的天气,北京城的老少爷们是不会出来的,所以除了北京城之后,就基本上看不到几个人了,唯有偶尔能看到妇女骑在一头小毛驴上,由男人牵着回娘家。
胡跑身形极快,落地之后,奔走如风,几个点闪就窜出三五十米,在城内是飞檐走壁,身轻如燕,在城外是离铉之箭,不多时,就窜到了城东三十里的小竹林里。
这是一片不大的林子,在一个小山丘的山脚,因为是隆冬时节,小竹林的竹叶都已经落光了,光秃秃的竹子上,落满了一层层的积雪,整个竹林里静悄悄的,除了呼呼的流风之声外,再没有一丝其他声音,一根根黄色的竹子站的笔直,就像一个个训练有素的士兵一般,挺直了腰杆站着,在肃杀的动机显出另类的美感来。
胡跑的身形一闪,就出现在了林子中,踩着松软的雪地,站在有些寂静的竹林中,他深呼吸一口气,新鲜的空气直入肺腑,整个人都清醒了一截。
竹林里空旷的没有一个人,胡跑也不着急,负着手一个人在这空寂的竹林里散步,前世很少有这种地方,全国性的污染使得找一块纯洁的地方就像找一颗钻石一样困难,只有青藏高原那种地方还算是纯洁。而十九世纪末的中国,除了少量的工业外,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是干净的,在夜里很多地方都能看到满天的繁星,这让胡跑觉得自己也许可以比二十一世纪的自己多活上三十年。
站在一片较高的地方,胡跑负手而立,仰望着苍莽的天空和沉郁的大地,一股感概就生了出来。
“簌簌”
胡跑耳朵极是灵敏,听到了身后教踩在枯枝败叶上的声音,虽然这个人故意放轻了步子,但胡跑的修为已经比三个月前提升了数倍,这样的声音自然逃不出他的耳朵。
他对角勾起一抹笑意,但并没有急着转头。
渐渐的,这个声音靠近,最后越来越近,直至站到了胡跑的身后,胡跑仍然没有转身,而且他还缓缓的闭上了眼睛,似乎完全料到了身后站着的人。
整个人都贴了上来
一双芊芊玉手缓缓的伸过来,最后一把抱住了胡跑的腰,继而整个人都贴了上来,紧紧的贴着胡跑。
胡怕感觉到一股女儿家香甜的体香从后面萦绕着他,随着那幽香之后,一个温软娇柔的躯体就贴在了他的背上,这个躯体是如此的熟悉,以至于胡跑不用看就已经比这样将它的样子在脑中过了一遍,这个躯体多么迷人,多少个日日夜夜,胡跑都在它身上流连忘返,每次接触她,就像是接触到了人间的圣物一般,他不敢用力,只能抚摸,一点点的让自己的于它合二为一,登上极乐的巅峰。
胡跑和萧杏雨两个人就这样站着,由萧杏雨从后腰抱着胡跑,脸蛋也贴在胡跑的背上,胡跑则直直的站着,闭着眼睛,似乎沉浸在绕体的幽香之中。
“胡跑,你怎么敢确定就是我,如果是一个刺客,在三十米开外就向你开枪了!”萧杏雨声音柔甜,带着无限的温柔说道。
胡跑微微一笑,没有睁眼,“我在赌,也许会输,但我愿意赌博,就算被刺客一枪打死也在所不惜,一个刺客,要是能带给我如此熟悉和令人回味的感觉,我想用生命来换也是值得的!”
萧杏雨一听,双眸里溢满了感动的泪水,“胡跑,你不能死,就算我死你都不能死!”
胡跑一听,睁开双眼,然后装过身,一把将萧杏雨抱在了怀里。“杏雨,就算我死了,你也不能死!”
“为什么?”萧杏雨一双杏目满含着感情。
“因为,我是一个臭男人,死就死了,但你是上天制造的尤物,绝世美人,几百年出一个,你要是死了,是全世界的损失!”胡跑嘴角挂着笑意,眼中是浓的化不开的温存,开玩笑道。
“呸,不正经,就会拍马屁!”萧杏雨“噗哧”一声笑了,对胡跑翻了一个白眼。
胡跑嘴角勾起一个坏笑。“我家杏雨的屁股那么翘,那么挺,那么软,我这个大流氓就喜欢拍!”说着“啪”的一声,就果真在萧杏雨的翘臀上拍了一把。
“啊~”
萧杏雨猝不及防,给胡跑拍着一下,不禁一声惊叫。
让我去见见你爹
“哈哈~”胡跑看到萧杏雨惊俏的模样,一声大笑,将萧杏雨一把就抱了起来,一个吻就落在了脸上。
“胡跑,别这样,还有人看着呢!”萧杏雨面连通红,赶忙提醒胡跑。
胡跑知道是萧杏雨的手下,也没在意,一直吻了十来下,等到萧杏雨满脸绯红的时候,才将萧杏雨放了下来,萧杏雨刚站定,胡跑就再她耳边说道:“今晚,你我再大战三百回合!”
萧杏雨一听,翻着白眼仁瞪了胡跑一眼:“这次是我爹要见你,我爹的实力极高,恐怕你不敢在他面前放肆!”
“嘿嘿,告诉你爹,我要的人,天王老子都别想阻挡!”胡跑干笑一声,一脸霸气豪气的说道。
萧杏雨被胡跑散发的一身豪气和对自己的真心实意感动,一时眼中充满了爱慕之情,他和胡跑这么多天呆在一起,对于胡跑早已经充满了爱慕之心,胡跑英俊的长相,超人的应变能力,广博的知识,忧国忧民的思想,无一不吸引着他,让他甘愿为这个男人献身。
“切,别现在嘴上说的好,等你见了我爹你就知道了!”萧杏雨嘴上还是没有说好话,他知道胡跑就是给点颜色就开染坊,打蛇顺杆爬,所以不能说太多的好话。
“好!让我去会会你爹,让你爹把你许配给我!如果他不给,我就拿出杀手锏,说‘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他不答应也得答应!”胡跑一脸“豪气”。
“你……”萧杏雨听了胡跑的话,又好气又好笑,粉拳砸了胡跑一拳。
“哈哈!走吧,让我去见见你爹,见识一下小刀会会主的风范!”胡跑哈哈一笑,搂着萧杏雨。
“不知天高地厚!”萧杏雨看着胡跑一脸开怀的样子,也笑着骂道。
两人走出了竹林,竹林外早已经放好了两辆马车,一辆是给胡跑准备的,另一辆则是给萧杏雨准备的。
在萧杏雨哄小孩一样劝说了半天,胡跑才极不心甘情愿的上了前面的一辆马车,萧杏雨进了后面的一辆马车,在萧杏雨的命令下,赶车的汉子一身吆喝,两匹高头大马扬起四蹄,踩出一道雪沫子,在荒原上疾驰起来。
难道是打算拉自己下水?
胡跑坐在车厢里闭目养神,一边思考着萧潜堂会怎么对待自己,因为已经有了萧杏雨的关系,估计萧潜堂也不会对自己有太大的敌意,尽管自己是他们眼中的“狗官”,这次萧潜堂排遣萧杏雨来找自己就能验证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