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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回首向来处-第55部分

小说: 回首向来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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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水下滚圆的鹅卵石闪闪发亮,马儿蹚进了清波摇荡的浅水滩,埋头长饮,优美的脖颈低低垂下,险些让我滑到水里。她大口喝着清澈的水,我甚至能听见咕噜咕噜的水顺着她的脖子流动,不知过了多少,她终于扬起头,发出一阵满足的嘶鸣。哈朗爷爷换了首歌:

“还是一岁驹哟,你就备上鞍

刚是二岁马哟,你就像飞箭”*3

查干哈拉好像听懂了这是哈朗爷爷对她的夸赞,她骄傲地昂起头,踏着水花回到岸上。哈朗爷爷抱我下马鞍,他松开鞍辔,让马儿自由地在岸上咀嚼着细嫩的碱草。

据说哈朗爷爷曾是战败的奴隶,早已没人记得他的部落和姓氏,然而所有的人见到他时都会尊敬地行礼,叫一声老人家。他半辈子都在部落里放马洗马修剪马鬃,他爱那些敏捷忠诚的马儿,那些美丽又桀骜的生灵也一样爱他。和大部分蒙古老人一样,他表情很少,目光好像总是盯着远方,只除了刚才那个时候,他的视线紧紧跟着我,生怕我从马背上掉落。

然而我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他的尸体被发现在一堆乱石间。静得可怖的人群之外,阿妈抱着托雷,三姐姐抱着我,阻止了我们一探究竟。我看见刚刚留在部落的江南六怪面色沉重地交谈了几句,摇了摇头,最终什么都没说。

葬礼上,老萨满庄严地念诵了一句不知流传了多久的古谚语:“生于土里,以土为食,终被土吃。”老萨满宣称,哈朗老人被狼神看中了,头顶的爪洞是它留下的标记。

他的尸体被送去野狼出没的山岗天葬。

那一夜的戈壁上传来绵延不绝的狼嚎,母亲们抱紧被吓醒的孩童,口中喃喃念着天神的名字。阿妈哄睡了小哥哥之后来看我,我闭紧了眼装作熟睡,她温暖粗糙的手拂过我的额头,覆上我的眼,最后,轻轻将盖在我身上的狍皮被提了提。

阿妈离开时的脚步声因为又一阵凄厉的狼嚎而略微顿了一顿,短暂的空白中,我仿佛听见了尖牙利爪噬咬血肉的声音,却不是从遥远的戈壁,而是从我的心口传来。

胸腔里有双无形的手,肆意地捏挤着蹂躏着,我第一次知道,心脏除了会跳,还会痛。等痛到麻木,那双手不知何时从心脏移到了面颊,尖锐冰冷的指甲轻柔地游移着,好像在等待下一刻的血痕绽放。

我猛地坐起身,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冷汗涔涔。明明没有睡着,却有种从噩梦中惊醒的错觉。

我知道那是谁的手。那双手,就在今早划过我的五官,或许那时,那上面还留着哈朗爷爷的血。

当时我望着她,我知道她抬抬手指就能杀死我,所以怕得不敢向前一步,我也因此从放走她的自责中解脱出来,是的,即使她奄奄一息,我也依旧伤不了她分毫。我也知道她伤人无数,但看见她的惨状,却忍不住心生怜悯。

哦,或许我还会继续怜悯她,或许还会劝说别人放弃向她寻仇,或许还会在她为了保护黄药师而死掉的时候,滴下两颗无关痛痒的眼泪。哦,人是这么的狭隘,我会对一个杀人如麻的人心生宽容,只要她杀的,是与我无关的人。

带刺的藤条勒住心脏,这不是恨。我们都一样,既是猎人也是猎物,既是凶手也是受害人。恶狼恨不恨猎手?黄羊恨不恨恶狼?嫩草恨不恨黄羊?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生而卑微,死亦无声。生死之间的缝隙太过狭窄,唯有生与死之间做过的事情,才能证明我曾活着。

我个子和力气都长得很快,弯刀在手中越来越轻巧,曾经拉不开的长弓也可以张如满月,黄羊狐狸野狼,草鸡野鸭大雁,总共有多少呢?我记不清了。当然我也杀过人,那个人曾双手捏着我脖子想要掐死我,所以我很庆幸我的刀子比他的手快,但是当血顺着刀子黏糊糊地流了我满手的时候,我仍然扑在花丛里,吐得五脏六腑都在痉挛。

脑海里的嗡嗡声不知是耳膜的震荡还是花丛间的飞虫,我顶着空虚的壳振作了起来,从僵硬的尸体上拔出刀子。

血已经凝固了吧,没有一滴血花顺着拔出的刀子飞起。

我挣扎着爬到河边,洗干净刀子,归鞘,洗干净双手,又把清凉的水扑在燥热的脸上。河水在阳光下欢快地流着,漂散的血污转瞬即逝,转眼间又是一片清灵澄彻。

也许再过不了多久,我连这样一个正当防卫的借口都不会再需要。

于是我觉得杀人好像也很简单,只要找到了借口,用对了方法,从生到死也不过一瞬。头腹不能破,口鼻不能掩,心不能触金石,血不能流三升,人的躯体很脆弱,未必比哀叫的绵羊强韧多少。

但她不一样。

她一身横练功夫刀枪不入,她不断的服食砒霜逼毒练功,连柯镇恶的毒菱都能抵抗,除非有西毒那样的实力才能将她重伤致死,可是,恐怕她活不到我拥有那样实力的时候。

我知道她会死得很惨,她为了救黄药师,死在欧阳锋的掌下。然而心底的毒虫噬咬着,毒液翻涌着,那不够,对我来说不够!就算能亲眼见她惨死,那也不够!即便她是死在不能回归师门的绝望中,那也不够!

我想看见她仅剩的一切都灰飞烟灭,她背离了师门,失去了丈夫,唯独剩下的就是她一身强横的武功,和满天下的仇人。那么我要让她失去那一身用来肆意妄为的武功,我要让她同样地体会到,那些曾被她捏在掌心肆意蹂躏的生命,曾经是多么绝望无助!我知道她不会忏悔,亦不会哀求,但至少要让她体会到那种生死被人随意决定的无力。

我无数次地在脑海中幻想着、描摹着那一幕的细节,并在其中得到了慰藉,和更多的痛苦。

不是为了因果报应,也不是为了天理昭昭,不是的,不是那些早已让我嗤之以鼻的东西,那是一种纯粹的出自私心的渴望,是一种疯狂又冷酷、毒辣又甜蜜的遐想,那是让我无法安坐偷闲的刺,亦是抚慰我狂躁神经的迷药,那是沉溺其中无法自拔的瘾,同时也是让我松散生活变得紧凑的催化剂,我甚至于预见了有朝一日,当幻想成真,我会是多么的无所适从。

只不过,在我面上摸索的那双手成了挥之不去的梦魇。

而当梦魇化作真实,我竟然出奇地镇定。

作者有话要说:歌词备注:

*1,“针尖可是铁打的呀,人心却是肉长的呀”一句出自英格玛的蒙语儿歌《朱迪娜娜》的汉语翻译

*2。修改自英格玛的歌曲《挺着肚皮的小淘气》的汉语版

*3。出自张承志的小说《黑骏马》中,男主角唱过的一首名为《阿洛淖尔》的蒙古歌谣

这章以前发过的,就在华筝两人发现地道里的骷髅头之后。现在挪到卷末……我承认我是强迫症不要鄙视我

第50章 番外:髑髅梦魇下倒V

曾经的梦魇化为真实。那双无数次在噩梦中舞动的狰狞的手;再次轻轻抚着我的面颊。

我以为我已经做好了全部的心理准备;然而浑身上下的麻木钉住了我叫嚣着逃窜的脚步,一阵又一阵规律起伏的昏阙感之间;唯独眼睛在半黑半明的视野中,漠然地看。

我看到;她阴森森的面上竟然带了一丝感激和欣慰。

那是我第一天来到王府;我说,“带我去见她。”于是他带着我走过在月光下的花园,白惨惨的假山石后面,他指给我看:“那就是我师父。”可我几乎认不出来了,他指给我的;是一团笼罩着银光的鞭影,光影中的人长发白衫迅影如风,而河边那个眼睛初盲的女子,用冰冷的面孔掩盖了心中的惊惶,用脚尖小心翼翼地探路,慢慢走远。

我慢慢念出那句话,“你若是要离开草原的话,听着水声顺着河走,金国来的使团今晚一定会在这河边安营,他们肯不肯带你走,就看造化吧。”

她听到了,欣喜若狂,我的心却因此沉入谷底。我曾自欺欺人地认为,即便没有我的援手,她也会如同剧情一般被王府收留,然而她的表情打碎了那个认知。若不是我的帮助比我所认为的更为重要,甚至于性命攸关,何以要这般记挂于心?

两个声音在心底纠缠着,一个声音冷笑着,她杀了你的亲人,你却救了她一条命,另一个声音却说,很好,她把你当做恩人,一切都容易许多了。

是啊,一切都容易多了,因为妙手空空并不难,只要将人的注意力吸引到别处,再加上下手快准轻。她此时刚好专注于摸索我的样貌,假意的几番挣扎中,我的两根手指便已经从她怀里夹出了那一卷人皮,塞进另一手的袖子。那卷东西的柔软质感贴住了袖管里的皮肤,引起一阵战栗,让我瞬间想起那东西的材质。然而我一动不动,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的脸。

她看不到我的表情,我却能看见她的。于是我略带得意地笑了:很好,她没察觉!

带着那卷经书跑回屋,用早已准备好的工具复制时,我的手才开始抖,那伴随了我多年的狂想又回来了,狰狞模糊的假想敌终于有了摹本,刻画得细致入微,又受尽了绝望和苦楚。一如往常,幻想中的画面安抚了我的战栗,我印下了人皮上的所有文字,再把皮子上残留的药水洗净,烘干。这便留出一刻钟的时间让我默默地想,要不就把这份秘籍毁掉吧,让她体会下遍寻不着的恐慌,作为复仇的前奏曲怎样?

然而我还是袖起了那卷人皮,往后花园走去。我对自己说:她会第一个怀疑今日刚到王府的我。我对自己说:不急,等练成武功,多得是机会。

多少年来,我一直都厌憎于我的冷静,借道晚安的机会,我面不改色地将经书送还原处,又冷冷地看着师徒两人的亲密互动,心中却翻起滔天巨浪:为什么?凭什么?恶事做尽孤家寡人的她,凭什么还能享受这种羁绊和温情!她不配!

然而我什么都不能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带着无可挑剔的虚伪假笑,咽下所有的不甘和愤恨。

那一夜在王府的厢房,是此生以来最舒适的床铺,我却一瞬也无法合眼。

我曾经体味过多次,当生活没有任何意义可以攀附的时候,会空虚到恐慌,因而人们会煞费苦心地寻找各种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堪比溺水的人抓住一根细弱的稻草。草原上的人也同样。他们生活得简单,所寻找并且为之努力的意义也同样简单。是啊,简单得很,不过便是两件件事:让别人好,或者让别人不好。

有无私的付出,母亲为了孩子含辛茹苦,勇士为了妻儿英勇厮杀,族长为了部族殚精竭虑。还有仇恨,草原上有那么多的恩怨啊,杀父,夺妻,占据牧草,掠夺牛羊……让仇敌付出代价,对蒙古人而言,是比痛饮烈酒还要痛快的事。

这种无私纯粹简单的努力时常让我感到一丝丝悲凉:难道就没有人觉得,这一生总该有些事情,是为了自己而做么?此时此刻,这个念头又一次地回旋在心上,为了自己?我想要报复于她,难道真的是为了哈朗爷爷?

荒原上,死亡的黑翼日日夜夜如影随形,干旱,寒冬,瘟疫,狼群,战乱,随时能夺去一个人的生命。与对生的深深执着相伴相生的,是对死的无所畏惧,那是一种朴素的信念,相信死亡后,魂魄会乘着长风去往苍穹中的乐土,四季如春的长生天。

哈朗爷爷已经七十岁了,在草原上是令人难以置信的高龄,我又怎会听不出来,当他唱起关于长生天的歌谣时,语调里有带着倦意的向往。

他会恨么,会想报仇么?梅超风的利爪和野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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