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长庚-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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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乱坟岗
猥琐大叔听闻这件事情没什么反应,这似乎没什么值得高兴或者震惊的,齐家的底蕴深厚,想要统治南区的话,派出两个齐家本家弟子,展现修士的力量,就能横扫南区,用普通的高手,齐家还是想当一当普通的家族。
家族分两种,一种就是普通人的群体,一种则是修士的群体。大部分的修士都不想沾染普通俗事,所以修士家族,一般都是在各个山门中修炼,是各门各派的中坚力量。普通人的家族就很简单,几家利益联合,几十年积累,就可以成为一个小型家族,有官员的话,甚至能逐渐演变成大家族。
不能不说齐家人聪明,身为金刚寺外门,齐家本来就是要成为普通家族,给金刚寺牟取利益,而金刚寺给予齐家保护。可是齐家也有金刚寺的修炼法门,虽然都不是最根本的,但也还是能够修炼成修士,飞天遁地也不是多么困难,可他们依旧要依托普通人群,为金刚寺牟利,不然金刚寺不介意毁灭一个小家族。
和尚们虽然慈悲,可修士的和尚不一定慈悲,哪一个修士手中没点血案?即使不小心释放灵力过多,都可能把普通人给震死!
“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说的是普通和尚,不是修士!
佛家功法本就讲求的霸道无比,当日三大神僧出手,金刚怒目,如在世金刚般横扫天下,这岂是佛家所谓慈悲能做到?“以菩萨之心,行雷霆之事!”这才是修士们有的心态,他们不介意把一个弱小的家族不小心给“慈悲”。
长庚和猥琐大叔忽然不想再呆下去,听闻这事情,看着身上的齐家衣服,怎么看都有些刺眼,如今齐家可谓真正的朱玉城霸主,即使新来的朱玉城主,如果没有王龙象那种实力,恐怕也得看齐家脸色行事。
长庚甚至怀疑,如果不是齐家知道王龙象的实力,是不是早就出手接管整个南区,实现整个朱玉城的大一统?
猥琐大叔和长庚从茶馆出来,在长庚坚持下,他跟猥琐大叔分开,猥琐大叔去买菜,而长庚,则转身进了一家酒店。
长庚从身上掏出钱,买了一大壶酒,是老家伙最喜欢喝的“竹叶青”,然后又要了几个小菜,带着这些东西,一个人,从北区走过中央大桥,直直出了城门,来到阴森森的乱坟岗。
乱坟岗位于朱玉城东门外,不过必须要从南区走过来,从北区的东门走出去,是到不了乱坟岗的。乱坟岗上多冤魂,这是朱玉城南区公认的,只要在火拼中死了人,就一定扔到乱坟岗,病死的无家可归之人,也扔到乱风岗。
这里有着整个南区所有优秀人的尸骨,有着南区所有鄙贱人的尸骨,有着许多无名氏的尸骨,有着许多威名赫赫人的尸骨。这里只有尸骨,这里只有杂乱无章的乱草,这里就是乱坟岗!
长庚在金色的阳光中,出了城门,一步一步提着手里篮子,来到乱坟岗。他不是第一次来这里,第一次来这里,还是八岁的时候,前来埋葬老家伙的尸体,当时三个小家伙都吓的瑟瑟发抖,呜咽的风听起来像是厉鬼在咆哮。
后来就是在每年老家伙忌日时,三人趁着中午阳光充足的时候,前来凭吊一番。今天,是长庚第一次一个人在傍晚的时候前来。
走过几棵枯树,踩着吱吱呀呀的杂草,看着满地的尸骨,漫山的坟包,还有那未曾腐烂的尸体。老鸹在尸体上停留,口中吟唱出难听的叫声,肥满的肚子里面,不知道吞食了多少的尸体血肉,油亮亮的羽毛,都是人一生精华被它们吸收才有。
长庚辨别一下方向,先对着整个乱坟岗深深的鞠了一躬,他知道如果不是被猥琐大叔拽进齐家,过上几十年,甚至不用几十年,他也会是这里的一员。瞎子活着的时候就曾经说过,“有时候事情在于做,即使懒得做,或者感觉没效果。比如,在乱坟岗,都说那里闹鬼,可如果你在进去之前,对着乱坟岗鞠一躬,虽然不能保证百分百不见鬼,但是几率也会小很多!这年头,不光人有感情。”
长庚一个人过来,说不害怕那是假的,前两天刚在身边死了个太监,吓的他就不轻。乱坟岗可是有名的闹鬼之地,他一个嘛也不会的小乞丐,说不害怕,绝对是骗鬼。
在乱坟岗小心翼翼的走着,本来还有些炎热的天气,忽然变的有些凉爽,不时的有风吹过。阴寒寒,凉嗖嗖,还有那声音,如同鬼哭一般的声音,让长庚小脸煞白煞白的。长庚边走边暗骂:“我没事找抽来这干嘛!悲催的!回去别被鬼上身了!”
等长庚走到老家伙的坟墓时,太阳已经落下一半,乱坟岗很大,足足占据了一个小山包,尸体不计其数,有坟无坟的都在这里,有些坟墓已经被推平,再次在上面有了新坟。没有人能知晓,这里到底埋葬了多少人。
面对一个小墓碑上面歪歪扭扭的字,长庚蹲下来,把几道小菜摆了一排,拿出酒壶,也先放在了地上,然后长庚盘坐在地上。
“老家伙啊!长风和长德不知道去哪了,皇帝来了,所以我让他们自己逃命去了。当初你说过,一个乞丐在哪里都能顽强的生存下来,我把他们扔出去,不会怪我吧?你要是怪我的话,我下次不来了!”
长庚倒掉一杯酒,继续道:“我碰到了猥琐大叔,和你一样,我只知道你叫老家伙,我也只知道他叫猥琐大叔。他说你们是朋友,我就把你当成他朋友了,如果你们不是朋友的话,告诉我,我去给他下点泻药。”
“他说,你们是从北汉逃过来的,你还曾经是什么鸟蛋的兵部尚书。听起来蛮唬人的,至少我是被吓住了。听他说,今天是你的生辰,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得知,恭喜你,你死之后,还有人记住你生辰。而我,恐怕这辈子都没办法知道了。”
“不管怎么说,老家伙,生辰快乐!你养了我八年,我带了那两个小子七年,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走那么早,我还想与你下那一盘未完的棋,这一次我一定能胜,不用你让子。”
“南区现在已经不是三位大哥的天下,你当初的猜测对了。齐家果然没有放过南区这块大肥肉。时间你也猜对了,王龙象一走,齐家果然动手。真不知道你这脑子到底怎么长的,十年前就能猜到现在的情况,老家伙你可真是厉害啊!”
“这是你最喜欢的竹叶青,长风那小子像你,喜欢喝酒。这几年了,这是我们第一次单独交谈吧?趁着他们不在,我也爆爆他们的恶习。长德还是那么好色,似乎骨子里面带出来的,你看上的醉香楼的头牌,被这小子进去把内衣偷出来了!厉害吧?我有时候都怀疑,这小子最适合的工作,绝对不是乞丐,而是金手指!”
“我现在在南区也算有名号的人,懒人长庚就是说我呢!不过,我们三个私下的称呼,可不是这个,我是懒鬼,长风是酒鬼,长德当之无愧的是色鬼。不过,没有你沈爷的名头大,当年你的名号拿出去绝对能吓坏一大票人!”
“好了!酒也拿给你了,话也先说这么多,等到你忌日的时候,我再来。到时候如果长风和长德没有死的话,估计也会过来,这样的话就能见到他们了!当然也可能过两天就能见到,说不准,记得这是你的口头禅。再不走的话,估计我要被鬼给吃了,乱坟岗闹鬼的传说,您老人家也听过,不想我被鬼吓着吧?那么我就先走了哈!”
长庚东西也不收拾,反正都是把钱给了,拿不拿回去没什么区别,拿回去还浪费精力,他长庚才懒得拿呢!不得不说,有时候长庚还是蛮勤快的,但更多的时候,他还是懒的。
长出一口气,月亮已经出来,还在遥远的东天上挂着,清凉而温冷的月光洒下,把长庚本就瘦弱的身体,影子拖的更加瘦长。干瘪的小身板,长庚心里默念:“各位僵尸老爷,各位厉鬼大哥,看我这身板也没什么精气,您大人有大量,先放了我一马,等下次来个胖子您再动手。”
呜!呜!呜!
忽然的散发出几股寒冷而凄厉的风,声音如同野鬼哭嚎,不知道什么时候忽然在这乱坟岗上起了薄薄的雾气,月光依旧能够洒下,穿越雾气,照射长庚身上,阴冷的寒气从四面八方涌来。
长庚吞口唾沫,怎么也感觉今天晚上很不对头,似乎有什么怪异的事情要发生。想到这里,长庚连忙加快速度,即使城门关闭了,也要快点靠近城门那里,只有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敢在乱坟岗过夜的人,还没有出生,就算出生了,也还没出现在这里,即使出现在这里,长庚也感觉自己要被鬼吓死了。
第二十九章 大慈大悲剑
长庚从来没有想过,会有那么一天,自己能碰见鬼,真的,长庚从来没有想过。
如今,长庚敢想了,不就是鬼么,我还真碰见了,而且还不只一个。恩,如果非要给现在的情况描述一下的话,那就是万鬼聚会。
确实,如今的情况,当真称得上万鬼聚会。一个个平日隐藏在各个角落的鬼魂,不知道今日抽什么风。薄雾涌起时,风声呜咽,枯枝断痕,万鬼出笼。
长庚在薄雾中,瑟瑟发抖,看着周围雾中,半透明的人影,来来回回,像是在开一个盛大的聚会。没有僵尸,没有骷髅,只有单纯的鬼魂,有面目狰狞的厉鬼,也有看上去邻家女孩般的小鬼;有年老的病死鬼,也有年轻的断头鬼;有高傲的吸血鬼,也有鄙贱的饿死鬼。
乱坟岗向来不缺各色各样的尸体,当然也不缺各色各样的鬼魂,这里就像是一个被黑白无常抛弃接引的地方,各色鬼魂仿佛无法投胎,只能被困守乱坟岗。
“人类?”惊疑声音忽然从各个鬼魂中传出,然后所有的鬼,目光森然的看向长庚,眼神中有着迷惑,有着忿恨,有着遗憾,有着羡慕,有着凌厉,不一而足。看见人类出现在乱坟岗,鬼魂们无一不是惊讶,太阳落山之后,敢逗留乱坟岗不走,胆子无疑很大。
“各位!我只是来的有些晚,没回去罢了!咱能不能先放了我这次?”长庚立即跪在地上对四周道,这时候不是怕丢面子的时候。长庚感觉自己没有尿裤子,已经是非常大胆,回去足以跟小胖子吹半天,前提是他还能活着回去。
无论在普通人的口中,还是在修士口中,鬼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鬼魂活在世界上唯一的任务,就是吸人阳气,然后修炼五百年。如果阳气足够多,那么修炼的年数就可以减少很多,这样或许只需要百年时光,就能产生人体,到时候阳光都难以杀死鬼魂,一般的法器也很难对鬼魂造成伤害。
“处男!”一个浓妆艳抹的女鬼,在长庚身边闻了一圈之后,做下非常肯定的判断。看着这个女鬼,长庚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妓女死亡变成,也唯有妓院的妓女们死亡,才会有这样的模样,其他人还真出不来浓妆艳抹的恶俗装扮。
“哇哈哈!这么说,阳气够足了?这回我们怎么也能分点汤吧?”一个吊死鬼伸着长长的舌头,飘在空中,不怀好意的看着长庚,就想看一盘大餐。
长庚小眼睛扫视一番,发现没有遇到传闻中的那些好鬼,一个个的看着他都想吸他的阳气,根本不想让他活。于是,长庚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束手站立。
“这盘菜想干什么?”有个全身浮肿的溺死鬼夸张的问道,“难不成想让我们吸了他,然后变成鬼来跟我们拼命?哦!这个无知的看上去小和尚的人呐,从他身上没有感觉到半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