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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孽缘千里 黑马-第8部分

小说: 孽缘千里 黑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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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明一扬脖调干杯中的酒,甩掉铁架子一样的德国名牌西装杀进人群中,跟在吕峰身后一把一式地效颦,扭、缩、提胯、蹦、旋、张牙舞爪。“第七不许调戏妇女们/流氓习气坚决要除掉……”
    “大明,你这样才显得年轻!”吕峰在他耳边大叫。
    李大明飘飘扬扬地跳着,那种醉态舞姿很可笑。突然,他做了一个引体向上的动作,足尖像跳芭蕾一样踮起,随后就砰然倒地,烂泥一般瘫软。“遵守纪律人人要自觉/互相监督切莫违犯了……”
    “这小子醉了,咱们的教授这么不经折腾。”
    “他这人身子骨儿太虚。”
    “坏正常,有病吧?“
    吕峰和文海抬了李大明到沙发上,给他解了领带。李大明睁开眼:“不好意思,我没事儿,大伙儿接着闹吧。”
    “走,吕峰,坐我的车,送大明回家吧。”文海说。
    冯志永过来说: “就有劳你们二位 大明,明天我和鸣鸣去看你,好好休息一下就会好。”
    一个冷艳的女人正在二楼阴影处盯着他们。
    文海开着车,吕峰扶着大明坐在后面,“奥迪”在冷清宽敞的大街上飞驰。
    “咱这小地方儿,这几年变化真大,当年这边是一片农田。”
    吕峰说。
    “可不,我每次来找爹,都是从这块地边上过,来回一走就是八十里。”文海说。
    “那会儿,在你眼里这儿可大了吧?”
    “可不。以后满天飞,可印象最深的还是小时候进城的样子,什么东京悉尼香港,都一样,连北京都记不太准哪儿是哪儿。”
    “还是第一个梦最美,是吧?”
    “没错,小时候能让我进城来就像一步登天 我说吕峰,什么时候事业干大了,别忘了回来开个分公司,不能白让家乡养活你十八年呢。”
    说笑间车就开到了李大明家门口。
    “天啊, ”文海说,“怎么延寿里更破 这门楼儿怎么又矮又烂?我住大明家时,这个高台阶儿、大门楼儿可壮观 ”
    “你那会儿还是个乡下土小子呢,”李大明迷迷瞪瞪地起身说,‘你们别扶我了,我自个儿过去得了,省得吓死我老娘。““改天我再来看大姑。”文海说。
    他们跟在大明身后,穿过一人宽的曲曲弯弯通道,进了院子。直到看着大明家亮了灯,听到他和家人说话这才出来。
    “走,我送你回家,又乔迁哪儿去 ”
    “算了,”吕峰说,“我今天不想回去。”
    “那咱回‘绿川’,到我房间去聊个通宵吧。”文海说。
    “不了,我明天去山东,今天想一个人逛逛这城。回来好几次了,愣是没好好儿走走看看。”
    “你疯了,大半夜的,找死 ”
    “真的,文海,你不懂,我对北河比你有感情。条条胡同我都熟,小时候绕世界疯跑过,今天好好复习一遍。明儿就走。咱们这就再见吧,没想到在这儿碰上你,好缘分儿
  ”
    “干嘛急着走?明天跟我下乡,去看看我的公司嘛。我们乡下跟以前大不一样这城里找不出一家我那么漂亮的厂子。”
    吕峰摇摇头:“下回吧。文海,我总替你担心,你的台湾傻表舅打不开国际市场。”
    “那我就办成内销的,中国大陆这么大,我这天然果酱果露会销不出去?你一定要帮我打开南方市场,咱们南北齐下手,把家乡的东西扬名天下,省得人家一说咱这地方就是满地狗腿子,专出听差的,咱得让家乡的名声在咱这一代手里改变改变。”
    “你别用这个激我,行不行关键看你产品质量 我可是只认钱,一分钱一分货,货不行,砸我牌子,再有乡情也白搭。”
    “冲你这话我早晚把分公司办到深圳去!”
    “拉倒吧,深圳有咱家乡这么优质的水?有这么好的草每山植大枣儿?你还是让我代销吧,当你的南方总代理。”
    “唉!咱们考上了外头的大学那阵儿,为永远逃出了一个小地方而欢欣鼓舞。
    后来我想通过电视让咱家乡杨扬名,你是想写书这么干,都不行。”
    “可不, ”吕峰嘿嘿笑着说,“写咱家乡的书还少 从抗日的到打国民党的,一大串儿。可给人的印象却是老土!我再写一本,不过是再加深这种印象。”
    “得来实在的,经济发达了,比你一本抗日小说强。”
    “那不算完,早晚我得回来办家出版社。”
    “臭文人本性难移。国家不准私人办出版社。”
    “唉,文人下海跟妓女从良一样不自在呀。太晚了,你回宾馆吧,我自个儿逛逛。”
    “真浪漫,寒夜独行客,整个城市就你独醒,它就属于你回到深圳给我打电话!“
    目送着文海开车到胡同口,车猛然又停下,文海打开车门,探出头,又向吕峰挥挥手:“真要逛 ”
    “真的,”吕峰回答。
    “那就真再见了!”文海钻进车中开走
    吕峰在那一刻心中“突”地热了一下,眼睛也有些发烫。知道自己又被感动了,随之嘲笑自己。“还是文海这样饱经磨难的乡下孩子实诚。”吕峰喃喃着向胡同外的西大街走去。那是北河最长最繁华的一条街,一千年前的宋代淳化年间这城起源于此。
    它地势最高,像一条长长的龙脊,没了这条长街,北河就像没了脊梁骨。他打算用自己的脚去丈量这座生长于斯的古城,不过今天他是客。倒是文海这个乡下人今天成了这个城市的全人,为这个城市添着光彩。而小时候这个城市排挤他,给他的净是屈辱。
    连他考大学前来城里听辅导课,后妈和弟弟们都不容他住在家中,他又只好轮流住在李大明和吕峰家。考上北京的大学了,后妈换了一副嘴脸,请他去家里,他从来也不去。一到冬天他就拉一小车红薯进城,给吕峰和李大明家各分一半。那朴实的样子吕峰仍记忆犹新。跟文海比,吕峰总觉自己过于尖刻,过于玩世不恭。他真想追到文海住的地方,告诉他也想回家乡来干番事业。
    可理智阻止了他这样做。“别他妈事事儿的,你永远是个流浪者。”他告诫自己。
    北河最古老的街就在眼前。
    就在自己的家乡流浪一阵子吧。
    这时他耳畔响起了刘芳唱的那首歌,他几乎让刘芳唱得落下泪来。
    孽缘千里是命运的安排,爱一千次错一千次,只把千般温情留给瞬间。
    让冷雨潇潇,任泪水涟涟……
    多么悲凉的歌。是什么孽缘让自己千里迢迢远走他乡不归?
    为什么身在家乡却老有一种异乡的感觉?
    独在故乡为异客。吕峰怆然地拉起大衣领子,向前走去。眼睛隐隐发胀发酸。
    这条悠长的街,大平原上的高高脊梁,一千多年前这里一片苍茫,清溪荡荡的时候,人们发现了这条隆起的脊椎骨,相信它是一条巨蟒的脊梁,就依傍上了它,在它两侧一字排开了房屋,建成了一条街。到民国最繁华的时候,这里已是官府商家酒肆青楼西洋楼宇书店当铺林立的十里洋场。这里的风水最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大水几乎淹了全城,可到了卫上坡就再也漫不上来,这条龙脊傲然蔑视着洪水,如方舟的大桁。走在它上面,仿佛脚下踩着几千页的史书,那阵阵回声似乎极其悠长。
    第二章 孽缘
    又要过年。
    过了这个年, 再过几个月你就六十岁
  六十,六十年,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仔仔细细地让这大半辈子过过眼。闭上眼,你似乎是在空中看着自己的肉体躺在屋里沉思。这景象又似乎是早就有过的。
    人经常这样,突然会发现自己的现在其实早在以前哪个时刻出现过,一时分不清过去、现在和未来,也分不清有几个自己存在。或许你是一缕出壳的灵魂在俯视自己无魂的肉体。或许,所谓生命不过是某种超自然的现象,一切都被什么安排好了,有一种神的密码在操纵着,让它渐渐像一场戏展开,忽然有一天你在这个超自然的密码键上碰错了一下,屏幕上就演示出了未来你的某一天,它稍纵即逝,程序又恢复了正常,但你却无法忘记你过去偶然看到的今天这一幕,与今天别无二致。
    是的,你在自己最春风得意的时候,就看到过自己这样安安静静地躺在病榻上痛心疾首地回忆忏悔祈祷。不,你不想就这样谴责自己,在忏悔中死去,你只求公正的上帝做出裁决,只希望那些不幸的学生过得比你好。这样的良心债不是你一个人欠下的,甚至不是你欠的,你不过是个可怜的演员,是个角色演员,出色地扮演了一个可悲可鄙的角色。
  比你更出色的演员多的是,谁又像你这样苦苦忏悔 不过都是提线木偶罢了!凭什么一个可诅咒的时代过去后一个个都事后聪明地把自己洗得一干二净?
    凭什么受了点苦的人事后都会千方百计夸大自己的痛苦以示自己曾经是先知?
    没必要,没必要,没必要这样折磨自己的心。
    一个时代迅速代替另一个时代,拼着命流着血杀出跑道发现无路可走后又退回来在跑道上追着一个虚无飘渺的目标,灵魂上那件“皇帝的新衣”终于褪去,人人变得赤裸如初。挣扎了几十年,却原来是用一件无形的“皇帝的新衣”欺骗自己。
    淮一的成功是脱去了它。你为这件皇帝新衣扒了一层皮,换了一腔子血,而那些无辜的学生却跟着你饱尝了苦果。你换了皮,可他们他们在十六岁的花季上没能开花,误了花期,在三十二岁的第二个花季里他们开出的是残花败叶。
    你说服自己,如果那时你不当他们的班主任,也许会有个更坏的班主任。即使没有更坏的班主任,那个时代他们也注定没有花季。在整个国家都披着“皇帝新衣”
    的时候, 任何事都可能发生。你的心可以平静
  再说,他们并没谴责你,没有。相反,他们给你和你的学校捐了一大笔款,供你的校办产业兴旺发达起来,让老师们多发几个奖金。或许这比谴责你更教你难过。这个学校,他们只在这里上了三年学,学校没给他们什么,有的只是痛苦的回忆,可他们十六年后却回来如此报答母校。
    真想见他们一面,作被这个念头折磨得发疯。可你深深觉得没脸见他们,见到他们,怎么去请求他们的宽恕?他们一定长得很高很大,一定认不出他们你瑟瑟地起床,拿出那本照相簿,翻开,那第一页上发了黄的黑白照片上是五十九个呼之欲出的孩子。
    那是1975年一个晴好的天,蓝得透亮的天,背后是金海一样的麦田。那个时候的中学生真叫纯朴,一式的小平头、小辫子,男孩子全是穿蓝的军绿的衣裤,女孩子也是一身蓝一身军绿。夏天里讲究点,不过是穿一件朴素的小花布衬衫,很少有人穿裙子。这张照片是全班人在农村拔麦子时照的。似乎还能闻到大家身上的汗味,还能看到孩子们嫩嫩的手上磨出的水泡,还能闻到大家从家里带来的午饭香。再看看你,十六年一晃而过,你却变得与那时判若两人那会儿不过四十几岁,似乎跟二十年前大学毕业时没什么两样,小分头,白衬衫,一双布鞋,一脸的朝气。当年意气风发地回国来上大学,一回来就剃掉了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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