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梦幻-第3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酒已是如此珍稀昂贵,我真怀疑要是当时我一口喝下葫芦中的酒,恐怕就会头脑发热,趁着酒劲冲到东海花果山去挑战美猴王了。
6月8日,几天来头一次超过凌晨5:00才起床。为什么?昨晚上作梦,梦见自己躺在金币堆上,那么多金灿灿的钱币,我数啊数啊,怎么也数不完,如此美梦,自然是舍不得醒来了。唉,谁叫我以前玩网游从来没赚到过这么多钱,这次是要破记录喽!
哼着小曲戴上头盔,登陆游戏,习惯性地看看排名,哗?兽人老兄26了耶,牛啊!嗯嗯嗯,我不能得意就忘形,还得多努力才是。我杀、我砍、我刺!555,现在升一级要480万经验,砍到中午,还差100多万啊!
中午吃了饭过后继续,下午终于又升了一级,嘎嘎,还差两级就可以穿暗金铠甲了!
回城,咦?这是什么意思?回城点的上方升起一个大气球,下面挂着一个条幅:本城将于本周拍卖会上拍卖首次玩家举办的猴儿酒拍卖会之参拍号码牌,欲购者从速!
昏,念起来真拗口,看意思奸商是打算撇开系统拍卖会,自行举办一次猴儿酒拍卖,嗯,梦幻中好像有相关规定,是允许这么作的,不过手续极其繁琐,还要申请场地什么的,我不是经营路线玩家,也未曾留意,但这样做耗资不菲,不要到时候亏本啊!不过奸商这么做必有他的道理,我对他的能力还是绝对放心的,就随便他怎么运作吧。
恰在这时,奸商M我:“血,鱼儿上钩了,我约了他晚上8:00在太白酒楼详谈,你知该怎么作了?”
哈,这还有不明白的?联系上阿伟,吩咐他如此如此,我施施然修炼骑术去也,就等时间到,我倒要看看这名小贼是何方神圣,敢在我这梦幻第一高手太岁头上动土!
PS:这一章字数少了点,作为第一卷的结束章,留下很多精彩的悬疑。呵呵,大家是不是很期待第二卷的到来呢?
第一卷当中,有很多公式、数字和设定,读起来枯燥,许多朋友都提出这个问题。一位鸿沙朋友的评价比较中肯而经典。确实,到目前为止,本书还在搭框架呢,不过从最近两章大家应该看出,小说逐渐转入了情节描写、人物刻画的阶段。从第二卷起,更多的人物将跃然纸上……哦,不,是电脑屏幕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将趋于复杂,主角的成长也将淡化练级方面的过程,有趣的游戏任务将被引入,另外女主角会在这一卷中登场哦~~~让我们一起来继续零度梦幻的游戏吧!
此外,拜托大家不要再催稿了,我想我的更新速度已经不算慢了,半个月12W字,很辛苦的说!灵感也不是每时每刻都有的,请大家体谅下哈!
预告:第二卷第一章:晚星登场!当当当当~~~~神秘的盗贼终于露面了,会是怎样一个人物呢?会有什么样的性格呢?呵呵,主角和晚星的故事精彩而有趣,不容错过!
好书尽在 。。
第二卷 第一章 晚星登场!
(起4I点4I中4I文4I网更新时间:2004…6…16 23:50:00 本章字数:3028)
第一章:晚星登场!
8:00还差几分,我便等在奸商预定的包厢之外,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藏好身形,盯着走廊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哼哼,只要谁推门进去,那嫌疑就大了!
小偷没看到,美女却欣赏了不少,啧啧,尤其是精灵族的女孩,额外有10%的容貌修正,女孩子还有不会打扮的?平时普普通通,只要眉梢眼角、嘴形轮廓略加改动,呵呵,立刻丑小鸭变天鹅,偶尔看见一两个外貌普通的,多半现实中就太恐龙了,怎么整容也就那样了。
哗!她是谁?极品美媚呀!完美无暇的精致脸庞,吹弹可破的白嫩肌肤,一双灵动流波的美丽眼睛,外加小巧挺拔的琼鼻,在在显示出她飞扬跳脱的个性,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尤其难得的她是人族,就算进行了最大10%的外貌修正,现实中的她也绝对是顶级美女!嗯嗯?她干嘛呢?啊?!在敲门?奸商出来开门,招呼她进去了!
可怒也!这女孩从外表看起来绝对不超过18岁,还未成年,竟然学着作贼?噢,不不不,我太武断了,刚才忘记用凝视,也不知道她的职业,未必她就是盗贼呢,也许是她同伙干的,派她来联系;又或者她是从盗贼手上买走了青瞳戒指。
突然奸商发来密语:“血,就是这个漂亮女孩,我假装不相信她能打到那么好的装备,她承认了是她偷到的青瞳戒指。我乘机表示不愿意惹麻烦,不收赃物,好,不说了,她要出来了。”
门开了,女孩蹶着小嘴,满脸郁怒地走了出来。嘿嘿,先用个凝视看看你的资料吧。
我眼中闪过一抹光芒,哈,有了:
姓名:千千晚星
种族:人族
职业:盗贼
等级:21
HP:450±50
物攻:180±20
物防:85±15
魔攻:120±20
魔防:60±15
MP:500±50
呵呵,等级高就是好啊,基本上一眼扫过,对方的什么底细都清楚了。虽然使用凝视时被观察者也会有所察觉,但我选的位置好,她如果不是留心查看根本看不见我;而她这样出色的女孩子,一定有不少其他人也在观察她吧,或许她已经习惯了,一点也没有理会,直接向外走去。
我立刻呼叫阿伟:“阿伟,注意,目标出来了,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人族盗贼,嗯,你看见女孩出去就用天眼观察,她等级比你低,你能看到她名字的,叫千千晚星,注意不要跟丢了,小心不要被发现。看见她了?呵呵,你说得没错,那么漂亮的确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呢,OK,随时报告她的方位。”
因为那盗贼一定认识我的样子,我亲自跟踪很容易被发现,所以我之前通知了阿伟请他帮忙,埋伏在酒搂大门对面,由他负责跟踪。
根据阿伟的报告,千千晚星在城里买了药品,修好装备,似乎准备出城练级。
哈哈哈哈,天助我也,我就等着你出城呢,不然费那么大劲跟踪你干嘛?在城里恶意PK杀人,惩罚特别严重,城外就不一样了,杀个人也就增加一定的罪恶值而已。我还从没PK过呢,第一次杀人增加的罪恶值怎么也够不上被列为罪犯的。
西城外,女孩正在一边赶路一边生气:哼,好不容易从那家伙身上弄到个极品装备,又正好听说有人愿意用猴儿酒换高级弓箭手戒指,正在欢喜呢,猴儿酒对自己帮助可大了!没想到那个死奸商竟然说什么不收赃物!我这算什么赃物?他欠我的帐还没还清呢,我跟他没完!下次还要偷他的,把他偷成穷光蛋!
突然身后响起马蹄声,晚星回头一看,一匹神骏的黑马急驰而来!
“不好!是他来了!呀!对了,什么猴儿酒换装备,分明是串通好的陷阱!哎,我怎么这么笨会上当呢?”
实际上能如此快反应过来,这女孩可说是聪明之极了,只是社会经验欠缺了一点而已,否则事前就该有所怀疑。
这次为了追这位美女盗贼,我是轻装简行,负重还不到100,因此黑王速度奇快,眨眼间便已来到女孩身边。
我翻身下马,保持着绅士的礼节,微笑着行了一个骑士礼道:“美丽的小姐,你好!见到你,我真的非常高兴!”
千千晚星柳眉一竖,似乎想发火,突然眼珠一转,露出一个狡诘的笑容道:“这位骑士先生,我可不认识你噢?拦住一位陌生女子的去路,可是非常无礼啊!”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我微叹摇头。
“什么贼不贼的,你说话可真难听。人家不要理你了。”晚星说着嘟起了红艳艳的小嘴,一副委屈的模样,那样儿真是惹人怜爱,我差点就一失神不想追究她偷盗的事了。嗯,还好我不是那种见了美女就没魂儿了的人。
“千千晚星,21级人族盗贼,我没说错吧?真是一个美丽的名字。名好,人更美,而且聪明……不要动!”
一看见女孩手里翻出一个卷轴,我就知道她要逃跑,而且盗贼有很恶毒的一招,逃走之前说不定还要在你身上偷一把呢!
嗜血妖枪斜指向千千晚星,我冷冷道:“使用回城卷,咒语发动需要三秒时间,我此枪一出,一招便能秒杀你,你信也不信?”
果然她的动作立刻僵住,她知道我这梦幻第一高手说出来的绝非大话。
“晚星小姐,聪明慧黠如你,应该知晓我的来意,我只是想拿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而已。”
“你放…你…你胡说!”女孩一下涨红了脸,脏话几乎脱口而出,话到嘴边才觉不雅而改口,不过现在这个年代一般女孩哪会在意这些小节?可见她平时一定受到良好的教育。
“哼,什么是属于你的?好不要脸。就是你那个帐号,本来也是属于我的!”
“啊?!!”我吃惊得张大了嘴,我的帐号……原本是属于她的?
“哼,那个帐号,本来是爷爷答应送我的生日礼物,零度梦幻的第一个帐号!奖励了5点额外属性、5点幸运、5点魅力,要不是这个帐号,你能混到梦幻等级排行第一?你能打出这么多好装备?”
汗,她的话虽然尖刻,但某个程度来说也是事实。
“爷爷把答应了送我的号转送给你,害我迟了三天进游戏不说,现在这个号和NO。1根本没法比啦!升级什么的都要慢多了,这都是你害的,你…你…你还想杀我……呜……爷爷看错你了,你不是个好人……”说着说着,女孩竟哭起来了。我顿时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办好,唉,从来没交过女朋友,女性朋友中也没有这样性格的,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应付呀!
我赶紧收起嗜血妖枪,急得抓耳挠腮道:“这个…晚星小姐…我不是这个意思…嗯,我是说…唉呀,那个…你先别哭好不好……”
正当我结结巴巴的时候,千千晚星突然脸一板,白玉般的小手一伸,一道微光闪过,系统提示:警告,你被玩家千千晚星盗窃;警告,你被玩家千千晚星盗窃。
啊???
我还没反应过来,晚星身上白光一闪,她使用了回城卷!同时传来她娇美的声音:“哼,这次本小姐失手,便宜你了。下次咱们走着瞧。”
白光消失,晚星也不见了。我还愣在那里,不过,就算我及时反应,愿不愿意出手且不论,但枪都收起来了,也很难秒杀她吧?
靠,翻脸比翻书还快,难道这就是女孩子?男人永远也无法看懂的女孩子?
唉,真是一个头两个大啊,没想到李总送我的号,竟然本是送他孙女的,这小妮子如此难缠,动作如此迅速,哪里像个菜鸟了?再说就看李总的面子上,无论她偷了我什么,我也不能拿她怎么样啊?今后有的我头痛了!
PS:大家有没有想到情节会是如此发展呢?呵呵,透露一个小秘密,千千晚星,是本小说中的四大美女之一哦~~~
好书尽在 。。
第二卷 第二章 奸商的大生意
(起3L点3L中3L文3L网更新时间:2004…6…17 23:57:00 本章字数:3311)
第二章:奸商的大生意
PS:
我晕,楼下的几位是什么逻辑呀?假如一个人对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