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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暗恋的记忆-第2部分

小说: 暗恋的记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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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抓着她的手,低头轻轻搽着,突然抬起头,看到她正望着我,这时,她的脸红了,像苹果一样,我们四目相对,我的脸也红了,在那个时刻,我心中积存了许久的话语就要脱口而出了。这时,敲门声惊醒了我,世上就真有这么巧的事。我赶忙把雯的手放了,开门一看,进来的是校长,在后来我无数次的在心里骂过校长,也诅咒他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刻进来呢。校长进来后,说了一些关心我们的话,让我们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帮忙,我应诺着,送他出去后,回来就正好结束了播音。

  那个晚上我没有睡觉,我想了很多,最终我还是决定把这份爱藏在心里,学校是不许谈恋爱的,我怕害了她,况且毕竟我只有17岁,我没有能力承担一份恋情,我也无法向她承诺什么,当然也许我是害怕遭到拒绝。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我像往常一样每天关注着她,但离别的那一天还是来了。毕业的最后一天,我躺在屋里的床上,思来想去,突然“腾”的一声,我坐了起来,我决定在这最后的时刻,跟她说出我一直想说的话,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我不会后悔。我急忙的来到女生宿舍门口,刚好碰到她的好友,我问道:“雯在上面吗?

  “她爸妈早上就把她接走了,去她老家上海去了。”

  我心中一阵绞痛,连谢谢都没说就走了。那晚同学聚餐,我喝了很多酒,大醉。

  机会从不等待,靠自己决定。我放弃了无数次的机会,当我想要把握最后一次机会的时候,上天决定对我进行惩罚,它把最后一次机会给抹杀了。

  两年以后,我在北京,突然从朋友那知道她的号码,我激动的播了过去,电话那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喂,哪位?”

  “好啊,我是翔。”

  “哈,是你啊,两年不见了,一直不知道你的消息,以前你给我留的你们家电话号码,怎么打不通啊,现在在哪呢?”

  “在北京呢,我家搬了,电话改了,你还好吗?”

  “挺好的,在这边上班呢,找女朋友了吧!”

  “没,还早着呢!你有男朋友了吗?”

  “当然有拉,我这么大的魅力。”

  “呵呵,那恭喜了,什么时候你回家,我请你们吃饭。”我不知道当时我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有没有变。

  “好啊,不过我们家现在搬到这里来了,因为我爸妈都是这里人,亲戚都在这。抚州已经没有什么亲戚,不怎么会回去了,什么时候你来上海,来找我啊。”

  “恩,那好吧。啊,我有一句话憋在心里很久了,想跟你说。”

  “什么话啊,说吧,老搭档了!”

  “恩,我喜欢你,一直都很喜欢你,现在还忘不了你。”

  “呵呵,是吗?哦,我现在在办公室,有点事要做,有空我给你打电话吧。”

  “哦,那不打扰了,你忙吧,有空我跟你打电话,拜拜。”

  “拜拜”她挂断了电话!

  五年了,我没有再见过她,只是极少的通过两次电话,每次都是寒暄问候。

  五年了,我已经从一个18岁的纯真少年变成了23岁的流氓青年。

  五年了,她已经成了我美好的回忆,我也有过新的恋情。

  五年后我期待着又一个五年!

   

 

正文 第二章:别了,今夜
(更新时间:2006…3…7 13:39:00  本章字数:301)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挥手,告别昔日的好友。

  那美丽的小妤,是生命中的精灵;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不喜言语的wuhao,默默的撑起一片天空;

  在浓情的包子铺里,我甘心做一世南侠!

  那飘逸的白衣素素,不是凡人,

  是天上彩虹仙子落入人间,要编织那七彩的梦。

  寻梦?离开京都,向丹顶鹤的故乡漫溯,

  愿用满身的豪情,创一番事业。

  我不想悲伤,笑容是别离的需要;

  争吵也为我停止,快乐是今晚的包子铺。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留下了飞刀,却不带走一个MM。

   

 

正文 第三章:热血杀手
(更新时间:2006…3…7 13:41:00  本章字数:17145)

  (一)

  我是一个杀手,很多人都以为当今的社会,杀手这个职业已经萧条了,更以为杀手已经稀有的如华南虎一样濒危了。

  但你们不知道的是,其实杀手这个职业和几千年前一样的繁荣。杀手往往都善于伪装自己,我们经常有一个表面的职业做为掩饰,也许每天早上在你门口卖早点的那对中年夫妇,也许经常替你理发的那个小平头,也许还有很多也许,他们都有可能是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杀手,而我却开了一间小小的书店。

  我是一个孤儿,从小是被亲戚和邻居抚养长大的,当看到同年人都背着书包去上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和他们的不一样,而我要走的路也将和他们不一样。于是,十二岁的我终于离开了家乡来到了这个繁华的都市,我什么都不会,只是跟着村里的人在私塾里读过一些书,刚开始我想找活干,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谁敢雇你干活。为了填饱肚子,我做过乞丐,做过小偷,直到我认识了他。

  他叫老五,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其实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他对这个城市的熟悉,就像熟悉自己的五个手指一样。他从十八岁起就是一个杀手,在他手下死过的人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了,当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因为一次意外的失手,而导致右手永远的残废。他不想这样年轻就成为一个废人,于是他在这个城市各个阴暗的角落里寻找着能代替他那只右手的人。

  当他见到我的时候,他的眼睛一亮,因为我的个子不高,相貌平常,是那种最适合做杀手的体型。而当我快速的从一对年轻的夫妇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夹的时候,他笑了。很自然的,无家可归的我从那天开始起就跟着他,也从那天开始,他就教我应该怎样做一个杀手,我练的尤其刻苦,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没有达到他的要求,那么我又将回到过去没饭吃、没床睡的地步。

  六年的苦练,我终于成为了一个合格的杀手,从老五的眼神里我可以看出,他是非常满意的。我十八岁生日那天,老五给我买了一个蛋糕,我让他一起吃,他说不了,这是专门买给你的,于是,他看着我把蛋糕吃完,接着,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装着的东西,说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开心的要死,因为,那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当我迫不及待打开袋子的时候,我傻了,那是一把手枪,是一把真枪。老五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一个杀手,这把枪是我特意为你挑选的,只能装六颗子弹,一个杀手只需要六颗子弹,没有失败,只能成功。我拿着枪,没有任何表情,老五什么话都没说,就出去了,他知道这个时候需要让我单独的待一会。

  六年了,我做杀手已经有了六年时光,六年来我从来没有失手,我也和当初的老五一样,不记得自己到底杀过多少人,我只知道我替老五赚了很多钱。本来老五是不同意我开书店的,他说杀手越隐蔽越好,怎能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而我跟他说,我不在你身边,这样你不就安全了,他点了点头,也就没有反对。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坐在自己的书店里看书,而每当我收到蓝玫瑰的时候,就是我开始杀人的时候。

  (二)

  也许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天,那天是七月初七,中国的情人节。一个杀手会有很多女人,但绝对不会有一个情人,所以没有杀手会去过情人节的。

  那天,雨下的很大,我想也许是牛郎和织女一年没见,激动的都流下了热泪。老五估计也在今天陪他的老婆去哪浪漫了,无暇接活,所以没有派人送来蓝玫瑰。

  我的书店名叫“听雨看书”,倒正合了今日的情景。小时候我的梦想就是能有一间装满了书的房间,那时候生活过的很苦,经常吃不饱饭,每当得到一本书看的时候,心就热血沸腾,那时候就觉得,书能温暖人心。没想到,长大了,我却做了一个冷血杀手。正如某个人所说的,人就是生活在矛盾之中。

  我的书店并不大,不过四、五十平米,十几个柜子,全都摆满了书。我在大门的边上摆了一张桌子,一张椅子,我总是坐在椅子上,把脚放在桌子上看书,我觉得这样显得很自在。桌子的左角,放着一包香烟和一杯咖啡,那是我看累了休息时的必需品。我最喜欢看的两本书,一个是三国演义,我总想如果我生在那金戈铁马的时代,那我必是一个百站百胜如赵云一般的人物,另一个是平凡的世界,我总是随着主人公在艰苦的劳动中寻找着自己,可当我找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是一个杀手。

  情人节的黄昏,天还在下着雨,我的书店没有一个顾客。我懒散的喝完了咖啡,抽完了一根烟,放下书本,闭目养神。

  突然感觉有一道白光闪过,我睁开眼睛,看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空手从雨幕中跑了进来,她穿着一身洁白的裙子,只是全身都被雨水给打湿了。她进来后,理了理披肩的长发,大大的眼睛往四周看了看,然后开口问道:“你是老板?”声音很柔和,听起来很舒服。

  我笑着点了点头,问道:“要不要来杯咖啡,情人节免费赠送。”

  女孩子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喝咖啡,晚上会睡不着觉的。”女孩犹豫了一下还是不好意思的说道:“其实,你不用这么客气,我不是来买书的,实在是雨太大,我身上又没带钱,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看到你的书店名,想想老板应该是一个好人,会让我暂时的躲避一下。”

  我继续微笑着说道:“情人佳节,双双对对,你我却同病相怜,当然要互相体谅拉。你可以在这里等到雨停,我给你倒杯开水。”

  女孩子也终于露出了笑容:“那太谢谢你了,这鬼天气,不知道什么时候雨才会停。”“哈啾!”女孩像是感冒了。

  我给她倒了杯白开水,说道:“你好象感冒了。”

  女孩接过白开水,喝了几口,说道:“没事,我身体好着呢。”接着,女孩看了看我问道:“我能看看书吗?”

  我耸了耸肩,笑着说道:“当然可以,听雨看书吗,早就写好了的。”

  女孩往书柜走去,这里看看,那里看看,就是没有拿出一本书。

  我急忙问道:“喜欢看什么书,我帮你找。”

  女孩回过头来,笑着说道:“听说钱钟书的围城很不错,一直没看过,想看一看。”

  “情感类,第四行第八本就是。”

  女孩惊讶的按我说的找到了围城,说道:“哇,你这么厉害啊,这里每本书你都知道在哪?”

  我自信的点点头,笑道:“差不多吧。”

  女孩拿起了书,随手翻开来看。

  我用职业眼光打量起她来:个子不高,身材不错,长的不能说非常漂亮,但是很耐看,一身裙子,做工十分精细,价值不菲。一看动作,说话,绝对是大家闺秀,想是趁家人不注意,跑出来玩的,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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