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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穿越你大爷的!-第3部分

小说: 穿越你大爷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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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海记得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脑海里浮现出的是超级娘炮——大红大紫的花衣裳,笑声银铃,眼线把眼睛足足画大一倍,两坨腮红高挂,兰花指轻捏羽扇,往嘴角一掩,声音尖细如太监,一跺脚一扭身:讨厌啦!

救命嗷嗷!!

不过好在,回应这个名字站出来的,是一个一身黑色锦衣,外罩深色长袍,全身素色,只腰带翠玉,黑发用精致发冠高高竖起,露出的脸俊朗非凡,半点没有娘炮影子。

他又好奇问了一遍,才知不是“装素颜”而是“庄夙颜”。

字与字的不同,即便谐音,还是让人看出千万差别。夙颜听着果然气派许多!

因为是王师,据说是都城专门辅佐主公的重臣,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所以胡小海起初不敢怠慢,几乎对方说什么就听什么。

可即便这样,那人对自己依然永远不满。

他看向自己的眸子里总是带着若有若无的嫌弃,仿佛自己是个障碍,恨不得除之后快。

因着这个原由,他又脑补了一场夺位之战,难道他是绝对的反派?可这又说不通,不说玦王都只能由皇室近亲握权,并且是世代相传,外人绝不可能有插足机会,否则就是毫无疑问的篡位之争;而且就身旁小厮石榴(好好一骚年你叫什么石榴啊!)透露,这位王师曾经就是上任主公心腹,对玦王都只有绝对的效忠,并无其他之心。

“王师可是大好人,亏了他,在主公不在的这几年,玦王都还能好好的,三大世家也一直很尊敬他。”

石榴当时是一脸的崇拜之情,可落在胡小海眼里,真真不是滋味。

什么大好人……

大好人会一天不下十次的对自己说:“你连这个也不认得?”或者“你连这个也不知道?”或者“你今日又搞砸了什么?”

你!大!爷!的!

挑战少主权威!你信不信老子分分钟抄你全家啊!!

但这个只能想想而已。

虽然一被这人遇到就没好事没好话,好像自己除了吃喝拉撒就没有其他功能了——事实上也许就是如此。

但是胡小海身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心还是毫不例外的被狠狠刺伤!

所以他决定反击!决定做一个“进击的少主”!

但事实上——

十五天前,他想练字,好不容易写出一个自认为满意的“我”来,却被一众臣子以复杂的眼光看着。

白胡子老头最是忠心耿耿,笑眯眯点头,“这幅画真好看!敢问少主,这是画的何物?”

“……”胡小海动了动喉咙,“我。”

“……”白胡子老头眨巴眼,“少主不要说笑了,这怎么看也不像‘少主’啊。”

鼻子眼睛在哪里?别说鼻子眼睛,脸在哪里??

胡小海冷静地放下笔,伸手指了指自己,“这不是画,这是字,是‘我’字。”

“……”满屋寂静。

只有庄夙颜突然笑了一声。

那一声极轻,但听在胡小海耳里,不下于惊雷。

白胡子老头无奈道:“臣知道少主不识得字……唉,无妨,臣会派专人教导少主。”

胡小海疯了,指着那字道:“这不是‘我’字是个啥?!”

“恕臣才疏学浅,当真不认识这个字……”白胡子老头拿过笔,道了声恕罪,手起笔落在纸上龙飞凤舞写出个字来。

胡小海好想咆哮——卧勒个大槽这才是画画吧!!这绝逼是在画画!!

可白胡子老头镇定道:“少主请看,这才是‘我’字。”

“……”我你全家!!!!!

搞清楚这个世界和自己的世界虽然说话都听得懂,但在文字表达上完全差在抽象思维上了,他只得放弃练字,改为其他。

于是十天前,他装模作样拿起古博架上一只白玉雕的小猫,细细研究一番,在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了一下关于玉的发展史。

当然,他知道这个世界的历史和自己的不同,所以省略大部分,只说小部分,还挑拣了一些玉器的故事来说道。

结果……迎接他的又是众人复杂的目光。

胡小海呆滞道:“我……哪里说错了?”

满屋寂静,又是庄夙颜呵地笑了一声。

胡小海顿时崩溃,拿着那白玉猫不知该如何作为。就听白胡子老头慢慢道:“少主,你可知为何我玦王都叫玦王都?”

“……”你大爷的!我哪里知道去!

“玦是为玉,我玦王都是大陆上盛产玉器之都,少主所说的那些炼制玉器法都是其他地方最普通的方法,包括上色,雕刻,我玦王都最富有盛名的便是比其他都城都更了不起的炼制方法。就拿最普通的雕刻来说,若是出自我玦王都,价格都比其他地方翻上十倍去。”

“……”

胡小海简直想咆哮!他哪里知道玦王都比其他地方还先进一点!你大爷的不知道合群是什么啊!你不怕拉仇恨的吗!垄断神马的最讨厌了啊啊!!

原本胡小海的历史知识也好不到哪里去,别说历史,其他专业课程也都稀疏得很。

这便找不到其他话来反驳,只得默默把东西放了回去。

而其他人,还当他说得那些玉器故事是自个儿编的,庄夙颜给了个台阶下,不冷不热道:“少主的想象力不错。”

“……”想象你大爷!!想象你全家!!

于是拜这件事所赐,“少主”的课程除了认字,又多了一样背全轩辕国包括其下三座都城的历史。

他一看到那些书就傻了,堆起来可以买一箱香飘飘奶茶了有木有!他要万幸不用绕地球三圈吗!!

胡小海彻底疯了,若是学农业,好歹还能去种田;若是学技术,好歹还有一双巧手;若是学交际管理,好歹还有一张会说话的嘴皮子。

可他啥也不会。

放在这个不认识字,不认识国家文化,甚至不知道他们都种什么菜,养什么花的世界,还不如去放牛!!

所以当回想起之前种种,加上庄夙颜时不时表现出的“我对你从来就没有任何希望”的眼神……

胡小海现在一看到庄夙颜,就像看到耗子的猫……错了,是看到猫的耗子……

嘤嘤嘤,看到庄夙颜走过来,自己连脑子都不灵光了!!

“昨日已让宇文先生帮您补习过了,为何今日还是做不好?”庄夙颜自顾自坐下来,衣袍撩起往膝盖上轻轻一搭,那一举一动简直犹如画中人!

硬朗的侧脸微微斜过来一点,眼神毫无波澜,说话也毫无感情起伏。只有微微下抿的嘴角和微蹙的眉头表明他心情并不是太好。

胡小海干巴巴坐下来,只答了两个字,“呵呵。”

庄夙颜手指微屈,轻放在石桌上,看着胡小海僵硬的脸,道:“少主可知,宇文先生对您抱有厚望。”

“……知道。”

当然知道!宇文桦便是差点将自己溺死的,也是一直跟在自己身旁,时不时提点,十分忠心耿耿并且十分热情的白胡子老头!

这名字取得可真好啊,让胡小海每次叫他,就只能想起自己的语文老师——虽然语文老师是女的。

“既知道,为何不认真一些?”庄夙颜道:“不过短短几句话,有何难说?”

难说的不是话,而是那装逼的语气和样子好么!

胡小海哼唧一声。宇文桦前一夜就好好嘱咐过自己,对着哪家人应该说什么样的话,好几家大多都是“谦逊有礼”,这个好装啊,只要笑眯眯,不住点头,说话时将自己的位置放低便成了,可偏生对着贤老板,宇文桦的要求是“无论他说什么,都要不置可否,万不能表现得太亲近,也不能表现得太疏离”。

麻蛋这是个什么抽象东西!!

就好像让你对着一盘烤牛肉,要你表现出“它似乎很好吃,但也不是特别好吃,介于好吃和不好吃之间,但你又对它有着执着的念头”,这种抽象的东西麻烦去找影帝来演!!!

胡小海冷静的表示了自己不行,但是男人说自己“不行”是万万不对的!所以他很清晰地说,“我演不来。”

宇文倒是很冷静的接了下一句,“只要表现得不太感兴趣就成了。”

“哦!”胡小海稍微有点感觉了。

宇文:“再懒洋洋一点。”

“……这样?”

“虽然懒洋洋了,但好像要睡着了,稍微不屑一点。”

“……这样……?”

“少主,你眼睛歪了。”

“……”

综上所述,胡小海在对着贤老板时,一会儿懒洋洋,一会儿高岭之花,一会儿要打瞌睡,一会儿笑眯眯,一会儿茫然一片。

所以……其实也不怪贤老板出门后对自己的小厮说出“一脸蠢样”这种话了。

他自己都觉得好蠢好吗!!

庄夙颜见胡小海不吭声,又道:“明日还有最后三位贵客,之后你继续跟着宇文先生学习,不用再出现了。”

浓缩成一句,其实就是“你可以滚了。”

胡小海眯起眼,颇不爽道:“庄王师,我好歹也是少主,你对我这样的态度真的没问题吗?”

庄夙颜似乎发现什么惊奇之事,看着他道:“你居然看出来了?”

胡小海哼唧一声。

庄夙颜点头,“可我对你,只有这一种态度可用。”

“……”信不信老子真的分分钟枪毙你啊!

来啊!拖出去赏一丈红!!!

胡小海脸色涨红,半天却没吭出一个字来。最后慢吞吞对着庄夙颜竖了根中指,“你、牛!”

庄夙颜挑眉,“这是何意?”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直觉不是好东西。

“老子乡下混大的,你不懂的还多得是!”

庄夙颜起身,冷冷拍了拍自己衣摆,“说过多少次了,那些不入流的东西少拿到人前来。若下次再被我看见,您的作业就要加倍了。”

胡小海顿时一拍桌子,嗷嗷叫着朝庄夙颜扑了过去,“老子和你同归于尽嗷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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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香菇君的地雷,以及墨染君给咱专栏投的地雷~╭(╯3╰)╮

☆、第三章

在庄夙颜心里,这个突然出现的少主不仅对玦王都没有半点作用,反而很碍事。

当然,这种心情他压根没想掩饰,否则胡小海也不会这么愤慨了。

“少主。”庄夙颜见他伸手掐自己脖子,一个闪身轻轻避开,侧身时衣摆因为动作微微扬起,帅得无与伦比,手指则轻点在了扑个空的胡小海太阳穴上。

眼见庄夙颜皱眉,似乎又要开始说教,胡小海呼啦往后退,梗着脖子道:“我叫胡小海!不是什么少主!”

当然这句话他到目前为止已经说过无数次了,虽然这具身体他摆脱不了,但素他的意志不会屈服!他是胡、小、海!才不是什么轩辕……轩辕……

麻蛋这具身体叫啥来的?

“轩辕永逸。”庄夙颜收回手,冰冷道:“这才是您的名字。”

至于那什么胡小海,他可以理解为少主曾经用的名字,但从此以后,他只能是轩辕永逸。

永逸永逸……胡小海第N次在内心吐槽:是一劳永逸啊还是一死永逸啊?!这名字简直坑死人!他才不要叫这个!

庄夙颜看着他丰富多变的表情,淡漠道:“轩辕是皇族姓氏,您既已成为玦王都少主,胡小海这个名字便不能再用了,最好是彻底忘记。”

他说完拂袖就走,胡小海在后头郁闷,“既然你这么讨厌我,当初我掉进河里,你就该趁机干掉我。”

他后来知道,当时宇文桦他们已经顺着轩辕永逸逃跑的路线沿路找了两天两夜,最后在水潭上方发现了他失足跌落时落下的鞋子,这才赶忙顺着山道找了下来。那么巧,他穿到了这具身体上,否则,这轩辕永逸就真的永逸了。

——不,从某种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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