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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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句夹在“念曰”与诔文之间,上下文不衔接,与前半部的几次插笔不同。如果是批注误抄为正文,脂批也决不会骂这篇诔文为“笑话”。但是宝玉作诔时,作者确曾再三自谦:“宝玉本是个不读书之人,再心中有了这篇歪意,怎得有好诗好文作出来……竟杜撰成一篇长文……”“诸君……只当一笑话看”一定是自批。全抄本删去批注,因此这自批没有误入正文。
所以全抄本也没有第七十四回的“为察奸情,反得贼赃”。这八个字一直不确定是批语还是正文。“谁知竟在入画箱中搜出一大包金银锞子来奇为察奸情反得贼赃……入画只得跪下哭诉真情说这是珍大爷赏我哥哥的”(庚本)回末尤氏向惜春说:“实是你哥哥赏他哥哥的,只不该私自传送,如今官盐竟成了私盐了。”宁府黑幕固多,如果是尤氏代瞒窃案,一定又是内情复杂,最后即使透露,也必用隐曲之笔。而一开始刚发现金银,作者就指明是贼赃,未免太不像此书作风。──倒是点明入画供词是“真情”,又与这八个字冲突。这八个字想是接上文“奇”字,是批者未见回末尤氏语。
俞平伯特别提出第七十七回晴雯去后,宝玉与袭人谈话,“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们之意”。庚本、甲辰本作“疑他”,此本多一“们”字,同戚本。“‘疑他们’者兼疑他人,便减轻了袭人陷害晴雯的责任。……关系此书作意,故引录。”
此外芙蓉诔缺数句,包括俞平伯曾指为骂袭人的“钳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同回姽婳词也缺两句,显然是抄漏的。也许因为这缘故,他并未下结论,将芙蓉诔缺“悍妇”与“疑他们”连在一起。
宝玉与袭人谈,正暗示她与麝月秋纹一党,“疑他们”当然是兼指麝月秋纹。宝玉与袭人关系太深,不能相信她会去告密,企图归罪于麝月秋纹,这是极自然的反应。同时事实是这几个人里只有袭人有虚心事──与宝玉发生了关系──谅她不至于这样大胆,倒去告发惹祸,不比她手下的人,可能轻举妄动。这层心理也没能表达出来,不及“疑他”清晰有力。
“悍妇”也不见得是指袭人。上句“钳诐奴之口”是指王善保家的与其他“与园中不睦的”女仆。宝玉认为女孩子最尊贵,也是代表作者的意见。“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回目中的“闺秀”是娇杏丫头。宝玉再恨袭人也不会叫她奴才。“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如果是骂她,分明直指她害死晴雯,不止有点疑心。而他当天还在那儿想:“还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来家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未免太没有气性,作者不会把他的主角写得这样令人不齿。“悍妇”大概还是王善保家的。
全抄本晴雯入梦,“向宝玉哭道”,戚本略同,庚本作“笑向宝玉道”。俞平伯说“笑字好,增加了阴森的气象,又得梦境之神。”同回芳官向王夫人“哭辩道”,庚本也作“笑辩道”,似乎没有人提起过。我觉得这两个“笑”字都是庚本后改的,回味无穷。芳官在被逐的时候“笑辩”,她小小年纪已有的做人的风度如在目前。王夫人就也笑着驳她,较有人情味,不像全抄本中她哭,王夫人笑。
全抄本逐晴后,写宝玉“去了心上第一个人”,这句话妨碍黛玉,所以庚本作“去了第一等的人”。
探晴一场,补叙晴雯原系赖大家买的小丫头,贾母见了喜欢,“故此赖妈妈就孝敬了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大家的见晴雯虽到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在赖大家却还不忘旧德,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全抄本)既然是赖家送给贾母,怎么又“收买进来”?还要付一次身价?──“吃工食”三字并无不妥,贾家的丫头都有月钱可领。──“在赖大家却还不忘旧德”,这句也不清楚,仿佛仍旧回到赖家。当作“对赖大家却还……”
庚本稍异:“……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也沦落在外,故此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家的见晴雯虽在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为人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有问题的两句都已改去,“收买进来吃工食”变成说她表哥,不过两次说收买表哥进来,语气嫌累赘。前面添出不记得家乡父母,是照应芙蓉诔:“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其实有表哥怎么会不知道籍贯姓氏?表哥“专能庖宰”,显已成年,不比幼童不知姓名籍贯。虽是“浑虫”,舅舅姓什么,是哪里人,总该知道。庚本显然是牵强的补笔。
全抄本第二十四回第六页有“晴雯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了”。庚本“晴雯”作“檀云”。我认为这是重要的异文,标明有一个时期的早稿写晴雯有母亲,身世大异第七十七回。
“晴雯”、“檀云”字形有点像,会不会是抄错了?或是抄手见檀云名字眼生,妄改晴雯?这里写宝玉要喝茶,叫不到人,袭人麝月秋纹碧痕与“几个做粗活的丫头”都有交代,解释她们为什么不在跟前。这句要是讲檀云,那么晴雯到哪里去了?所以若是笔误或妄改“晴雯”,那就是这时期的早本没有晴雯其人。
如果这句确是说晴雯,那她将来被逐──如果被逐的话──是像金钏儿一样,由母亲领回去。如果正病着,有母亲看护,即使致命,探晴也没有这么凄凉。如果不是病死,是自杀,那就更与金钏儿犯重。不由得使人疑心,早本是否没有逐金钏这回事?这个疑问,我们在研究改写过程的时候会有一些端倪。
檀云二字“夏夜即事诗”(第二十三回)与芙蓉诔中出现过:“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都是麝月对檀云。既有麝月,当然可以有个丫头叫檀云。
第三十四回袭人“悄悄告诉晴雯麝月檀云秋纹等说:‘太太叫人,你们好生在房里,我去了就来。’”这里檀云不过充数而已。全抄本作“香云”,当是笔误。
初详红楼梦(3)
假定早本有此人,第二十四回是檀云探母,晴雯在这时期还不存在,后来檀云因为“没有她的戏”,终归淘汰。此外唯一的可能是本无檀云其人,偶一借用这名字。晴雯探母,庚本代以檀云,是已经决定晴雯没有家属,只有两个不负责的亲戚。
明义“绿烟琐窗集”有廿首咏红楼梦诗,题记云曹雪芹示以所著红楼梦。看来甲戌前曾有一个时期用红楼梦书名,脂砚甲戌再评,才恢复旧名“石头记”。廿首诗中已有一首咏晴 雯与芙蓉诔,一首玉钏尝羹。有玉钏尝羹,当然是有金钏之死。明义所见红楼梦已属此书的史前时代。第二十四回还更早,晴雯的悲剧还没有形成,即有,也是金钏的故事。
第二十五回异文最多。凤姐到王子腾家拜寿回来,全抄本作“见过王夫人,便告诉今日几位客,戏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语。”庚本作“拜见过王夫人。王夫人便一长一短的问他今儿是几位堂客,戏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语。”“拜见”王夫人,倒像金瓶梅里的妇女,出去一趟,回来就要向月娘磕头。红楼梦里没有这规矩。王夫人对于应酬看戏没有兴趣,是凤姐自动告诉她更对些。这一段似是全抄本好,不过文笔欠流利。
接着宝玉回来,缠着彩霞与他说笑,“一面说,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内放。彩霞不肯……”(全抄本)庚本无“只往衣内放”,下句作“彩霞夺手不肯”。全抄本语气暧昧,似有秽亵嫌疑,不怪贾环杀心顿起,“便要用热油烫瞎他的眼,便故意失手把一盏油灯向宝玉脸上一推。只听宝玉嗳哟一声,满屋里漆黑。众人多唬了一跳,快拿灯来看时……”庚本“油灯”作“油汪汪的蜡灯”,无“漆黑”二字,作“满屋里众人都唬了一跳,连忙将地下的棹灯挪过来……”“棹”字点掉改“戳”。秦氏丧事,户外有两排戳灯,大概是像灯笼一样,插在座子上。疑是专在户外用的,校者妄改的例子很多。棹灯或者是像现代的站灯兼茶几。
全抄本显然是写室内只有一盏油灯,在炕桌上。贾环坐在炕上抄经。“一时又叫金钏儿剪蜡花”。如果炕桌上另有蜡烛,油灯倒了,不会“满屋里漆黑”。庚本作“蜡灯”,是补漏洞,照应“蜡花”二字。只有一盏灯,也太寒酸,所以庚本另有“地下的棹灯”。但是全抄本一声惊叫,突然眼前一片黑暗,戏剧效果更强。
庚本较周密冲淡。“拉着彩霞的手,只往衣内放,”也可能不过是写亲匿,终究怕引起误会而删去。
全抄本马道婆与赵姨娘谈:“若说我不忍叫你娘儿们受人折磨还由可……”“折磨”似嫌过火。庚本作“受人委曲”。
马道婆索鞋面,“挑了两块红青的”。庚本只有“挑了两块”。可见作者对色彩的爱好。大概因为一般人对马道婆鞋子的颜色太缺乏兴趣,终于割爱删去。
这一回最重要的异文自然是癞头和尚的话:“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五载矣。”各本都作“十三载”。下文有“尘缘已满□□了”。俞平伯说:“二字涂改不明,似‘入三’,疑为‘十三’之误,谓尘缘已满十之三了。”
如果十五岁是十分之三,应当是四十八九岁尘缘满。甄士隐五十二三岁出家,倒真是贾宝玉的影子。写他一生潦倒,到这年纪才出家,也是实在无路可走了,所谓“眼前无路想回头”(第二回),与程本的少年公子出家大不相同,毫不凄艳,那样黯淡无味、写实,即在现代小说里也是大胆的尝试。我着实惊叹了一番,再细看那两个字,不是“入三”,是“大半”,因为此处删去六字,一条黑杠子划下来,“大”字出头,被盖住了:“半”字中间一划,只下半截依稀可辨;上半草写似“三”字。
十五岁“尘缘已满大半了”,那么尘缘满,不到三十岁。这和尚不懂预言家的诀窍,老实报出数目,太缺乏神秘感。庚本此句仅作“尘缘满日,若似弹指”,高明不知多少。
全抄本僧道来的时候,贾母正哭闹间,“只闻得街上隐隐有木鱼声响,念了一句‘南无解冤孽菩萨……’”庚本无“街上”二字,多出一节解释:“贾政想如此深宅,何得听的这样真切,心中亦希罕。”这一句不但是必需的──不然荣府成了普通临街的住宅──而且立刻寒森森的有一种神秘的气氛。
宝玉这一年十五岁,当系后改十三,早稿年纪较大。第四十九回仍是这一年,宝玉与诸姊妹“皆不过是十五六七岁”(各本同),也是早稿。他本第三十五回传秋芳“年已二十三岁”,她哥哥还想把她嫁给十三岁的宝玉。全抄本无“年”字,作“已二十一二岁”,与十五岁的宝玉还可以勉强配得上。“二十三岁”当然是“一二”写得太挤,成了“三”。
各本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称十五岁,也是未改小的漏网之鱼。照全抄本,宝玉仍是十五,那么二人同年,黛玉是二月生日(第六十二回)。同回宝玉的生日在初夏,反而比她小。但是各本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说:“前年因我们到皇陵上去……”指第五十八回老太妃死时,是上年的事,当作“去年”。可见早稿时间过得